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國道榆林至陜蒙界公路改建工程N7標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編制:審核:審批:二一六年四月項目安全管理辦法本辦法根據210國道榆林至陜蒙界公路改建工程N7標合同段,中華人民共和國JTJ59-99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JTJ075-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文件,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達標標準進行編制。第一條為加強項目生產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遏制并杜絕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生產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生產安全保證體系,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第三條 生產安全必須形成領導重視,部門協同,層層負責,人人把關,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積極營造良好生產安全環境。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210國道榆林至陜蒙界公路改建工程N7標項目部及各施工隊。 第一章 安全生產目標第五條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生產安全、公路交通安全一般以上責任事故,消滅車輛、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或火災等造成一次經濟損失1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年因工死亡率小于0.15,年重傷率小于0.5,年輕傷率小于5。第六條項目部所屬各級單位要細化安
3、全生產目標,把生產安全指標層層分解到每個作業隊、班組和員工,一級保一級,一級包一級,逐級落實。第三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第七條項目部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小組辦公室設在安質部。各工隊成立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等。研究確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制定本項目安全健康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研究決策安全生產重大事項。2、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監督各分部、各隊制定專項、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演練。3、對本項目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提出
4、處理建議或做出處理決定。4、研究表彰、獎勵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處罰在生產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責任的單位和個人。第八條項目部設立安質部,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施工隊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工班設兼職安全員。安全管理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并保持穩定。第九條項目安質環保部職責1、依照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對工程項目施工的人身、設備、財產等安全工作實施監管;2、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緊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及時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預防事故措施和建議,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3、貫徹執行本項
5、目安全技術措施,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等安全控制重點,隨時了解動態,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4、嚴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抓好標準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監督防護用品的管理與使用;5、組織本項目定期與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掌握和了解施工生產場所安全現況,及時對現場事故隱患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有權對重大事故隱患采取停工整頓或罰款等措施;6、定期向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嚴格獎懲;7、監督檢查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生產情況,制止“三違”;8、按規定報告事故,組織和參加或協助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負責一般未遂和輕傷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報表
6、和員工傷亡事故調查、統計、報告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監督實施。第十條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職責與權限一、職責1、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2、對生產物資、機具、設備的安全裝置、作業現場等進行監督檢查。3、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中有關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并監督按期實現。4、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發放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5、報告并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二、權力1、有權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錯誤行為,對情節嚴重的,建議嚴肅處理。2、有權責令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設備停止使用,生產場所立即停止作業,并向上級報告。3、有權制
