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機械城消防安全制度管理為了促進市場繁榮,保障公共財產和經營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消除事故隱患,做好市場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市場消防管理有關規定,特訂制度如下: (一)、用火管理制度 工程機械城禁火規定1、市場內嚴禁焚燒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電爐、煤氣爐等明火用具。2、嚴禁在工程機械城范圍燃放煙花爆竹。3、嚴禁從事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4、工程機械城交易區、地下停車庫、倉儲區為禁煙區,進入市場禁煙區內嚴禁吸煙。5、經營戶夜間進入市場周邊營業房,禁止使用打火機、蠟燭等明火照明。動用明火審批程序1、在工程機械城范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焊氣割作業的使用單位、部門和個人施工前都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嚴格
2、按規定作業。2、作業單位辦理動火手續審批時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單位須加蓋公章),隨帶營業執照、辦理人、施工負責人、操作人員、現場安全監管人員的身份證和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到工程機械城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領取市場動用明火審批表。3、按規定填寫審批表,經工程機械城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動火施工。4、動用明火作業需交納動火安全保證金壹千元,施工期間未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施工結束后不計息予以退還。如違反施工安全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動用明火規定1、工程機械城營業期間內禁止動火施工(特殊情況需經公司同意)。2、動火施工前必須做好一批三定(即動火前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3、配置相應滅火器材及現場公司安全監管人員。3、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現場吸煙。4、現場作業人員必須與審批內容符合,并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5、施工現場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搬走或隔離施工范圍內一切可燃性物品。6、電氣焊作業前須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動火危險區域范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7、施工過程中,雙方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8、施工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清問題處置妥當后方可繼續施工。9、對未經動火審批擅自進行施工作業的,市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工具,責令其停止違章作業,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達到要求后方可施工。10、動火作業結
4、束后,雙方現場安全監管人員應對施工現場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二)、市場、東輔房裝修管理制度商位(房屋)裝修規定1、商位內裝修不能遮蓋頂部。2、房屋裝修不允許設置閣樓。3、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原商位給構制及建筑物原有結構。4、裝修不得破壞、損壞、遮擋市場消防設施。5、裝修用電線需用合格的BV1.5以上銅芯線,日光燈鎮流器需用電子鎮流器。6、電氣線路必須用防火PVC管套管,各連接處須用接線盒。7、外用插座須用標準合格插座,并固定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插座。8、商品陳列柜、架須用防火材料或經防火處理。9、房屋吊頂、護墻材料須用PVC阻燃板、石棉板、石膏板或其它不燃、難燃材料,材料必須選用經法定檢驗
5、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和不合格材料。10、裝修施工時應保持場內清潔,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嚴禁占用消防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即時清理。商位(房屋)裝修審批程序1、需裝修的經營戶到福田市場分公司領取福田市場商位(房屋)裝修申請表。2、隨帶營業執照、經營戶本人身份證、裝修負責人身份證及裝修用防火材料的防火檢測報告(報告須有出售材料商店的公章)的復印件,房屋裝修需附裝修設計圖紙,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3、填好裝修申請表,備齊裝修資料,送福田市場公司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審批同意,方可進行施工。并報福田市場綜合辦公室備案。4、市場商位(房屋)裝修,每間需交納五百元
6、施工保證金,裝修完工驗收合格后退還。市場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定1、施工中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使用劣質電器。2、裝修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須經防火處理,嚴禁使用易燃材料裝修。3、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膠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作業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安全防范措施。4、施工現場使用明火,須事先向福田市場分公司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操作焊割、安裝電氣人員,須持證上崗,操作現場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實行監督施工。5、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并做好相應防范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
7、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清理。7、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施工中對違反市場管理該不聽勸阻的,公司保衛人員有權阻止其進入市場內施工。8、對未經審批擅自進行裝修的或裝修施工不符合其審批內容,市場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違章施工或暫扣工具,按規定辦理手續達到要求后方可施工。(三)、出(承)租場 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市場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場經營前,必須到福田市場分公司登記,接受消防安全培訓,辦理手續后方可入場經營。2、經營戶中途轉讓、轉租的必須重新進行登記和消防安全培訓。3、市場商位(房屋)承租戶必須嚴格遵守福田市場消
8、防安全管理規定,經營前必須簽訂市場經營消防安全責任書。4、不準在營業場所內使用煤球爐、電飯煲、電熱取暖器、液化石油氣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電器。5、不準經營、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品。6、不準燃燒廢紙及其他可燃物。7、不準私拉臨時電線,安裝電氣設施必須經福田市場分公司批準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場用電管理制度。8、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到福田市場分公司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并嚴格執行市場用火管理制度。9、商位和經營用房內只允許擺放貨物樣品,不得過多存放貨物。(四)、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制度1、公司每月組織對市場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2、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每月組織一次市場消防安全檢查。3、市
9、場現場管理員、保衛班人員每天應按規定要求在責任區內進行市場消防安全巡查。4、重大活動、節假日前由公司組織,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治。5、各級檢查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落實整改措施,發現重大隱患時,應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上報公司。6、巡查內容:市場內是否有火險隱患,市場消防設施(滅火器、消火栓、報警按鈕、模塊等)是否完好無損或遮擋情況,店面裝璜有無審批手續及私拉亂接電線現象等。7、巡查時間:定時巡查和機動巡查相結合。定時巡查:上午巡查一次,中午巡查一次,市場關閉前巡查一次。機動巡查由班組長安排。8、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向管理部門負責人匯報,并
