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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吳江區城市防洪應急預案(3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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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吳江區城市防洪應急預案(31頁).DOC

1、蘇州市吳江區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目 錄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2 城市概況 2.1 自然地理 2.2 社會經濟2.3 風險分析2.4 防御體系 2.5 重點保護對象3 組織體系與職責 3.1 指揮機構3.2 成員單位職責3.3 辦事機構4 預防和預警 4.1 預防預警信息4.2 預警級別劃分4.3 預防預警準備4.4 預防預警行動4.5 主要防御方案5 應急響應5.1 總體要求5.2 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5.3 應急響應組織工作6 應急保障6.1 通信與信息保障6.2 搶險與救援保障6.3 供電與交通運輸保障6.4 治安與醫療保障6.5 物資與

2、資金保障6.6 社會動員保障 6.7 宣傳、培訓和演習7 后期處置 7.1 災后救助 7.2 搶險物資補充 7.3 損毀工程修復 7.4 災后重建 7.5 保險與補償 7.6 調查與總結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8.2 獎勵與責任追究8.3 預案解釋部門8.4 預案實施時間9 附件(無)蘇州市吳江區城市防洪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征求意見稿)1 總則 1.1 編制目的為做好城市洪澇災害事件的防范與應急處置工作,保證城市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和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本預案。1.2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江蘇省防洪

3、條例、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編制大綱及蘇州市吳江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指松陵鎮運西大包圍、城南新區、太湖新城,下同)發生重大洪澇、臺風等災害事件的應急防御和現場處置工作;吳江開發區(同里鎮)、吳江高新區(盛澤鎮)的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參照本預案由上述防汛防旱指揮部組織編制,并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1.4 工作原則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制和崗位責任制;統一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依法防汛,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2 城市概況2.1 自然地理 地理位置吳江區位于東徑12020151205359和北緯304536311342之間,位于江蘇省最南端。西濱太湖,北鄰吳中區和昆山市,東連上海市青浦區,南與浙江省嘉興、湖州兩市相接,東西最大距離53.3公里,南北為52.3公里,全區總面積1176.6平方公里(不含太湖水面積84.2平方公里),其中水面面積約占總面積的22.7%。松陵城區是區政府所在地,位于市域北緣,地理座標為東徑12039,北緯3139,北距蘇州市16公里,南距浙江省嘉興市60公里,東距上海市100公里,東南離浙江省杭州市120公里,西南離湖州市80公里;京

5、杭大運河和蘇嘉杭高速公路、227省道經市區東部穿過,太浦河、長湖申線(頔塘)、318國道和滬蘇浙高速公路東西向穿越吳江全境。 地形地貌吳江區地處杭嘉湖平原,全境無山,地勢低洼,湖泊星羅棋布,河流縱橫交錯,自東北向西南緩緩傾斜。地面高程一般在2.25.2米之間。東北部為半高田區,地面高程在4.0米左右,在汛期高水位之上,河港婁浜較密,湖蕩湖泊較多,在眾多高田有少量低田混雜其間。中部為半高田圩區,地面高程3.7米左右,在汛期平均水位之上,高水位之下,這一地區水田大部分有圩堤,桑地、旱地沿河岸分布,水田成片,其間很少有高地。西南部為低田圩區,地面高程在3.5米以下,在汛期平均水位之下,為糧桑夾種地區

6、,水田低洼而桑地較高,相互混雜。沿太湖一帶為湖田圩區,田面高程在2.5米左右。太湖新城(松陵城區)地勢較為復雜,地面高差懸殊。老城區中心、瓜涇口沿岸、運河東沿線高程在4.25.6米之間,而城南、城西及西北一帶地面高程大都在2.24.0米之間,地形坡度約為2%;地貌屬于湖泊相沉積平原,境內河道密布,但河面不寬,且向太湖的網格狀分布;水域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較小。 河道水系吳江浦北區屬太湖流域淀泖水系,浦南區屬杭嘉湖水系。除境內降水產生地表徑流外,水源主要來自太湖、浙江杭嘉湖地區部分北排和東排河流。此外,蘇州方向自運河和吳淞江北岸支流也有部分澇水進入境內。境內共有流域骨干河道4條(太浦河、京杭運河、

