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置業有限公司 工程項目“中間計量、進度款支付、工程結算”管理辦法文件編號:版 本: 制訂日期: 修訂日期: 擬定單位: 發 行 章: 核 準審 核擬 定目 錄1計量計價對象31.1隱蔽工程31.2零星工程31.3非零星工程31.4竣工或合同約定32計量計價依據32.1計量依據32.2計價依據43計量計價主體、責任范圍43.1計量責任主體43.2計價責任主體43.3責任范圍44計量計價時效54.1計量時區及時限54.2計量計價時效異常處理65計量要件、流程65.1工程實體項目現場收方計量65.2其它項目計量65.3計量成果文件76計量規則76.1總述76.2無“計量依據”的76.3“計量依據”
2、完整有效的76.4搶險工程86.5計量類別及計量器具的提供86.6計量文件資料及計量數據86.7場平工程96.8邊坡工程(含擋墻、樁版墻)工程106.9管網工程106.10路基、路面工程、橋涵工程116.11房建工程117計價規則117.1計價價格128進度款128.1進度款的支付執行合同約定。129附表139.1工程量中間計量通知單139.2工程量(中間計量)報量資料審查表149.3工程施工委托單159.4計價審核表169.5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表17工程項目“中間計量、進度款支付、工程結算”管理辦法為確保合同雙方權益,確保計量計價工作有序進行,加快對已完工程量計量計價及進度款支付進度,合同當
3、事人依據相關合同條款及法律法規,協商確定本辦法。1 計量計價對象1.1 隱蔽工程驗收合格的隱蔽前計量1.2 零星工程工程完工,經監理方或發包方工程部質檢人員質檢并驗收合格的。1.3 非零星工程計量計價起始月度的20日至次月19日間分項或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1.4 竣工或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或施工合同約定的結算、決算項目。2 計量計價依據2.1 計量依據2.1.1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包含合同補充協議。2.1.2 設計圖紙2.1.2.1 設計圖紙包含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合同內約定的施工圖及施工圖中標示引用的標準圖集、對合同內約定的施工圖的變更圖、合同外經合同雙方約定的設計圖紙。2.1.2.2 設
4、計圖紙為白圖或電子版的,設計圖紙標示或對施工圖標示解釋及選用標準不唯一的,施工前經合同雙方約定權力人簽字確認生效。2.1.3 施工組設計、施工方案2.1.3.1 工程實施前,經合同雙方或合同約定的權力人簽字確認的,依據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法規等,組織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2.1.4 其它2.1.4.1 發包方,合同約定權力人簽發或簽字確認的委托施工表單、零星工程量及臨時用工簽證單。2.1.4.2 施工斷面、工作面的計量數據依據工程實際現場實際收方,且應與施工項目工程屬性對應的“貴州省2004版定額” 數據一致。2.2 計價依據2.2.1 本辦法2.1所包含的及經發包方工程部審核提交
5、的計量成果文件。2.2.1.1 計價審核單見附表9.4。2.2.2 其它2.2.2.1 計量成果中原始的單頁計量文件沒有加蓋文控中心印章的,不作為計價依據。2.2.2.2 各類扣款項單據、合同內約定的計價文件2.2.2.3 非源于發包方工程部并經雙方合同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其它相關計量計價文件。2.2.2.4 計價依據均應為書面文件,口頭約定的計量計價價格均不作為計價依據。3 計量計價主體、責任范圍3.1 計量責任主體發包方:發包方工程部、發包方合同預算部承包方:合同履約權力人委托的具有計量資格的權力人。3.2 計價責任主體發包方:工程量計價的責任主體部門為發包方合同預算部。承包