10、做好交接班工作。(五)、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1、市場消防設施(滅火器、消火栓等)分責任區塊由專人負責管理。2、消控值班人員和市場管理員每天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3、消防設施由設施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4、消控值班人員每天對泵房、報警閥間、排風機房等設施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5、每月由消監控中心負責人組織對泵房、報警閥間進行檢查、調試,做到勤檢查。6、每半年對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養。7、每三年對煙(溫)感進行一次全面清洗。8、對移動式滅火器落實專人維護,每周清潔檢查一次,保證完好。(
11、六)、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1、控測器靈敏度每月抽檢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三年清洗一次。2、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抽檢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3、末端放水每月抽撿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4、每月對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況檢查一次。5、噴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穩壓泵每月啟動調試一次。6、每月對市場送風、排煙系統測試一次。7、每月對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檢查一次。8、市場消火栓每半年檢測和保養一次,每半年對閥門及接口處上油保養一次。9、對檢測情況進行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維修處理。(七)、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樓梯口、通道嚴禁堆放貨物。2、保證每個疏散指示標識燈完好。3、應急照明隨
12、時處于備用狀態。4、營業期間應急疏散門嚴禁上鎖。5、定期對指示燈、應急照明進行檢查、維護。6、應急廣播隨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7、防排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8、市場訊響器應定期檢查、維護。9、每天對疏散通道進行巡查,保持通道隨時暢通。(八)、應急疏散制度1、時刻保持應急疏散通道的順暢。2、保證應急疏散指示燈處于工作狀態。3、突發事件下應有組織疏散工作人員。4、疏散時應處于有序狀態。5、發生火災時禁止從電梯疏散。6、按制訂的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7、工作人員在確認危險區域無人的情況下,再撤離。8、應急疏散廣播使用語應具有組織、穩定情緒等效應。(九)、用電管理制度1、市場經營戶和相關管理
13、服務單位需增加電器設備時,必須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由市場管理部門指派電工按規范安裝。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維修必須遵守有關規范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運行。3、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工程組對電氣設備線路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整改。4、不準私自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烤箱等。5、插座燈具周圍50cm禁止堆放貨物。6、禁止從市場外部擅自接引電源。(十)、電氣設備、線路維護保養制度為確保市場的正常供電,必須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1、開閉所必須按規定對高壓設備及線路按規定進行一次年度檢修測試。2、開閉所值班人員對配電室每天進行二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4、3、低壓配電室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負荷測試。4、對市場內各支線配電箱每季進行一次檢查。5、對市場內母線槽及電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6、對市場內照明設施及線路每周進行兩次巡查。7、對巡查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8、對市場內所有電氣設施、設備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9、在巡查、檢查、維修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十一)、辦公(管理)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正確使用辦公(管理)用房電氣、電子設備。2、辦公(管理)用房的電腦、復印機、打印機、手機充電器、飲水機、熱水器等辦公電氣設備應定人使用、定人維護、定人管理。3、嚴格按技術規范安裝配置電子、電氣設備和附件。不得私拉亂接電線。4、經常檢
15、查電氣線路,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匯報處理。5、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修電氣、電子設備。6、上班期間不得玩耍電腦娛樂游戲。7、下班時須關閉電腦、復印機、打印機、手機充電器、飲水機、熱水器等辦公電氣、電子設備電源。8、下班后切斷辦公(管理)用房電源。(十二)、市場禁煙區管理制度1、市場交易區、地下停車場、倉庫等區域為禁煙區,市場禁煙區內嚴禁吸煙。2、吸煙人員可在指定休息室內吸煙。3、市場大門口等位置應設醒目的禁煙標志,并利用各種方式做好禁煙宣傳工作。4、市場經營戶除自己應遵守禁煙區管理規定外,有義務勸阻外來客商不準在禁煙區內吸煙。5、市場配套管理服務單位工作人員除自己不在禁煙區內吸煙,應勸阻客商在禁煙
16、區內吸煙。同時做好市場禁煙宣傳、監督工作。6、市場安全保衛人員在禁煙市場內進行機動巡查、教育和制止在禁煙市場違規吸煙行為,并對不聽勸阻的經營戶進行不良行為登記。7、對屢禁不止造成危害的,福田市場公司有權視情收回商位使用權,并交有關部門按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十三)、倉儲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嚴禁在倉儲用房內私拉亂接電線。3、嚴禁在倉儲房內使用超過60瓦的燈泡,燈泡和插座應距離貨物50cm以上。4、嚴禁在倉儲用房內住人。5、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或攜帶火源進入倉儲用房。6、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器、電炊具等用電器具。7、愛護消防設
17、施,嚴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擋。8、不得改變原有建筑結構。9、人離開倉庫時,必須切斷電源。(十四)、開閉所(高配室)安全管理制度1、高配室是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單位安全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和消防工作。2、嚴格出入制度,非本所人員或外單位進所聯系工作、參觀訪問,須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做好記錄。3、電力部門檢修人員進所工作,須持工作證或有關證明;用電監察人員進所工作,須持用電監察證。4、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須經領導同意,工作前應指定工作負責人,并由值班人員做好監護工作。5、值班人員不得在工作崗位會客。6、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
18、變電所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所內攝影、攝像。7、加強消防工作,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所內,控制室、開閉室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蓄電池等,倉庫嚴禁煙火,并設醒目警告牌。8、發現火災或其它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匯報。9、機房內應設置欄板、攔網等設施,防止小動物進入。(十五)、快餐營業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按規范配備滅火設施。2、按市場商位(房屋)裝修管理規定進行裝璜。3、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4、嚴禁在市場內使用明火。5、營業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6、嚴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溫用設施的其它大功率電器。7、營業人員應維護好就餐秩序。8、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擅
