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樟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辦法1.1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昌樟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工程建設質量,明確建設各方的責任,把昌樟高速建成國家優質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項目工程質量實行政府監督,項目法人全面負責,監理單位控制,設計、施工單位保證及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必須嚴格按各級質量管理職能執行,層層把好質量關。第三條 本項目參建各方必須按照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報告公路工程質量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路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和影響工程質量
2、的行為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質監機構、項目辦進行檢舉、控告和投訴。第四條 工程建設的主管部門、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工程項目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工程技術方面的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本項目工程質量實行質量管理終身負責制。第五條 對于工程建設中的質量問題,必須嚴肅對待,科學決策,及時進行處理,直至完全滿足設計及有關規范要求。第六條 上級交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政府質量監督,各有關單位都必須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有關質量管理法律、法規及規定。1.2 依據
3、、方針和目標 第七條 質量管理依據1、合同文件在設計合同、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中分別規定了參與建設的各方在質量控制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有關各方必須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諾。2、設計文件嚴格按圖施工是施工階段質量控制的一項重要原則,經過批準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說明書等設計文件,是質量控制的重要依據。3、國家及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方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性文件:(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3) 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4) 公路工程交(竣)工辦法;(5)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6)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7)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8) 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9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10) 國家、交通運輸部、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等制定的其它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11) 交通運輸部、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等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其它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辦法以及設計院、建設單位發布的有關規定、文件。第八條 質量方針 高站位謀劃 高起點建設 高標準管理 高效率推進 科學管理、首件示范、精細施工、嚴格控制; 立足崗位抓質量,一絲不茍出精品; 嚴要求、零缺陷。 第九條 質量管理基本原則 堅持領導作用,全員參與,持續改善,基于事實的決策方法, 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質量標準的原則,堅持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第十條
5、質量目標 一、總體目標:建洪城地標、造精品工程、鑄業內豐碑、樹高速形象。二、分項目標: 1質量目標 杜絕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運輸部部頒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交工驗收達到合格工程等級,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為優良工程等級。 2進度目標建設總工期控制在項目合同工期之內,并實現項目建設各階段工期目標。 3投資目標合理使用資金,建立節約管理理念,總投資控制在項目概算范圍內。 4安全目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管安全”的方針,實現零事故安全目標。 5環保目標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各項環保指標應達到環保部
6、門的控制驗收要求。 6廉政目標加強廉政監督宣傳教育,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廉政建設,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事件,不發生違反江西省交通系統廉政建設“八條禁令”行為。1.3 管理職責第十一條 項目辦的質量管理職責:(一)總體質量管理職責1、制定質量目標;2、執行“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四級質量保證體系;3、執行國家及合同有關工程質量標準;4、組織質量檢查;5、定期向質量監督機構報告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情況,接受政府監督部門的監督與檢查,積極配合政府監督部門的工作;6、支持監理單位為保證工程質量所進行的質量控制工作;7、對設計、施工中可能存在的質量缺陷、隱患提出修改、處理建議,督促相關單
