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錄1、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制依據12、本專業概況及特點23、安全監理目標44、安全監理工作管理網絡圖55、安全監理工作程序116、安全監理工作內容127、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48、安全監理工作制度169、工程安全監理工作控制要點2210、安全監理工作主要分項實施細則3311、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資料的規范要求35一、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與安全生產法 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與安全生產管理條例3、國家頒布的各項安全作業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規程4、地方行業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安全技術規范等5、工程監理合同及監理規劃、監理大綱中有關內容6、其它有關安全生產
2、勞動保護的規定、標準7、工程現場施工特點及有關地質、地下管網資料說明 二、本專業工程概況及特點* 三、安全監理目標 督促施工企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現行安全生產規范、強制性條文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等,使工程在實施過程中,杜絕施工現場一切重大傷亡事故、火災事故,確保工程無安全事故發生,創建市級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四、安全監理工作管理網絡圖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施工企業(總承包)項目經理安全監理工程師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各專業施工隊伍安全員分包隊伍安全負責人配合協作單位安全 負責人安全生產過程實施檢查驗收評定總結 重大事故上報 安全方案審批 過 督程 促檢 整查 改監
3、合督 格 五、監理工作程序簽定監理合同施工前監理準備工作組建項目監理部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開工審查批復審查各分部分項安全專項方案、計劃、投入、設施、資質、人員持證上崗、材料設備安裝、安全資料等第一次工地會議(含安全工作內容)分項分部安全工作的實施情況項目自檢 報監理部檢查記錄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情況整 改督促施工單位對安全工作的逐項落實,安全活動、技術交底等工作的落實巡視檢查安全工作按計劃方案運行情況,止“三違”作業,對高空、交叉作業等危險性大的作業進行跟班監督對比計劃、目標、現場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風險點,采取有效措施和整改措令定期召開安全例會、檢查安全落實情況,編制安全監理月報協助編寫安全監理
4、實施細則總監任命安全監理工程師督促施工企業(總承建)單位編制、完善總體安全生產施工設計方案、保證體系、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等安全資料安全動安全動態簽字;竣工召開安全施工監理總結會議5.1安全監理工作程序 同 時 “三同時”原則 復檢合格進入正常施工作業 不 合 格合 格 不 合 格 合 格 5.2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參與事現場保護工作并做好相關書面記錄促施工單位實施應急救援預案協助或參與安全事故定性工作協助施工承包單位編寫安全事故報告書上報監理部和公司經理室管理部協助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安全監理工程師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并及時通知項目總監和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督促施
5、工承包單位上報事故會同建設各方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善后事宜,完善施工安全方案。事故處理結果報監理部和公司管理部補充調整安全監理方案或細則,杜絕事故再次發生 5.3項目現場安全監理機構5.3.1 現場組織機構框*工程項目監理部 總監:*總監理工程師:孔智力專家顧問組 土建安全*專業安全*安全技術*53.2項目監理人員安全責任及分工(一)總監安全生產監理職責1、對所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應具體、認真、負責。2、真貫徹執行政府部門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條例、標準和規章制度。3、項目建設過程中,應于工程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6、安全工作;監督審批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生產制度,預防安全事故措施等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4、監督或組織項目部按期定月定時進行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監督項目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進行防護且必須落實整改到位。5、對監督安全生產過程中的措施、方案、安全活動、專題等形式均應指派人員記錄存檔。6、發生事故后應及時組織項目調查分析,及時上報,及時制定預防措施,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同時監督施工方組織實施安全文明生產,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教育。7、負責對項目安全生產的各種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生產放方案,技術措施等資料的審批工作和對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機械、特種
7、作業等安全技術檢查與驗收工作。(二)總監代表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1、對所管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應全面進行監督,行使部分總監授予的職責和權利。2、全方面協助總監管理好,監督好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技術監督,并對現場不安全因素要求項目部整改到位。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范、制度,對項目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指導教育,監督其過程的整改落實并記錄在案存檔。4、協助總監建立健全監理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和活動記錄。5、發生事故后,及時逐級上報,查清事故原因,監督項目采取改進措施的落實整改。6、監理部組織人員進行每天的安全生產巡檢工作;督促施工項目搞好安全活動,