6、方:承包方合法委托的具有計價資格的權力人3.3 責任范圍3.3.1 發包方工程部3.3.1.1 “計量依據”審查審核3.3.1.2 現場收方計量的組織實施3.3.1.3 計量資料“真實、完整、正確性”審核3.3.2 發包方合同預算部3.3.2.1 “計量依據”復核3.3.2.2 現場收方計量的見證3.3.2.3 工程量計量資料“真實、完整、正確性”復核、審計。3.3.2.4 “工程進度、結算、決算”款計價并審核。3.3.3 承包方3.3.3.1 對計量對象向發包方工程部提出計量申請。3.3.3.2 對申請計量時提供的“自檢數據”“真實性、唯一性、正確性承擔責任”。3.3.3.3 匯總整理施工計
7、量計價資料提交發包方工程部。3.3.3.4 編制竣工結算、決算文件。4 計量計價時效4.1 計量時區及時限4.1.1 工程計量每月的計量區間為:20日至次月19日。4.1.2 承包方申請計量時間為當月2023日。4.1.3 隱蔽工程驗收合格需隱蔽的、零星工程已完工、應急搶險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中另有約定的不受的限制。4.1.4 發包方組織并完成計量的時間為當月25至30日4.1.5 計量原始依據*,發包方工程部于計量項計量完成始24小時內交文控中心存檔一份。超出24小時提交計量原始依據的,重新計量。*現場收方的原始測繪數據、委托單、簽證單等各類計量單據。4.1.6 承包方未能綜合考慮計量所需的合
8、理時間,亦未作為特殊情況提前分段申報計量,導致計量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并入下期計量。4.1.7 發包方工程部計量人員應于每月3日前匯總計量資料送交發包方工程部負責人審核。發包方合同預算部每月5日前接收經發包方工程部負責人審批合格的計量資料,逾期計入下期計量。4.1.8 發包方合同預算部計價完成,報公司審批的時間為計量成果提交起37個工作日。4.2 計量計價時效異常處理4.2.1 發包方責任主體部門未能在4.1規定條時效內完成工作的,由責任部門書面說明異常原因報公司審批并按批示意見執行。4.2.2 依據公司批示意見,相關部門應及時通知承包方并說明原因。5 計量要件、流程5.1 工程實體項目現場收
9、方計量5.1.1 申請工程量計量應在本辦法約定的時限前向監理單位(若需)、發包方工程部申請計量。5.1.2 申請計量前,需完成計量對象的自檢,并按需提交附有計量圖表、圖例、部面圖、示意圖、已清晰標注自檢數據的計量文件。影像資料。5.1.3 接到申請24小時內,對符合計量條件的,發包方工程部填發工程量中間計量通知單至發包方合同預算部、承包方。*表格說明及填寫相關內容,詳見:附表9.15.1.4 承包方、發包方“發包方合同預算部、發包方工程部”依據工程量中間計量通知單約定的計劃“時間、地點”安排質檢及計量人員進行現場收方計量。5.2 其它項目計量5.2.1 應急搶險工程依據應急預案或搶險組織人要求
10、,跟蹤計量。5.2.2 合同解除及索賠依據承發包約定時間執行。5.2.3 發包方要求承包方須配合計量發包方要求計量的項目且不受本辦法5.1條限制。5.3 計量成果文件5.3.1 發包方工程部在本辦法約定的時限內提交至少一份原始計量成果文件至文控中心存檔。5.3.2 文件中心接收計量成果文件加蓋文控中心印章后于接收后24小時,返還復印件至發包方工程部指定的文件接收人。6 計量規則6.1 總述6.1.1 本章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檢查項目均包含不限于本章節所有條款明示的內容。本章未明示的應符合相關施工、驗收及計量、計價、結算等國家(含省、市)及行業規范。6.1.2 所有項目計量工程量不大于“計量依據”
11、及貴州2004版相關定額規則的,據實計量,大于“計量依據”及上述定額規則的不予計量。6.1.3 承包方申請計量,但當期沒有計量的,或計量現場拒簽的,由發包方工程部備案并交控中心存檔。依據公司相關要求需報公司審查的,報公司審查。6.1.4 承包方均需至少保留一份涉及計量計價的所有原始文件資料。6.2 無“計量依據”的6.2.1 無“計量依據”,超過3天未經合同約定的權力人確認“計量依據”進行施工的,為承包方放棄此項權力,工程量不予計量,且承包方不得據此索賠。6.3 “計量依據”完整有效的6.3.1 計量過程中發現,工程實體與“計量依據”不符的,需整改合格后,進入下一期計量。6.3.2 計量過程中
