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部位安全技術控制措施編 制: 年 月 日審 核: 年 月 日 批 準: 年 月 日目 錄1土方開挖12 鉆孔樁作業23 挖孔樁作業34 橋梁基礎基坑支護作業55 孔樁安全隱患應急措施66 懸臂澆筑法施工作業77 橋梁架設作業88 預應力張拉作業99 隧道開挖、鑿孔及爆破作業 1010 支護作業1111 襯砌作業1212 豎井作業1313 隧道涌水、涌泥、流砂控制1514 瓦斯防治1815 模板工程1816鋼筋加工作業 2017 高空作業2118 腳手架工程2219施工用電作業2420 爆炸物品管理2521 起重吊裝作業2722市政地下管線保護及技術措施312
2、3電焊、電氣焊作業3224瀝青路面作業3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部位安 全 技 術 控 制 措 施1 土方開挖作業1.1控制措施路塹a、路塹施工應保證排水暢通。開挖區要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并與原排水系統相適應,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農田;對邊坡開挖過程中出現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對于巖溶地區的巖溶水應進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塹頂為土質或含有軟弱夾層的巖石時,天溝應及時鋪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滲措施;天溝、側溝等引、截水設施嚴禁設在未處理的虛渣、棄土上,要平順、暢通。b、要注意邊坡的穩定問題。施工前后要對坡面、坡頂附近進行檢查,有裂縫和塌方跡象或
3、有危石、危土時要立即處理;開挖坡面要盡可能接近設計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凈;不能處理而又對安全構成威脅時,要暫停施工并向上級報告。c、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掏底開挖,防止造成坍塌。d、如果出現巖層走向、傾角不利于邊坡穩定及施工安全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順層開挖不挖斷巖層;采取減弱振動的措施;在設有擋土墻的地段要短開挖或者馬口開挖并設置臨時支護。e、人工開挖間距不得小于23m;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揮、動作要協調;在高于3 m的坡面上作業要系安全繩,安全樁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條安全繩或多根安全繩栓在同一根安全樁上;要注意防滑。f、作業要與裝運工作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
4、。g、禁止安排有癲癇、高血壓、嚴重貧血人員從事撬石和高邊坡作業。h、在行車道上施工要遵守有關的安全規定。i、棄土應遵守規定,要按計劃、整齊地堆在一側或兩側以及距離較遠的荒山、空地。棄土的位置和高度要考慮路塹和自身的穩定,并考慮地形以及其它設施的影響。棄土置于山坡上側應連續堆放,置于山坡下側應間斷堆放。不得棄在河道內,不得擠壓橋孔和涵管。在地面橫坡陡于1:5的路堤邊坡上不得棄土,當路塹土質松軟或者巖層傾向線路的地段不得在塹頂棄土,嚴禁在巖溶漏斗處和暗河口棄土,嚴禁貼近橋墩臺棄土。擋墻a、在施工時應隨開挖隨下基隨砌筑,并做好墻后的排水設施,及時回填或填筑路堤。b、開挖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做好臨時支
5、撐,基坑周圍以內設臨時排水溝,若有地下水要有排水疏干措施。c、在巖體破碎或土質松軟、有水地段修建擋墻宜在旱季進行,并適當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長段開挖、長時間暴露。d、深入路堤或嵌入地層部分應與墻體結合在一起砌筑。路塹擋土墻頂面應抹平與邊坡相接,間隙應填實并封嚴。e、擋墻與橋臺、隧道洞門連接時,應協調施工,必要時加臨時支撐,保證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穩定及施工的安全。2 鉆孔樁作業2.1 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司機持證上崗。2.2所有的機械電纜應定期檢查,防止漏電傷人。2.3應經常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和卡扣松緊程度,轉向裝置是否靈活,以防止突然掉鉆。2.4沖孔過程中因意外原因停機時,須將鉆頭提出以防止坍塌孔
6、和墜落物卡住鉆頭。2.5成孔后的孔口或停鉆的孔口要覆蓋,防止人員、物品掉入孔中,并應及時灌注;澆注成樁后的樁孔要及時安排成樁檢測。2.6泥漿池周圍要設圍欄,并設人看護,防止小孩、施工人員掉入泥漿池中。2.7夜間照明亮度適宜,凡危險區域應設置照明或夜間警示標志。2.8鉆頭出入護筒時,附近嚴禁站人。2.9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或易滑的塑料底鞋,防止滑入孔中。2.10卷揚機司機要按時交接班,不得疲勞作業。2.11施工電纜必須架空或埋于地下,不能平地而放。施工作業電線應架空,不能隨地拖線及導線浸水或被泥土掩埋,嚴禁導線隨意綁在鋼支架上。2.12必須設兩級保護配電箱,配電箱應安門、上鎖,有防潮、防雨設施,并
7、指令專人負責。不得用鋼、鋁、鋅線代替保險絲。2.13工地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其技術等級應與其承擔的工作相適應。值班電工每天應對所有電器設備及線路檢查一次;發現老化、破舊、缺損的器件應及時更換。尤其強調對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測,一旦發現失靈,及時維修或更換。非電工不許觸動、裝拆、修理電器設備。3 挖孔樁作業3.1 防止坍塌措施3.1.1在人工挖孔過程中嚴格按施工規范要求作護壁,一護到底。3.1.2挖孔運到地面的土石應暫時堆在距孔口邊緣1米以外,堆放高度不應超過1米,并應及時清運,載重汽車不應進入場內。3.1.3護壁混凝土應按配合比通知單計量投料,粗骨料粒徑不要過大。3.1.4拆模前認真檢查護壁質量,護
8、壁強度達到4Mpa以上方可拆模。3.1.5挖孔樁應采取間隔挖孔方法,相鄰的樁不能同時挖孔、成孔。3.1.6樁底擴孔應間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撐,待澆灌混凝土前再挖,采用鋼支架臨時支護,澆注混凝土時拆除鋼支架。3.1.7采用爆破方法穿過孔內弧石或開挖孔底巖石層時,應精心編制爆破設計,充分考慮爆破對孔壁產生的不利影響,避免爆破引起塌孔。平時施工時要留意孔內各種動態,特別是孔內爆破以后,如發現護壁開裂變形或出現流沙、漏水等不良現象預兆時,施工作業人員應迅速撤離工作面,及時上報,以便妥善處理。3.1.8挖孔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凈空尺寸和平面位置,保持孔壁垂直和弧度,使孔壁受力均衡,免于塌方。3.1.9挖孔
9、樁時如遇透水應及時抽排,及時護壁,以防土質變軟造成塌方。3.2 防止觸電事故措施3.2.l施工電纜必須架空或埋于地下,不能平地而放。3.2.2為防止孔內潛水泵、震動棒漏電傷人、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保險,設備的照明線分開安裝,放在孔口處,有緊急情況可隨手拉閘。3.2.3孔內照明使用橡膠軟電纜,不允許有接頭;采用36伏電壓,嚴禁采用220伏電壓照明。3.2.4潛水泵應用防水尼龍繩(鋼絲繩)作受力活動索,嚴禁用電纜或膠管提升水泵。3.2.5操作手持電動工具的人員,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絕緣情況,穿戴好工作服和絕緣手套及絕緣鞋。3.3 防高處墜落措施3.3.1為防
10、止孔口地面作業人員掉入樁孔內,在孔口設1米左右高的護欄,護欄上留一個1米左右寬的作業口,在作業口旁,地面作業人員須系好安全帶。每工班收工前,孔內作業人員上至地面后應將孔口蓋封閉,平時,暫不施工的孔口都應加蓋封閉。3.3.2挖孔過程中土石不能裝得過滿。3.3.3樁孔口設置高出地面30cm的凸緣,擋住地面上的石塊、泥沙、工具、器具、短鋼筋等物不致掉入孔中傷人。3.3.4在樁孔內護壁的凸緣上設置半圓形的水平防護罩以遮蓋孔水平面一半。吊桶在孔內吊運泥土時,孔內作業人員應暫停作業,躲避到防護罩下面。3.3.5樁孔內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孔下需要工具,應用提升機遞送,嚴禁向樁孔內拋擲。3.3.6下大直徑、
11、超長的鋼筋籠時,應使用吊車進行起吊作業。3.3.7施工作業區設防護欄,備有紅燈警示,防止人墜入孔內。3.4 預防中毒窒息措施3.4.1孔徑小、孔深超過5米以后,應先通風、風量要足,不應小于25L/min。3.4.2孔內爆破后應先通風排煙最少不能短于3Omin,并采取將敏感性強的小動物送入孔底數分鐘后提出檢查,如無異狀,施工人員方可下孔繼續作業。3.4.3在孔內作業,如作業人員感到頭痛、腦脹、呼吸因難,應及時停止施工,立即返回地面,待檢測孔內氣體,針對情況加以處理后,確認安全,方可換人下孔作業。3.4.4作業中如遇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可采用防堿、防酸衣服和手套,或采用化學方法,即堿水加酸性物質,酸
12、水加堿性物質進行中和。3.4.5樁孔直徑較大時,孔內作業人員最好兩人一組,以利于互相照顧。3.5 爆破作業3.5.1挖孔樁挖孔爆破作業時,應采取淺眼爆破法,嚴格控制炸藥用量,并在炮眼附近加強支護,孔深大于5米時必須采用電雷管引爆,裝藥布線作業時,禁止其它孔內帶電作業,以防形成雜散電流造成安全事故。3.5.2工地應設爆破作業負責人、爆破員、安全員和爆破器材管理員。爆破作業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各項作業的協調、人員調度和爆破時間安排。爆破員專職負責各孔的起爆、裝藥、爆破施工質量、瞎炮的處理。爆破器材管理員專人負責爆破器材的管理、瞎炮雷管的回收,嚴格執行發放和回收手續,必須每天做到帳物相符。安全員具體檢
13、查監督爆破作業安全,必須配帶紅袖章、手持紅旗,起爆前負責檢查爆破安全警戒。3.5.3爆破作業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邊界,并設置明顯標志,便道及周圍應設崗哨。3.5.4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看到和聽到。3.5.5一般情況下,不在大霧天、雷雨、黃昏和夜間進行爆破作業。3.5.6孔內爆破后應先通風排煙,通風時間不能短于3Omin,并采取將敏感性強的小動物送入孔底數分鐘后提出檢查,如無異狀,施工人員方可下孔繼續作業。3.5.7每次爆破后均應有專人清除危石和掉在孔圈上的石渣,并修整被打壞的支撐,待清修完畢后,方準進行正常工作。3.5.8用吊桶運送雷管時應裝入絕緣箱內
14、,切斷孔內所有電源,并檢查鋼絲繩是否帶電,盡可能用絕緣繩吊入孔內。3.5.9每次爆破前,任何與爆破樁孔距離在50m以內的其它樁孔作業人員都必須撤到地面上來。3.5.10為防止爆破飛石和減小振動孔壁,除在孔底設置覆蓋層外,還應在孔口設置覆蓋層,孔口覆蓋層由鋼筋網架上鋪膠管簾或竹架板組成。3.5.11裝藥、聯線后,將覆蓋層搬壓在起爆孔口上,所有人員撤離起爆孔口50m以外才準接上起爆器起爆。3.5.12在邊坡上爆破挖孔時應注意藥卷的最小爆破半徑,避免在邊坡上爆炸。3.5.13從事爆破作業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4 橋梁基礎基坑支護作業4.1控制措施4.1.1開挖基坑時應根據規定的基坑邊坡開挖,分層下挖到