19、自挪用、圈占、摭擋或影響其原有功能。9、定期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十六)、地下停車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2、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公司審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動工。3、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4、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5、按有關規定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并使消防設施處于完好備用狀態。6、做好地下停車場的環境衛生工作,妥善
20、處理停車場內的垃圾,不準亂扔、亂放,要及時運往垃圾處理站。7、停車場內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問題時,及時聯系車主,并重點看護,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報告值班領導。8、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并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十七)、地下室停車場安全管理須知1、地下停車場停放高度不超過1.8m的小汽車和小型貨車。2、地下停車場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3、嚴禁小孩及無關人員進入地下車道及場內玩耍。4、車輛進出地下停車場憑車輛入場證,按規定所提示方向減速慢行,有秩序地進出,車輛在停放、行駛中應注意安全。5、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嚴禁跨越車位或在車道上停放。6、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服從場
21、內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嚴禁車輛在出、入口處逆向行駛。7、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加油,維修保養車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場內管理人員同意。8、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裝有貨物的貨車進入停放。9、車輛停放后,貴重物品不能留滯在車內,人員離開時應該關好門窗、車門,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車主自負。10、車主應自覺保持場內衛生整潔,愛護公共設施。11、地下停車場實行24小時服務,夜間進出的車輛必須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做好車輛進出的登記工作。(十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嚴禁攜帶汽油、煤油、香蕉水、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進入市場;2、嚴禁在市場內銷售、存放易爆物品;3、聯合派出所、工商等單位
22、經常對市場進行易燃易爆物品檢查;4、發現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時,立即予以收繳,并隔離保存或交有關單位處理。(十九)、中庭安全管理制度1、禁止在圍欄掛物件。2、禁止向下亂扔廢棄物。3、禁止向下吐痰。4、禁止在圍欄邊嬉戲、打鬧。5、經營戶或客商有義務監護自己的小孩不在圍欄邊玩耍,或向下扔物品。6、嚴禁在欄桿上攀坐,或在欄桿邊探身俯視。7、愛護市場設施(如圍欄、綠化等)。(二十)、高空作業安全制度1、禁止與工作無關的閑雜人員進入樓頂;2、嚴禁在大風天氣或臺風來臨時在樓頂作業;3、外墻清洗承包單位須具備高空外墻清洗資質;4、清洗人員事先要檢查安全帶等安全裝置是否牢固;5、門庭玻璃清洗時應在防護措施到
23、位情況下進行,未經操作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獨立上崗工作,在操作過程中應在周圍設立標志;6、電子屏維修工、廣告牌油漆工等高空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帶、穿緊身服等安全防護用品;7、工作時應避免工具下落砸傷客商或經營戶。8、患有恐高癥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二十一)、電梯(客梯、貨梯、扶梯)安全管理制度1、每周對主要安全設施和電氣控制部分進行一次檢查;機械部分的檢查和潤滑。2、每三個月對其較重要的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細致的檢查、調整和維修。3、每年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所有機械、電氣、安全設施的工作狀況,修復、更換磨損嚴重的零部件。4、根據使用情況,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拆卸清洗,檢修
24、。5、根據電梯運行性能和使用率,來確定大修期限。6、每年檢查一次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接地或接零裝置,接地電阻應少于4歐。7、每年檢查一次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 ,阻值不得小于每伏1000歐。8、發現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駛,詳細檢查修復后,方可使用。9、電梯停用七天以上時,須經詳細檢查后,方可使用。10、將發生的故障,檢查的經過,維修的過程作詳細的記錄。(二十二)、車道安全管理制度1、樓層車道為方便經營戶,在規定時間內開放使用。2、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須服從統一指揮,憑入場證有秩序進入車道。3、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限速20碼以下,車道只允許載重1.5噸以下,3.5米高以下的小汽車及微型小貨車進入,禁止大
25、貨車及載重車進入。4、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裝卸貨物時需靠邊停放,不得堵塞車道。5、進入樓層車道車輛做到裝卸貨后立即駛出,嚴禁長時間將車輛停放在車道內。6、車道內嚴禁無關人員逗留、玩耍,禁止在車道邊閑坐,欄桿邊攀高。7、嚴禁小孩進入車道內玩耍、攀高,經營戶有義務教育小孩在市場內注意安全。8、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須單向行駛,從北車道口進,南車道口出,嚴禁任何車輛在車道內調頭和逆向行駛。9、樓層車道晚上不開放,特殊情況使用需報請福田市場分公司有關領導同意。(二十三)、市場經營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進行一次大規模的市場經營戶消防安全教育。2、每季刊出一期有關消防安全教育的宣傳窗。3、結合市場多媒
26、體進行消防知識宣傳。4、經常以廣播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并將安全知識資料以傳單的方式發放至市場每個經營戶。5、用橫幅、標語宣傳,電子顯示屏上播放與安全有關的內容,使安全意識滲透到每個人。6、經營戶人手一冊經營戶手冊,手冊中明確市場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7、成立市場義務消防大隊,發動經營戶,加強教育,使消防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齊抓共管。8、每年進行一次市場全體經營戶滅火操作演練。(二十四)、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新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通過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使公司全體員工基本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及撲救初期火災)要求。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教育培訓,并經考
27、試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2、每年組織二次消防保衛人員、夜保人員及義務消防隊消防業務培訓。3、積極參加市安全行政機關組織的各項安全知識的培訓。4、特殊工種或重點崗位必須經專業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二十五)、消、監控室管理制度1、保持地面和設施設備清潔。2、建立設備設施臺帳,定期對設施進行維護保養。3、通訊設施時刻處于應急備用狀態,嚴禁用電話聊天,用對講機開玩笑。4、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5、值班人員對每次報警必須及時進行確認。6、消監控中心保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7、嚴禁值班人員酗酒后上崗。8、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9、消監控中心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入內。(二