12、,應抽查主控項目及允許誤差項目。對主控項目不合格的應當在計量資料確認,并做好記錄。主控項目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并入整改合格后的當期進行計量。6.3.3 提交簽字的計量資料所標示的數據中,不得含有與“計量依據”沖突或與“計量依據”無直接相關的數據。確保簽字數據的唯一性。6.3.4 計量資料需提供計量的起始點與終止點。嚴禁計量范圍交叉。6.3.5 工程量計量的計算規則依據合同約定。6.3.6 計量單位依據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中的單位。6.4 搶險工程6.4.1 搶險工程依據應急預案或搶險組織人要求,據實計量。6.5 計量類別及計量器具的提供6.5.1 包工包料(含部分材料甲供)包工包料工程項目的驗收
13、計量器具,原則上由承包方提供。驗收測量工作依本辦法中約定流程,由承包方組織實施,發包方工程部及發包方合同預算部“計量人”旁站見證、檢查驗收。6.5.2 勞務分包勞務分包工程項目的驗收計量器具,由發包方工程部提供。承包方提出計量申請,由發包方工程部組織實施檢查驗收,發包方合同預算部“計量人”見證。6.6 計量文件資料及計量數據6.6.1 所有經承發包計量人簽字的計量文件,發包方工程部在本辦法約定時間內提交文控中心存檔一份并指定人員接收文控中心蓋章后返還的復印件。6.6.2 表單填寫規范、完整、無空白項。6.6.3 計量計價文件匯總的資料均需編制目錄且目錄完整、頁碼與目錄一一對應,文件資料每頁均編
14、制頁碼且連續。6.6.4 原始施工記錄、“性質不同、施工工藝不同、承包方不同的工作界面的交接記錄”應完整。不同承包方的交接界面需移交單位及接收單位簽字并經發包方工程部確認。原始施工記錄需滿足編制結算及工程竣工資料的要求并經發包方工程部確認。確有必要時,發包方合同預算部應進行抽查,資料不合格且影響計價的當期不計價。6.6.5 對計量資料的數據類別,“計量數據標示、標識”、相關說明等不完整的,計量人不得簽字。計量簽字人對計量數據及資料填寫的完整性承擔審核責任。6.6.6 發包方合同預算部計價過程中,重點審查“滿足計量計算及計價所需數據是否有缺失、漏項、計量數據范圍交叉重復”、“計量數據、圖表是否會
15、導致計量規則不唯一或不符合工程量計算規則”,對可能產生歧義的計量項目應在審核成果文件中予以說明。6.6.7 發包方合同預算部及發包方工程部簽字人對沒有通過審核的計量表單,應當于計量現場采用書面方式說明拒簽理由并一一說明所需補充或完善的數據類或表項類,計量現場條件不滿足書面說明,應當補充書面說明。6.6.8 發包方合同預算部核驗原件,并依據附表6.2流程接收或返回計量資料。發現重復報量的,以重復報量三倍數額的,不計入當月計量。累計兩次及以上重復報量的,累計重復報量的六倍于竣工驗收后計量計價。 (接收計量資料流程 見附表9.2 )6.6.9 隱蔽工程原始計量簽證作為結算依據,原件丟失的,不計入當期
16、工程款結算。工程竣工驗后,仍無“計量依據”原件及僅提供復印件,需實體檢測的,實體檢測費用由承包方承擔。6.6.10 搶險工程不受資料前置的限制,搶險工作完成后,資料補齊。6.7 場平工程6.7.1 具有場平工程原始高程及邊界控制點實測值,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已經填到位的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計量依據”要求6.7.2 不同“合同單位”工作面的交接界面的測量依據應完整并符合計量要求。6.7.3 斷面/剖面圖/方格網數據標注完整。方格網數據由測量組提供經發包方工程部審核的計算書。6.7.4 需提供必要的檢測報告。6.8 邊坡工程(含擋墻、樁版墻)工程6.8.1 報審計量資料中錨桿及錨索編號應與實際計