7、頔塘、吳淞江),區級河道24條,鎮級骨干河道65條,其它圩外河道93條,圩區中心河和生產河2000余條。各級河道總長2575公里,河網密度2.04公里/平方公里。以太浦河為界,境內又分為浦北和浦南兩區,浦北屬淀泖水網區,浦南屬杭嘉湖水網區。京杭運河橫貫南北,太浦河、頔塘、吳淞江縱橫東西,為承轉境內水量的主要通道。松陵城區位于太湖下游淀泖水系,西承太湖來水,下泄淀泖,北靠瓜涇港(吳淞江),分屬太湖水系和運河水系。境內的主要水源為東太湖來水,如瓜涇港、牛腰涇,三船路、大浦口等,另有部份水流由太浦河經京杭運河、窯港注入,還有部分水流自蘇州方向由京杭運河和吳淞口北岸各口門注入。主要出水有吳淞江、大窯港

8、等。大包圍及周邊區域,南北走向的有蘇州河、石里河、梅里河、西塘港、西城河、新浜里、虹橋河、吳家港、航船路、京杭運河等,東西走向的有瓜涇港、柳胥港、七里港、大港河、牛腰涇、北城河、新橋河、花園河、新開河、北大港、吳淞江、大窯港等。河流水流方向一般由西向東,有時也產生倒流現象,由南向北。2.2 社會經濟吳江地處長江三角洲腹地,蘇、滬、浙接壤處,屬長江三角洲太湖富庶地區。自然條件優越,農副產品資源豐富,工業經濟發達,市場繁榮,河湖縱橫交錯,水域環境良好,地表水資源豐富,旅游資源獨具特色。重要交通干線:城區內主要交通干線有南北向S227、S230省道穿城而過,東西相連的江陵大道、云龍大道、東太湖大道等

9、,城區東與蘇嘉杭高速公路相接,西與蘇震桃一級公路相連;南北向的還有松陵大道、仲英大道、鱸鄉路、中山路等,東西向還有開平路、體育路、高新路、江興路、流虹路、笠澤路等。主要基礎設施:大江河南岸的地下人防工程兼地下停車場、三角井地下人防工程、人民醫院地下人防工程等;其他設施還有華衍水務的松陵水廠、港華燃氣的供氣站、吳江供電局城區的三大變電所、吳江第一人民醫院、吳江長途汽車站、吳江廣播電視中心、電信大樓、世紀大廈、吳江大廈、氣象臺、人武部及消防中隊、區疾病控制中心、高層住宅等,尚有數個大型超市等。2.3 風險分析 吳江洪澇特點特殊的區域位置和工況水情特點,造成本區洪澇災害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幾大類型:一是

10、梅雨型洪澇。吳江多年平均降雨量為1126.4毫米,汛期降雨約占全年降雨量的65%-70%,若遇6-7月梅雨期間梅雨量較多且連續時,往往形成大范圍的梅雨型洪澇災害,像1991年、1993年、1999年太湖流域洪水是梅雨型洪水的典型;二是臺風型洪澇。由于吳江離上海、浙江沿海較近,汛期7-9月易受臺風影響,平均每年2-3次,特別是在浙江、上海登陸后北上深入內陸的臺風對吳江影響最大,臺風來臨的狂風暴雨對各項基礎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產生重大影響, 2012年的“海葵”、2013年的“菲特”、2016年的“尼伯特”臺風都是影響太湖流域的典型;三是突發性強降雨型。由于夏季冷暖空氣、暖濕氣流交匯等的影響,短時間

11、強降雨造成洪澇災害的機率在逐年增多,特別是對城市的影響較為嚴重,這種情況每年汛期都要碰到,2009年汛期全區多次遭受短時間強降雨影響,造成不少區域、道路、居民小區等積水嚴重,給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帶來影響。2.4 防御體系松陵城區防洪受益面積約45平方公里,在1999年遭遇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澇災害后,區委、區政府果斷決策實施大包圍工程(即運西包圍),至今已形成完整防洪排澇體系。其中運西包圍圩堤總長為27.6公里,堤頂高程5.5米,頂寬3米。包圍內有大小河道30條,河道過水面積為0.43平方公里。防洪排澇設計相當于50年一遇,按日雨200毫米一天排出標準。城南新區防洪面積8.66平方公里(北大港以南