28、十六)、消、監控室值班制度1、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值班人員應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3、嚴禁酗酒后上崗,嚴禁脫崗、睡崗和其它娛樂活動。4、嚴禁閑雜人員進入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5、值班人員收到任何報警信號應及時進行確認,發生火災即按滅火預案進行處置。6、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區塊保衛人員現場處理。7、消防電話、對講機應處于備用狀態。(二十七)、安全保衛班管理制度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服從公司統一調配。2、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市場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況及使用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素質。3、應急隊接警后,應迅速作出反應,3分鐘內必
29、須趕到現場處置。4、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5、經常開展業務培訓或進行體能訓練。6、統一著裝,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樹立良好的形象。(二十八)、夜間保衛管理制度1、夜保人員應認真學習并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2、必須穿工作服,配證上崗。3、上班時嚴禁睡崗、結伙聊天。4、上班時不得私自會客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5、上班交接簽字不得弄虛作假。6、保持夜間大門通道暢通,專用通道不得隨意放人進出。7、對進場施工人員要進行嚴格的驗證、登記。8、按規定使用巡跟系統和通訊設施。9、值班時不得喝酒,嚴禁賭博和拉班結派。10、按時開關市場大門。11、服從上級分配,做好夜間保衛安全工作。(二十九)、值班經理制度1、市場每天
30、夜間設一名值班經理;2、夜間值班經理在夜間代表公司總經理行使職權;3、夜間值班經理負責處理夜間突發事故、督查各崗位的值班情況和對市場其他方面進行檢查;4、夜間值班經理會同夜保大組長對各崗位進行檢查,每班不少于2次,其中后半夜檢查時間須安排于凌晨35時;5、夜間值班經理的檢查范圍包括主市場、東輔房、倉儲區、餐飲區及外圍;6、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須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匯報分管部門及領導,并提出合理的建議;7、遇突發事件(如火警火災等)按應急預案處置。(三十)、財務、貴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財務部應設防盜門窗;2、財務部財務人員外出時要隨時鎖好防盜門;3、嚴格按財務有關規定保管現金
31、和票證;4、按財務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存取現金。5、每日夜間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6、必須認真仔細清點現金、票證,以免出錯;7、領取和使用空白支票、憑證必須嚴格手續;8、不得在辦公室使用電熱取暖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9、下班離人后,關閉所有電源。(三十一)、安全工作月報、例會制度1、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例會制度。2、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3、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4、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5、安全例會實行會議簽到制 。(三十二)、消防安全檔
32、案管理制度1、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層面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檔案的管理。2、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負責本部門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備份存檔,消監控中心相關資料由該中心備份存檔。3、消防檔案集中在綜合辦公室。相關資料由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消控中心備份。4、消防檔案主要包括各級安全會議、消防設施、設施臺帳、運行記錄、調試記錄、巡查記錄、檢查記錄、整改記錄、值班記錄、消防審批記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安保花名冊等內容,要求全面、清楚,分類存檔。5、消防檔案資料外借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各負責人負責催還。6、設施、設備檔案、圖紙等重要臺帳,應永久保存。(三十三)、安全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
33、度1、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2、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3、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4、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5、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會議上公布;6、每半年對安全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7、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三十四)、中國小商品城福田市場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例會制度為了強化市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解決一些市場內重點、難點問題,綜治辦定期和不定期舉行
34、綜合治理會議。1、綜治辦成員會議每季不少于一次,時間安排在季初當月。2、例會參加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負責人。3、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匯報綜治工作開展情況和下階段綜治工作安排,以及布置落實上級有關綜治工作要求。4、根據上級要求和福田市場實際情況,可由綜治辦臨時召集召開。5、綜治辦各工作小組成員骨干大會每年不少于一次,時間安排在年內。(三十五)、義務消防隊工作制度1、義務消防隊由經營戶代表、公司員工和駐市場各單位員工組成。2、義務消防隊按消防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關條款運行。3、義務消防隊定期輪流對市場各場所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和違反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及時予以整改,并報相關部門,
35、同時做好記錄。4、積極參加市場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帶領市場經營戶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技能培訓,學習相關防盜、防火、防破壞知識,提高廣大經營戶的群防群治能力。5、遵守市場管理規定,積極參加滅火、疏散預案的演練。(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
36、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
37、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
38、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
39、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
40、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
41、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
42、,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
43、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
4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
45、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
46、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