15、符合基底承載力要求的設計高程為止。嚴禁采用局部開挖深坑,從底層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4.1.2用小板車出土時,應根據開挖的深度搭好出土走道?;虞^深時,還應搭上、下跳板或梯子,其寬度、坡度及強度應符合有關規定。4.1.3用小卷揚機牽引小車上坡時,宜用小鋼絲繩牽引,在小車正前方和后方,不應站人。4.1.4處在土石松動坡腳下的基坑,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4.1.5在粉砂、細砂層開挖基坑時,應進行基底涌砂驗算,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4.1.6基坑開挖需要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辦理。4.1.7用吊斗出土時,應設有信號指揮。土斗上應拴溜繩,裝土或卸土后應將斗門關好。吊機扒桿和土斗下面嚴禁站人
16、。4.1.8機具、材料、棄土等應堆放在基坑邊坡周邊安全距離以外。4.1.9在嚴寒地區采用凍結法開挖基坑時,必須根據地質、水文、氣象等實際情況,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表面冷凍層嚴禁破壞。4.1.10基坑頂面邊坡以外的四周,應開挖排水溝,并經常保持暢通。4.1.11基坑底部用匯水井或井點法排水時,應保持基坑不被浸泡。4.1.12采用擋板支撐護壁時,應根據土質情況,逐段支撐,并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開挖。如基坑較深,四周應掛軟梯。在開挖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如發現支護變形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撤離人員,待加固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開挖。4.1.13拆除支護應根據土質情況、自下而上分段進行,邊拆邊回填夯
17、實。4.1.14采用鋼筋混凝土圍圈護壁時,除頂層可一次整體灌注外,往下應根據土質情況,控制開挖高度和長度,并隨挖隨灌注。遇有流砂、涌砂時,應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4.1.15鋼筋混凝土圍圈頂面應高出地面0.5m。圍圈內應掛好梯子,其頂部不應擺放料具。4.1.16采用吊斗出土時,應拉好溜繩。吊斗提升時,下面不得站人。4.1.17采用土圍堰(包括草袋土包)防水開挖基坑時,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圍堰內作業,如遇有洪水沖刷邊坡時,應立即采用防護措施。4.1.18采用板樁圍堰防護開挖時,除符合設計及施工要求外,尚應按照樁基礎施工的有關規定辦理。5 孔樁安全隱患應急措施5.1鉆孔樁安全隱患措施在松散砂土
18、或流砂中鉆進時,應控制進尺速度,選用較大相對密度、粘度、膠體率的泥漿或高質量泥漿。發生孔口坍塌時,可立即拆除護筒并回填鉆孔,重新埋設筒再鉆。如發生孔內坍塌,回填砂和粘質土混合物到鉆孔處以上12米,如坍孔嚴重時應全產回填,待回填物沉積密實后再進行鉆進。嚴格控制沖程高度。清孔時應指定專人補漿(或水)保證孔內必要的水頭高度。供漿(水)管最好不要直接插入鉆孔中,就通過水槽或水池使水減速后流入鉆孔中,可免沖刷壁。應扶正吸泥機,防止觸動孔壁。不宜使用過大的風壓,不宜超過1.51.6倍鉆孔中水柱壓力。5.2挖孔樁安全隱患應急措施進行詳細的了解地質和水文勘察,充分了解施工區的巖溶分布情況及地下水的分布情況如流
19、向、流量、水位等;采取有效的降水措施。降水成功與否是石灰巖地區能否采用人工挖孔樁的先決條件,因在地下水豐富的石灰巖地區,降水非常困難;采用鋼套管護壁用于防止流砂、流泥和涌水;在孔內地下水大的情況下,采用水下灌注等措施;如遇流動性淤泥或流沙時,孔壁應采用鋼護筒施工。對較宜塌方施工段要即挖、即校對、即驗收、即灌注護壁混凝土,要保證混凝土密實度,避免滲漏;對少量流沙的樁位,先將附近無流沙的樁孔先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應選在地下水流的上方,用水泵抽水時,將樁孔和附近的地下水位降至井底下,使井底部免除在水淹狀態下施工;發現流沙層,應減少每節護壁高度,可用3050CM,混凝土應加速凝劑,加快凝固速
20、度;處理流沙的樁基,力爭在枯水期將流沙樁位處理完畢,以免在雨季期地下水位上升,動水壓力大而增加施工困難;觀察孔中氣體,以防孔中有甲烷,造成人員中毒。6 懸臂澆筑法施工作業6.1懸臂澆筑當采用桁架掛籃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定:a.施工前,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掛籃組拼后,要進行全面檢查,并做靜載試驗;b.在墩上進行零號塊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臺時,在平臺邊緣處,要有安全防護設施。墩身兩側斜拉托架平臺之間搭設的人行道板須連接牢固;c.使用的機具設備,應進行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d.檢查墩身預埋件和斜拉鋼帶的位置及堅固程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6.2雙層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嚴守各自崗位職責,并應防
21、止鐵件工具掉落等。6.3掛籃拼裝及懸臂組裝中,應根據作業點的具體情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6.4掛籃使用時,后錨固筋、張拉平臺的保險繩等應經常檢查。底模標高高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且作業人員應站在鋪設穩固的腳手板上。6.5掛籃行走時,要緩慢進行,速度應控制在0.1m/min以內。掛籃后部各設一組溜繩,以保安全。6.6如需在掛籃上另行增加設施(如防雨棚、立井架、防寒棚等)時,不得損壞掛籃結構及改變其受力形式。6.7在底模蕩移前,必須詳細檢查掛籃位置,后端壓重,后錨及吊桿安裝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蕩移。6.8箱梁砼接觸面的鑿毛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護設施。6.9滑動斜拉式掛藍施工,應遵守下列規定:a.滑動
22、斜拉式掛籃的所有活動鉸、銷、斜拉鋼帶等,其材質要經檢驗,并打上標記。b.主梁及其吊梁系統安裝后,應進行全面檢查,必要時應做加載試驗,自行設計、加工的掛籃,首次使用前,應按最大施工荷載進行加載試驗。c.掛監安裝時或主梁行走到位后,應先安裝好錨固和水平限位裝置,再安裝斜拉帶和懸掛底模平臺。d.在斜拉帶安裝和使用過程中,要注意檢查,保持內外斜拉帶受力均衡。e.底模和側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將斜拉帶和后吊帶拆除,用手拉葫蘆起降和懸吊底模平臺時,必須在掛手拉葫蘆的位置加設保險繩。f.掛籃行走前應檢查后模固及各部受力情況,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g.澆筑砼前,應對掛籃錨固、水平限位、吊帶和限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7
23、 橋梁架設作業7.1雙吊車吊裝時,主吊車宜選擇相同規格型號的大吊車,其吊臂長度、工作半徑、提升滑輪跑繩長度及吊索長度均應相等。輔助吊車吊裝速度應與主吊車相匹配。吊車吊鉤偏角不應大于3。吊車不應同時進行兩種動作。吊裝時,應統一指揮信號與指揮體系,并有指揮細則。7.2在全部架設安裝過程中,要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使已安裝好的構造物的各部分有足夠的穩定性、堅固性和最小的變形。7.3當安裝條件與設計所規定的條件不同時,要對構件在安裝時所產生的內力加以復核。7.4在正式架設安裝前必須對所有施工設施進行試運行和荷載試驗,在架設安裝過程中應由專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以確保架設施工安全。7.5構件架設安裝前,
24、必須用儀器檢查校核支承結構和預埋件的標高及平面上的位置。校核時應在支承結構上畫出架設安裝軸線與端線,以使構件能準確就位。7.6構件安裝前必須對構件的外形尺寸、相線接觸面進行檢查校核,若其誤差超過規范要求,則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修整,然后準確畫出構件軸線,以利構件能順利安裝就位。7.7起重作業要選擇專業技工,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吊車使用的鋼絲繩,要經常進行檢查,凡發現有扭結、變形、斷絲、磨損、腐蝕等現象或達到破損限度時,必須及時更換。7.8預制成型的梁體采用兩臺龍門吊裝于運梁車上時,要服從統一指揮,兩臺龍門吊同時起吊,平衡上升,并調整就位,保證吊梁、落梁作業輕起慢放,就位準確。7.9架梁時由一名
25、經驗豐富的起重人員統一指揮,統一旗語、哨音和手勢,無關人員一律遠離作業現場,并在適當位置立醒目標識牌。梁體架設過程中,梁下嚴禁站人,設置專職安全員,若出現異常及時處理,保證施工安全。8 預應力張拉作業8.1措施措施8.1.1減小預應力筋與孔道摩擦,以免造成過大的應力損失或使構件出現裂縫、翹曲變形。張拉時,測量伸長的原始空隙、伸長值等工作應在兩端同時進行,千斤頂就位后,應先將主油缸少許充油,使之蹬緊,讓預應力筋繃直,在預應力筋拉至規定的初應力時,應停止進油測原始空隙。8.1.2千斤頂和油表需按時進行校正,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保證誤差不超過規定;千斤頂的卡盤、楔塊尺寸應正確,沒有勾槽和污物以免影響
26、楔緊和退楔。8.1.3錨具尺寸應正確,保證加工精度。8.1.4錨具安裝位置要準確,錨墊板承壓面、錨環、對中套等的安裝面必須與孔道中心線垂直,錨具中心線必須與孔道中心線重合。8.1.5墊板承壓面與孔道中線不垂直時,應當在錨圈下墊薄鋼板調整垂直度。將錨圈孔對正墊板并點焊,防止張拉時移動。8.1.6錨具在使用前須先清除雜物,刷去油污。8.1.7千斤頂給油、回油工序一般均應緩慢平穩進行。特別是要避免大缸回油過猛,產生較大的沖擊振動,易發生滑絲。8.1.8張拉操作要按規定進行,防止鋼絞線受力超限發生拉斷事故。8.1.9張拉現場應有明顯標志,與該工作無關的人員嚴禁入內。8.1.10張拉或退楔時,千斤頂后面
27、不得站人,以防預應力鋼筋或錨具、楔塊彈出傷人。8.1.11油泵運轉有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進油并檢查。在有壓情況下,不得隨意擰動油泵或千斤頂各部位的螺絲。8.1.12作業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操作時嚴禁摸踩及碰撞力筋,在測量伸長時,應停止開動千斤頂。8.1.13張拉時,夾具應有足夠的夾緊能力,防止錨具夾具不牢而滑出。8.1.14千斤頂支架必須與梁端墊板接觸良好,位置正直對稱,嚴禁多加墊塊,以防支架不穩或受力不均傾倒傷人。8.1.15在高壓油管的接頭應加防護套,以防噴油傷人。8.1.16已張拉完而尚未壓漿的構件,嚴禁劇烈震動,以防預應力筋裂斷而釀成重大事故。9 隧道開挖、鑿孔及爆破作業9.1開
