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處維修隊、保安部工效掛鉤細化方案物業管理處維修隊、保安部工效掛鉤細化方案 為提高后勤保障人員的積極性, 結合節能降耗和安全經營責任狀的有關規定, 特對物業 管理處維修隊、保安部制定以下工效掛鉤細化方案: 一、一、維修隊 1、維修隊工資獎金與公司總體銷售額掛鉤,公司總體銷售額月指標定為 18 萬元,即總體銷 售額超過 18 萬元,維修隊獎金總額為: (當月總銷售額月銷售額總指標 18 萬元) %, 再按維修隊人員總數平均分獎到人;月總體銷售額在 15-18 萬元之間,不獎不扣;低于月總 體銷售額指標 18 萬元, 則扣減工資總額為 (月銷售總指標 18 萬元當月總銷售額) %。 再按維修
2、隊人員總數扣減到人。 2、維修隊應加強日常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和使用督導,減少物料更新和控制維修成本, 每月維修費用率應控制在 %內(每月維修費用率=當月維修費用總額當月銷售總額 100%) ,維修費用率高于 %,則按當月總體維修費用額定指標的超出部分的 %扣減維 修隊工資總額, 再按維修隊人員總數平均扣減到人。 若當月總體維修費用低于額定維修費用 率指標,則按節約的維修費用額的 %給予維修隊全員獎勵,再按維修隊人員總數分獎到 人。 3、為保證營業的正常運行,維修隊維修應保證質量和提高效率,凡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按 報修單有關要求及時維修到位(無其它客觀、合理理由) ,由報修部門上報人資質檢部
3、予以 處罰。 4、為落實層級監督管理制,維修隊應監督各部門做好節能降耗管理和設備維護保養,維修 隊人員應堅持巡查和上報違紀處罰意見,凡因維修隊檢修不到位,經質檢部門發現一次,處 罰當班維修人員 20 元,發生重大工程、安全和損失責任事故,由維修隊和相關責任部門承 擔責任。 二、保安部二、保安部 1、保安部工資獎金與公司總體銷售額掛鉤,公司總體銷售額月指標定為 18 萬元,即總體銷 售額超過 18 萬元,保安部獎金總額為: (當月公司總銷售額月銷售額總指標 18 萬元) %,再按保安部人員總數分獎到人;月總體銷售額在 1518 萬元之間,不獎不扣;低 于月總體銷售額指標 80 萬元, 則扣減工資總額為 (月銷售總指標 80 萬元當月公司總銷售 額) %。再按保安部人員總數扣減到人。 2、保安人員保證公司當月無安全責任事故;全面質量無安全、消防隱患方能參與全員工效 掛鉤獎金分配; 并加強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