47、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
48、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
49、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禁火規定1、*內嚴禁焚燒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電爐、煤氣爐等明火用具。2、嚴禁在*范圍燃放煙花爆竹。3、嚴禁從事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4、*交易區、地下停車庫、倉儲區為禁煙區,進入市場禁煙區內嚴禁吸煙。5、經營戶夜間進入市場周邊營業房,禁止使用打火機、蠟燭等明火照明。動用明火審批程序1、在*范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焊氣割作業的使用單位、部門和個人施工前都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嚴格按規定作業。2、作業單位辦理動火手續審批時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單位須加蓋公章),隨帶營業執照、辦理人、施工負責人、操作人員、現場安全監管人員的身份證和操
50、作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到*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領取市場動用明火審批表。3、按規定填寫審批表,經*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動火施工。4、動用明火作業需交納動火安全保證金壹千元,施工期間未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施工結束后不計息予以退還。如違反施工安全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動用明火規定1、*營業期間內禁止動火施工(特殊情況需經公司同意)。2、動火施工前必須做好一批三定(即動火前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配置相應滅火器材及現場公司安全監管人員。3、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現場吸煙。4、現場作業人員必須與審批內容符合,并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5、施工現場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搬走或隔離施工
51、范圍內一切可燃性物品。6、電氣焊作業前須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動火危險區域范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7、施工過程中,雙方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8、施工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清問題處置妥當后方可繼續施工。9、對未經動火審批擅自進行施工作業的,市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工具,責令其停止違章作業,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達到要求后方可施工。10、動火作業結束后,雙方現場安全監管人員應對施工現場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二)、市場、東輔房裝修管理制度商位(房屋)裝修規定1、商位內裝修不能遮蓋頂部。2、房屋裝修不允許設置閣樓。3、
52、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原商位給構制及建筑物原有結構。4、裝修不得破壞、損壞、遮擋市場消防設施。5、裝修用電線需用合格的BV1.5以上銅芯線,日光燈鎮流器需用電子鎮流器。6、電氣線路必須用防火PVC管套管,各連接處須用接線盒。7、外用插座須用標準合格插座,并固定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插座。8、商品陳列柜、架須用防火材料或經防火處理。9、房屋吊頂、護墻材料須用PVC阻燃板、石棉板、石膏板或其它不燃、難燃材料,材料必須選用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和不合格材料。10、裝修施工時應保持場內清潔,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嚴禁占用消防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即時清理。商位(房屋)裝修審
53、批程序1、需裝修的經營戶到福田市場分公司領取福田市場商位(房屋)裝修申請表。2、隨帶營業執照、經營戶本人身份證、裝修負責人身份證及裝修用防火材料的防火檢測報告(報告須有出售材料商店的公章)的復印件,房屋裝修需附裝修設計圖紙,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3、填好裝修申請表,備齊裝修資料,送福田市場公司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審批同意,方可進行施工。并報福田市場綜合辦公室備案。4、市場商位(房屋)裝修,每間需交納五百元施工保證金,裝修完工驗收合格后退還。市場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定1、施工中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使用劣質電器。2、裝修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須經防火處理,嚴禁
54、使用易燃材料裝修。3、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膠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作業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安全防范措施。4、施工現場使用明火,須事先向福田市場分公司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操作焊割、安裝電氣人員,須持證上崗,操作現場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實行監督施工。5、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并做好相應防范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清理。7、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施工中對違反市場管理該不聽勸阻的,公司保衛
55、人員有權阻止其進入市場內施工。8、對未經審批擅自進行裝修的或裝修施工不符合其審批內容,市場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違章施工或暫扣工具,按規定辦理手續達到要求后方可施工。(三)、出(承)租場 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市場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場經營前,必須到福田市場分公司登記,接受消防安全培訓,辦理手續后方可入場經營。2、經營戶中途轉讓、轉租的必須重新進行登記和消防安全培訓。3、市場商位(房屋)承租戶必須嚴格遵守福田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營前必須簽訂市場經營消防安全責任書。4、不準在營業場所內使用煤球爐、電飯煲、電熱取暖器、液化石油氣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電器。5、不準經營、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
56、品。6、不準燃燒廢紙及其他可燃物。7、不準私拉臨時電線,安裝電氣設施必須經福田市場分公司批準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場用電管理制度。8、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到福田市場分公司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并嚴格執行市場用火管理制度。9、商位和經營用房內只允許擺放貨物樣品,不得過多存放貨物。(四)、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制度1、公司每月組織對市場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2、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每月組織一次市場消防安全檢查。3、市場現場管理員、保衛班人員每天應按規定要求在責任區內進行市場消防安全巡查。4、重大活動、節假日前由公司組織,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治。5、各級檢查應認真做好記錄,