28、挖及鑿除9.1.1工作人員到達工作面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詳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邦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9.1.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9.1.3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9.1.4站在碴堆上作業時,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坍傷人。9.1.5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以修理或更換。9.1.6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
29、,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折除鉆桿。9.1.7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并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9.1.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9.2鉆爆作業安全要求:9.2.1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9.2.2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9.2.3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9.2.4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象,其安全距離為: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m;相鄰的
30、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時,不少于500m。9.2.5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9.2.6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現流砂、漏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9.2.7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9.2.8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9.2.9為防止點炮時發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9.2.10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
31、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9.2.11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可進入工作面。9.2.12當發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9.2.13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藥。9.2.14鉆爆作業應根據地質情況、開挖斷面、炸藥種類、鉆眼設備等條件進行鉆爆設計,并經過試驗確定鉆爆參數,設計確定后,嚴格按照設計進行鉆眼、裝藥、接線和引爆。10 支護作業10.1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不需支
32、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10.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10.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10.4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10.5漏斗
33、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10.6采用木支撐時應選有松、柏、杉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時不得小于25cm;其它連接桿件梢徑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10.7鋼支撐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應遵守“起重吊裝”有關規定。10.8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10.9當發現已噴錨區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現圍巖
34、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10.10當發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11 襯砌作業11.1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推進,應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建筑的襯砌必須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11.2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要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11.3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之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
35、高于2m的工作平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11.4在洞內作業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11.5機械轉動部分應設置防護罩,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11.6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11.7拆除灌筑砼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11.8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當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時,允許使用跳板土柱代替木桿予以拆換。11.9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聯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
36、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拔取時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11.10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砼灌筑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11.11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12 豎井作業12.1豎井在施工前應作好修整,并在周圍修好排水溝、截水溝,防止地面水侵入,發生坍塌。豎井井口平臺應比地面至少高出0.5m,井口應有嚴密的井蓋,只有當吊籠吊罐升降時才準打開井蓋。12.2裝配起爆藥卷應在距井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內進行。起爆藥卷應
37、由爆破工攜送下井,除起爆藥外不得攜帶其他炸藥。12.3每次爆破之后均應有專人清除危石和掉落在井圈上的石渣,并應修整被打壞的支撐,待清修完畢后才準進行正常工作。12.4當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未襯砌部分發現有落石、支撐發響或大量涌水時,工作面施工人員應立即循安全梯或使用提升設備撤出井外,并報告處理。12.5在井口及井底明顯部位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12.6豎井提升12.6.1豎井井口應設防雨設施,接罐地點應設置牢固的活動柵門,由專人掌管啟閉。接罐人員均應佩帶安全帶,上下井的人員應服從接罐人員的指揮,通向井口的軌道應設阻車器。12.6.2施工期間采用吊桶升降人員與物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a.吊桶必須沿鋼
38、絲繩軌道升降,保證吊桶不碰撞巖壁.在施工初期尚未設罐道時,吊桶升降距離不得超過40m;施工時吊盤下面不裝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過40m.b.運送人員的速度不得超過5m/s,無穩繩地段不得超過1 m/s,運送石碴及其他材料時不得超過8 m/s,無穩繩地段不得超過2 m/s,運送爆破器材時不得超過1 m/s。c.提升鋼絲繩應與吊桶連接牢固,保證在升降時不致脫鉤。d.吊桶上方必須設置保護傘。e.不得在吊桶邊緣上坐立,乘坐人員身體的任何部位不得超出桶沿。f.用自動翻轉式吊桶升降人員時,必須有防止吊桶翻轉的的安全裝置,嚴禁用底開式吊桶升降人員。g.吊桶提升到地面時,人員必須從地面出車平臺進出吊桶,并應在吊桶
39、停穩和井蓋門關閉以后進出吊桶,雙吊桶提升時井蓋門不得同時打開。h.裝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i.吊桶載重量應有規定,不得超載。12.6.3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罐籠應遵守下列規定:a.罐頂應設置可能找開的鐵蓋或鐵門;b.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并不得有孔。如果罐底下面有阻車器的連桿裝置時,必須設牢固的檢查門。c.兩側用鋼板擋嚴,內裝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得裝帶孔鋼板;d.進出口兩頭必須裝設罐門或罐門簾,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門或罐簾下部距罐底距離不得超過0.25m,罐簾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0.2m,罐門不得向外開。e.進出裝碴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f.載人的罐籠凈空高度不得小于1.8m,罐籠內每人應有0.