12、、航船路河以西、云龍路以北、外圍河以西),防洪圩堤總長8.08公里,堤頂高層為5.5米,頂寬3米,現有排澇動力較為充足;包圍內現有大小河道9條,河道過水面積為0.46平方公里。防洪排澇設計相當于50年一遇,按日雨200毫米一天排出標準。太湖新城防洪面積17.5平方公里,新建包圍圩堤總長13.5公里,堤頂高層為5.5米,頂寬3米。現有排澇動力較為充足;包圍內現有大小河道6條,河道過水面積為1.45平方公里。防洪排澇設計相當于50年一遇,按日雨200毫米一天排出標準。城區防洪體系:吳江區河道管理處主要負責松陵城區各防洪排澇工程的運行管理,設備和建筑物日常運行、維修、保養,汛前檢查、歲修工程建設,水

13、位、水情監測、防汛值班、工程調度等工作。運西包圍、太湖新城的運行:大小結合、統籌兼顧。當外河水位在3.15米以下時,利用現有的分區小包圍進行防洪排澇;當外河水位超過3.15米時,封閉大包圍并關閉沿線各水閘,開機抽水,分級排澇。當外河水位超過歷史最高水位,大包圍防洪大堤受到嚴重威脅時,關閉大包圍西圩堤沿線閘門,利用環太湖大堤作為城區防洪西屏障,組織搶險隊和當地駐軍迅速封堵沿運河各口門,以S227省道為防洪屏障,組織力量加固加高大包圍東堤防;關閉瓜涇口水利工程設施,對大包圍北圩堤加固加高,南以學院路為防洪基礎,形成新的防洪包圍;在開足現有排澇動力的基礎上,分別在柳胥港口、七里港口、行船路口、蘇州河

14、口增設流動抗排機泵,全力向外河組織搶排洪水。城南新區的運行:當外河水位超過2.8米時,封閉包圍并關閉沿線各水閘,開機抽水排澇。當外河水位超過歷史最高水位,大包圍防洪大堤受到嚴重威脅時,關閉包圍圩堤沿線閘門,利用環太湖大堤作為城區防洪西屏障,組織搶險隊和當地駐軍迅速封堵沿運河各口門,以行船路西堤為防洪屏障,組織力量加固加高大包圍東堤防;對大包圍三船路河南圩堤加固加高,南以云龍路為防洪基礎,形成新的防洪包圍;在開足現有排澇動力的基礎上,分別在行船路口、三船路河口增設流動抗排機泵,全力向外河組織搶排洪水。城區防洪的薄弱環節,主要集中體現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城區地下管網缺乏統一規劃、審批,導致排水管網主

15、次不明,大小管徑不配套,加上年久失修、地面沉降、施工損壞、泥漿淤塞;加上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尤其是城郊結合部一些河道任意亂占亂堵,下水管道未能有效規劃銜接,一旦洪水來臨可能出現內澇、下水道倒灌、排水受阻等現象;往往一場暴雨,泄水不暢,出現排澇泵站有足夠動力而無水可排,河道內水位很低,路面積水卻高而不退的局面;二是從城區遭遇的歷次臺風災害來看,為確保正常的突擊搶排,應對主要的排澇泵站采取雙路供電方式(主要泵站已實施雙路供電),一旦一條線路斷電,另外一條線路可以應急供電,確保排澇暢通;三是堤防防洪標準偏低,大包圍的堤防由于產權沒有明確,導致開發過程中占用、損壞堤防和毀壞防汛墻的現象時有發生,與經濟社會

16、快速發展不相適應。2.5 重點防護對象黨政機關:主要位于開平路的吳江大廈、人社大廈、應急指揮中心等,縣府路的老區委、區政府大院內的單位,笠澤路的世紀大廈、吳江日報社、吳江廣電中心、吳江體育館(訓練館),其他位于鱸鄉路、中山路、紅旗路等的其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部隊駐地:位于笠澤路的武警消防中隊,位于仲英大道的區人武部等。人防工程:位于市區中心三角井的地下人防工程、位于大江河南岸的地下人防工程、位于鱸鄉路的樂天瑪特超市的地下人防工程、位于笠澤路世紀大廈的地下人防工程,開平路的吳江大廈地下人防工程等,尚有新建規模住宅小區的地下人防工程等。供水設施:位于城區笠澤路的華衍水務水廠;供電設施:位于江