7、位整改;8、組織交工驗收,協助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二)質量管理者代表(GB/T1900-2000 idt ISO9004:2000職責、權限和溝通):項目辦總工程師是項目辦最高管理者指定的項目質量管理者代表。他管理體系的業績和效率,并對其進必須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得到建立和運行,向項目辦的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行持續的改進和完善,促進項目辦相關處室、總監辦、項目經理部等管理組織對質量目標、質量計劃和上級要求(如作業標準化指南)的認識和理解與貫徹執行。項目辦總工程師管理職責是負責設計文件的審查、工程技術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及監理工作的管理。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
8、規和規范、標準,高標準建設本項目。2、 負責設計文件審查及重大設計變更、重大施工方案、關鍵施工工藝的審定,必要時組織專家對技術方案進行論證。3、 負責提出項目科研課題并組織實施、組織技術咨詢和攻關、申報科研成果。4、 負責組織設計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服務;組織設計單位做好設計變更文件;審核設計費用的支付。5、 負責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和技術論證工作。6、 負責組織項目有關技術學習、培訓、研討和交流。7、 參與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8、 負責本項目的技術總結。(三)項目辦工程處質量管理職責工程處是項目辦負責工程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吉蓮高速建設工程的技術制度、設
9、計與施工方案審查,做好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江西省關于基本建設質量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2、 根據有關設計、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和標準,結合工程特點,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標準、項目管理大綱和質量、安全、標準化文明施工管理手冊,并負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組織貫徹執行。3、 參與審定重要的施工技術方案、特殊技術處理措施和施工工藝,對難點技術和關鍵技術組織攻關或進行前期試驗。4、 負責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計劃、施工方案、工程變更。5、 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日常巡查工作,深入現場,實地掌握、了解第一手工程信息與資料,做好質量的現場
10、監督管理工作。6、 負責工程各類質量文件的登記與整理,負責組織編寫本項目的竣工資料編制辦法,負責整理整個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工程交工、竣工資料和竣工文件的審查、編制和出版。7、 組織各階段工程質量評定和交、竣工驗收及文件編制、申報優質工程等工作。8、 負責工程計量中的質量審核工作,并控制和協調各施工標段關于計劃、進度、質量、安全、環保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組織召開監理、施工單位的質量工作會議;負責工程建設各階段的質量驗收、審查評審和上報、協調,以及負責中心試驗室和測量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二條 設計單位質量管理職責1、 設計單位必須對其所提交的設計文件負責,做到精心設計、合理設
11、計、方便施工、服務施工。2、 設計單位應慎重對待設計變更,要以不降低結構使用功能,不降低結構安全性為原則,并按變更程序辦理變更。3、 設計單位應委派有經驗的設計代表常駐工地,做好設計技術交底,按工作程序及時解答施工或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和質疑。對施工方法或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提出的特殊要求,要認真考慮、仔細分析,做好設計服務工作,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使工程建設滿足設計要求,設計代表的能力和數量應滿足施工現場的實際要求。4、 設計代表如發現施工單位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或監理單位未按設計要求監理時,特別是施工方法不當、施工違規操作危及結構安全時,應及時向項目辦報告。5、 出現質量問題,設計代表應迅速前往現場
12、參與調查,查找原因,并協助進行技術分析,及時提供分析數據及處理方案。對結構有影響的質量事故,設計單位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結構計算,提出設計方的觀點,對有關單位提交的技術分析報告和處理方案應及時審核,及時認定,對處理結果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應提出明確的評價意見。6、 積極配合項目辦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設計;對項目辦提出的優化設計,設計單位必須執行,并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完善設計,提交變更設計圖紙。7、 設計代表應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大臨設施的結構計算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第十三條 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1、 監理單位是項目工程質量管理的責任主體。2、 監理單位應按照“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
13、不茍”的原則,嚴格執行監理服務合同,努力做好施工監理工作,加強監理隊伍建設,提高監理人員素質,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監理單位必須把確保工程質量作為監理工作的首要任務。3、 監理單位應按監理規范、合同文件要求及工地實際情況制定監理組織體系和監理工作計劃、監理實施細則,建立健全的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制定、執行監理質量控制程序和控制方法,配備稱職的監理人員。4、 各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以及本工程專用技術標準。按規定進行獨立抽檢試驗,加強對施工單位自檢(含試驗)的監督。必須保證對重點部位、重點工序、隱蔽工程等的旁站監理。5、 各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規范、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