7、止“三違”,對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施工現場,責令停止作業,并建議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4、對弄虛作假、隱瞞員工傷亡事故的單位有權監督檢查。5、安全監察人員檢查發現問題時,根據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有權填發生產安全隱患罰款通知書實施處罰。第十一條 隊專(兼)職安全員,在本隊范圍內,履行下列職責:1、專(兼職安全員在隊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業務上受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和安監人員指導;2、協助隊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防護措施,檢查督促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施工作業;3、督促班(組)長開展各種安全生產活動,并做好安全日志;4、及時發現和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8、,糾正和消除各種事故隱患;對違章違紀責任者有權按規定處以罰款;5、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持有安全員檢查證,上崗時必須佩帶標志,秉公辦事,盡職盡責;6、對因失職而造成傷亡事故承擔責任。第十二條 施工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監督員,在本班組范圍內,履行下列職責:1、協助班組長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2、檢查本班組作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等,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班組長或相關人員處理;3、指導本班組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4、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協助處理傷亡事故。第四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第十三條 項目部各級單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和職能部
9、門安全生產責任,建立起嚴密、有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配合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項目實行安全包保責任制,形成安全工作一級保一級、一級包一級的格局,以保證項目總體安全目標的實現。第十四條項目經理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和管理者,對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負責組織和督促本項目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主持制定執行規定和細則等。2、完善本項目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3、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合理配置安全管理資源,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4、組織本項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
10、。5、組織編制本項目安全施工措施。抓好標準化管理,保證安全體系有效運行。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對上級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問題,按照“三定”原則予以及時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7、組織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8、按工程項目合同要求,合理配置安全生產要素,組織均衡生產、文明施工,防止不顧安全片面追求工程進度、經濟效益行為的發生,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責任事故。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分析、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事故。第十五條項目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責任1、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工作直接對項
11、目經理負責。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勞保法規和上級規章制度,督促、檢查項目部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3、抓好安全教育培訓、文明施工和標準化管理,保證安全體系有效運行;4、組織和參加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對檢查出的問題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威脅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5、對分管單位、外部勞務隊伍嚴格監督管理,加強過程監控;6、具體組織或參與調查、處理安全事故并如實上報。 第十六條 項目總工程師責任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安全技術工作;2、參加編制審定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措施。負責處理和解決施工現場安全技術問題;3、
12、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必須識別重大危險源,制定、審查危險源控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有可行性和針對性,并認真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4、主持制定工程項目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時,必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5、主持項目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設施、設備,按規定組織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6、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7、組織安全技術培訓,積極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新技術,在使用“四新”技術時,必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對重大
13、事故隱患的預防和整改提出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8、組織或參加本項目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危及員工生命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停止施工,以確保員工人身安全;9、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技術人員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對因技術原因造成的職工傷亡事故,承擔技術上領導責任。第十七條 工隊長責任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辦法細則、安全補充規定等。2、運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為他們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組織員工安全生產的思想和勞動紀律教育。認真落實“三工制”,并督促有關部門和技