40、18m2的有效面積。g.提碴、升降人員和下放物料的速度不得超過3m/s,加速度不得超過0.25m/s2。h.罐籠、鋼絲繩、卷揚機各部及其連接處,必須設專人檢查,如發現鋼絲繩有損,罐道和罐耳間磨度超過規定等,必須立即更換。i.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必須設置可靠的防墜器,建井期間使用無防墜器的臨時罐籠升降人員時必須要有安全措施。j.罐籠升降作業時,下面不得停留人員。檢修井筒或處理事故人員,如果需要站在罐籠或箕斗頂上工作時,罐籠或箕斗頂上,必須裝設保護傘和欄桿;佩帶保險帶;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m/s0.5m/s,最大不得超過2 m/s。12.6.5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接罐員給井口接
41、罐員和井口接罐員發給卷揚機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同卷揚機的控制回路閉鎖.只有井口接罐員發出信號后,卷揚機才能起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和井口之間、井口和卷揚機司機之間,除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或傳話筒。12.6.6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接罐員發出,井底車場不得直接向卷揚機司機發信號,只有在發送緊急停車信號時才能直接向卷揚機司機發出信號。12.6.7鋼絲繩和提升裝置a.提升用的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每隔6個月試驗一次。其安全系數規定為:升降人員的安全系數必須大于7,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數必須大于6,其斷絲的面積與鋼絲繩總面積之比,升降物料的必
42、須小于10%,升降人員用的不得有斷絲。鋼絲繩直徑減小百分數:提升及制動鋼絲繩不得大于10%,其它鋼絲繩不得大于15%。超過上述規定時必須更換。b.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有接頭的鋼絲繩只允許在水平坑道中運輸物料使用。c.提升裝置必須設下列保險裝置:a)防止過卷裝置。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0.5m時,必須能自動斷電,并使保險閘發生作用。b)防止過速裝置。當提升速度超過最大速度15%時,必須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生作用。c)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d)當最大提升速度超過3 m/s,必須安裝速度限制器,保證提升容器到達終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過2 m
43、/s,如果速度限制器為凸輪板時,其旋轉角不應小于270度。e)防止閘瓦過度磨損時的報警和自動斷電的保護裝置。f)纏繞式提升裝置,必須設松繩保護并接入安全回路。g)使用箕斗提升時,必須采用定量控制,井口碴臺應裝設滿倉信號,碴倉裝滿時能報警或自動斷電。d.提升卷揚機必須裝深度指示器、開始減速時能自動示警的警鈴及司機不需離座即能操縱的常用閘和保險閘。e.升降人員前,應先開一次空車,以檢查卷揚機的動作情況,但連續運轉時,可不受此限。f.主要提升裝置必須配有正、副司機,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必須由正司機開車,副司機在旁監護。13 隧道涌水、涌泥、流砂控制13.2出現大面積大量涌水,對出現地下涌水,
44、采取以下措施:13.2.1設橫向盲溝并加深縱向排水溝。當涌水量大時,必要時還可加修路中心排水溝;13.2.2在路面與留巖之間,壓注防水水泥砂漿或水泥漿,在圍巖與襯砌間壓注防水水泥砂漿或水泥漿,可摻入早強速凝劑,形成密閉層以防滲漏;13.2.3在不能自排時,立即組織人工排水,利用多臺大容量抽水機排洞外。13.3出現大面積涌泥、流沙因地制宜,采用“防、截、排、堵”的治理方法。13.3.1防建立地表溝槽導排系統及仰坡地表局部防滲處理,防止降雨和地表水下滲。13.3.2截在洞之外水源一側,采用深井降水,將儲藏豐富構造裂隙水,通過深井抽水排走,減少正洞的靜水和動水壓力,對地下水起到攔截作用。13.3.3
45、排有條件的隧道在正道水源下游一側開挖一條洞底低于正洞仰拱的泄水洞,用以降排正洞的地下水,或采用水平超前鉆孔真空負壓抽水的辦法,排除正洞的地下水。13.3.4堵采用注漿方法填充裂隙,形成止水帷幕,減少或堵塞滲水通道。13.4對涌水、涌泥、流沙的可操作性控制措施為:13.4.1發現巖層變化時,采用挖孔的方法;13.4.2采用短進尺的方法13.4.3采用局部開挖的方法13.4出現大面積塌方13.4.1防止坍塌方擴大范圍a、在塌方范圍頂部、側壁上的危石及大裂縫,應先行清除或錨固。b、對塌方范圍前后原有的支護進行加固,以防止塌方擴大。c、在塌方范圍內架設支撐或噴射混凝土,必要時架設錨桿。d、加快襯砌。對
46、塌方兩端應盡快做好局部襯砌,以保證坍塌方不再擴大。e 、特別大的塌方,用潛孔鉆斜向上打孔,用輸送泵向上壓送沙漿或混凝土,使其上層表面凝固,沙漿下滲,使塌體松土石凝固。13.4.2處理塌方措施:a、 如塌方體積較小,且塌方范圍內已進行了噴錨,或已架設好較為牢固的構件支撐,可由兩端或一端先上后下地逐步清除坍碴,隨挖隨噴射混凝土,隨架設臨時構件支撐支頂。b 、如塌方體積較大,或地表已下沉,或因坍體堵塞,無法進入塌方范圍進行支護時則采用超前導管注漿錨固坍體,然后用“穿“的辦法在坍體內進行開挖、襯砌。c 、必要時打側導洞,穿塌方體,使其主洞繼續進洞,同時可以從里向外多面處理塌方。d、 處理塌方的同時,應
47、加強排水,即“治坍先治水”。e 、支護方式:(1)噴錨處理:由外向內、由上而下,逐段隨清坍碴隨向巖壁先噴射一薄層砂漿,然后再噴射混凝土。混凝土宜分層噴射,每層厚5cm左右;噴射12層混凝土后,可隨即加設錨桿再噴射混凝土;坍渣清除后,隨即做好補襯。(2)構件支撐處理a) 在坍體不太高、坍穴略呈錐形、坍壁不太松散的情況下,使用人字架支撐。b) 當坍體較高,但坍體兩側壁形狀整齊,且側向壓力不大時,可按垂直于隧道中線的方向架設橫向排架。c )當坍塌方較大,且圍巖壓力也較大時,宜在坍方范圍內全部用縱向棚架支撐。d )當坍塌方直至地表而深度不小于10米,可設置井箍。由地面向下逐步清除坍渣,隨即架設支撐。e
48、 )當坍塌穴成斜孔時,處理方法根據斜度而定,傾角30度時,可按斜井的施工方法進行出渣及支撐;傾角35度時,運用井箍支撐及由上而下地清渣。13.5坍塌處理后的襯砌措施與回填方法:13.5.1襯砌施工a、隨著坍渣的逐漸清除,襯砌逐段推進,快速成環。最好由坍體的兩端對向施工,隨即回填密實。在坍穴最高處或兩端襯砌接頭處應預留回填及進出料孔。b、如坍塌方范圍的圍巖不夠穩定,在處理坍塌方中有繼續坍塌的可能時,可在坍方范圍內選擇適當位置做坍體護拱,以掩護施工操作。c、如坍塌體未進行預先注漿加固,而采用“拱腳處的襯砌應加寬灌底輪廓壁以保證拱腳穩固。13.5.2坍體回填a、坍塌方清除坍渣后,則拱背應先以漿砌片石
49、回填23米厚,其上再用干砌片石回填,回填高度應盡量填滿坍方范圍,坍體內木支撐應盡量拆除。b、在場塌體的護拱與拱圈間應全部回填密實,坍體護拱以上回填厚度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不應小于2米。c、如坍塌方范圍高大,在坍塌穴內進行回填操作不便時,可選擇適當位置另行開鑿專供回填用的坑道。d、如坍塌方直達地表,除按規定做好拱部回填外,另用一般土石回填夯實至距地表1-2m,再用粘土回填至略高于地表并向四周傾斜,周圍做好排水溝.14 瓦斯防治隧道施工發現瓦斯時,應加強通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濃度經通風后仍超過規范規定要求時,應遵守以下規定:14.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
50、斯爆炸的火源。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進入隧道的人員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然的物品帶入洞內。14.2電燈照明時,電壓不得超過110V,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14.3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14.4專人負責,加強觀測。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
51、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2%時,其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14.5因超過瓦斯濃度規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低到1%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只準人工復電。14.6隧道爆破: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爆破;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14.7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器。14.8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金屬器械,不得猛加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14.9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