14、測管理辦法、江西省公路水運工程工地試驗室管理辦法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管理好監理試驗室,以利質量監控。6、 監理單位必須具有明確的責任分工,各部門、監理人員各司其職。7、 監理單位應以事前控制、超前管理為工作原則,把原材料檢驗、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嚴格過程控制等作為監理工作重點。在每個重要工程開工之前,應組織編寫工作細則,指出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特點及監理工作重點,用以指導各項監理工作。8、 總監辦應定期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人員及設備按要求到位,對施工單位的質檢月報及時做出評價,并上報。9、 監理單位負責人必須務實工作,親自抓質量管理,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提
15、出決策意見,未經項目辦批準,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崗位。 10、 監理人員發現施工單位違規操作,必須及時堅決糾正,對已施工的工程,如對正常使用、安全、耐久性造成嚴重影響或不滿足設計及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均要堅決指令施工單位返工。11、 出現質量問題,監理單位不能刻意隱瞞事實,應迅速前往現場做好原始記錄,留取現場實物和照片錄像,及時上報,并查找原因,提出處置建議。屬重大技術問題或質量事故,應監督命令施工單位保護好現場。并應及時對質量問題做出分析,提出決策意見,上報項目辦,必要時應發布停工令,敦促施工單位限期整改。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1、 施工單位是實現質量目標的主體。各單位的項目經理是質
16、量管理的直接領導責任人,負責組建項目質量管理機構,制訂具體質量管理辦法,實行全面質量管理。2、 施工單位對所施工的工程負有終身質量責任,必須樹立全壽命質量意識,切實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3、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實行分級管理的質量責任制。項目經理為合同段質量第一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本合同段的工程質量負技術和管理責任。質檢工程師和操作人員為質量的直接責任人。4、 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批準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實現設計意圖。需要變更設計的,應及時按項目辦下發的設計變更程序報批,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改變設計要求及有關的各項指令。5、 嚴格執行國家和合同要求的
17、質量標準,制定相關控制程序和方法,尤其是重點部位和隱蔽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預防質量事故的發生。6、 各施工單位應按投標承諾配備質檢、技術人員。7、 應按照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江西省公路水運工程工地試驗室管理辦法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建立工地試驗室,完善質量保證體系。8、 懸澆橋、連續箱梁現澆、懸臂澆筑的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監控工作,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9、 各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不因分包而改變分包范圍工程質量管理職責。10、 施工單位進行技術復雜、施工難度大、精度要求高、工藝先進的工序操作,應由熟悉工藝原理、操作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工人承擔,應對他們進行技術水平考
18、核,進行資質認證,持證上崗。施工單位招收的勞務人員應編入主體施工隊伍班組從事施工,且由項目經理部直接支付工資。并經學習培訓后,持項目經理簽發的勞務人員胸牌上崗,嚴禁由包工頭包攬生產管理和工資結算。11、 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監理程序,實行從材料質量、施工程序、施工工藝、內部自檢的全過程質量管理,并建立相關質量臺帳和檔案。12、 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有關合同、技術標準和規程進行材料及工程質量檢查和報審,不得擅行其事。對主要工程材料,進場前必須具備由監理工程師確認的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對一般工程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抽樣和檢驗;對成品和半成品,必須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技術說明書。承接單位必
19、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并由監理確認。13、 施工單位必須投入符合合同工期進度要求所需的機械設備,所有的機械設備都必須具有良好的維護保養條件。機械設備的類型、數量、規格、性能都必須滿足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14、 各施工單位必須自覺服從監理管理,嚴格執行監理指令,循規作業。嚴禁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野蠻施工等違規行為。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隱患、不文明施工現象必須及時整改。15、 施工單位不得隱瞞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對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按程序上報,并主動查找原因,提出處置辦法,做到“嚴肅對待、科學決策、迅速處置、不留后患”。16、 施工單位應每月向總監辦上報本月工程材料、工程質量自檢月報及影響工程質量原
20、因和將要采取的措施,由各總監辦對當月工程質量做出評價,并將評價報告報項目辦備案。17、 為達到項目辦工程建設質量總目標,施工單位必須與項目辦簽訂質量目標責任書,參與勞動競賽評比,自覺遵照執行項目辦制訂的獎罰辦法。18、 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向項目辦提交完整的竣工文件、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19、 負責缺陷責任期的質量維修和承擔保修期的質量責任。1.4 控制措施(一)、工程質量監理的主要方法1、檢查核實、簽認與審批在施工的全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所報送的各類報告、報表和質量數據進行檢查核算(內業)或進行現場核實(外業),并對結果進行簽認、審批。2、抽檢試驗包括室內試驗和現