17、興路的吳江供電局以及城區的柳胥變電站、江陵變電站、江厙路的梅里變電站等;供氣設施:位于仲英大道的港華燃氣公司以及流虹西路的液化氣供應站等;其他設施:位于交通北路的輻照中心、位于吳淞路的大象東亞涂料廠等,還有在城區范圍內的各大油庫及加油站等。城區易積水道路:江陵路與中山路交界處、鱸鄉路與江興路交界處、油車路、通余路、流虹路(三角井)、流虹路與鱸鄉路交界(中國銀行門前一帶)、中山路與笠澤路交界(享通飯店門前)、笠澤路與花園路交界一帶、交通路汽車站一帶等。稠密居民區:主要有位于中山路西側的石配廠小區,木浪路以西航運小區,油車路以北原毛紡廠宿舍,位于交通路以東的西元圩一帶,位于工人文化宮原軋鋼廠宿舍,

18、位于吳同公路以北(原作業區碼頭不到)江新住宅小區,位于商業街以南原越劇團宿舍一帶;位于新盛街沿河以及東門盛家厙一帶等等。3 組織體系與職責3.1 指揮機構區政府設立吳江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防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由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各相關單位為指揮部組成成員。設立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轄區內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統一指揮協調,并服從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吳江區河道管理處具體負責城區防洪排澇、工程調度運行等相關工作。3.2 成員單位職責吳江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按照指揮部統一部署和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團結一致,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各成員單位

19、職責分工如下: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區防汛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全區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組織指揮協調等工作。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駐吳部隊和武警中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根據區防指的要求和上級軍分區的命令、指示,組織、協調駐吳部隊和武警中隊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人員撤離。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確保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暢通;依法查處盜竊、哄搶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壞水利、水文、氣象、電力、通信等設施的案件,打擊犯罪分子,協助做好水事糾紛的處理;遇特大洪水、臺風侵襲等緊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保護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做好緊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間的相關安全保障等工作。水利局:承擔區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工作;做好防汛調度和抗旱水源的調度;制定全區防汛防旱措施以及防汛工程歲修、應急處理及水毀修復工程計劃;部署防汛防旱準備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油電方案;負責防汛防旱工程的行業管理,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等工作。區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區防汛防旱宣傳工作導向,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導,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公共信息的播發工作。區委農工辦:負責全區防汛防旱涉農相關問題等的處理。區級機關工委:負責區級機關防汛抗災搶險隊伍的組建;根據區

21、防指的指令,組織、協調各搶險分隊的行動等。應急辦:負責全區防汛防旱重大突發應急事件的組織指揮協調等工作。發改委:負責指導全區防汛防旱設施項目立項工作;負責防汛抗旱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除險加固項目建設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等。經信委:負責加強對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防旱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物資的組織、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供應。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的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信息,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信息;負責組織、協調水旱災區救災和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財政局:負

22、責組織實施全區防汛防旱和救災經費預算,及時安排險工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工程、防汛物資補充、儲備等經費并監督使用。國土局:負責組織監測、預防地質災害等工作。住建局:負責協助指導全區城市防洪防旱規劃制訂工作,組織、指導城區居民小區的防洪排(水)澇工作;加強對建筑施工泥漿水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處置;在臺風警報期間督促停止建筑安裝、高空作業和露天起吊等工作。城管局(園林局):在臺風、暴雨等來臨時,負責城區范圍內戶外廣告牌及其他高空設施等的檢查、加固工作;負責城區地下管網和河道等的清理疏通工作;園林部門做好危險樹木、行道樹等的加固清理工作。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組織公路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

23、橋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責成項目業主(建設單位)強行清除阻洪設施;組織協調運力,做好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及設備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水面上的船只、竹木排、浮筒、浮碼頭等的防臺風管理和人員疏散、救助工作;協助做好航道停航措施的落實和停航期間的船只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農委: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旱、澇等災害對農業生產造成的災情信息;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恢復和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推廣應用旱作農業綜合節水技術;負責種子等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物資的儲備、調劑和管理工作。文廣新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各新聞媒體開展防汛防臺抗旱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區防指審定的汛情、旱情、災情