52、14.10在瓦斯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錄。14.11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14.12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生火花的作業。14.13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15 模板工程15.1模板作業場地模板作業場地的布置。木料、鋼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廢料堆集和場內道路的修建,應做到統籌安排,合理布局。作業場地應搭設簡易作業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備必需的防火器具。四周應設置圍欄,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鋼、木模
53、應堆放平穩、有序。元木堆高不得超過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過4m,每增加0.5m應加設橫木.垛距不得小于1m.作業場地應避開高壓線路。下班前應將雜物清除干凈,運出場地妥善處量。15.2模板制作制作模板時應細致選料.制作鋼模不得使用扭曲嚴重、螺絲孔過多、開裂等材料。木模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橫節疤等木料。制作鋼木結合模板時,其鋼木結合部位的強度、剛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制作中應隨時檢查工具,如發現松動、脫落現象,應立即修好。用舊木料制作模板時,應交釘子、扒釘拔掉收集好,不得隨地亂扔。15.3模板的支立和拆除在基坑或圍堰內支模時,應檢查基坑有無塌方現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后,
54、方可操作。向基坑內吊送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機械吊送應有專人指揮。模板要捆綁結實,基坑內的操作人員要避開吊送的料具。用人工搬運,支立較大模板時,應有專人指揮,所用的繩索要足夠的強度,綁扎牢固。支立模板時,底部固定后再進行支立,防止滑動傾覆。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當一塊或幾塊模板單獨豎立和豎立較大模板時,應設立臨時支撐,上下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腳手架和工作平臺。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拉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釘在腳手架上。用機械吊運模板時,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和繩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時,作業人員方可靠近操作。高處作業應將所需
55、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或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在用斧錘作業時,應照顧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誤傷他人,斧頭刃口處應配刃皮套。拆除模板時,應制訂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拆下帶釘木料,應隨即將釘子拔掉。拆除模板不得雙層作業。3m以上模板在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用起吊設備拉緊,緩慢送下。16鋼筋加工作業16.1一般要求:鋼筋施工場地應滿足作業需要,機械設備的安裝要牢固,穩定。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作業人員禁止在綁扎好的鋼筋籠或網片上面攀登或行走。非操作人員禁止在鋼筋施工區域來往。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
56、,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凳。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m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面1m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16.2鋼筋除銹的安全操作:除銹操作人員要穿戴好工作服、手套等防護用品,防止銹粉侵入呼吸道、皮膚和眼睛。16.3鋼筋調直的安全操
57、作鋼筋的調直一般采用卷揚機拉直和調直機矯直。若用拉直法時要選好場地,并設置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冷拉線兩端要設安全擋板或擋護墻。操作前應檢查機具、地錨、平衡設備等是否安全,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操作。用矯直法時,工前要認真檢查機器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牢固。矯直機在工作時,無關人員不得靠近機器,防止鋼筋頭飛出傷人。16.4鋼筋切斷的安全操作:鋼筋切斷機在使用前,先固定好切斷機,并檢查機械是否良好。待檢查合格后再使用。使用要在刀片后退時進料,進料時手與刀片的距離不應小于15厘米。切斷鋼筋時要使用套管和夾具。操作中若發現機器運轉不正常、刀片歪斜等情況時要立即停機檢查。17 高空作業17.1對于從
58、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低血壓、神經衰弱、四肢殘缺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17.2制定各種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司機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17.3夜間施工照明光線不足,不得從事懸空作業。17.4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或暴雨時,禁止露天進行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17.5各種類型的腳手架,吊籃架、臂掛支架、工作平臺在搭設好之后和使用之前,必須經總工、安全員、工班長、架子工、使用工人共同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期間如遇有大風、暴雨、大雪應停工,在復工之前,由工班長、安全員和架子工共同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17.6高處作業下方應進行標記,標記時寫
59、明級別、類別和種類。17.7對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均應供給工具袋,高處作業傳遞工具一律使用工具袋,嚴禁隨意從高空向下拋擲物品,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17.8施工現場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道,都應該隨時清理。17.9梯子不得缺擋,橫擋問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17.10隨著高空作業已完工程量的增加,應按類別定期不定期地逐項檢驗其安全防護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17.11在臂掛支架和掛籃上施工作業時,嚴禁打鬧嘻戲。17.12進入作業區前對作業人員進行酒精含量測試,能聞到酒味者不得進入高空作業區。1
60、7.13設專人每日對升降電梯、井字架、塔機、掛籃進行安全檢查,評估安全等級。17.14、臂掛平臺、掛籃工作平臺及上下梯、支架和臨時拉桿等都應具有足夠安全儲備。17.l5墩身翻模、吊模及懸灌施工過程中,必須安排專人經常檢查掛籃錨固螺桿、前后吊帶桿、對拉桿、吊繩等關鍵受力桿件的使用情況,加強起重千斤頂、倒鏈、鋼絲繩等機具設備的維修養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17.16一切材料的堆放都要整齊、穩固。存放腳手桿要設支架?,F場拆除的模型板、廢料等應及時清理,并且將釘子拔掉或者打彎。17.17現場如果沒有高空作業防護裝置,必須給作業人員配發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施工
61、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識,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施工現場負責人同意。17.18夜間施工應準備手電筒,預防停電。17.19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17.20暴風、雷雨后,對外用電梯的基座、電源、接地、過橋、暫設支撐等都要進行安全檢查。17.21使用電梯,嚴禁超載,運輸物料不超出防護網。17.22加強個人防護,從事高空作業人員的衣著要符合規定要求。上衣采用緊身工作報,即袖口、下罷、中腰有可調節的紐扣和腰帶;下衣褲角應裹緊,以防止在行走中刮碰,造成身體失去平衡發生墜落事故。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防止滑倒,禁止穿硬底、帶鐵釘等易滑的鞋。作業時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
62、帽帶。嚴禁不系帽帶和在戴安全帽的同時戴其他帽子。高處作業人員在無安全網防護的情況下必須使用安全帶。17.23班前對高處作業使用的設備由專職安全員進行檢查,危險作業項目有安全員跟班旁站,作業人員上下班后由專職安全員檢查作業現場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18 腳手架工程18.1控制措施18.1.1木、竹腳手架的捆扎材料,應使用8-10號鍍鋅鉛絲和直徑不小于10mm的三股白麻繩或水蔥竹篾。水竹腳手架采用質地新鮮、堅韌帶青的新水竹劈制成,寬度為5mm左右為宜。18.1.2鋼管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緊固。立桿底端需使用立桿底座。鉛絲和白麻繩不得連接鋼腳手架。18.1.3扣件式腳手架必須