21、場試驗檢測兩大類。監理工程師依據試驗數據確認各種材料質量及施工部位的工程質量。3、檢測與測量監理工程師通過測量對施工各部位的平面位置、高程、幾何尺寸等進行檢查和控制。通過對規定的檢測指標的現場檢測,控制工程施工質量。4、旁站對于施工條件比較復雜、工程質量難以保證的關鍵工序及工程關鍵部位,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督;對于施工質量相對穩定由多道施工工序所組成的分項工程中的次要工序可進行部分時間的旁站監督;對于影響施工質量的關鍵工序不僅應進行旁站還應進行抽檢。5、工地巡視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經常性的巡查、檢視活動。6、簽發指令文件指令文件一方面包括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以書面文件的形式簽發給承包人
22、提醒注意施工中存在的質量隱患或質量問題;另一方面包括監理工程師為保證工程質量,向承包人發布的工程變更、施工技術要求、工地會議紀要等。監理工程師通過簽發指令文件控制工程施工質量。(二)、工程質量要點(1)、 路基工程1、為保證路基的壓實度,應控制每層的松鋪厚度。2、為保證路基邊緣的壓實度,應控制超寬碾壓的寬度。3、填挖交界、半填半挖處及高填深挖處的質量控制。4、挖方路段施工時邊坡要一次刷好。5、土方路段每填筑2-3m必須進行修整下邊坡。6、路基填筑過程和每5層填筑中間交工時,項目辦將采用隨機抽檢挖掘檢查的方式對填筑分層厚度、填料及壓實度進行檢驗,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時應及時責成承包人返工并按合同要求
23、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7、臺背回填的質量控制:臺背回填材料為透水性材料,并分層碾壓,碾壓不到位的采用小型機械進行;承包人是臺背回填的質量主體責任,監理單位的監控責任;臺背回填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編制報總監辦審批,并建立專門的臺背回填施工隊伍;臺背回填未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其缺陷處理費用應由承包人全額承擔。臺背回填逐一保存影像資料由總監辦收集報管理處備案。8、土工格柵應嚴格按照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鋪設9、隧道洞渣、石方作為路基填筑材料時,應嚴格控制填料粒徑,未解小到規范要求或難以解小的石料不得用于路基填筑。對于隧道洞渣、石方作為路基填筑的,承包人必需配備的石料解小設備(如炮機)的型號和
24、數量。10、填方路基第一層填土全幅填筑質量及形象的優劣,將直接影響后續路基填筑的規范性,如不能全幅填筑質量、各施工單位應采用半幅填筑并以中間隔離帶為界,各施工單位應高度重視第一層填土的中間交工驗收工作,必須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方可進行后續填筑施工。11、設置在填方路基范圍內的施工便道,應按主線路基填筑質量標準用合格的填料分層填筑,并應將邊坡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以利于后續路基填筑搭接。12、橋涵構造物處上下主線便道附近的路基填筑時,應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以利橋涵構造物完工通行后該處便道路基填筑搭接。(2)、 路面工程1、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2、試驗路段測試主要指標。3、路面用原材料的質
25、量控制。4、現場測量放樣及路面厚度控制措施。5、透層、封層、粘層的控制措施。6、底基層、基層、面層平整度的控制措施。7、瀝青混合料級配、瀝青含量、馬歇爾試驗等。8、瀝青混合料拌和、攤鋪、碾壓各階段溫度控制措施。9、路面各層的壓實度控制措施。10、基層和面層施工過程中施工縫的接縫處理。11、路面各層的強度、壓實度、厚度、寬度、路拱度、平整度等的檢測。(3)、 隧道工程1、項目辦將引進第三方檢測,以第三方檢測報告作為合同計量依據。2、設備檢查:通風、壓風、掘進、支護、出碴、襯砌、供水、供電及安全等設備;洞口施工場地的合理布置,并符合安全要求。3、洞身開挖技術控制及超、欠挖控制,隧道開挖輪廓預留變形
26、量控制。4、導管及錨桿注漿工藝控制。5、支護技術措施及施作時間控制。6、錨桿、墊板等材料的規格、質量檢驗,錨桿的布置位置和遇到節理、裂縫等情況的布置方式,抗拔力檢測;墊板應完全密貼在噴射混凝土表面或開挖表面。7、噴射砼配比材料的質量檢驗,噴射砼的厚度、強度檢驗,噴射砼與圍巖之間的空隙(密貼性)檢查。8、檢查拱架模板支護牢靠、穩定及其中心線和水準面正確。9、檢查襯砌厚度控制及二次襯砌施作時間控制;隧道凈空、軸線滿足要求,表面平整。10、檢驗止水、防水等材料的材質質量,對施工方法和安裝質量進行檢驗。11、加強圍巖變形(周邊收斂)觀測,為預留沉降量及合理選擇支護參數和支護形式提供依據。12、加強安全
27、管理工作,尤其有害氣體的監測和圍巖的觀測。13、檢查穩定掌子面和遇到松散地層、斷層、溶洞地段等特殊施工方法。(4) 橋涵、通道構造物工程1、砼結構中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碎石、水、外摻劑、普通及預應力鋼材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施工中應插牌標明施工的部位、采用的配合比、施工負責人、監理人員等。2、砼的生產設備、拌和、運輸、澆筑、試件制作等環節控制。3、鉆孔樁(挖孔樁)成孔的孔徑、深度、豎直度量測以及挖孔樁的滲水量觀察和有害氣體的監測。3.1 應高度重視鉆孔樁開孔至成樁前的樁位控制工作,測量放樣須做到“一放二復三報檢”,須埋十字護樁加強日常檢校。3.2鉆孔前應按設計資料繪制地質剖面圖,鉆孔作業應分班連
28、續進行,隨時撈渣留樣驗證,原始記錄表必須逐樁逐機現場記錄,真實記錄停鉆、換桿、維修、事故、進尺、地質變化等有關情況。3.3 當地質情況與地質剖面圖嚴重不符以及遇溶洞、流沙地質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告知設計單位完善設計。4、特殊地質地段的橋梁基礎質量控制(如灰巖地區等)。5、水下砼的灌注質量控制。6、鋼筋的加工、綁扎、焊接質量控制,預應力孔道的定位控制。7、模板的質量及安裝控制。8、支架的強度、穩定性及變形控制。9、預應力的張拉、壓漿質量控制。10、支座安裝位置、標高及平整度控制。11、預埋件的準確安放。12、預制場的布置和場地硬化處理。13、大橋、特大橋線形的測量控制。14、預制梁的長度、寬度、
29、高度、角度及腹、頂板的厚度的控制。15、預制梁的架設方案。16、結構物外觀。17、結構物臺背回填質量控制。18、基底承載力復驗。19、涵洞、通道的基礎沉降縫設置必須與涵管節或墻體沉降縫位置一致。20、小型構筑物、橋梁、梁板等構筑物的養生。(5)、橋梁預制廠建設原則1、梁板預制宜集中預制,承包人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橋梁預制廠的座數和位置報監理審批后實施。原則上不允許將橋梁預制場設置在路基紅線范圍內,如確有需要,應設置在已達標高的路基地段并須報經監理人批準。2 、預制廠的各種生產生活設施應布局合理,各類機具設備擺放有序,防排水系統完善,場區道路必須進行硬化,確保道路暢通。預制廠應設立工程簡介牌、
30、施工場地平面布置圖、安全文明施工標語等。3、 梁體存放場地應平整夯實,四周開挖排水溝,確保場地內不積水。先行做好存梁場地布置,存梁場地要求整平壓實,排水暢通,預防地基沉陷造成梁板斷裂。4、施工單位在預制梁開工前,應就上述部位鋼筋制安對鋼筋制安班組進行專項技術交底。5、在頂板全厚度預留張拉槽口,負彎矩張拉完成后全斷面澆筑恢復,以避免槽口底層砼因厚度薄難以保證砼質量的問題。6、 對于砼強度不合格或存在嚴重質量缺陷,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不合格的梁板,不得以單梁靜載試驗結果作為梁板質量是否合格的評判標準,應予以廢除。7、宜采取以下措施解決部分橋梁防撞墻、伸縮縫預埋漏減或鋼筋方位不準確的問題。