24、和各地防汛防臺抗旱動態。 衛計委: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環保局:負責水旱災區水質監測,監控污染企業達標排放,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相關信息等。糧食局:負責向受災地區調運糧食,確保災區糧食供應,負責全區糧庫的防洪保安工作。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對影響汛情、旱情的天氣形勢及早做出監測、分析和預測;汛期及時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做出滾動預報,并向區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安監局:負責監督、協調和指導汛期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

25、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要加強對電廠等重要企業及其他重點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監督檢查。 民防局:負責全區人防工程的防汛安全工作,承擔區政府其它指定的搶險救災保障等工作。供電公司:負責所轄電廠和輸變電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防洪工程設施運行和防汛、抗旱、排澇、搶險、救災用電;負責受災區域供電線路的搶修和恢復工作。吳江電信分公司:負責指導協調公共通信設施的防洪建設和維護,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保障應急通信暢通。中石化吳江公司:負責全區防汛抗災油料的供應工作。供銷總社、東方國資公司等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有關物資的儲備、管理、調撥、供應等和公司系統內相

26、關單位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政務管理辦公室(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及時提供和反饋群眾需求、求助等信息,做好相關溝通解釋工作。太湖新城(松陵鎮)負責做好所管轄區域內(特別是城郊結合部)的防洪排澇、搶險救災等工作。全區其他相關部門也應按照各自的職責、蘇州市吳江區水旱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求做好與防汛抗旱相關職能工作。3.3 辦事機構防洪排澇日常事務管理工作由吳江區河道管理處負責,管理所負責管理松陵城區防洪排澇工程;負責組織、指導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督促完成城市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組織河道水位的監測、預報和災情的統計、管理;負責防洪排澇工程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等工作。需要上級

27、協調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聯系。4 預防和預警4.1 預防預警信息吳江區氣象臺在每年汛期應及時提供天氣預報,組織對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性天氣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風暴潮等作出評估,及時報區政府和區防指;遇突發性災害性天氣及時加報;瓜涇口水文站在每年的汛期應及時提供水情、雨情、流量等情況;發生大洪水時,水文站要及時上報監測結果,雨情、水情應在2小時內報到區防指,為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吳江區河道管理處負責對城區大包圍所管水利工程的巡查,發現問題,在全力搶險的同時,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洪澇災害發生,在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要求

28、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4.2 預警級別劃分根據吳江區水旱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吳江松陵城區的特點,將洪澇、臺風災害劃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重到輕分為、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根據汛情向社會發布災害預警級別。藍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黃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橙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紅色等級(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

29、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4.3 預防預警準備吳江區河道管理處在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認真做好松陵城區的防汛防臺工作。按照防大汛、抗大災的要求,做好汛前檢查、思想發動、組織落實、設備檢修、物資儲備、預案完善、日常管理等工作,相關單位也要按照防汛防臺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能范圍內的各項工作,確保松陵城區安全度汛。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市民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自我防范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指揮組織機構

30、,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搶險隊伍和低洼地區監測等網絡,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建設。 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落實安全渡汛方案。 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吳江區城市防洪排澇應急預案。 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臨時筑壩用草包、編織袋、泥土,臨時排水用水泵等防汛物料,合理配置。4.4 預防預警行動 城市洪水預警(1)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區防指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

31、會發布。 (3)水文部門跟蹤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城市澇漬預警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區防指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通知區河道管理處做好排澇的相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臺風暴雨預警(1)根據上級氣象臺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區氣象管理部門應密切監視,做好未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區政府和區防指。 (2)預報可能遭遇臺風襲擊,區防指辦和區河道管理處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區河道

32、管理處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各閘站,做好防范準備工作;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地區,區防汛指揮部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養殖人員撤離工作。4.5 主要防御方案 太湖洪水防御(1) 當太湖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2) 當太湖洪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區、鎮防汛指揮部和承

33、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根據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調度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開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3) 在緊急情況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有關規定,區防指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相關權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城市暴雨澇漬防御方案(1)當出現漬澇災害時,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移動排澇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盡快排出澇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2)在太湖防汛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系,避免因排澇而增加防汛的壓力。4.5.3臺風暴潮防御方案(1)臺風暴潮(含熱帶