57、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落實整改措施,發現重大隱患時,應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上報公司。6、巡查內容:市場內是否有火險隱患,市場消防設施(滅火器、消火栓、報警按鈕、模塊等)是否完好無損或遮擋情況,店面裝璜有無審批手續及私拉亂接電線現象等。7、巡查時間:定時巡查和機動巡查相結合。定時巡查:上午巡查一次,中午巡查一次,市場關閉前巡查一次。機動巡查由班組長安排。8、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向管理部門負責人匯報,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五)、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1、市場消防設施(滅火器、消火栓等)分責任區塊由專人負責管理。2、消控值班人員和市場管理員每天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巡查,檢查消防
58、設施的完好情況。3、消防設施由設施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4、消控值班人員每天對泵房、報警閥間、排風機房等設施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5、每月由消監控中心負責人組織對泵房、報警閥間進行檢查、調試,做到勤檢查。6、每半年對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養。7、每三年對煙(溫)感進行一次全面清洗。8、對移動式滅火器落實專人維護,每周清潔檢查一次,保證完好。(六)、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1、控測器靈敏度每月抽檢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三年清洗一次。2、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抽檢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3、末端放水每月抽撿全場10%,一
59、年全檢一次。4、每月對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況檢查一次。5、噴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穩壓泵每月啟動調試一次。6、每月對市場送風、排煙系統測試一次。7、每月對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檢查一次。8、市場消火栓每半年檢測和保養一次,每半年對閥門及接口處上油保養一次。9、對檢測情況進行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維修處理。(七)、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樓梯口、通道嚴禁堆放貨物。2、保證每個疏散指示標識燈完好。3、應急照明隨時處于備用狀態。4、營業期間應急疏散門嚴禁上鎖。5、定期對指示燈、應急照明進行檢查、維護。6、應急廣播隨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7、防排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8、市場訊響
60、器應定期檢查、維護。9、每天對疏散通道進行巡查,保持通道隨時暢通。(八)、應急疏散制度1、時刻保持應急疏散通道的順暢。2、保證應急疏散指示燈處于工作狀態。3、突發事件下應有組織疏散工作人員。4、疏散時應處于有序狀態。5、發生火災時禁止從電梯疏散。6、按制訂的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7、工作人員在確認危險區域無人的情況下,再撤離。8、應急疏散廣播使用語應具有組織、穩定情緒等效應。(九)、用電管理制度1、市場經營戶和相關管理服務單位需增加電器設備時,必須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由市場管理部門指派電工按規范安裝。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維修必須遵守有關規范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運行。3、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
61、管理服務部工程組對電氣設備線路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整改。4、不準私自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烤箱等。5、插座燈具周圍50cm禁止堆放貨物。6、禁止從市場外部擅自接引電源。(十)、電氣設備、線路維護保養制度為確保市場的正常供電,必須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1、開閉所必須按規定對高壓設備及線路按規定進行一次年度檢修測試。2、開閉所值班人員對配電室每天進行二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低壓配電室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負荷測試。4、對市場內各支線配電箱每季進行一次檢查。5、對市場內母線槽及電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6、對市場內照明設施及線路每周進行兩次巡查。7、
62、對巡查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8、對市場內所有電氣設施、設備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9、在巡查、檢查、維修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十一)、辦公(管理)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正確使用辦公(管理)用房電氣、電子設備。2、辦公(管理)用房的電腦、復印機、打印機、手機充電器、飲水機、熱水器等辦公電氣設備應定人使用、定人維護、定人管理。3、嚴格按技術規范安裝配置電子、電氣設備和附件。不得私拉亂接電線。4、經常檢查電氣線路,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匯報處理。5、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修電氣、電子設備。6、上班期間不得玩耍電腦娛樂游戲。7、下班時須關閉電腦、復印機、打印機、手機充電器、飲水機、熱水
63、器等辦公電氣、電子設備電源。8、下班后切斷辦公(管理)用房電源。(十二)、市場禁煙區管理制度1、市場交易區、地下停車場、倉庫等區域為禁煙區,市場禁煙區內嚴禁吸煙。2、吸煙人員可在指定休息室內吸煙。3、市場大門口等位置應設醒目的禁煙標志,并利用各種方式做好禁煙宣傳工作。4、市場經營戶除自己應遵守禁煙區管理規定外,有義務勸阻外來客商不準在禁煙區內吸煙。5、市場配套管理服務單位工作人員除自己不在禁煙區內吸煙,應勸阻客商在禁煙區內吸煙。同時做好市場禁煙宣傳、監督工作。6、市場安全保衛人員在禁煙市場內進行機動巡查、教育和制止在禁煙市場違規吸煙行為,并對不聽勸阻的經營戶進行不良行為登記。7、對屢禁不止造成
64、危害的,福田市場公司有權視情收回商位使用權,并交有關部門按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十三)、倉儲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嚴禁在倉儲用房內私拉亂接電線。3、嚴禁在倉儲房內使用超過60瓦的燈泡,燈泡和插座應距離貨物50cm以上。4、嚴禁在倉儲用房內住人。5、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或攜帶火源進入倉儲用房。6、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器、電炊具等用電器具。7、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擋。8、不得改變原有建筑結構。9、人離開倉庫時,必須切斷電源。(十四)、開閉所(高配室)安全管理制度1、高配室是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
65、單位安全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和消防工作。2、嚴格出入制度,非本所人員或外單位進所聯系工作、參觀訪問,須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做好記錄。3、電力部門檢修人員進所工作,須持工作證或有關證明;用電監察人員進所工作,須持用電監察證。4、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須經領導同意,工作前應指定工作負責人,并由值班人員做好監護工作。5、值班人員不得在工作崗位會客。6、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變電所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所內攝影、攝像。7、加強消防工作,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所內,控制室、開閉室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蓄電池等,倉庫嚴禁煙火,并設醒目警告牌
66、。8、發現火災或其它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匯報。9、機房內應設置欄板、攔網等設施,防止小動物進入。(十五)、快餐營業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按規范配備滅火設施。2、按市場商位(房屋)裝修管理規定進行裝璜。3、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4、嚴禁在市場內使用明火。5、營業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6、嚴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溫用設施的其它大功率電器。7、營業人員應維護好就餐秩序。8、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擋或影響其原有功能。9、定期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十六)、地下停車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2、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
