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煤礦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xx煤礦2011年2月18日xx煤礦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企業的主體責任,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災難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指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機構的作用。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加強應急管理,使應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 整合資源,聯動處置。實行區域應急聯防制度,整合內部應急資源和外部應急資源,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
2、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積極采用先進的監視、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加強對員工、相關方和社區應急知識宣傳和員工技能培訓教育,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事故災難的綜合素質。歸口管理,信息及時。及時坦誠面向公眾、媒體和各利益相關方,提供事故災難信息,統一歸口發布信息,依靠社會各方資源共同應急。2.組織機構及職責2. 1 應急組織體系應急組織體系由指揮管理系統,救援隊伍系統,技術支持系統和相關保障系統組成。由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其他副總工程師、調度所、安監處、地測科、通風區、救護大隊、工資科、機電科
3、、物管科、醫院、為保科、事故單位等構成。2.2 指揮機構及職責2.2.1 xx煤礦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安全生產調度中心。總 指 揮:礦長副總指揮: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其他副總工程師成 員:調度所、安監處、地測科、通風區、救護大隊、工資科、機電科、物管科、醫院、保衛科、事故單位等負責人。2 2 .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部職責水害事故發生后,迅速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協調物資、設備、醫療、通訊、后勤等工作;決定是否請求外援;組織袁莊煤礦水害事故應急救援。 成員單位及部門職責調度所:負責事故匯報的接受和指揮部具體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
4、情況分析和調查,參與對事故的分析調查。地測科:負責為礦井水害事故提供技術資料和礦井突(透)水地點的相關地質水文技術資料,負責提供對搶險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把關;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安監處:負責監督事故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組織或協調對事故的調查工作。救護大隊:負責按搶救方案,組織現場的緊急搶險和救援工作。礦工會、工資科:協助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提供傷亡人員檔案及有關資料。物管科、機電科、:負責為礦井提供搶險所需材料、設備,保證供電及搶險救災物資及時到位。通風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通風技術保障,防止通風、瓦斯、煤塵、火災次生事故的發生,保證壓風及時到位。醫院:成立院前醫療
5、急救小組,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保衛科: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參與事故調查和案件偵察,維護搶險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 現場指揮部及其職責事故單位在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事故單位行政正職任現場搶救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制定搶救方案和現場指揮搶救。3. 預防與預警3.1 危險源監控3.2 預警行動當井下發生突水或透水事故時,由礦水害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發出預警信號,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積極對事故進行處理,保證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3.2.1 xx煤礦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認定水害事故并實行分級報告制度: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一般(四級)、較大(
6、三級)、重大(二級),特別重大(一級)依次啟動礦級、集團公司級、省級和國家級應急救援預案。四級響應標準:(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井下發生突(透)水事故,事故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三級響應標準:(集團公司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機構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死亡;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事故災難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集團公司應急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
7、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集團公司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事故災難;省級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啟動二級響應的事故災難。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省級應急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上報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事故災難;國務院認為有必要啟動一級響應的事故災難。3.2.2 礦井對重大水害事故進行登記建檔,建立重大水害事故管理檔案
8、;3.2.3 對重大水害可能釀成事故的預兆,調度所要立即上報集團公司調度室,由集團公司總值班安排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和礦井有關人員,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以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3.2.4 一旦發生水害事故,根據事故災難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4. 信息報告程序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所,調度所要及時上報集團公司調度室,集團公司調度室應立即通知當日集團公司總值班人員,同時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負責人。事故發生后,集團公司立即向淮北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淮北市政府及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報告事故情況,并在24小
9、時內,填寫事故緊急報告:5.1 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報告礦調度所。報警電話:井下電話直接拔“”。5.2 相關部門的聯絡方式見下表:序號單位負責人姓名電話號碼住 址辦公室住 宅手機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5.3 事故發生后,調度所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等。5.4 需要向外求援時,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請求集團公司確定請求外援。5. 應急處置6.1響應分級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般(四級)、較大(三級)、重大(二級),特別重大(一級)依次啟動礦級、