34、低壓)災害應急處理由區防汛指揮部負責。(2)發布臺風警報階段。氣象部門對臺風發展趨勢提出具體的分析和預報意見,并立即報區政府及區防指。區防指和鎮防汛指揮部領導及工程管理單位防汛負責人根據臺風警報上崗到位值班,并部署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區、鎮兩級組織力量加強巡查,督促對病險堤防、涵閘進行搶護或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臺風可能明顯影響的地區,河網水位高的適當預排。水文部門做好洪水測報的各項準備。做好受臺風威脅地區群眾的安全轉移準備工作。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部門及時播發臺風警報和市防汛指揮部的防御部署。(3)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階段。區防指和太湖新城防汛指揮部領導及工程管理單位防汛負責人立即上崗到

35、位值班,根據防御洪水(臺風)方案,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落實情況。對臺風可能登陸地區和可能嚴重影響的地區,區政府發布防臺風動員令,組織防臺風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落實防臺風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防臺風和搶險工作。氣象部門應作出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和臺風暴雨的量級和雨區的預報。區河道管理處做好工程的安全工作,并根據降雨量、洪水預報,控制運用水閘;搶險人員加強對工程的巡查。預報將要受淹的地區,做好人員、物資的轉移。居住在危房的人員及時轉移;高空作業停止、設施做好防護工作;電力、通信部門落實搶修人員,一旦損壞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信暢通;城管部門做好市區樹木的保護工作

36、;衛生醫療部門組織醫療隊集結待命,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處置方案。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單位增加對臺風預報和防臺風措施的播放和刊載。區人武部、駐吳部隊和武警部隊,根據應急預案,做好搶險救災各項準備,隨時待命;公安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管控工作。5 應急響應5.1 總體要求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強化紀律,依法防汛;快速反應,保障有力;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科學調度,防抗結合,確保實現防汛防臺工作目標。5.2 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級應急響應.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太湖流域發生特大洪水,太湖平均水位高于5.00米;或瓜涇口水位接近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1954年水位為4.62米。

37、(2)太湖堤防發生決口,流域性水利工程出現特別重大險情。(3)6小時內可能受臺風影響或已遭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12級以上。.2 級響應行動(1)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主持會商,防指全體成員參加,啟動吳江區水旱災害應急預案和相應的各類預案,視情況請示省、蘇州防指啟動太湖流域防御洪水預案。區防汛防旱指揮部作出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蘇州防指。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涉及到太浦河、環太湖水利工程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主動與上級有關方面協商,共同防御上游洪水。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在12小時之內派專家組

38、赴城區進行技術指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進一步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預測預報和重點工程調度。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吳江日報和吳江電臺、電視臺及時發布汛情通報,報道汛情及抗洪搶險信息。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要求,由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宣布全區進入緊急防汛期,全區上下要圍繞防汛抗災這個大局,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區防汛指揮部有權對影響防洪的壅水、阻水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作出緊急處理。(3)在緊急防汛期,區防汛指揮部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占地取土、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

39、施,并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全區上下做到三個統一:各類水利工程設施的啟用服從統一調度;防汛物資、機泵、油、電服從統一安排;勞力、運力、物力服從統一調遣,并一律實行先調用,后補辦手續結帳。(4) 巡邏隊24小時不間斷巡查,根據巡查發現的隱患和潛在的險情,突擊組織力量搶修。巡邏隊員發現堤防或工程隱患在半小時內報告鎮(區)防汛指揮部,鎮(區)防汛指揮部應當在1小時之內落實并實施搶險加固措施,同時把情況報告區防汛防旱指揮部。(5)當水位繼續上漲時,全區要全力保護重點,確保太湖大堤、重要工礦企業、主要基礎設施、黨政機關、倉庫、主要交通干線等的安全,保障全區生產生活秩序的基本正常。(7)洪澇災害發生后,區、

40、鎮兩級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地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救災工作,及時修復所管轄范圍內的各項水毀工程設施。(8)一旦發生緊急險情,如有必要,區防汛指揮部經上級同意可請求當地(或上級)駐軍和武警官兵支援抗洪搶險,調集部隊搶救洪水圍困人員和協助進行工程搶險,請求部隊支援工作由區人武部負責協調。(9)鎮(區)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啟動級響應,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防汛抗臺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受災地區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