67、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公司審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動工。3、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4、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5、按有關規定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并使消防設施處于完好備用狀態。6、做好地下停車場的環境衛生工作,妥善處理停車場內的垃圾,不準亂扔、亂放,要及時運往垃圾處理站。7、停車場內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問題時,及時聯系車主,并重點看護,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報告值班領導。8、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
68、當立即報警,并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十七)、地下室停車場安全管理須知1、地下停車場停放高度不超過1.8m的小汽車和小型貨車。2、地下停車場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3、嚴禁小孩及無關人員進入地下車道及場內玩耍。4、車輛進出地下停車場憑車輛入場證,按規定所提示方向減速慢行,有秩序地進出,車輛在停放、行駛中應注意安全。5、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嚴禁跨越車位或在車道上停放。6、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服從場內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嚴禁車輛在出、入口處逆向行駛。7、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加油,維修保養車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場內管理人員同意。8、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裝有貨物的貨
69、車進入停放。9、車輛停放后,貴重物品不能留滯在車內,人員離開時應該關好門窗、車門,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車主自負。10、車主應自覺保持場內衛生整潔,愛護公共設施。11、地下停車場實行24小時服務,夜間進出的車輛必須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做好車輛進出的登記工作。(十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嚴禁攜帶汽油、煤油、香蕉水、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進入市場;2、嚴禁在市場內銷售、存放易爆物品;3、聯合派出所、工商等單位經常對市場進行易燃易爆物品檢查;4、發現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時,立即予以收繳,并隔離保存或交有關單位處理。(十九)、中庭安全管理制度1、禁止在圍欄掛物件。2、禁止向下亂扔廢棄物
70、。3、禁止向下吐痰。4、禁止在圍欄邊嬉戲、打鬧。5、經營戶或客商有義務監護自己的小孩不在圍欄邊玩耍,或向下扔物品。6、嚴禁在欄桿上攀坐,或在欄桿邊探身俯視。7、愛護市場設施(如圍欄、綠化等)。(二十)、高空作業安全制度1、禁止與工作無關的閑雜人員進入樓頂;2、嚴禁在大風天氣或臺風來臨時在樓頂作業;3、外墻清洗承包單位須具備高空外墻清洗資質;4、清洗人員事先要檢查安全帶等安全裝置是否牢固;5、門庭玻璃清洗時應在防護措施到位情況下進行,未經操作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獨立上崗工作,在操作過程中應在周圍設立標志;6、電子屏維修工、廣告牌油漆工等高空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帶、穿緊身服等安全防護用品;7、工作時應
71、避免工具下落砸傷客商或經營戶。8、患有恐高癥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二十一)、電梯(客梯、貨梯、扶梯)安全管理制度1、每周對主要安全設施和電氣控制部分進行一次檢查;機械部分的檢查和潤滑。2、每三個月對其較重要的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細致的檢查、調整和維修。3、每年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所有機械、電氣、安全設施的工作狀況,修復、更換磨損嚴重的零部件。4、根據使用情況,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拆卸清洗,檢修。5、根據電梯運行性能和使用率,來確定大修期限。6、每年檢查一次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接地或接零裝置,接地電阻應少于4歐。7、每年檢查一次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 ,阻值不得小于每伏100
72、0歐。8、發現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駛,詳細檢查修復后,方可使用。9、電梯停用七天以上時,須經詳細檢查后,方可使用。10、將發生的故障,檢查的經過,維修的過程作詳細的記錄。(二十二)、車道安全管理制度1、樓層車道為方便經營戶,在規定時間內開放使用。2、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須服從統一指揮,憑入場證有秩序進入車道。3、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限速20碼以下,車道只允許載重1.5噸以下,3.5米高以下的小汽車及微型小貨車進入,禁止大貨車及載重車進入。4、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裝卸貨物時需靠邊停放,不得堵塞車道。5、進入樓層車道車輛做到裝卸貨后立即駛出,嚴禁長時間將車輛停放在車道內。6、車道內嚴禁無關人員逗留、玩
73、耍,禁止在車道邊閑坐,欄桿邊攀高。7、嚴禁小孩進入車道內玩耍、攀高,經營戶有義務教育小孩在市場內注意安全。8、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須單向行駛,從北車道口進,南車道口出,嚴禁任何車輛在車道內調頭和逆向行駛。9、樓層車道晚上不開放,特殊情況使用需報請福田市場分公司有關領導同意。(二十三)、市場經營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進行一次大規模的市場經營戶消防安全教育。2、每季刊出一期有關消防安全教育的宣傳窗。3、結合市場多媒體進行消防知識宣傳。4、經常以廣播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并將安全知識資料以傳單的方式發放至市場每個經營戶。5、用橫幅、標語宣傳,電子顯示屏上播放與安全有關的內容,使安全意識滲
74、透到每個人。6、經營戶人手一冊經營戶手冊,手冊中明確市場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7、成立市場義務消防大隊,發動經營戶,加強教育,使消防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齊抓共管。8、每年進行一次市場全體經營戶滅火操作演練。(二十四)、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新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通過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使公司全體員工基本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及撲救初期火災)要求。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2、每年組織二次消防保衛人員、夜保人員及義務消防隊消防業務培訓。3、積極參加市安全行政機關組織的各項安全知識的培訓。4、特殊工種或重點崗位必須經專業培訓,
75、做到持證上崗。(二十五)、消、監控室管理制度1、保持地面和設施設備清潔。2、建立設備設施臺帳,定期對設施進行維護保養。3、通訊設施時刻處于應急備用狀態,嚴禁用電話聊天,用對講機開玩笑。4、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5、值班人員對每次報警必須及時進行確認。6、消監控中心保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7、嚴禁值班人員酗酒后上崗。8、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9、消監控中心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入內。(二十六)、消、監控室值班制度1、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值班人員應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3、嚴禁酗酒后上崗,嚴禁脫崗、睡崗和其它娛樂活動。4、嚴禁閑雜人員進入中心機房,