14、術人員每周組織一次員工安全技術操作教育。4、主持安全生產碰頭會議,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人員、負責項目、完成時間、地點、數量和衡量標準,確保實現安全生產。5、負責本作業項目危險源控制,具體實施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和保證安全的措施。并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措施和預案告知員工。6、負責定期月檢、旬檢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及時掌握和了解各工種、各工序存在的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本身無力解決的問題,報請項目部給予解決。7、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及時申請、購置、發放施工防護和防寒用品。 8、嚴格審查外部勞務隊伍安全資質,簽訂有效施工合同,審核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加強過程監控。9、
15、組織輕、重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實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10、組織對傷亡事故的現場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對責任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11、有權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的獎懲事項。第十八條 班(組)長責任1、貫徹執行上級和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本班、組作業人員制訂安全守則,以身作則,帶頭實施。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聽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指導,制止違章操作,保證按正確方法施工。3、工作前必須先進入工地,對工地、工具、機電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堅持交接班制,并將注意事項向本班、組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對不能解決的問題,立即報告上級處理。4、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物品,易
16、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護、防寒用品,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確使用。5、在工作期間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如情況緊急排除有困難時,先通知工人離開危險區后,再報告上級處理。6、發生工傷事故,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或工地負責人。組織本班、組員工協助調查、處理。7、負責本班、組作業人員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堅持“三工”制度和周一安全活動。8、合理安排勞動力,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對不按時作息的人員要進行教育,以保證其休息,避免事故發生。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指令,必要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10、對“三違”制止不力或因失職造成的生產安全
17、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第十九條 崗位作業人員責任1、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高素質,嚴格執行“兩紀一化”,保證安全生產。2、了解和熟悉其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嚴格執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聯控的安全技能。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持證上崗。4、服從管理,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設備,在施工過程中做到“三不傷害”。5、發生事故,積極進行搶救,并立即向上級報告。6、對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有權建議改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并可
18、越級反映。7、因違章操作或不聽從指揮造成的事故,承擔直接責任。第二十條 項目部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1、施工技術部: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合同要求,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規范施工作業秩序,選定安全可靠施工方法,文明施工。組織科技攻關,積極推行“四新”技術,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對于本項目隧道、橋梁、爆破等施工作業結構復雜、施工難度大、專業性強的特殊項目,施工作業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認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參加安全檢查,提出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2、物資設備部:負責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物資管理規定。負責對物資管理