41、域組織指揮防汛抗臺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臺工作。 級應急響應.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太湖流域發生大洪水,太湖平均水位4.65-5.00米;或瓜涇口水位到達或超過4.21米(1999年最高水位,調整后值)。(2)太湖堤防或流域性水利工程出現較大險情。(3)12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10-11級。.2 級響應行動(1) 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主持會商,區防指全體成員參加,啟動各項防汛調度預案。區防汛旱指揮部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工作指導,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蘇州防指;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派出專家組赴城區進行技術指導。(2) 全區把防汛抗災工

42、作作為中心工作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帶班,組織協調防汛抗災工作;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進一步做好防汛抗災的一切準備,各級各部門要根據防汛分工,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各項防汛工作。 (3)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進一步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風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預測預報和重點工程調度。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吳江日報和吳江電臺、電視臺根據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要求,及時發布汛情通報。(4) 各地要按照防汛防臺職責的要求,動員責任人員到責任地段到崗到位;搶險隊伍集中或分散待命,隨時隨地服從各級防汛指揮部的調遣,并做好上堤搶險的各項臨戰準備(搶險工具、車輛、物資等)。(5)

43、區、鎮兩級要及時補充消耗掉的各類防汛物資,各地要根據圩堤巡查情況將防汛物資調運到需要搶險的地點,并根據汛情發展及時增加各類防汛物資的補充。(6) 由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并報蘇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批準,境內航道實施停航準備,同時實行限速行駛。當平望水位到達4.20米,并呈上漲趨勢時,區、鎮兩級由政府牽頭組織交通、公安組成聯合工作組,執行停航監督管理等工作。(7)鎮(區)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動員部署防汛抗臺工作,同時加強值班,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級應急響應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太湖流域發生較大洪水,太湖平均水位4.20-4.65米;

44、瓜涇口水位到達或超過4.00米水位。(2)太湖堤防或流域性水利工程可能出現險情。(3)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8-9級。.2 級響應行動(1) 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區防汛防旱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派人參加,視情況啟動調度應急預案,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區防汛防旱指揮部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工作指導,將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蘇州防指。(2) 鎮(區)防汛指揮部領導要親自參加防汛值班,并密切關注天情、雨情、風情、旱情、水情等的變化。(3)鎮、村和工業集中區由領導帶隊,組織巡邏隊按照分工責任地段,加強對堤防、水閘

45、、排澇站、涵洞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各種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5) 各搶險隊伍做好人員、物資、器材等搶險的準備,時刻待命,隨時準備上堤搶險。(6)堤防高程低于當地水位加安全超高50厘米的薄弱地段(如工礦企業、碼頭、倉庫、村落、缺口等)的堤防要組織力量按照責任分工全部加固加高,以后根據水位的上漲情況將堤防高程加固加高到當地水位加安全超高50厘米以上。 級應急響應.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太湖流域發生一般洪水,太湖平均水位3.80-4.20米;或瓜涇口水位達到或超過3.70米水位。(2)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2 級響應行動(1)區防汛防旱指

46、揮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商,視汛情發展啟動調度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 (2)各排澇泵站實行24小時值班,并提前開機預降,準確及時報告情況。(3)各防汛物資儲存責任單位要加強對各類防汛物資的檢查,核對數量,檢查質量,落實專人值班,以備搶險調用。(4) 鎮、村和工業集中區要組織巡邏隊伍對堤防的完好情況進行循環巡視檢查,發現薄弱地段及時組織人員加固加高。(5)城區要提前關閘預降,組織專人加強對排水設施的檢查,外排涵洞出現倒流的要及時關閉封堵,防止倒灌;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及時疏通下水道、邊井、窨井等工程設施;要全面清除各類因施工影響的阻水壩頭,確保城區排水通道的暢通。5.3

47、 應急響應組織工作5.3.1 信息報送和處理.1 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臺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5.3.1.2 防汛抗臺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5.3.1.3 屬一般性汛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處理。凡屬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上報;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在全力處理的同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 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立

48、即調查核實,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區防指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區政府應急辦公室,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或副指揮簽閱后立即上報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防辦,并及時續報。 指揮協調與緊急處置.1 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鎮(區)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事發地的鎮(區)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9、,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相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3.2.3 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后,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將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 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一線防汛搶險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調用。 5.3.3.2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