76、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5、值班人員收到任何報警信號應及時進行確認,發生火災即按滅火預案進行處置。6、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區塊保衛人員現場處理。7、消防電話、對講機應處于備用狀態。(二十七)、安全保衛班管理制度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服從公司統一調配。2、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市場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況及使用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素質。3、應急隊接警后,應迅速作出反應,3分鐘內必須趕到現場處置。4、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5、經常開展業務培訓或進行體能訓練。6、統一著裝,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樹立良好的形象。(二十八)、夜間保衛管理制度1、夜保人員應認真學習并遵
77、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2、必須穿工作服,配證上崗。3、上班時嚴禁睡崗、結伙聊天。4、上班時不得私自會客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5、上班交接簽字不得弄虛作假。6、保持夜間大門通道暢通,專用通道不得隨意放人進出。7、對進場施工人員要進行嚴格的驗證、登記。8、按規定使用巡跟系統和通訊設施。9、值班時不得喝酒,嚴禁賭博和拉班結派。10、按時開關市場大門。11、服從上級分配,做好夜間保衛安全工作。(二十九)、值班經理制度1、市場每天夜間設一名值班經理;2、夜間值班經理在夜間代表公司總經理行使職權;3、夜間值班經理負責處理夜間突發事故、督查各崗位的值班情況和對市場其他方面進行檢查;4、夜間值班經理會同夜保大組
78、長對各崗位進行檢查,每班不少于2次,其中后半夜檢查時間須安排于凌晨35時;5、夜間值班經理的檢查范圍包括主市場、東輔房、倉儲區、餐飲區及外圍;6、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須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匯報分管部門及領導,并提出合理的建議;7、遇突發事件(如火警火災等)按應急預案處置。(三十)、財務、貴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財務部應設防盜門窗;2、財務部財務人員外出時要隨時鎖好防盜門;3、嚴格按財務有關規定保管現金和票證;4、按財務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存取現金。5、每日夜間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6、必須認真仔細清點現金、票證,以免出錯;7、領取和使用空白支票、憑證必須嚴格手續;8、不
79、得在辦公室使用電熱取暖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9、下班離人后,關閉所有電源。(三十一)、安全工作月報、例會制度1、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例會制度。2、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3、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4、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5、安全例會實行會議簽到制 。(三十二)、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1、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層面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檔案的管理。2、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負責本部門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備份存檔,消監控中心相關資料由該中心備份存檔
80、。3、消防檔案集中在綜合辦公室。相關資料由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消控中心備份。4、消防檔案主要包括各級安全會議、消防設施、設施臺帳、運行記錄、調試記錄、巡查記錄、檢查記錄、整改記錄、值班記錄、消防審批記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安保花名冊等內容,要求全面、清楚,分類存檔。5、消防檔案資料外借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各負責人負責催還。6、設施、設備檔案、圖紙等重要臺帳,應永久保存。(三十三)、安全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1、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2、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3、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
81、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4、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5、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會議上公布;6、每半年對安全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7、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三十四)、中國小商品城福田市場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例會制度為了強化市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解決一些市場內重點、難點問題,綜治辦定期和不定期舉行綜合治理會議。1、綜治辦成員會議每季不少于一次,時間安排在季初當月。2、例會參加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負責人。3、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匯報綜治工作開展情況和下階段綜治工作安排,以及布置落
82、實上級有關綜治工作要求。4、根據上級要求和福田市場實際情況,可由綜治辦臨時召集召開。5、綜治辦各工作小組成員骨干大會每年不少于一次,時間安排在年內。(三十五)、義務消防隊工作制度1、義務消防隊由經營戶代表、公司員工和駐市場各單位員工組成。2、義務消防隊按消防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關條款運行。3、義務消防隊定期輪流對市場各場所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和違反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及時予以整改,并報相關部門,同時做好記錄。4、積極參加市場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帶領市場經營戶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技能培訓,學習相關防盜、防火、防破壞知識,提高廣大經營戶的群防群治能力。5、遵守市場管理規定,積極
83、參加滅火、疏散預案的演練。(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
84、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85、、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
86、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
87、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
88、、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
89、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
90、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
91、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92、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
93、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
94、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
95、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