19、人員,機械、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機械車輛和設備的調配驗收、使用、檢查、維修等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運輸安全管理;負責采購供應符合設計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的物資和器材,嚴格對危險品請領、貯存、保管和發放規定。組織或參加由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造成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3、財務部:負責在編制施工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同時安排安全生產費用。財務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安排年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保費用,做到專款專用。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獎懲規定,按時撥付安全獎勵經費,收扣對事故責任單位或人員罰款。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資金,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4、綜合辦公室: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20、組織對新工人、特殊工種、外部勞務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作業場所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進行監測,做好職業病健康防治工作,對因工傷殘和患有職業病的員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5、試驗室:負責對試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試驗設備進行安全性能的維護維修,確保設備性能良好。妥善保管試驗用化學試劑,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管理有關條例。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訓第二十一條 安全教育制度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必須參加安全資格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建設主管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證書;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資格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建設主管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證書;3、
21、其它管理人員教育。項目部行政、工程技術、后勤保障等管理人員,安全知識教育與培訓;4、隊教育。每月安全教育周制度。為員工上安全技術課、學習安全文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分析事故、交流經驗等;5、工班教育。每周安全活動日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等,總結一周安全生產情況;6、“三工”教育。工前提施工安全要求;工中檢查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對隱患及時整改;工后講評,嚴格獎懲;7、“三級”教育。新員工必須經項目部、分部(隊)、工班三級安全教育后上崗。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包括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主要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
22、急措施;較大事故應急予案;事故案例等。分部(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事故案例等。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各種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準在熟練工帶領下上崗操作。對換崗工人,必須經過培訓教育合格后上崗。第二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對電工、焊工、起重工、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爆破工等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操作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崗位證書后上崗。汽車起重駕駛人員,應持“雙
23、證”上崗。第二十三條 安全宣傳制度在施工現場及員工生活區要張貼或懸掛安全生產標語、安全生產宣傳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等;充分利用多種形式,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1、定期檢查。項目部每月由項目經理、副經理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分隊每旬由分部隊長組織一次全面檢查,班組每周一次,專業人員每日檢查。2、不定期檢查。做好防暑、防洪、防寒、防風及沙塵暴等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安全、防火檢查。3、專項檢查。對危險因素較大的施工項目必要時進行檢查。隧道爆破、高邊坡施工等。檢查均應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落實措施的時間和責任人,切實消除隱患。各職能部門的
24、安全檢查情況,要及時匯總,對存在問題及時梳理,消除隱患。 第二十五條 安全檢查內容:各層次人員安全意識的樹立,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和運行,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勞動紀律、作業紀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警示標志,文明施工,作業區域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等。檢查重點: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查危害、推廣經驗、吸取事故教訓。一般性的安全檢查內容見附表1,特殊性的檢查提前編制檢查計劃進行檢查。第七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條 施工現場安全一般要求根據施工現場地形、地貌詳細規劃施工平面布置,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主要機械設備位置及工地辦公、生活設
25、施等臨時工程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在危險地段或部位等場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按規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項目部各級單位要建立安全防火、防洪責任制,并劃分防火責任區。建立施工動火審批制度,防火期內禁止野外吸煙、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森林防火區域,不得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域野外用火,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域施工經過批準。易燃及可燃材料建立專門倉庫,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數量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開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路下方,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26、;宿舍內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生產生活臨時用電符合用電安全規程。