63、設置縱、橫向水平桿和立桿,三桿交匯處用直角扣件相互連接,并應盡量緊靠,此三桿緊靠的扣接點稱為扣件式腳手架的主節點。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在4065Nm之間,以保證腳手架的節點具有必要的剛性和承受荷載的能力。18.1.4腳手板要鋪滿、綁牢固,無探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加架的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與模板相聯。18.1.5腳手架要設置欄桿。敷設的安全設施應經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18.1.6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齊,積雪和雜物應及時清除。有坡度的腳手板,要加設防滑木條。18.1.7懸空腳手架應用欄桿或撐木固定穩妥、牢靠,防止擺動搖晃。18.1.8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相
64、臨的兩立桿的接頭應錯開,橫桿和剪刀撐要同時安裝?;壉仨毐3执怪?,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mm。18.1.9吊籃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懸掛吊籃的鋼絲繩圍繞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個。一個吊籃的保險繩索不得不于2根。18.1.10應設置縱向剪刀撐和橫向斜撐,使腳手架具有足夠的縱向和橫向整體剛度。18.1.11作臨時爬梯用的,作業人員嚴禁攜帶工具上下。嚴禁作業人員乘坐吊籠上、下或超載使用。18.1.12停用已久的腳手架在重新使用前,或在大風、雨過后必須進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拔桿、崩扣應及時處理。18.2拆除腳手架應注意的安全事項18.2.1折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置護欄或警戒標志,并應
65、從上而下地拆除,做到一步一清,不得上下雙層作業,拆除的腳手桿、板應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或在拆除中隨意拋料、物品等。18.2.2拆除腳手架應由專業架子工操作。操作中要精力集中,要攜帶工具袋,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可靠處,不能掛在被拆件上。18.3安全網的支搭要求18.3.1外腳手架,凡高度超過4米,則必須在建筑物首層四周支搭3米寬的安全平網。高層建筑除首層支搭6米寬的雙層安全平網外,每隔4層還要固定一道3米寬的安全平網,并隨結構的升高同步架設,其拐角及凹凸部位均保證安全平網的寬度不變,并不得留有空隙。18.3.2安全平網下方不得存放障礙物。每片安全網連接要嚴密牢固,不得有縫隙。網
66、中和網上不得設有支桿,網中也不得存留雜物。18.3.3要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有損壞時及時修補或更換。19 施工用電作業19.1高壓作業19.1.1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有關用電安全常識教育。19.1.2各種帶電設施必須有遮蓋裝置。19.1.3各種電動工具,電動機等用電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線。19.1.4低壓電力線路絕緣層如有破損,應及時用絕緣膠帶包扎。19.1.5嚴禁將電線架設在經常接觸的風管、水管等金屬器件上。19.1.6電氣設備的修理、安裝,必須由熟悉電氣知識和電氣技術的電工執行。19.1.7變壓器的操作:停電時先斷開低壓側負荷空氣開關(斷路器),然后拉開計量補償柜隔離開關,接著拉下高壓側跌
67、落保險,最后拉開高壓側隔離開關。送電時的操作順序與此相反。19.1.8斷開時:先斷中相,再斷邊相。合上時:先合邊相,再合中相。有風時拉合跌落保險應逆風向逐項操作。19.1.9拉、合隔離開關時應注意事項:操作前必須檢查斷路器,確定在斷開位置;合閘操作時,不論用手動傳動裝置或是絕緣桿操作,都必須迅速而果斷,在合閘終了時不可用力過猛;合閘后應檢查隔離刀閘的觸頭是否嚴密合入;拉閘操作時開始應緩慢謹慎,當刀片離開固定觸頭時,要迅速果斷,以便能迅速消??;操作隔離開關后,應檢查確定每相是否已緊密結合或完全斷開,然后鎖住閉鎖銷并加鎖。19.1.10所有操作都應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操作高壓隔離閘刀時還應穿上絕緣
68、靴。19.1.11在現場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示牌。19.1.12檢驗變、配電設備有無電壓,應使用高壓試電筆,不能用手接觸帶電部分。19.1.13變、配電設備及保護裝置都應有良好的接地。19.2 低壓作業19.2.1人體必須和地面有良好的絕緣,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物體上,穿絕緣靴,帶工作帽,帶電作業使用的工具均應有絕緣把手。19.2.2人體不可同時接觸兩根導線,禁止用兩只手同時接觸斷開線路的兩端。19.2.3作業時注意不要和大地及建筑物的墻壁接觸,不能和地面人員或同一電器裝置上帶電作業人員傳遞工具。19.2.4帶電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要有人監護,并將鄰近的帶電部分用絕緣物隔開。1
69、9.3電動設備19.3.1電動機和起動設備的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電動機和引出線應用牢固的接線樁和保護罩;電動機的旋轉部分應加裝遮欄。19.3.2電動機的搶修,必須在停電時進行,并要與電源隔開,禁止在運轉中的電動機上進行作業。19.3.3直接用閘刀起動電動機時,閘刀必須有盒蓋。19.4 用電防火19.4.1導線的電流負荷,不應超過額定電流值。19.4.2為了保護線路及電器設備,在每條分路或單獨使用的電器設備上,都應該有保險。19.4.3保險熔斷絲的更換,應按電路負荷情況決定,不能隨意改變型號,否則失去保護作用。19.4.4導線彼此連接時,必須接觸良好。19.4.5配電室應配備干粉滅火器,發生火
70、災時,首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20 爆炸物品管理20.1驗收、發放20.1.1爆炸物品在入庫驗收時,保管員應認真按入庫單和領發審批單查對品種、規格、數量,辦理接交入庫手續,禁止無關人員圍觀、參與。20.1.2要認真檢查外觀,若有異樣如破漏、水濕、油污斑點等現象,必須向保障部報告,以便及時處理。20.1.3爆炸物品的發放必須嚴格遵守收發制度,庫房保管員應建立清晰、準確的收、發、存臺帳,待工程爆破作業結束后將原始臺帳檔案資料交公安分處存檔。20.1.4各工程隊領取爆炸物品,必須根據工程技術部門核定的當班使用量,認真填寫爆炸物品審批單,經現場負責人、安全員核對簽字后,由爆破員負責領取當班使用量。2
71、0.1.5各工程隊使用爆炸物品必須做到:爆破器材有帳,發放有領單,使用現場有記錄,剩余退回有手續。20.2 儲存和使用20.2.1爆炸物品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審批、檢查、登記制度,收存發放必須按規定進行登記簽字,庫房管理要做到帳目清楚,手續齊備,帳物相符。20.2.2爆炸物品庫房建設應符合規范要求,必須有良好的防盜、防火、防爆炸性能。20.2.3爆炸物品要分類專庫存放,同一庫內嚴禁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爆炸物品堆碼墊高200-300毫米,庫內要通風良好,不準超過設計容量和露天存放。20.2.4庫內儲存的爆炸物品要設置明顯的標牌,不準靠墻堆碼,垛間應留有通道,垛高一般不得超
72、過1.8米。20.2.5爆炸物品作業消耗及剩余回放實行嚴格的監督制度,每個施工作業隊應指定可靠的安全員負責監督,并做好現場記錄,剩余爆炸物品應及時退回炸藥庫,不準將其帶回工棚、宿舍或隨意放在庫外,應認真清點,辦理退料手續。20.2.6對遠離炸藥庫且用量較少的單位,經主管領導和公安分處同意,可設立臨時存放點。臨時存放點內應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爆(盜)保險柜、鐵柜,并安排專人保管、看守。臨時存放點的存放數量要嚴格控制,一般不應超過當日的使用量。20.2.7爆破作業應由經培訓合格,取得爆破作業證的正式爆破工擔任。外包工程需要爆破作業時,由歸屬工程隊派爆破作業人員組織實施。爆破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
73、程,專人組織指揮,按規定設置警戒崗哨和標志。爆破作業結束,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20.2.8在城鎮、居民區、電力設施、通訊線路附近實施爆破作業時,爆破作業單位應將爆破作業方案及安全措施報科技工程部審批,并經公安分處批準后,方可爆破作業。20.2.9各項目對爆破作業人員應定期進行考察,發現不合格人員,應立即停止其作業,收回爆破作業證,并及時報公安分處備案。20.3 管理20.3.1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保證爆炸物品不被盜、不流失。20.3.2各工程隊要準確掌握本單位使用爆炸物品的基本情況及變化,做到底數清、檔案全、資料齊、情況明。20.3.3爆炸物品庫制定嚴格的庫房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74、,每庫選派2名內部職工擔負看守任務,保證24小時有人在位值班,嚴禁脫崗失控。20.3.4嚴禁私拿、私用、私自轉借、轉賣、贈送、以物易爆炸物品,嚴禁爆破器材的流失。20.3.5對于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準隨意丟棄或掩埋,應認真清點登記,退回庫房。20.3.6加強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發現一起整改一起,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有確保安全的應急措施。20.3.7嚴禁臨時用工人員接觸爆炸物品,對臨時用工人員,堅持來隊教育,離隊檢查,堵塞爆破器材流失的渠道。20.3.8嚴禁向外單位提供或代保管爆炸物品,外包工程不得將爆炸物品承包給民工隊保管、使用。20.3.9各項目部(工程隊)涉及爆作業四
