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電房管理規定 第一條、配電房的全部機電設備由機電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值 班,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入內,如因工作需要應在外來人員登 記本上登記,由工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 第二條、值班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設備狀況、操作方法和 安全注意事項。送、停電由值班人員負責完成,嚴禁他人隨意亂動機 電設備,并掛上狀態標識牌。 第三條、建立巡查制度(各小區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制定) ,并作 好運行記錄,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第四條、值班人員巡查內容:記錄電壓、溫度電表數據,檢查屏 上指示燈、電器運行聲音是否正常,房屋內是否有異味。 第五條、室內照明、通風良好,室溫控制在 40 攝氏度以下,經 常
2、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設備外表清潔無塵。 第六條、供電回路操作開關的標志要顯著,停電拉閘和檢修停電 要掛標志牌,其他人員絕不能隨意觸動。 第七條、應嚴格保持各開關狀態和模擬盤相一致,不能隨意更改 設備和接線的運行方式及各種開關的整定值。 第八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安全、防火、防鼠、清潔衛生制 度。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嚴防蛇、鼠等小動物 進入配電房。 第九條、變配電間應配齊各類安全用具,即:高壓測電筆、絕緣 橡皮手套、絕緣靴、絕緣墊、臨時接地線、標示牌及滅火器。 第十條、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遵守電業系統有關變配電各項規 程。工作人員在檢修、維修、維護電氣設備時,嚴禁帶電作業,要停 電后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接三相短路接地線)嚴格按操作規程作 業。 第十一條、發生事故時,應保持冷靜,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 障,并按時做好記錄。在停電送電前應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鞋。 第十二條、值班員應認真作好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認真執行交 接班制度。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 2014 年 5 月 10 日起執行,由工程管理部負 責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