17、量體一一對應。錨桿檢查原始張拉記錄。6.8.2 錨桿驗收檢驗批計量一次不超過20個孔。錨索依據施工實際在確保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檢驗批計量由施工班組依據工程地質情況以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為依據。6.8.3 超注漿量、超深超長孔計量時無“計量依據”的,按設計圖紙長度計量。深度、長度少于設計要求的,不計量。6.8.4 格構梁重點檢查拐點及目測截面明顯變化點,截面尺寸允許誤差負誤差較大的截面應圖示實測數據及截面位置。 6.8.5 素噴或掛網噴漿的厚度應抽查,每檢驗批抽查三個點,并在計量資料中記錄實測厚度,對負誤差超出規范的扣除該批次工程結算款。整改后計入下次計量。6.8.6 泄水管以米數計量。
18、截水溝計量以延米計 6.8.7 擋墻計量過程中依據“計量依據”,重點檢查斷面尺寸及是否按“計量依據”施工。6.8.8 樁基工程中,對人工挖孔樁,應有孔口標高實測記錄,原始成孔記錄(若為嵌巖樁,原始成孔記錄應包含入巖界面的標高依據、實際入巖深度的檢查記錄。)6.8.9 樁基工程原始成孔記錄缺失的當期不計量。6.9 管網工程6.9.1 計量前熟悉設計圖紙,對管道種類、材質、接口形式、管道基礎形式墊層數據等清楚明晰。6.9.2 管溝土石方開挖,僅計量管溝實際開挖深度,用溝底及坡頂標高數據準確標注。檢查斷面間距參照方格網間距,局部路面標高變化較大的應當減小檢查斷面的間距。6.9.3 開挖后截面工作面的
19、計量寬度及坡比不大于“計量依據”及定額計算規則中約定的工作面寬度及坡比的,開挖斷面按實計量,大于部分不計量。6.9.4 墊層厚度需進行計量。計量時每檢驗批、每段不少于3點以上的抽查,發現異常應當增加抽查點數量,抽查數據在計量表單中據實規范填寫。6.9.5 隱蔽驗收過程中,應對管道種類、材質、接口形式、管件、支架、閥門、表類等進行巡檢,“計量依據”缺失或未按“計量依據”施工的,不計入計量,結算時扣除。6.10 路基、路面工程、橋涵工程6.10.1 需提供檢測報告的應當提供。6.10.2 邊溝、排水溝、截水溝的計量前,應以“計量依據”為標準檢查是否符后質量要求,以實測中標示的橫斷面,地面線和土石分
20、界的補充測量為基礎。6.10.3 實際開挖深度用溝底及坡頂標高數據準確標注。檢查斷面間距參照方格網間距,局部地面線標高變化較大的應當減小檢查斷面的間距。6.10.4 開挖后截面工作面的計量寬度以“計量依據”及定額計算規則中約定的工作面寬度計。坡比按“計量依據”計量。6.10.5 填方工程最終以總量控制的原則計量。每次報量需同時提供計量前與計量后的數據。6.10.6 道路面層、便道磚、側平石、樹池參照合同綜合單價進行計量。6.10.7 橋涵工程原則依據圖紙及獲批的設計變更計量,合同約定需現場另行計量的部份(如人工挖孔樁),有關數據現場計量。6.11 房建工程房建工程依據“施工合同、國家相關規范、
21、貴州定額2004版”相關規則計量。7 計價規則7.1 計價價格7.1.1 計價價格為施工合同條款(含補充協議)約定的計價價格。7.1.2 設計變更或工程地質條件改變,合同未約定綜合單價的項目承包方開工前應提交經發包方工程部審核確認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或零星工程委托表單至發包方合同預算部申請計價。申請計價時,應提交工程施工委托單及委托工程量計價單。工程施工委托單見附表9.3,計價審核單見附表9.4。計價審核核中計價價格需級承發包雙方法定授權人簽字確認,作為計價依據。7.1.3 開工后,工程項目計價無7.11及7.12條所示計價價格的。計價價格以發包方審定的價格為計價依據。 7.1.4 計量項
22、目含發包方供應材料或以材量量計價的以材料用量進行“人、機費”或綜合單價計價的,實際使用材料用量多于“計量依據”中所確定的材料用量,材料為發包方供應的,“多用的材料款”發包方于工程造價中扣除。實際使用材料量低于“計量依據”中所確定的材料用量的,材料減用量對應的“人、機費”或綜合單價不計價。7.1.5 應急搶險工程定價應急搶險工程已有綜合單價的,在原有綜合單價的基礎上,另計應急搶險費用。在搶險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另行獎勵。8 進度款8.1 進度款的支付執行合同約定。進度款支付需填寫進度款支付申請表。進度款支付申請表見:附表9.59 附表9.1 工程量中間計量通知單9.2 工程量(中間計量)報量資料審查表9.3 工程施工委托單9.4 計價審核表9.5 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