8、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現場施工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7、協助總監搞好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檢查與驗收工作。(三)安全監理工程師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從事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監理工作。協助總監理工程師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及負責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2、協助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協議書。3、審查分包單位資質、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和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4、督促各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各項管理措施、制度。5、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交底工作。6、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
9、施工,制止違規、違章、違紀、違揮作業。7、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巡檢檢查工作,并對其中高危作業實施旁站。8、參與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復核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9、負責安全監理資料的填寫、收集工作,對當月施工現場的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作出評述,報總監理工程師審閱。10、做好安全監理日記和相關記錄。(四)各專業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勞動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企業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2、協助領導監督好本專業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專業的生產過程應全面監督;對查出的安全問題應及時上報并對項目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監督項目下達指令,派人落實整改
10、到位;遇到事故隱患或嚴重險情,有權制止繼續施工生產。3、監督本專業生產過程中人員遵守勞動紀律、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防護情況,對違規人員應及時進行勸說制止或通知現場項目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教育批評。4、對發生事故應協助施工項目部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參與事故的原因分析,吸取教訓,防止以后的工作監督中出現類似事故。5.3.3監理人員安全分工:*負責安全施工全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技術監理工作,協助總監監督施工項目各分部、分項及工種作業的技術安全方案,交底,實施作業情況;*:主管土建施工安全工作監理,對施工中出現的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范、條例等行為進行全面監
11、督;*:主管水電安裝安全工作監理,對施工中出現的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范、條例等行為進行全面監督; 六、安全監理工作內容6.1 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6.2 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檢查各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6.3 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簽定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協議書。6.4 審查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資質。6.5 審查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督促施工企業雇傭具備安全生產基礎知識的一線操作人員。6.6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
12、全交底工作。6.7 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三違”作業。6.8 對施工過程中的高危作業等進行巡視檢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承包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意見;情況嚴重的,由總監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安全監督部門報告。6.9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6.10 復核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安全保護記錄及相關維修資料及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未經安全監理人員認可的不可投入使用。6.11 安全監理人員應對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實
13、施現場跟班監督檢查。6.12 安全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總監應定期審閱并簽署意見。6.13 項目監理機構應對當月施工現場的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部門。6.14 安全監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6.15 在安全事故發生后積極協助建設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對事故采取的搶險、處理工作。參與事故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6.16 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要求。保證施工全過程無安全事故,創建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督促施工企業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
14、產的規章標準。七、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7.1 安全監理工作方法采用巡視檢查、平行檢驗、現場監督各項安全方案的執行情況,對工程安全預防工作進行全方位控制。7.2 組織措施 7.2.1明確監理部人員的分工職責,積極配合,協助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做好安全工作。 7.2.2.對施工單位技術安全工作全面進行嚴格審查,并應進行必要的認證。7.2.3隨時對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運作體系進行檢查,“六查”工作落實到位,對不稱職人員建議調離撤換,對不科學、不完整、不系統的安全管理方案、措施,不予審批,并建議完善補充方案、措施可行、有效。7.2.4.對施工企業違反安全規范、強制性條文、法律、條例、法規之行為,在必要時