第二十七條 安全標準工地建設1、按照公司規定,達到“三化、三全”標準。2、項目部每半年要對開展安全標準工地活動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年終評比。第八章 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條 外部勞務隊伍招聘、選用、管理按公司工程項目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第二十九條 項目使用外部勞務隊伍,必須堅持標準,嚴格資質審查。與勞務隊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合同要有安全規定、安全責任、雙方約定其他安全事項及違約責任等有關安全生產內容,此外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對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監督管理必須納入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三十條 項目部各級把外部勞
27、務隊伍安全管理納入全員安全管理,項目部在實施安全生產獎罰時,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生產情況要作為一項重要指標進行考核。第三十一條 外部勞務隊伍日常安全管理自行負責。但必須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安全規章制度,服從項目部安全管理與監督。第三十二條 項目部各工隊單位必須對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實施加強對外部勞務隊伍勞動保護監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第三十三條 項目部各級單位對使用外部勞務必須做到“先培訓,后上崗”。結合工程特點,對其進行安全規程、操作方法、技術規范等基本生產技能的培訓,進行法規法紀、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消防知識為主要內容的教育。第三十四條 要認真對外部勞務工
28、班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讓外部勞務單獨在現場作業。必須選派責任心強的管理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進行現場監理,組織外部勞務嚴格按技術規范、安全規定操作規程作業,加強對外部勞務施工安全監控。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加強對外部勞務隊伍安全生產的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檔案、臺帳等基礎資料。按時準確收集匯總逐級上報,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對用工單位外部勞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本規定有效實施。第三十六條 項目部用工單位做好外部勞務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供確保外部勞務安全和健康作業環境,推廣使用安全先進設施,積極利用先進科學技術和成果保障外部勞務人員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勞動保護等合
29、法權益。不得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強令外部勞務違章冒險作業。第三十七條 外部勞務工班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不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并拒絕接受整改,應予辭退;不能保證工期和質量,應予辭退;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工傷事故頻發或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均予辭退。第三十八條 項目部對勞務隊伍安全教育與培訓必須納入管理范疇,建立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產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意識;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第九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第三十九條 各分隊應進行危險源辨識,對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第四十條 各工
30、隊工程技術、物資設備等有關部門,在編制生產計劃或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第四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中,由施工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其內容主要有:防止人身傷亡、行車、設備、交通事故、職業中毒,保暖、降溫等技術要求和措施;作業場所、設備的安全技術設施以及勞動保護措施等。由物資設備部門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第四十二條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爆破、高邊坡施工、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模板、吊裝、腳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對重大工程項目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以及水中、有毒、高空
31、、交叉、高溫、冬季、防洪等作業,均應編制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第四十三條 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將分部、分項安全技術、專業安全技術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交底,交底時應作出詳細說明,并經雙方簽字確認。第十章 安全生產投入及實施第四十四條 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按規定使用。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第四十五條 安全費用計提標準與依據。以財政部財企2006478號文件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為依據。第四十六條 項目部在每年12月需確定項目下年度用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第四十七條 投入計劃內容充分考慮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檢