31、7.1、應在邊梁及端梁預制時,按設計位置準確定位預埋鋼筋,并與梁體鋼筋點焊固定,防止砼澆筑時預埋鋼筋產生偏位,以確保防撞墻鋼筋、伸縮縫鋼筋與預埋筋的準確有效聯接。7.2、防撞墻鋼筋宜盡可能一次性整體預埋到位。8 、當梁板部分鋼筋位置沖突時,不得隨意切割,鋼筋避讓應遵循普通鋼筋讓位于預應力鋼筋,次要鋼筋讓位于主要鋼筋的原則。當無法避讓時,可適當改變沖突處鋼筋加工形狀。9、 應加強鋼筋制安監控,有效遏制偷減鋼筋行為。10、施工、監理單位在進行鋼筋制安工序檢查時,不僅要檢查鋼筋的間距,還要重點檢查鋼筋數量和規格;11、 部分梁體長短不一,究其原因主要是封端砼尺寸控制不嚴。施工監理單位應重視封端質量控
32、制,一是要抓好封端模板的安裝,封端模板安裝應形狀規則,端面垂直,尺寸準確;二是非異型梁及斜交梁,封端宜采用定型制做的專用鋼模。12、項目建設單位宜確定合理的支座指導價格,以利支座質量控制。13、施工、監理、建設單位應把好支座進場質量控制關,堅持盲樣送檢。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抽檢頻率,對進場的支座進行盲樣送檢,支座各項技術指標必須滿足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檢測不合格者堅決清退出場。同時應加強盲樣送檢過程的廉政監察工作,確保橋梁支座盲樣送檢檢測結果公正、準確。14、對不合格支座的供貨廠家和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社會檢測機構,應依據合同進行處罰并及時報告省廳和廳質監站。15、梁板預制采用“十統
33、一”1)、既鑿毛工藝統一使用鑿毛錘,不能留下砼模板痕跡;2)、養生使用統一的噴霧設備;3)、漏漿使用統一的橡膠皮墊;4)、鋼筋綁扎統一在底座上做好標記,按照規范間距布置鋼筋;5)、大梁外露鋼筋統一用水泥浸漿涂刷好,防止放置過久生銹;6)、每片梁統一標注好編號、生產日期、張拉日期、壓漿日期、張拉強度;7)、負彎距的編鉚統一用固定槽固定;8)、封端統一等架完梁再封,不在梁場封,以利于預留伸縮縫;9)、每個標段要統一一個料場供應大梁預制材料,使級配一致,材料整潔無雜質,強度受控;10)、所有要配鋼筋的結構物,在配好鋼筋后統一留下照片。16、兩個嚴格控制:(一)、是嚴格控制水灰比,每一車混凝土要認真做
34、好坍落度檢查;(二)、是嚴格控制澆筑時間,要事先做好技術交底,讓生產工人熟煉操作,使各個施工流程工序環環相扣,杜絕出現澆筑分層痕跡,使大梁的整體強度符合標準。(6)、排水及防護工程1、漿砌工程所用的片石、砂漿、混凝土等材料應滿足規范要求。2、砌體分層、錯縫、坐漿、擠密,嵌縫飽滿,無空洞;砌筑上層時不應振動下層。3、沉降縫、伸縮縫、防水層、泄水孔等的位置、數量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第十五條 各參建單位應利用一切形式,大力宣傳項目建設質量方針、質量目標,使全體建設者了解自己應負的質量責任。構筑責權并重、精干高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強化過程質量管理,以嚴格全過程質量監控為重點,以控制關鍵環節(詳見附表1
35、和附表2)為突破口,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不留質量隱患,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第十六條 本項目建立工程質量檢查、質量通報、質量考評、質量評估、評定、質量舉報、質量處罰制度。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檢查制度1、 項目辦每月不定期組織對施工、監理單位全面巡檢,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每天巡檢。2、 質量檢查的重點是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控制和實體工程質量。3、 強化過程控制力度,實施動態管理。對施工過程控制應堅持質量一票否決原則,實施連帶檢查和連前檢查制度(定義見附件1)。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要重點控制和解決責任落實不夠、平行試驗頻率不足、試驗檢測資料不詳、工序控制不嚴等問題。對不合格工程
36、或工序應進行全面檢查、整改、返工或返修,直到合格為止。因填寫不規范、不準確、不真實的內業資料,造成延期計量與支付,或因質量一票否決、連帶檢查和連前檢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承擔。4、 工程質量檢查要做到深入工地、隨機抽樣、認真操作、確保檢查數據真實可靠。5、 各單位試驗室要按規定的范圍、頻率自檢和抽檢。監理試驗室必須進行獨立平行抽檢,不得引用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的數據或由施工單位出試驗報告。6、 檢查發現的質量問題或缺陷,必須下達整改指令,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必須上報。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通報制度1、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質量月度報告中反映質量體系現狀、運行情況,質量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擬改進的措
37、施等。報告周期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施工單位在本月22日前簽發并上報給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本月25日前簽發并上報給項目辦。2、 對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嚴重違約,質量體系、工程管理和質量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項目辦規定、指令不能得到持續有效執行等,項目辦將予以通報批評,以警示各參建單位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工作。第十九條 工程質量檢查考評制度1. 對承包人的質量獎勵管理由項目辦組織并成立質量獎勵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質量獎勵活動工作辦公室。獎勵活動工作辦公室成員由項目辦各處室、各管理處、總監辦等人員組成,負責質量獎勵活動的具體工作。2. 主要包括路基、路面、隧道、橋涵、防排水
38、、綠化、交安工程質量及砼結構物外觀質量專項檢查等。3. 對承包人的檢查結果將作為獎勵基金實施的依據,并作為階段評比的依據之一。業主將向上級申請進度獎金,如果得以批復,列支1000萬元用于獎勵工程質量較好的承包單位和個人。4. 檢查人員要嚴格按標準和規定進行檢查,不得弄虛作假;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標準,秉公辦事,不得玩忽職守;對利用職權違法亂紀者,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5. 為實現監理優質服務,每季度、每階段項目辦組織對總監辦進行考評,每季度、每階段項目辦會對總監辦進行考評。獎懲辦法詳見監理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工程質量評估、評定制度1、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每月、項目辦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