15、可采取經濟罰款,暫行支付工程款,簽發停工令等手段進行管理。7.2.5.違背安全事項,出現大問題應按合同相應內容條款執行。必要時建議建設單位中止合同或上報安全監督部門、機構進行整頓。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方案、檢查組織準備、安全技術、設備投入的準備工作;7.3 管理措施(督促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7.3.1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保證措施。7.3.2審核制度凡是未獲審批通過的安全實施方案、專項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實施;對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的資質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杜絕無
16、資質、超資質承包、無證施工引發不安全隱患的存在。7.3.3安全交底制度監督施工企業對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針對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簽字手續及施工過程中有關安全活動的檢查、教育、整改。7.3.4安全教育制度監理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并督促施工企業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7.3.5安全巡視檢查制度對施工中的高危作業、未及時進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進行日常的安全巡視,并做好巡視記錄;監督施工企業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7.3.6專項安全例會制度對所發現的或未進行及時整改的安全施工隱患,
17、應在會上確定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應在例會紀要中明確具體的反映出來。必要時可臨時召開現場會或專題安全例會。7.3.7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監督施工企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名冊齊全,嚴禁無證上崗。7.3.8安全防護制度監督施工單位人員遵章守紀、佩帶標志,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紀作業;審查施工單位防火、防盜措施是否到位。7.3.9安全事項匯報制度在發生安全事故或出現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開展不利出現事故苗子時,安全監理工程師應馬上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后通知建設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監理部、公司管理部
18、或總師室做匯報,接受公司技術方面支持。7.3.10工傷事故處理制度按安全事故處理程序,督促施工企業建立事故檔案,調查分析事故規律,及時進行處理報告,認真做好“四不放過”工作,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無預防措施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7.3.11安全工作檢查、驗收、簽字、記錄、整理制度對日常安全工作的檢查、驗收均應做好完整記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涉及書面整改要求的應記錄相關文件備存時間、內容、地點,督促整改落實情況,符合安全的應簽署安全動態意見,并及時整理安全監理日記或有關資料存檔。八、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及規章制度8.1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勞動方針、政策、條例、規范
19、標準及企業安全規章制度。8.2以“嚴格管理、積極控制、監幫結合、認真負責”的方法,督促施工項目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以及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技術安全措施。8.3以積極的工作態度配合、協助各方做好安全工作的實施與監督;對項目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隱患、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并認真監督落實整改,不夸大、不縮小,對上不瞞報、不虛報。8.4堅持原則、思想端正、監督項目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不包庇影響安全施工的任何行為。8.5項目監理人員進場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規定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和保衛工作制度。8.6現場有權阻止任何施工人員的違規章、違紀律、違指揮作業。8.7監理工作態度應端正,
20、言行舉止應平和,教育說服,以理服人;不準譏諷、嘲笑、挖苦違規的施工人員。九、本工程監理工作控制要點及施工危險控制策劃表 安全監理人員對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實施現場跟班監督檢查、驗收。 9.1控制要點1、 施工臨時用電2、 基坑施工防護3、 塔式起重機安拆、吊裝4、 腳手架搭拆5、 高處(空)作業6、 建筑洞口、臨邊防護7、 模板支撐系統安全性能8、 大型機械9、 中小型機械10、 現場防火11、 危險品9.2施工危險控制策劃表序號危險源施工階段引起傷害預防措施要求檢查要點備注1施工用電全部施工過程觸 電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2. 電工持證上崗;3. 使用標準合格電箱;4. 定期檢查、檢測;5.
21、 接地完好;6. 實施三相線五線制;7. 規范用電行為;8. 用電器具先驗收后使用。1. 電箱接地及定期檢查、檢測記錄;2. 是否有五芯電纜;3. 接地檢查;4. 檢查用電方法。2基坑施工1. 土方開 挖及支護2. 主體結構施工3. 出入口及風道施工高處墜落物體打擊1. 施工方案編制的針對性;2. 零星物件的旋轉安全性;1. 施工是否按方案進行;2. 鋼支撐安裝的及時性;3. 放坡是否符合要求;4. 腳手架、支架的穩固性;3塔式起重機安拆、吊裝1. 基坑施工2. 主體結構施工落物、高處撞擊墜落1. 安拆方案2. 持證上崗3. 申報檢測4. 吊裝交底5. 作業區管理6. 作業時指揮7. 對周邊環
22、境影響度8. 接地、防雷1. 吊裝檢查2. 對外電保護3. 作業區警戒4. 指揮位置及信號5. 操作規程專人專業負責管理4施工物料提升機安拆1. 主體結構施工2. 裝飾工程施工高處墜落1. 安拆方案、資質2. 持證上崗3. 申報檢測4. 作業管理5. 周邊保護6. 過程控制7. 防護裝置8. 接地1. 報審驗手續2. 合格掛牌3. 操作規程4. 接地5. 防護6. 保險裝置專人專業負責管理5腳手架搭拆1. 主體結構施工高處墜落1. 腳手架模板支架必須要有方案;2. 施工前的技術交底;3. 作業人員持證上崗;4. 實施過程中的監護;5. 驗收合格掛牌使用。1. 腳手架搭設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2