32、查器材、安全技術、安全防護用品、安全設施、設備、安全輔助設施、應急救援、隱患整改及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的相關費用。第四十八條 項目部認真實施“安全資金投入計劃”,設立臺賬進行記錄、統計,定期上報相關部門,財務部門列賬管理。安全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第四十九條 開展安全成本統計核算,安全成本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控制成本。即為了保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與人身安全發生費用。二是事故成本。即未達到安全生產而造成損失。事故成本包括設備損壞費、事故處理費、停工費、返工損失費、復檢費、間接損失費、訴訟費、被索賠費、罰款、維修費、復工安全條件認證費、保險費增加等費用。通過各項費用所在占比重,找出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33、中存在問題,有的放矢地改進管理,以必要控制成本投入,提高工程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十一章 例行會議第五十條 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并協調解決現場安全、職業健康管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檢查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落實情況;制定階段性安全工作計劃并檢查實施情況。各單位在定期召開的工程例會上,按照“五同時”的要求,研究、協調解決與布置安全工作。第五十一條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安全工作例會,會議由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第五十二條 項目部安質環保部門每周召開一次由隊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安全管理專業例會,及時掌握和了解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解決存在的問題,布置安全管理工作。第五十三條
34、 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業例會有完整記錄,并立卷存檔。第十二章 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第五十四條 事故統計范圍1、凡在項目施工生產現場或工作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均列入統計。2、因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3、在國有公路上發生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4、非責任安全事故,由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單位無權認定事故性質。5、負傷人員在事故結案(60日)后死亡,一般不再組織調查或統計,如有必要,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重新調查。第五十五條 事故報告及報表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1、報告時間:項目部凡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立即電話報告項目經理,在1小時內逐級上報監理單位、建設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并在事故
35、發生小時內書面報告上述單位。任何人不得瞞報、遲報或拖延不報。 2、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項目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造成傷亡人數和估計經濟損失、已采取應急措施。 3、報告程序:項目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部按隸屬關系分別上報公司安質環保部;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在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同時,上報公司安質環保部。4、事故搶救: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5、書面報告: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交通、火災7日內,傷亡人數有變化的,應及時補報,負傷后超過1月死亡者,不再補報。二、事故
36、報告和事故報表上報責任1、項目部各級主要領導是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對不及時、準確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負領導責任。2、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的具體管理工作,部門領導和專業崗位人員對不及時、準確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負直接責任。第五十六條 事故的調查處理: 1、輕傷事故由項目部或工程隊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結案,結案資料備案存檔。2、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由項目部會同屬地設區的市級安監部門或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調查,重大以上事故公司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調查。60天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政府在15天內批復結案。特殊情況,事故調查報告延長時間不得超過60天,特別
37、重大事故批復不得超過30天。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財物,做好現場記錄,為事故調查提供依據。第十三章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第五十七條 結合項目實際,實行 “安全包保責任狀”和日常檢查獎罰結合的獎罰方式,做到獎罰嚴明。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第五十八條 年度獲得市級、建設單位安全文明工地,對各施工隊獎勵2000元。第五十九條 項目部每月對施工安全進行檢查評比。項目部每年評選一次安全工作先進個人,按1000元進行獎勵。對及時發現的事故,
38、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人員,報請項目部領導給予5002000元的獎勵。日常巡查處罰收入作為獎勵基金,項目工程安全巡查處罰項目見附件。對于交通部信用評價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扣分情況,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雙倍處罰。第六十條 項目部依據安全工作包保責任狀,年終兌現時,對未達標的隊領導實施處罰。第六十一條 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罰(一) 發生因工生產安全事故,每重傷1人處以罰款10萬元,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30萬元。(二) 一年內發生兩次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增罰100%。(三)發生機械設備或火災、爆炸等經濟損失事故,對責任單位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罰款。(四)發生交通責任事