75、大員(看守員、保管員、爆破員、安全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并經公安機關培訓取得合格證的內部職工擔任。同時,要將四大員的詳細情況上報公安分處,建立四大員檔案。21 起重吊裝作業21.1控制措施21.1.1汽車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因超載或支腿陷落造成翻車事故約占汽車式機械事故的70%以上,因此,在使用汽車起重機時應特別重視: a、必須按照額定的起重量工作,不能超載和違反該車使用說明書所規定的要求條款。 b、汽車式起重機的支腿處必須堅實,鋪墊道木,加大承壓面積,在起吊重物前,應對支腿進行檢查,查看有無陷落現象,以保證使用安全。 c、支腿支完,應將車身調平并鎖住,才能工作;工作時還應
76、注意風力大小,六級風時應停止工作。21.1.2大型吊車 a、雙吊車吊裝時,主吊車宜選擇相同規格型號的大吊車,其吊臂長度、工作半徑、提升滑輪組跑繩長度及吊索長度均應相等。 b、鋪助吊車吊裝速度應與主吊車相匹配。 c、根據三點確定一個剛體在空間方位的原理,溜尾宜采用單吊點。 d、吊車吊鉤偏角不應大于3。 e、吊車不應同時進行兩種動作。 f、多臺吊車共同作業時,應統一指揮信號與指揮體系,并應有指揮細則。21.1.3桅桿滑移法 a、吊裝系統索具應處于受力合理的工作狀態,否則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b、當提升索具、牽引索具、溜尾索具、奪吊索具或其他鋪助索具不得不相交時,應在適當位置用墊木將其隔開。 c、試
77、吊過程中,發現有下列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吊裝或者命令工作復位,判明原因妥善處理,經有關人員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試吊: (1)地錨冒頂、位移。(2)鋼絲繩抖動。 (3)設備或機具有異常聲響、變形、裂紋。 (4)桅桿地基下沉。 (5)其他異常情況。 d、工件超越基礎時,應與基礎或地腳螺栓頂部保持200mm以上的安全距離。 e、吊裝過程中,應監測桅桿垂直度和重點部位(主風繩及地錨、后側風繩及地錨、吊點處工件本體、提升索具、跑繩、導向滑輪、主卷揚機等)的變化情況。f、吊裝過程中,工件絕對禁止碰撞桅桿。21.1.4桅桿扳轉法 a、避免工件在扳轉時產生偏移,地錨應用經緯儀定位。 b、單轉法吊裝時,桅桿宜保持
78、前傾1 0.5 的工作狀態;雙轉法吊裝時,桅桿與工作間宜保持89 0.5的初始工作狀態。 c、重要滑輪組宜串人拉力表監測其受力情況。 d、前扳起滑輪組及索具與后扳起滑輪組及索具預拉力(主纜風繩預拉力)應同時進行調整。 e、桅桿豎立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桅桿頂部扳起繩扣脫落,吊裝前必須解除該固定措施。 f.關鍵部位可用電阻應變儀結合電算進行局部應力監測。 g、為保證兩根桅桿的扳起索具受力均勻,應采用平衡裝置。 h、應在工件與桅桿扳轉主軸線上設置經緯儀,監測其頂部偏移和轉動情況。頂部橫向偏差不得大于其高度的1/1000,且最大不得超過600。21.1.5無錨點吊推法 a、門架是工件吊推的重要機具,應檢
79、查門架制造和承載試驗的證明文件,合格后方可使用。 b、對工件在吊裝中各不利狀態下的強度與穩定性應進行核算,必要時采取加固措施。 c、工件底部鉸鏈組焊接要嚴格按技術要求進行。焊縫要經過100%無損探傷。 d、在門架的上、下橫梁中心劃出標記,用經緯儀隨時監控門架左右的側向移動量,及時反饋給指揮者以便調整。 e、門架立柱上應掛設角度盤來進行監測。 f、門架底部的滾道上標出刻度,以此監測兩底座移動的前后偏差。21.1.6移動式龍門桅桿 a、龍門架的制作與驗收必須遵守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05)的要求。 b、在施工現場,應標出龍門架的組對位置、工件就位時龍門架所到牽位置以及行走路線的刻度
80、,以監測龍門架兩側移動的同步性,要求誤差小于跨度的1/2000。 c、由于壓力機遇精確加工的機械零件,鍵槽對位的誤差要求小于0.2mm,回轉窯是轉動設備,安裝精度要求縱向中心線偏差小于1mm,因此,龍門架上吊點的定位要求很準確。d、如果龍門架上設置兩組以上起吊滑輪組,要求滑輪組的規各型號相同,并且選擇相同的卷揚機。成對滑輪組應該位于大梁軸線平行的直線上,前后誤差不得大于兩組滑輪組間距的1/3000。 e、如果需要四套起吊滑輪組吊裝大型工件,應該采用平衡梁。 f、如果龍門架采用卷揚機牽引行走,卷揚機的型號應該相同,同一側的牽引索具選用一根鋼絲繩做串繞繩,這樣有利于兩側底座受力均勻,保證龍門架行走
81、平衡、同步,其行走速度一般為0.5m/s以下。 g、軌道平行度誤差小于1/2000;跨度誤閏小于1/5000且不大于10mm,兩側標高誤小于10mm。 h、軌道基礎一定要歷實處理,滿足承載力的要求,跨越管溝的部位需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i、如果工件吊裝需要龍門架的高度很大,應該對龍門架采取纜風繩加固措施。21.1.7塔式起重機 a、塔機司機應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不得有色盲、聽覺障礙。矯正視力不低于5.0(原標準1.0)。 (3)不得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癲癇、眩暈、斷指等疾病及妨礙起重作業的生理缺陷。 (4)經有門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b、塔
82、式起重機的使用,應遵照國家和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同時也要遵守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 c、日常檢查和使用前的檢查 (1)對于軌道式塔機,應對軌道基礎、軌道情況進行檢查,對軌道基礎技術善做出評定,并消除其存在問題。對于固定式塔機,應檢查其混凝土基礎是否有不均勻的沉降。 (2)起重機制任何部位與輸電線路的距離應符合表6-2的規定。塔式起重機和輸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m)。安全距離電 壓(KV)1以下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3)檢查塔機金屬結構和外觀結構是否正常。 (4)各安全裝置和指示
83、儀表是否齊全有效。 (5)主要部位的連接螺檢是否有松動。(6)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是否符合規定。 (7)塔機的接地,電氣設備外索均應與機體的連接是否符合規范的要求。 (8)配電箱和電源開關設置應符合要求。 (9)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d、作業前應進行空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制動器、安全裝置等是否正常。 e、塔機司機要與現場指揮人員配合好;同時,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均應服從。 f、不得使用限位作為停止運行開關;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g、嚴禁拔樁、斜拉、斜吊和超負荷運轉,嚴禁用吊鉤直接掛吊物、用塔機運送人員。 h、作業中任何安全裝置報警,
84、都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拆除安全裝置。 i、當風力超過6級時應停止使用。 j、施工現場裝有2臺以上塔式起重機時,2臺塔機距離應保證低位的起重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之間至少有2m;高位起重機最低部件與低位起重機最高部件之間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k、作業完畢,將所有工作機構開關轉至零位,切斷總電源。 l、在進行保養和檢修時,應切斷塔式起重機的電源,并在開關箱上掛警示標志。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22 市政地下管線保護及技
85、術措施22.1地下市政管線核查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a、制定詳盡細致的核查計劃和核查方案。b、對實際單位及業主提供的管線數據進行認真整理和確認。c、走訪施工轄區影響范圍內所有管線的業主及產權或主管單位,搜集全部的管線數據,對地下所有管線進行探查和確認。d、準確探查和測定出施工區域內所有管線的種類、位置、埋深、形狀、尺寸等,并將核查結果報相應部門確認。e、向有關部門確認各類管線的容許變形量。f、將經過確認的所有地下管線的數據標注到相關的施工平面,并繪制管線位置分布圖。g、向監理工程師及有關部門提交一份完整準確的地下管線核查報告,經批準后,施工人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方案進行施工。22.2管線保護原則
86、a、根據查明的管線資料,針對各種管線的不同控制要求,對基坑開挖中不需拆遷和改移的管線,做出具體的保護措施。b、管線保護的技術措施在得到業主和監理的認可外,同時要和管線主管部門共同商討,并達成一致意見。c、文吊結構必須坐落在堅實、穩定可靠的文墩上。d、管線應在其下的原狀土開挖前支吊牢固,并經檢查合格后再采用人工方法開挖下部土方。e、管線漏水(氣)時,必須修理好后方可進行支吊,對跨越基坑較長或界面有斷裂危險的管線,應先采取加固措施,再進行懸吊或直接架設在鋼梁上。在施工過程中,對支吊的剛性管線進行監測并不得碰撞支吊系統或利用其做起重架、腳手架或范本支撐。f、根據管線類型分別設立一定的安全保護區,嚴禁