23、. 所用材料是否滿足要求;3. 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4. 驗收后是否掛牌;嚴格按方案搭設6高處(空)作業1. 主體2. 裝飾高空墜落落物擊打1. 防護措施2. 作業交底、作業保護3. 危險警戒1防護到位、有效2、系安全帶3、聽從指揮4、違章作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有關規定7建筑洞口、臨邊防護1. 基坑施工2. 主體結構施工3. 出入口施工高處墜落1. 基坑周邊的防護欄桿;2. 主體結構中各種預留洞口的圍護及加蓋;3. 人員上下扶梯的扶手欄桿。1、施工方案中應對防護欄桿的具體要求;2、施工過程中的及時性及防護措施的可靠性;必須符合安全防護要求及安全性能8模板支撐系統安全性能1. 主體結構2. 出入
24、口施工高處墜落1. 施工方案的編制;2、施工前的技術交底;3、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4、 4、支架搭設的穩固情況;5、拆模手續。1、方案的合理性和針對性;2、技術交底記錄;3、操作人員持證情況;4、支架是否符合有關規范;5、驗收后是否掛牌;6、拆模手續是否完備。搭設必須滿足穩定性、剛度9大型機械1. 基坑開挖2. 主體結構施工高處墜落1. 吊裝方案編制;2. 周邊環境的影響程度;3. 作業區的管理;4. 作業時指揮。1、吊裝檢查;2、對外電保護;3、作業區警戒;4、指揮位置檢測合格專業專人負責10中小型機械1. 基坑開挖2. 主體結構施工觸電、機械傷害1. 設備完好;2. 防護裝置;3. 接地保
25、護;4. 操作規程;5. 使用過程控制;1、報審驗收手續;2、合格后掛牌;3、操作規程執行情況;4、接地裝置完好;5、防護裝置完好情況11現場防火全施工過程火災1. 明火手續的審批;2. 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3、焊工持證上崗;4、嚴守“十不燒”紀律;5、消防器材的配制;6、現場防護。1、手續是否完備;2、消防器材是否滿足需要;3、監護人及防護措施是否到位;4、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十、安全監理工作主要分項實施細則10.1基坑施工的安全監理10.1.1進行基坑施工時,需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0.1.1.1熟悉水文地質勘察資料,制定基坑施工方案。注意制定基坑施工在開挖過程中技術安全措施。10.1
26、.1.2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的情況,必要時進行搬遷處理。10.1.1.3場地平整,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內的障礙物。10.1.2挖土過程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10.1.3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置切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10.1.4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坍塌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報告處理。10.1.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m。10.1.6起吊鋼支撐構件時,應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吊臂活動范圍內嚴禁有人。嚴禁在安裝好的支撐上走動、懸掛
27、重物或作為其他作業的受力支點。10.1.7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及安全裝置的可靠性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10.1.8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10.1.9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基礎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于挖空基坑2m以內,挖土機不能行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塌方翻車。10.1.10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地面堆載超荷而引起土體位移。10.1.11配合機械進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員,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10.1.12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應
28、回填砂石料,以免影響底板質量。10.1.13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10.1.14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m高護欄,并在護欄上懸掛安全警示標志,要設置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扶梯。10.1.15施工場內道路必須硬化,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引導。10.1.16車輛進出工地必須對車輪進行沖洗,以免工地泥漿帶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10.2主體結構施工的安全監理10.2.1安全監理根據施工特點從四個方面進行控制,即:支架及腳手架施工安全監理、模板施工安全監理、鋼筋施工安全監理、混凝土施工安全監理
29、。10.2.2支架及腳手架施工的安全監理:10.2.2.1支架及腳手架搭設前應嚴格對所用的鋼管及扣件進行篩選,凡嚴重銹蝕、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能采用,鋼管不得焊接,嚴重銹蝕、變形、裂縫的螺栓,螺栓已損壞的扣件不得采用。10.2.2.2支架及腳手架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10.2.2.3支架的基礎要可靠,扣件緊密并加入縱、橫向連接桿件,使支架成為整體,并按要求設置足夠的斜向支撐以保持其穩定。10.2.2.4檢查施工單位搭設支架的操作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相關證件。10.2.2.5滿堂支架應設登高設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10.2.2.6檢查操作層情況,操作層應滿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
30、。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防護。10.2.2.7檢查滿堂支架及腳手架穩固情況,及斜桿(剪刀撐)的設置情況。10.2.2.8支架及腳手架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2.2.9高處作業始終要系好安全帶。10.2.2.10支架及腳手架拆除時,拆除現場必須設置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示標志。警戒區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除現場。10.2.2.11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拆除工藝要求和遵守安全紀律。10.2.2.12拆除人員進入崗位后,應先行檢查,加固松動部分,清除步層內遺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