39、故的,每重傷1人處以罰款5萬元。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20萬元。(五)發生員工非因工責任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以罰款10萬元。(六) 發生未遂責任事故,一般未遂事故處罰10萬元,重大未遂事故處罰20萬元。(七) 謊報或隱瞞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被群眾舉報查實或查出的,每起事故對單位加罰20萬元;單位和領導已獲得的榮譽或獎金,除追回獎金、獎牌外,再處以獎金額的2倍罰款。(八) 重大安全隱患逾期不整改的,處以3萬元罰款。第六十二條 發生安全事故后對責任人的經濟處罰(一) 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按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根據項目部規定處以罰款,其罰款內容與標準:1、發生一般以上生
40、產安全事故單位的主管領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2)遲報或漏報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60%的罰款;(3)在事故調查期間擅離職守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80%的罰款; 2、 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單位的主管、分管領導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90%的罰款。(1)謊報或瞞報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80%的罰款;(2)偽造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3)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4)拒絕接受調查或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5)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
41、指使他人作偽證的;有第25項行為之一的,均處上一年年收入80-90%的罰款。3、 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單位的主管、分管領導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1)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2)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3)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4、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項目經理部主管、分管領導和其它管理人員,事故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次要責任人的罰款,比照上述規定執行。(二) 發生未遂事故的工程隊主管、分管領導和其它管理人員,事故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次要責任人按以下規定罰款:事
42、故等級隊正職,班(組)長、專職安全員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次要責任人一般未遂事故800元1000元800元500元重大未遂事故1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第六十三條 對領導及責任人的安全責任追究對領導及責任人的安全責任追究由上級部門按規定執行。第十四章 附 則第六十四條 “未遂事故”是指已發生,但未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事故。1、一般未遂事故:涉險10人以下的事故。2、重大未遂事故:涉險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涉外事故。 第六十五條 本辦法涉及到的專業術語解釋。三工制:即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三化、三全:即現場規范化、作業標準化、施工生產科學化;制度健全、
43、資料齊全、總結經驗全面。三違:即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四新:即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兩紀一化:即勞動紀律、作業紀律、標準化作業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三定:即定職能,定機構,定人員編制。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項目結束后自動廢止。本辦法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附件:安全巡查處罰一覽表 附件 安全巡查處罰一覽表序號類別危險源名稱(處罰項目)罰款金額(元)整改期限檢查情況整改情
44、況1安全管理制度未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及設立專職安全員1002天2未逐層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1002天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齊全。缺一項罰款505天4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培訓不健全。對各類人員進行有針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面達到100%;缺一項目罰款305天5安全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罰款100立即整改6未成立搶險隊伍(小組)1002天7分項工程開工未及時上報專項安全措施。每項罰款50立即整改8安全隱患在整改期內未及時整改。一項罰款1002天9發生安全事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者。每次罰款500按有關規定處理10安全員日常不巡視檢查工地,關鍵工序不在現場。罰款100立即整改11不定期檢查施工安全、
45、無記錄。罰款50立即整改12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無記錄。罰款50立即整改13按照公司規定,安全臺帳不健全1005天14未進行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100立即整改15逐項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100立即整改16專項安全技術方案、評審驗證記錄100立即整改17安全操作規程100立即整改18安全技術交底記錄1002天19建立適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505天20未建立安全投入與管理方案505天21建立應急準備與響應機制1005天22臨設施工臨時道路未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和警示標志1002天23臨時房屋修建選址不當,存在安全隱患的1003天24臨時房屋用材質不符合要求,存
46、在安全隱患的1003天25施工用電臨時用電未采用絕緣的低壓線路,存在安全隱患的100立即整改26工地用電不符合“三相五線制”,配電箱接線不規范,不關門不上鎖。每項每次罰款501天27配電箱、開關箱用銅、鋁線替代保險絲(片)。每處罰款100立即整改28進行檢修時也不斷開電源; 每次罰款50立即整改29工地用電不架空,地上亂拉亂扯;電(纜)線老化不更換,破損及接頭包扎不牢靠。每次每處罰款50立即整改30變壓器超負荷運行、發電機室無防火設備、發電機運轉時人體接觸帶電部分。每次罰款50立即整改31變壓器安裝在地面上時,周圍沒有設圍欄;50立即整改32電線上晾曬衣物及其它物品10立即整改33宿舍及工棚內