87、施工機械靠近。g、基坑土方回填時,在懸吊的剛性管線下應砌筑文墩加固,防止管線下沉,然后再拆除鋼材桁架,并按設計要求恢復管線和回填土。22.3管線保護技術措施本標段范圍管線處理措施分五種,其一為在施工過程中將既有管線廢除或遷移;其二為臨時改移,施工后恢復原位;其三在施工過程中根據設計將現有管線拆除,待結構完成后進行恢復;其四為臨時防護;其五為在施工中保持管線的正常功能,進行文托或懸吊保護。管線保護設計重點在支托和懸吊保護。根據設計要求采用拆除、遷移、文托或懸吊的方式加以處理,對需要支托或懸吊的管線根據其材質、規格、種類以及與結構的位置關系,確定支吊方式,需要改移處理的管線主要有污水管、雨水管、給
88、水管、電力管、通訊電纜、路燈電纜、煤氣管線。各主要管線的處理方法為:a、雨水管在施工過程中部分拆除或改移,待施工完畢后進行恢復;b、給水管線硅管視情況作永久改移或不改移,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支托或懸吊;c、污水管進行臨時支托保護,采用腳手架支撐。d、電力電纜全部進行支托或懸吊處理,采用鋼絲繩、波紋管。e、通訊電纜全部進行文托保護,采用鋼絲繩、波紋管。f、煤氣管懸吊或支托處理 , 采用腳手架支撐。g、所有管線外面用波紋管或布袋包緊,再用竹夾板包住置放在方木上,然后用腳手架支撐,以防爆破時飛石擊破管線。23 電焊、電氣焊作業23.1氣焊和氣割氣焊、氣割的不安全因素氣焊和氣割所使用的乙炔、丙浣、氫氣和氧
89、氣等都是易燃易爆氣體;氧氣瓶、乙炔瓶等屬于壓力容器,加之操作中使用明火,如果焊接設備不完善或違反操作規程,就可能會造成爆炸和火災事故。氧氣瓶的安全使用.1使用安全要求a.對氧氣瓶定期進行檢驗,不符合規定的氣瓶禁止使用。b.使用氣瓶時應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與其它氣瓶間有5米的距離;與明火和散發火花的地點應有10米以上距離。c.氧氣瓶氣體不能用盡,要留有11.5個大氣壓。d.氣瓶如有凍結現象,嚴禁使用明火、紅鐵烘烤或用鐵器猛擊氣瓶閥。e.焊工不能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帶油的手、手套和工具接觸氣瓶,以免發生燃燒。f.開啟高壓氧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側面,盡可能地慢慢放氣,避免產生促熱壓縮和沖擊波。使用減壓
90、器時,必須緩慢旋緊減壓器螺桿,以免開啟過快產生靜電火。操作工不能自己隨便拆修氧氣表。.2運輸安全規定a.氧氣瓶運輸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扔、碰撞。b.氧氣瓶橫放裝置時,要裝防震橡皮圈,頭部應朝一個方向。c.運輸氧氣瓶時,不可與其它可燃氣瓶一起混裝,夏天運輸要避免烈日曝曬。d.運輸氧氣瓶的汽車應備有滅火器和導除靜電的裝置。.3貯存安全要求a.氣瓶庫應有專人管理,并貼上禁止煙火的標志。b.氧氣瓶貯存時應用欄桿支架加以固定扎牢,以防傾倒,發生碰撞沖擊,摔斷瓶閥。c.要防止直接受熱,夏天避免陽光曝曬。d.氣瓶庫房要離高溫、明火、溶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10米以上。并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條件。.2乙炔瓶的安
91、全使用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與氧氣瓶的安全使用相同。23.2電焊安全要求電焊機應安設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雨雪天,應停止露天作業。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操作。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須清洗干凈,將所有孔口打開,保持空氣流通。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開設進、出風口。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容器殼體隔離開。施焊過程中每隔半小時至一小時外出休息10
92、-15min,并應有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應備有消防設備。23.3氣焊安全要求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嚴禁用明火檢驗是否漏氣。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受熱不得超過35,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碰撞膠管。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表面,嚴禁沾污油脂。乙炔發生器每天換水,嚴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壓和搖動。添加電石時嚴禁明火照明。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電線的正下方,焊接場地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m。點火時焊槍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下不得隨意亂放。施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
93、。23.4焊接衛生防護技術灼傷及其防護措施a.焊工要穿戴好工作服、手套。當使用大電流,應選用有防護罩的焊鉗作業。b.在高空作業更換焊條時,不能亂扔熾熱的焊條頭。c.為防止飛弧灼傷,合閘時應將焊鉗掛起來或放在絕緣板上,拉閘時必須先停止焊接,旋轉式直流電焊機嚴禁用刀閘開關啟動,應選用磁力啟動器啟動。d.從事仰焊和橫焊時,應用石棉板蓋好焊件的烘熱部分,只露出焊接部分,以免灼傷。火災與爆炸的防范措施a.在焊接處五米以內不準放置工作的乙炔瓶和氧氣瓶。b.不準在儲存煤油、汽油等容器上面進行焊接。c.焊接盛過液體燃料的容器時,焊前必須經過仔細地刷洗和擦拭。d.保護焊接導線絕緣良好,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絕緣損
94、壞及時修復。e.焊完焊件后,焊工不要馬上離開,應等焊件冷卻并檢查一下周圍有無火苗頭。23.5煙塵和有毒氣體的防護采用通風技術,把新鮮空氣送到施焊地點,及時排出工作時產生的有害物質和被污染的空氣。加強個人防護。充分利用工作服、手套、鞋、眼鏡、口罩、頭盔等防護用品。24 瀝青路面作業24.1瀝青操作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不符合者,均不能從事瀝青作業。24.2瀝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或進入集體宿舍。24.3瀝青的加熱及混合料拌制,宜設在人員較少、場地空曠的地段。產量較大的拌合設備,應增設防塵設施。24.4塊狀瀝青一宜采用小型機具不宜用手裝運。液態瀝青用液態瀝青車運送,用泵抽
95、送熱瀝青進出油罐時,工作人員應避讓。24.5采用吊耳吊裝桶裝瀝青時,應有專人指揮,吊索應綁扎牢固,吊轉半徑內不得站人,瀝青桶未落地放穩前,嚴禁卸、取吊繩。24.6卸瀝青桶時,運輸車輛應停放在平坡地段,并拉上手閘;放倒的瀝青桶經跳板上(下)滾動裝(卸)車時,要在露出跳板兩側的鐵桶上各套一根繩索,兩端同步上下。24.7瀝青加熱常用導熱油加熱。加熱爐使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和耐壓試驗,使各種儀表及部件符合規定要求。并定期清除爐管及除塵器內的積灰。24.8瀝青混合料拌合設備作業應遵守:a.作業前熱料提升,攪拌器及各種料斗內不得有存料。b.配有濕式除塵系統的拌合設備的水泵應完好,并保證噴水量穩定且不中斷。
96、c.拌合機起動、停機,必須按規定操作。若點火失效,應及時關閉噴燃器油門,待充分通風后再點火,需調整點火時,必須先切斷高壓電源。d.瀝青拌合站的各種機電設備,在運轉前均需由專業人員詳細檢查,確認完好后才能合閘運轉。e.機組正常運轉后,各工種都要隨時監視各部位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f.運轉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報告機長并及時排除故障。停機前應先停止進料,等(拌鼓、烘干筒)卸完料后,方可停機。再次起動時,不得帶負荷啟動。g.拌合機運行時,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滾筒內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時必須停機,如需人員進入攪拌鼓內工作時,鼓外要有人監護。h.料斗升起時,嚴禁斗下工作或通過,檢查料斗時應將保險鏈掛好。i.拌合機械設備應設置必要的檢查梯。采用皮帶機上料時儲料倉應加防護。24.9瀝青混合料攤鋪機作業應遵守:a.作業現場應無障礙物,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逗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b.運料車向攤鋪卸料時,應協調動作同步行進,防止互撞。c.換擋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時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在坡道上換檔空檔滑行。d.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加熱過程必須有專人看管。e.駕駛力求平穩,不得急劇轉向,彎道作業時,熨平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發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