31、,嚴禁高處拋擲。10.2.2.13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要求和防止條理進行,辦理三級動火證明,增派監護人員,配備滅火器材及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10.2.2.14拆除時應分層從上到下逐步拆除。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下降,不準先行拆除。10.2.2.15不允許上、下兩步同步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10.2.2.16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10.2.2.17所有桿件和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
32、,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至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至地面。10.2.2.18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齊。10.2.2.19一般情況下,夜間不進行拆除作業,如要實施,必須具備良好的照明。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不得進行腳手架拆除作業。10.2.3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理:10.2.3.1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并應系牢。10.2.3.2工作前應仔細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釘子必須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扎腳和空中滑落。10.2.3.3主體結構模板的安裝和拆除,事先必須有切實的
33、安全措施,并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10.2.3.4二人抬運模板是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時應使用運輸工具或繩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亂拋,組合鋼模板裝拆時,上下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裝拆、隨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摸時,應有專人指揮,并在下面標出工作區,用繩子和紅白旗加以圍住,暫停人員過往。10.2.3.5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10.2.3.6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口蓋好。砼板上的預留洞,應在模板拆除后,即將洞口蓋好或裝上防護欄桿。10.2.3.7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下要有梯子,不準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工作。10.
34、2.3.8拆模必須一次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并堆放整齊。10.2.4鋼筋綁扎施工安全監理:10.2.4.1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工作。10.2.4.2搬運鋼筋要注意附近無障礙物、架空線和其他臨時電氣設備,防止鋼筋在回轉時碰撞電線或發生觸電事故。10.2.2.3現場綁扎懸空大梁鋼筋時,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須要在腳手板上操作。綁扎獨立柱頭鋼筋時,不準站在鋼箍上綁扎,也不準將木料、管子、鋼模板穿在鋼箍內作為立人板。10.2.4.4起吊鋼筋時,規格必須統一,不準長短參差不一,不準一點起吊。10.2.4.5鋼筋廢料頭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齊,工作臺要
35、穩,鋼筋工作棚照明燈必須加網罩。10.2.4.6高處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要將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滑下傷人。10.2.4.7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施工人員從柱子上的鋼箍上下。10.2.4.8鋼筋骨架如需焊接,必須辦理三級動火證,配備專職監護人員及滅火器材,嚴禁無證操作。10.2.5混凝土澆筑施工的安全監理:10.2.5.1用泵車澆搗混凝土時,指揮人員應與泵車駕駛員密切配合,當泵車送料管放下時,操作人員應主動避讓,并應站立穩當,防止料管碰人,造成人員跌倒或跌落。10.2.5.2使用振動器前應仔細檢查電源電壓、漏電保護器的電源線路是
36、否良好,電源中間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正常無異響。振動器移動時,不得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和拉斷電線,造成人員傷亡。10.2.5.3操作人員作業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10.2.5.4夜間施工時,應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專職安全人員必須不間斷檢查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好性。10.2.5.5嚴禁酒后作業。10.2.5.6合理組織安排勞動力。避免長時間連續工作產生疲勞作業。10.3高處(空)作業的安全監理10.3.1檢查施工單位編制的高處作業的具體安全措施,其內容應包括:對施工人員上下通道的搭設技術,如搭設寬度、跳板鋪設、扶手欄桿的高度、通道與地面的夾角、轉彎處的小平臺面
37、積等都有具體要求。10.3.2檢查施工單位對高處作業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記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逐級進行技術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10.3.3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進行的作業,需使用腳手架、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圍欄、擋腳板和安全帶等。10.3.4凡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作體格檢查,合格者才能上崗。10.3.5高處作業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確有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需要時,中間必須設隔離設施。10.3.6在雪天應采取防滑措施,當風速在10.8m/s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下,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和吊裝作業。10.3.