39、分析例會,評估質量形勢,指導質量管理與控制,持續改進工程質量。會后應形成評估報告報項目辦。必要時進行質量大檢查或質量整頓。2、 在特殊過程和隱蔽工程施工中,項目辦或總監辦認為必要時,要組織召開專題質量例會,專題研究工程質量情況和改正措施。3、 在首件工程(分項工程)完成以后,承包人應對已完成項目的施工工藝進行總結,并對質量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自評意見報總監辦,由總監辦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終評。4、 在項目辦確定一分項工程的首件實體示范工程后,總監辦須對其施工工藝、技術參數及質量控制措施進行推廣應用,要求全線各施工單位的同一分項工程的質量不能低于首件實體示范工程的標準。5、 分項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
40、按規定進行檢測,并經監理簽認。試驗檢測數據齊全后7天內進行分項工程質量自評。并逐級自評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和標段工程質量。月度報告中必須反映質量檢測情況和自評結果。6、 當施工單位違反合同文件規定或不按設計要求施工或使用了未經檢驗或質量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或違反施工操作規程、施工程序或監理程序時,監理工程師不得簽認自檢結果,不得頒發中間交證書,更不能計量支付。盡管分項工程可能檢驗合格,但必須返工重做。7、 監理單位根據獨立抽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為交工驗收做準備。第二十一條 工程質量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均可以任何形式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或項目辦舉報、投訴、控告。
41、第二十二條 工程質量處罰制度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違約、違規,項目辦將按合同或項目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和扣考評分。第二十三條 工程質量控制的組織措施1、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管理需要,設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資質和數量除符合合同承諾外,其他人員必須滿足工程管理的實際需要。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可以對施工單位機構設置、職能分配、人員和設備配置等進行檢查,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施工單位必須按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改進。2、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所屬工區、作業隊的管理。以下職能必須由項目經理部或其派出的管理、技術人員承擔:(1)質量管理a、分項工程開工報告編制與報批; b、現場材料質量檢查; c、現場作業指導;d
42、、試驗檢測;e、施工人員、設備數量與質量的檢查;f、施工流程、工藝、操作規程等檢查與監督; g、質檢、施工報表填寫與簽證;h、質量自評;i、其他與質量有關的任何職能。(2)技術管理a、技術交底; b、測量,施工放樣;c;施工詳圖繪制與報批;d、竣工文件編制、管理、歸檔;e、技術文件編制、報批;f、其他技術管理職能。(3)安全管理(4)環境保護3、監理工程師應加強對施工單位質檢員、試驗員、安全員等特殊崗位工作人員和電工、電焊工、鋼筋工、模架工、砼工、起重工、機械工、爆破員、潛水員等工種的檢查,上述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電焊工除持有規定的技術證書外,還應進行焊接試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4、在項
43、目建設過程中由于監理單位或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了重大質量事故發生,項目辦將上報交通主管部門予以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第二十四條 工程質量控制的合同措施1、 通過簽訂和履行“雙合同”,將反腐倡廉和預防職務犯罪貫穿于質量管理的始終,加強項目建設的規范化管理。2、 嚴禁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將承接的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3、 施工、試驗檢測設備的配置及其性能必須滿足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要求,按施工組織設計、機械設備計劃和設備操作規程組織設備進場、驗收、維修保養和施工作業。4、 不合格的工程均不得計量支付。第二十五條 工程質量控制的技術措施1、 施工單位應按照項目辦正式下發的施工圖施
44、工,施工圖是監理、施工的依據。2、 分項工程開工報告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能進行分項工程開工。同類型第一個分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3、 關鍵項目應提交詳細可行的施工技術方案,報總監辦審批后方可實施。4、 分析本工程在施工技術上的難點,選擇有研究價值的疑難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專項研究,取得成果,指導施工。5、 施工單位應按項目辦制定的原則進行“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劃分。按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進行技術資料管理。6、 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對材料進行抽樣檢驗和對工程設備進行檢驗測試,若發現材料和工程設備存在缺陷,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監理人。7、 施工單位應加強質量監控,確保規范規定的檢
45、驗、抽檢頻率,現場質檢的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可靠,不得追記,接受質量檢查時必須出示原始資料。8、 施工單位必須完善檢驗手段,根據技術規范的規定配齊檢測和試驗儀器、儀表,并應及時校正確保其精度;根據合同要求加強工地試驗室的管理;加強標準計量基礎工作和材料檢驗工作,不得違規計量,不合格材料嚴禁用于本工程。9、 施工單位應對重要隱蔽工程進行拍攝或照相并應保證監理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要覆蓋或掩蔽的工程進行檢查和量測,特別是在基礎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對該基礎進行檢查。10、 對技術性要求較高的施工內容,在正式施工前應進行專業技術復核預檢,檢查并填寫檢查原始記錄,由監理工程師簽認。11、 對