47、隨意亂拉電線,并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有可能超負荷運行的,每處罰款。50立即整改34高空作業支架搭設不規范,使用銹蝕嚴重扭曲變形的腳手架;基底不平不實;未有上下階梯、斜道;未經安全自檢、監理同意擅自作業。每處罰款100立即整改35高空作業平臺腳手板未滿鋪,有探頭板。每處罰款50立即整改36高空作業平臺無護欄及張拉安全網。每處罰款50立即整改37雙重作業無有效的安全措施;上層作業人員向下擲材料、工具及其他物件。每處每次罰款50立即整改38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扣好鉤環或用繩索、軟線、鏈條等代替安全帶,每人一次罰款20立即整改39高處作業點下方,有人逗留,且不帶安全帽,每人一次罰款20立即整改4
48、0在-10以下寒冷地區施工時,在沒有防寒措施情況下,在高空作業超過2小時,檢查發現一次罰款30立即整改41大雨和六級以上大風時,仍進行高處作業;發現一次罰款50立即整改42起重吊裝起吊或搬運未設專人統一指揮和制定明確的信號及具體的安全措施,夜間作業沒有照明設施;100立即整改43起重機在運行中作業人員站在起吊物上,物件懸空時,指揮或駕駛人員離開崗位;500立即整改44千斤繩夾角過大,鋼繩安全系數小、打結、扭曲、斷絲、摩擦物體或使用不當50立即整改45特種設備未經當地質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性能檢測便投入使用,起重機的制動、限位、聯鎖及保護裝置等不齊全,在軌道上移動時未設車檔50立即整改46需臨時加
49、固的無措施或加固不牢30立即整改47非起重機械吊裝材料、機具20立即整改48捆綁安裝人員未撤離作業區即起吊20立即整改49防火防毒防爆未經公安部門批準,貯存炸藥、雷管;儲存、使用、購買、押運、保管無許可證。每項罰款200立即整改50火工品人員未經培訓、無證即進行特殊作業,每人次罰款200立即整改51易燃易爆品領用、發放、回收無記錄或記錄不全,當日未使用的雷管、炸藥未返庫。每項罰款200立即整改52未將盛裝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清洗干凈即進行焊接作業;違章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附近動火100立即整改53草原防火戒嚴期嚴禁吸煙,動火未經審批,電焊、氣焊機未采取防火措施施工;在施工場地用明火取暖,瓶閥凍結時,
50、用火烘烤;每處罰款500立即整改54隨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0立即整改55宿舍及工棚內燒火做飯或取暖;私存汽油等易燃物品。每項每次每間房罰款20立即整改56攜帶爆炸材料乘坐火車、公共汽車;爆破材料運輸中受到撞擊、摩擦、拋擲、拖拽或敲打100立即整改57瞎炮處理方法不當50立即整改58爆破作業前,有人未撤出安全距離以外或爆破后提前進入炮區100立即整改59爆破時未鳴哨,未設警戒區及警戒人員50立即整改60爆破作業未經批準,爆破用品使用前未經檢驗50立即整改61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藥包、器材混裝混放,裝填炸藥采用鐵棒或用力壓入炮孔內50立即整改62爆破器材等火工品庫庫距人員密集區、建筑物過近,各庫物品
51、混放100立即整改63爆破器材無通風、防雷、防鼠設施,庫房值班漏崗;無警戒區及警示牌;無滅火器材及避雷針。每項罰款100立即整改64交通運輸施工地段與國道、縣道、鄉道交叉的施工道口無明顯的警示標志。每處罰款501天65駕駛、操作人員無證作業50立即整改66車輛本身技術狀況不良,安全性能喪失50立即整改67在路基上行使時離路肩過近50立即整改68自卸土、石方時車廂接觸架空線50立即整改69違章超車、超載50立即整改70車輛超期服役50立即整改71路基施工機械在危險地段施工的,無安全警示標志,也無專人指揮。一處一次罰款50立即整改72未按規定放坡、逐層開挖,土石方違規開挖,土方開挖邊坡過陡,掏空底
52、腳挖神仙土。每處罰款50立即整改73崩塌及巖堆地段施工未進行嚴密檢查,未清除松散石方50立即整改74明挖基礎施工未根據土質類型不同采取放坡開挖50立即整改75基坑頂面無排水系統或排水不暢50立即整改76基坑頂面安放機械、堆放料具,棄土等未在安全距離以外50立即整改77機械開挖時距離坑邊太近50立即整改78鋼筋及混凝土作業砼攪拌機作業前不檢修、不試運轉,直接啟動50立即整改79防護設施破舊、殘缺,未及時修復50立即整改80檢修時不拉閘或無人監護,料斗下站人50立即整改81振搗器無接地裝置或膠皮脫落50立即整改82在泵送過程中料斗內完全清空50立即整改83使用調直機時,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
53、即穿入鋼筋,進行鋼筋調直工作時無關人員未撤離機械附近50立即整改84切斷機活動刀片已開始向前推進時向刀口送料,切斷機切斷超過規定范圍的鋼筋 每項罰款50立即整改85皮帶輪、齒輪處無安全防護罩或損壞50立即整改86模板施工吊運模板未捆牢50立即整改87模板堆放過高或堆放不穩,大塊模板停放不穩50立即整改88柱箍的間距及拉結螺栓未按模板設計要求設置50立即整改89模板支模時四周支撐不牢固,模板支撐在土壁上未加墊板或支撐點不牢固50立即整改90模板拆除未按合理的順序進行50立即整改91混凝土強度未達到有關要求即拆除模板50立即整改92拆下的鋼模板隨意向下拋擲50立即整改93橋面系施 工人行道板安裝后
54、未及時固定20立即整改94人行道上檢查梯孔口蓋板未隨時蓋好20立即整改95橋梁接頭、接縫處無安全防護設施20立即整改96砌體施工高層砌筑陡于1:0.5的建筑物時,未采用腳手架20立即整改97石料改小工作在腳手架上進行20立即整改98人工抬運石料捆綁不牢固或動作不一致20立即整改99砌筑用走道、斜道未安裝防護欄桿,無防滑設施20立即整改100涵洞施工涵洞頂上填土不足0.5米即有機械通過50立即整改101夜間施工照明設施不能滿足安全需要50立即整改102冬季施工發生職工、民工凍傷的50立即整改103道路、走道、跳板無防滑措施50立即整改104車輛從結冰河流上通過50立即整改105雨季施工施工用電未
55、按規定重復接地,未搭設防雨、防洪設施50立即整改106未按施組合理布設設備、料庫、辦公、生活設施50立即整改107下雨天進行高處作業50立即整改108測量施工在較高墩臺頂測量施工無安全防護50立即整改109在臨邊或陡峭處架設儀器50立即整改110在高壓線附近立塔尺50立即整改111施工指揮指派未經培訓取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50停工整改112安全防護設施缺乏條件下強行施工200立即整改113對違章作業現象不予制止50立即整改114夜間疲勞駕車,疲勞作業50立即整改115施工中出現多人指揮且不統一50立即整改116機械作業挖掘機工作時有人在回旋半徑內作業或停留20立即整改117在有危石、危土的下方
56、或懸空作業20立即整改118鏟斗滿載時高懸空中行走20立即整改119用鏟斗拔拉深埋物體20立即整改120打夯機工作時未設專人拉電纜線20立即整改121使用的砂輪片破裂20立即整改122皮帶輪、齒輪處無安全防護罩或損壞未及時修復20立即整改123未停機即調整導板或清理刨花,作業場堆積木屑、刨花等易燃物20立即整改124手持電動工具無安全保護措施20立即整改125使用的刨刀質量不合格或使用有裂紋、崩損的刨刀20立即整改126在煤油、柴油中清洗零件時吸煙或動用明火20立即整改127焊割施工在易燃、易爆防護范圍內進行焊、割作業20立即整改128焊割工未培訓無證作業100停工整改129電焊機外殼漏電,電焊設備與線路帶電導體絕緣破壞20立即整改130氣瓶搬運中發生碰撞、拋扔現象,氣瓶庫房未采用敞開式或半敞開式20立即整改131使用不合格氣瓶,氧氣倒流入乙炔管內或乙炔倒流入氧氣瓶內100立即整改132氣瓶與氣瓶之間距離小于5米,各種氣瓶未分別存放且與熱源、明火距離過近,氧氣瓶接觸油脂20立即整改133生活區白天室內無人,不關電熱毯,電爐取暖;采用煤爐取暖排煙設施不完備50立即整改134鍋爐啟動前未檢查,熱力管道未定檢20立即整改135未滅煙蒂扔進紙簍;20立即整改136煤氣罐與爐灶距離過近,未及時關閉煤氣閥門的每次罰款20立即整改137電源插座的線頭裸露;30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