38、7因施工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立即恢復。10.3.8檢查高處作業所有臨邊及洞口防護設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處作業的臨邊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其欄桿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設置高18厘米的踢腳板。10.3.9夜間進行高處作業,必須有足夠照明,樓梯、空洞等處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置紅燈警示。10.4施工用電的安全監理10.4.1施工單位必須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編制施工用電組織設計,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現場勘察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根據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進行負荷計算并確定導線截面
39、 配電線設計,選擇架設方式、配線型號、規格、防護,必須采用五芯電纜,根據供電形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 繪制電氣線路走向平面圖,內容應包括電線走向、電箱位置、變電站位置 選用標注電箱和電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所有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10.4.2為保證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的安全、合理、經濟、可靠、實用,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必須有上級技術部門電氣專業工程師審核批復。10.4.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職的臨時用電專業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變壓器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安裝維修。10.4.4施工用電氣線路應采
40、用絕緣良好的橡皮護套軟導線。并不得隨便亂拖亂拉電線。10.4.5低壓架空線路采用絕緣導線時不得成束敷設。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線路穿越主要道路時,線路與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施工現場不得架設裸體導線。10.4.6用電設備及其金屬外殼(安全電壓除外)的接地或接零,應守下列規定:10.4.6.1施工用電設施對電壓在110伏以上時,必須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重復接地。10.4.6.2接地裝置的接地極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m,并不得用螺紋鋼作接地極。其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每個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10.4.6.3在同一供電系統,零地保護不準混
41、用,在潮濕或條件特別惡劣的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采用保護接零。10.4.6.4必須將接地線和工作零線分開接地,嚴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導線。10.4.7嚴禁擅自接用電源。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電氣故障,應有兩名電工負責排除故障。10.4.8施工現場,均應設置BD系列玻璃鋼安全電箱。安全電箱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校驗;以后應每周檢查一次,并記錄漏電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及動作時間,對不符合參數要求的應及時更換。10.4.9電氣線路不得接近潮濕地面或接近熱源。嚴禁將電線直接掛在樹上、金屬設備、構件或鋼腳手架上,或用金屬絲綁扎電線。10.4.10電動機和電氣照明設備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線路。如必須保留電源
42、線時,應在切斷電源后,將電線端頭包以絕緣膠布并固定在適當地方。10.4.11施工現場用的照明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布線整齊且應固定,應經常檢查維修。照明燈具懸掛高度應在2.2m以上,如低于2.2m時,應設保護罩,且不得任意挪動或當行燈使用。10.4.12在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照明線路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腳手架帶電。10.4.13臨時建筑物、工棚內的照明線,應采用合格的絕緣導線并應固定在絕緣物上。穿越墻壁時應套上絕緣保護管。保護管管端距臨時建筑物或工棚內壁應小于2.5。10.4.14所有照明燈具應裝配齊全,并根據具體情況裝設防水、防塵或防爆的罩。如使用中發現殘缺不全,應及時更換。10.4.15嚴禁將