46、本項目質量控制的重點工藝和關鍵部位的施工方案應作專題(書面)技術交底。12、 試驗檢測設備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標定,并將標定合格證貼于設備顯著位置。在試驗測試工作中,取樣必須有代表性、試驗過程必須規范。對有疑異的試驗數據,復檢時應加大現場取樣的樣品數量。13、 監理工程師應對所有進場材料的質量、供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14、 具備條件的分項工程,必須采用“總量檢驗”的方法對工程質量實施過程控制(如瀝青用量的檢驗、粉噴樁水泥用量的檢驗等)。15、 工程質量出現不合格時,必須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或返工并查明原因。16、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各項試驗、檢測數據必須真實可信,并具備數據之間
47、的可追溯性。17、 各單位應設立專門的資料室,各類資料應規范管理,及時歸檔。18、 各單位應設置專職資料信息管理員,負責質量記錄的管理工作,確保質量保證體系運行的有關信息在參建單位之間的有效傳遞,以促進質量體系有效運行,為進行工程質量的準確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據。19、 質量記錄要字體清晰,數據準確,記錄完整,簽名齊全并可辨認。工程質量檢查程序1、分項工程質量檢查程序(1)分項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包括:1)施工圖會審: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應認真仔細審查施工圖紙,檢查設計圖紙與說明是否齊全、吻合,設計圖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圖紙有無遺漏、差錯或互相矛盾之處,地質和水文等基礎資料是否充分可
48、靠,能否保證質量要求,路線、橋梁各樁位的坐標、高程等是否正確。2)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查:各分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首先提交分項工程開工報告,報告除按表格內容填寫外,還應提出工程實施計劃、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藝、分項工程質量負責人、勞動力組織安排及施工單位質量自檢系統和質量保證措施、放樣測量、標準試驗等基礎資料、工程材料供應情況及材料試驗報告、施工機械型號和數量,工地試驗室儀器與試驗人員配備及臨時資質的審批情況、并依據技術規范列明本項工程的質量控制指標及檢驗頻率和方法。對施工單位所報資料應逐項進行檢查,在審批開工申請時,掌握以下原則:開工前所采用的設計圖紙必須經過復核無誤;材料、人力、機械設備不足
49、不準開工;未經檢驗認可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施工工藝不準采用;前道工序未經檢驗,后道工序不準進行。(2)分項工程開工后的質量控制施工放樣和施工測量資料應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和復核,施工過程中應有監理工程師旁站或監督,并進行簽認。每道工序完工后應進行工序檢查驗收。施工單位的質量自檢人員應按照總監辦批準的工藝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檢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單位先進行各道工序的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報質量驗收通知單,現場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單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工序進行檢查、抽檢并簽認質量檢驗報告單,如驗收合格則應及時批準施工單位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否則責令施工單位進行缺陷修復、返工或采取其它
50、補救措施。(3)中間交工證書在單位、分部或分項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的質量自檢人員應根據規范要求進行工程的自檢,合格后匯總各道工序的檢查記錄及測量和試驗的結果并填報中間交工證書,監理工程師檢查匯總各道工序的質量檢驗單,并進行一次系統的檢查驗收,必要時應作測量或抽樣試驗,合格后由監理工程師簽認中間交工證書。(4)開工、檢查、驗收的審批權限:分項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查負責人為監理工程師,施工放樣與施工測量檢查的責任人為測量專業監理工程師;工序質量檢查的責任人為現場監理;分項工程的質量檢查責任人為專業監理工程師;分部工程的檢驗負責人為監理工程師,單位工程、合同段及路基交工的驗收由總監辦負責。重要部位的質量
51、:如導線點的閉合、特吉蓮高速的控制測量、試驗路段、高標號的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水穩基層配合比的批準、橋梁安裝方案由總監辦審核、批準。重大施工工藝、方案審批詳見“重大施工工藝、方案審批辦法”。2、分部、單位工程質量檢查程序當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或組成單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單位應首先進行自檢并自評,然后報請監理工程師辦理中期交工。第二十六條 本項目交工驗收由項目辦組織,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組織。1.5 檢查程序、方法和手段第二十七條 監理質量檢查的方法和手段包括:1、 對于重點工序及隱蔽工程全過程應進行旁站監理;2、 工程所用材料和試驗設備的檢驗;3、 現場量測;4、 施工質量
52、的抽樣檢測;5、 對部分特殊項目、有質量疑問或合同未規定項目對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抽檢。1.6 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第二十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定義:是指由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責任過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時間內遭受損毀或產生不可彌補的本質缺陷,因構造物倒塌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需要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現場監理簽認至工程項目通車后兩年內;2、結構工程:施工過程中、設計和使用年限內。第二十九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及其分級標準工程質量事故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三類。1、質量問題:質量較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以下。2、一