50、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5.3.3.3 出現洪澇災害后,應及時做好受災區域內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5.3.3.4 對轉移的群眾,要及時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5.3.3.5 出現洪澇災害后,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情況緊急時,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可緊急動員衛生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1 出現洪澇災害后,區、鎮兩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1、 5.3.4.2 必要時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設備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信息發布.1 防汛抗臺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5.3.5.2 汛情、災情及防汛抗臺動態等,由區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區防辦會同區民政局審核和發布;涉及駐吳部隊的,由區人武部審核。 5.3.5.3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應急結束 .1當洪澇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可視汛情風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 .2 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

52、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臺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鎮(區)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3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各地要及時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按照防汛現代化的要求,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主要泵站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 防汛防旱

53、指揮機構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防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提醒注意事項,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2 搶險與救援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 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險情后,區防指派工程技術人員(

54、專家組)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指導各地組織實施。 (2) 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的需要。 6.2.2 應急隊伍保障 (1)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駐吳部隊、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 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區級機關級建的防汛搶險隊和區人武部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3) 調動

55、防汛機動搶險隊程序:一是本鎮(區)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區級組建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鎮(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領導批準后實施。三是需要調動同級其他鎮(區)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4) 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區、鎮兩級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參加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向區人武部提出,由人武部按照部隊的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區人武部可邊行動邊報告,并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內容應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區域和

56、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6.3 供電與交通運輸保障 6.3.1 供電保障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洪澇、抗臺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臺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緊急防汛期間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4 治安與醫療保障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洪澇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洪抗臺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緊急防汛期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醫療保障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

57、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5 物資與資金保障 物資保障 (1) 區水利局、中石化吳江公司等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區級防汛防旱救災物資的儲備保障工作。 (2) 區級防汛物資按照有關規定安排財政資金采購,主要用于重要堤防、重要防洪設施的抗洪搶險救災需要。區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鎮(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同意后,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下達調拔單;若情況緊急,可先電話報批,后補辦手續。申請內容包括調用物資品名、用途、數量、運往地點、時間要求等。 (3) 區防汛物資管理單位接到調令后,必須立即組織發貨,并向區防

58、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反饋調撥情況。調用區級防汛物資所發生的調運費用和消耗的物料費用,由申請調用單位負擔。汛期結束后,申請調用單位與區防汛防汛物資管理單位結算。 (4) 申請調用區級防汛物資的單位,防汛搶險結束后,主動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物資使用情況。 (5)各地應根據防汛防旱的要求和分級負擔、分級儲備的規定,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物資。鎮級儲備的防汛抗旱物資由鎮(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用。 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主要負責安排防汛抗災經費,用于遭受洪澇災害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防汛搶險、水毀工程修復補助和抗旱補助。需要區財政增加防汛防旱經費時,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和財政局會商,提出意見報區政府批準。

59、各地應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洪澇臺風災害的工程修復和防汛抗災搶險費用支出。 6.6 社會動員保障 (1) 防汛防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防汛防旱的責任。 (2) 汛期,區、鎮兩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洪澇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 區、鎮兩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洪澇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災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 各地應加強對防汛抗臺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60、在防汛抗臺的關鍵時刻,防汛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6.7 宣傳、培訓和演習 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災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審批后,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城區河流超危險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漲趨勢,造成較為嚴重影響,按分管權限,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或副指揮審核,統一發布汛情、災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救災工作。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區、鎮兩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各鎮(區)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防汛巡邏隊員和防汛搶險人員的培訓;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61、;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吳江區河道管理處應定期或不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7 后期處置 各地組織有關部門全力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1 災后救助 發生重大災情時,區防指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應急調度工作。 7.2 防汛物資補充 針對當時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各地和各有關部門應及時補充到位

62、。 7.3 損毀工程修復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通信等基礎設施,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 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各項基礎設施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重建標準。7.5 保險與補償水旱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組織在第一時間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根據保險條例實施理賠,盡快賠付災民錢款 7.6 調查與總結 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每年應針對防汛抗臺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

63、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臺工作。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會同區河道管理處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防汛抗臺實施細則,并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備案。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人事局和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臺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臺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變化,會同區河道管理處及時修訂本預案。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9 附 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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