43、電線芯線直接插入插座或將芯線掛在電源開關上。10.4.16電氣設備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修。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10.4.17電動設備應先試運轉,檢驗有無異常情況。電動設備啟動后,應檢視電氣儀表,待電流表指針穩定后,方可正式使用。10.4.18當電氣設備跳閘時,應通知維修人員仔細查明原因,經檢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閘送電。故障原因未查明時嚴禁盲目合閘。10.4.19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頭應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如發現松動,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處理。10.4.20電氣設備用電的開關箱應保持清潔,電箱內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應加鎖和派專人負責管理。10.4.21電氣設備應存放在干燥處,如在施工現
44、場存放,應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設施。10.5施工機械安全監理10.5.1井字架搭設安全監理要點10.5.1.1吊盤超高限位、停靠裝置靈敏可靠;10.5.1.2卷揚機應固定牢靠、繩筒保險裝置有效;10.5.1.3纜風繩應按規定設置;10.5.1.4鋼絲繩斷絲不超標、不拖地、過路應設保護;10.5.1.5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可靠、鋪板嚴密;10.5.1.6吊盤設安全門、二側擋板牢固。架體垂直,連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網;10.5.1.7傳動系統繩筒上的鋼絲不少于三圈;10.5.1.8樓層設置層數標記、上下聯絡有信號裝置;10.5.1.9附墻裝置首道不超過7米、把桿高度不超井架頂部;10.5.1.10架體
45、應設避雷 裝置。(以上內容要有上級單位驗收證明)10.5.2塔式起重機安全監理要點10.5.2.1每臺塔機裝拆配備人員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員(包括駕駛員、起重工、電工、電焊工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10.5.2.2經市建委認定的檢測機構辦理檢測,頒發合格證方能使用;10.5.2.3塔式起重機施工時的人員配備。應確保駕駛員1名,上指揮1名,下指揮1名;10.5.2.4力矩限制器靈敏、可靠;重量限制器靈敏、可靠;回轉限位器靈敏、可靠;行走限位器靈敏、可靠;變幅限位器靈敏、可靠;超高限位器靈敏、可靠;吊鉤保險靈敏、可靠;卷筒保險靈敏、可靠;(以上內容要有上級單位驗收證明)10.5.3小型施工機具
46、安全監理要點10.5.3.1攪拌機與砂漿機必須設置專用開關電箱,搭設操作防護棚,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10.5.3.2電焊機應配置專用開關電箱、二次側空載降壓裝置,一次側電源線不超5米,外殼有可靠接地、進出線側設防護罩有防雨措施,掛驗收合格牌。10.5.3.3手持電動工具應設置開關電箱,有可靠接地裝置,施工人員操作磨石子機、一類手持工具和潛水泵等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10.6施工作業環境的安全防護措施10.6.1在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工地上的危險地段,要懸掛危險或嚴禁通行的標志,夜間要設紅燈。10.6.2一切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標志的規格與顏色,要
47、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制作。10.6.3夏季施工要有防暑降溫措施,如搭設遮陽棚或設置降溫風扇等,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茶水桶,茶水桶上有蓋并上鎖,茶水桶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每天清洗定期進行消毒。十一、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資料的規范化要求11.1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要求:11.1.1嚴格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進行現場物料布置。11.1.2現場必須有“五牌一圖”與安全標示牌,即(1) 施工單位及工地名稱牌(2)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宣傳牌(3) 防火須知牌(4) 安全無重大事故記錄牌(5) 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6) 施工總平面圖11.1.3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政策性文件、規范、強制性條文等;11.
48、1.4現場必須設排水溝,工地排水必須經二級沉淀排入下水道,嚴禁不經處理排放。11.1.5現場材料、構配件堆放位置符合平面圖位置,符合安全規定;掛牌、標示堆放整齊、有序;砂、石歸方,跳板、鋼、木模板及廢料等用后及時清理歸位。11.1.6現場用電規范、架設、埋地符合安全要求,防護規范。11.1.7對現場門衛、倉庫、廁所、浴室等設施均應制度上墻,專人管理,符合衛生、安全要求。11.2安全資料的規范化要求1、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報審表2、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3、 監理工程師通知單4、 監理工程師通知回復單5、 施工機械、安全設施驗收檢查表6、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機械、安全設施安全交底及驗收情況檢查匯報7、 安全巡視檢查記錄8、 監理日記9、 照片資料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總監定期審閱并簽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