10、集團公司級、省級和國家級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不同等級、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事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6.2 響應程序礦井發生水害事故后,礦長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救。6.2.1 應急啟動總指揮接到重特大水害事故報告后,立即下達命令,啟動xx煤礦重特大水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xx煤礦調度所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后,立即按照xx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xx煤礦調度所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5.2.2 救援行動 指揮部成員到達xx煤礦調度所或指定地點后,按照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成立現場搶險救災專業組,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到達現場后,首先應
11、向現場人員了解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水害事故特性,事故前人員分布,通風、瓦斯濃度等情況,并實地查看水位高度,可能影響的其它巷道,并立即進行排水,保證處理事故的其它材料及時供應到位。 搶救水害事故前,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搶救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搶救。先確定搶救現場巷道的無水害威脅,以保證退路安全。 搶救被淹(困)人員時,可用呼喊、敲擊等方法聽取回聲,并判斷遇險人員位置。對事故地點首先要在支護好頂板、恢復通風或利用壓風機供風的情況下,使被淹(困)人員向較高的地方撤離,用排水設備排空積水為實施營救創造條件。 處理事故過程中,搶救人員要有專人檢查瓦斯和觀察頂板情況,保證搶險人員安全和退路暢通。事故單位在
12、搶救過程中有困難時,指揮部可抽調其他單位有經驗、有技術的骨干力量進行緊急增援。 醫療救護組要安排醫務人員攜帶必要的搶險醫藥器具到達事故現場附近,對搶救出的受傷人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救治。 在搶險期間,袁莊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有權統一調用各單位儲備的搶險物資和設備,機電科、物管科具體協調辦理。6.2.3 擴大應急如事故不能及時得到控制,或有擴大趨勢,或搶救非常困難時,由總指揮部決定是否請求外援。6.3 處置措施礦值班及相關科室人員對水害事故的處理有絕對處置權,必要時可停止生產,調集必要的人力、物力進行處理,可以先處理后匯報,相關人員須無條件配合。6.3.1 發現突水預兆時的應急措施
13、當井下出現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撤出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并立即報告調度室,發出警報。 6.3.2 發生透水事故時的應急措施 6.3.2.1自身安全防護 井下發生透水事故時,在現場及附近地點的工作人員應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內、拐彎巷道或其他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牢頂梁、立柱或其他固定物體,防止被涌水打倒和沖走。 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時,現場職工應立即佩戴好隔離式自救器或壓縮氧自救器。在未確定所在地點的空氣成分能否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時,禁止任何人隨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
14、夾。 6.3.2.2 迅速匯報 透水事故發生后,現場及附近地點工作的人員,在脫離危險后,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突水的地點、涌水的程度、現場被困人員的情況等,并立即向礦井調度室報告。同時,應利用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及時向下部水平和其他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及時通知撤離。 水源的判斷方法如下: 老空水的特點是積水時間長,水量補給較差,一般屬于“死水”。鑒別時,有以下特征:用手指附水搓動,有滑潤的感覺;用鼻聞有腐臭,有時夾雜著臭雞蛋氣味;用舌嘗可感覺到水發腥,有臭味;仔細觀察,會發現水的透明度較低,水中有腐朽物懸浮或沉淀。 斷層水一般通道較遠,補給較充分,多屬“活水”。水無澀味而發
15、甜,如果在巖巷中遇到斷層水,水呈黃色,有時在巖縫中可見到淤泥。 含水層水一般都具有很高的壓力,水量充足。水中無澀臭味,水色發黃,有泥沙流出。 如是石灰巖溶洞中的積水涌出,水呈黃色或灰色,有時帶有臭味。 地表水一旦涌入地下,其水量很大,破壞力極強。水中混有大量的泥沙,有時還會夾帶許多動植物或其他雜物。在一般情況下。水中無其他異味。 6.3.2.3 積極妥善地組織現場搶救 突水初期,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應在現場領導和老工人的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救工作。如突水地點周圍圍巖堅硬、涌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盡快堵住出水點。 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
16、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對于受傷的礦工,應迅速搶救搬運到安全地點,立即進行急救處理。 必須注意:井下發生突水事故后,決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用防護器具的情況下冒險進入災區。 6.3.2.4 現場組織撤離 如因涌水來勢兇猛,現場無法搶救,或者將危及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起來,沿著規定的避災路線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 在行動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撤離前,應設法將撤退的行動路線和目的地告知礦井領導人。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迅速撤往突水地點以上的水平,盡量避免進入突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
17、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如因突水后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進的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岔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撤退巷道如是豎井,人員需從梯子間上下時,應保持好秩序,不要慌亂和爭搶。行動中,手要抓牢,腳要蹬穩,切實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撤退中,如因冒頂或積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尋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無法撤退時,應組織好災區避災,等待救護人員的營救,嚴禁盲目潛水等冒險行為。 6.3.2.5 避災自救 應迅速進人預先構筑的
18、避難硐室或快速建造的臨時避難硐室。必要時,可設置擋墻或防護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氣體的侵入。 進人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文字、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于救護人員及時發現,進行營救。如人員被困地點有電話,應立即用電話匯報災情、遇險人員數和計劃采取的避災自救措施。否則,應采用敲擊鋼軌、管道和巖石等方法,發出有規律的呼救信號,并每隔一定時間敲擊一次,不間斷地發出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如人員被困地點有壓風管,應打開壓風管輸送新鮮空氣,并稀釋被隔堵空間的瓦斯含量,并要注意保暖。對搶救出來的遇險傷員,要用毯子保溫,并迅速運送到安全地點進行救護。對困在井下較長時間的得救傷員,不要用強燈光照射他們的眼睛,不要過多給他們飲食,應及時送到醫院救護。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應急物資由機電科、物管科統一管理和維護,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配使用。工字鋼梁50根;鐵軌梁50根;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30根;鉸接頂梁30根;內注式單體液壓支柱100根;不同規格圓木、半圓木、木板梁20方;道木20方;水泵37 千瓦5 臺;排水管4 寸4000 米;鐵絲100米;鉆機2臺;鐵鍬50把;鐵鎬20把;橇棍20根;千斤頂10個;斧子5把;吊鏈10個;風鎬5把 ;擔架10付;編織袋300個;沙(粘土)10噸;水泥1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