53、般質量事故:質量低劣或達不到合格標準,需要加固補強,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萬元至300萬元之間的事故。一般質量事故又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50萬元300萬元之間;二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150萬元之間;三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萬元50萬元之間。3、重大質量事故: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分為三個等級:(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大型橋梁主體結構跨塌。(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二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
54、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不滿1000萬元;3)大型橋梁主體結構跨塌。(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三級重大質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3)中、小型橋梁主體結構跨塌。質量事故的處理無論何時,一旦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緊處理:事故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暫停施工,立即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單”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監理人接到質量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查看,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下達采取緊急措施指令,下達暫停施工指令;在監理工程師視察了解事故現場并提出處理意見后,必要時進行專家咨詢,再上報發包人和
55、總監辦聯合審查后,最后由承包人按照監理工程師指示,消除事故產生的危害和影響,恢復工程施工并查明事故原因。并在質量監督站初步確定質量事故的類別性質后,再按下列要求進行書面報告: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在2天內書面上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在3天內書面上報質量監督站,同時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省級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同時報告省級質量監督站和部質監總站,并在12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快報。重大質量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嚴格保護事
56、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采取拍照或錄像等直接方式反映現場原狀。在逐級請示相關領導后,發包人可視情況組織由有關各方人員參加聯合調查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填寫“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單”,并抄送有關各方。若事故原因遲遲不能查明,監理工程師認為事故隱患未消除,則不下發工程復工命令,或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再次發出暫停施工指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發出恢復施工。復工時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復工申請,經總監辦審查、發包人審批后由總監辦下達工程復工令。質量事故處理實行“
57、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1.7 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第三十條 對于存在質量缺陷工程,應要求施工單位根據質量缺陷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監理工程師批準,監理工程師應在對質量缺陷產生的原因做出判斷并確定了補救方案后及時指令施工單位進行修補、加固或返工處理。第三十一條 對于質量缺陷,如果一致認為不需專門進行處理,應經過項目辦、設計單位和監理三方的充分分析和論證,且經過項目辦批準后方可執行。第三十二條 在質量缺陷的處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實施“三全”(全面、全員、全過程)監督檢查,缺陷工程處理后,應經監理工程
58、師驗收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1.8 工程質量教育與培訓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參建人員的質量教育與培訓(技術交底會、經驗交流會、現場交流會、交談、宣傳教育、辦宣傳欄、演示、參觀等),牢固樹立全員質量意識,確保人員素質滿足質量體系運行的要求。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按計劃開展工程質量教育與培訓,針對項目管理人員、總監辦監理人員、各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工程技術管理人員舉辦各類培訓班,及時傳達學習有關質量方面的文件、制度和規定。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經常性地開展質量宣傳活動,在各參建單位駐地、主要工點醒目位置布設標語牌,營造質量第一的氛圍。第三十六條 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必須制定質量教育與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教材以及培訓效果的考核辦法。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在崗的管理和技術人員,要重點進行質量管理和專業知識方面的教育和交流。必須加強對各工區和班組、特殊工種技術工人的崗前培訓;加強對重點工藝、專項技術與技能、質量體系運行等知識的培訓。培訓應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和工作需要,分層、分期、分批地進行,培訓工作要有計劃、有組織、有目標地及時開展。第三十八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定期開展質量教育活動。項目辦每半年進行一次,總監辦和施工單位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第三十九條 所有培訓均要作好培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