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 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xx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總 則一、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前述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二、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就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運輸方式、供應時間、結算方式和付款時間等簽訂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范圍,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其他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也未簽訂其他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者服務,則
2、視為甲方是依據本合同接受混凝土或者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款項。四、如由于市場原材料上漲或下跌,需要依據原材料價格對混凝土價格上調或下浮,雙方另行協商混凝土價格。五、由乙方負責本合同約定工程中商品混凝土的全部供應。六、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本合同的條款外還包括:1相關的補充合同;2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傳真、信函、文件;3本合同的其他附件。第1條 合同主旨1.1、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向甲方供應混凝土。1.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混凝土價款,并向乙方支付因本合同而產生的違約金等款項。第2條 甲方使用混凝土的工程2.1、 工程名稱: 2.2、 施工單位: 2.3、
3、工程地點: 2.4、運距: 第3條 甲方使用混凝土的計劃3.1、計劃使用混凝土總量(M3):約 3.2、計劃由乙方供應混凝土的部位: 3.3、計劃供應時間: 年 月至 年 月3.4、在前述計劃供應時間之后,若乙方向甲方實際供應了混凝土,視為計劃供應時間延長,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價款。第4條 混凝土的要求和價格4.1、 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 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I49022012預拌混凝土的規定。4.2、 預拌混凝土強度應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10之規定。4.3、 混凝土價格(見下述價格表)。價格表(單位:元M3)強度
4、等級砂漿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常態泵送非泵送、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為攪拌站到施工現場10公里之內的價格,超過10公里者,在原價基礎上每公里每立方米增加3.00 元。4.3.2、在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基礎上,抗滲混凝土:S6(P6)增加60 元/m,S8(P8)增加 80元/m。4.3.3、在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基礎上,梁、柱、剪力墻、樓梯、樁等單獨澆筑時或每次泵送量不超過20m時,非泵送自車輛到達現場超過90分鐘時,在原價的基礎上增加 80 元/ m。4.3.4、在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基礎上,冬季施工添加防凍劑增加60元/m,如需其他特殊要求,價格另行計
5、算。4.3.5、依據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預拌混凝土使用天無或勝金水泥,若甲方對水泥有特殊要求或對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應參照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另行核算。4.3.6、稅負:上述價格表中確定的價格不含稅。第5條 混凝土實際供應量的結算5.1、 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收貨人員簽認的乙方混凝土供應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價款。5.2、 每月月初,乙方客戶經理與甲方指定的 (身份證號) 對上個月混凝土實際供應總量進行核對;在每批量供應結束后,對該批量進行核對;核對后,甲、乙雙方填寫商品混凝土銷售往來賬務核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雙方記賬之憑證和付款之依據。5.3、甲方有權根據預拌混凝土
6、GB/T14902中的規定隨時對乙方向其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監督抽查: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前,可根據混凝土配比設計,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過磅計算數量;混凝土澆筑后,若甲方對數量有異議時,甲方應在簽收混凝土24小時內書面提出異議,雙方對澆筑到梁、柱、墻等部位的數量采用鋼尺測量;對澆筑到地面、板及其他不規則部位的數量采用鉆孔測量。甲方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并據實結算。若甲方未對乙方向其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監督抽查,或未按照前述約定的時限或方式提出異議,視為甲方對混凝土供應數量沒有異議。5.4、 混凝土實際供應量和混凝土價款的結算時間及數額不受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
7、合同內容的約束。5.5、供應結束后,甲、乙雙方應在十日內進行結算核對,在數量、強度等級及其他事項無異議后,甲、乙雙方應填寫商品混凝土銷售往來賬務核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雙方記賬之憑證和付款之依據。5.6、供應在一月以上的工程,雙方每月至少核對賬務一次。第6條 混凝土價款的支付6.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 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幣 / 元(大寫:人民幣 / 元整)。 6.2、付款方式與期限: 6.3、乙方在每次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商品混凝土價款時,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應蓋有乙方財務專用章,由乙方財務人員簽字,雙方結算貨款時以收款憑證為甲方付款情況的唯一憑據。6.4、 若甲方未按照
8、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數額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權暫停向甲方供應混凝土,并保留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資料。第7條 供應時間7.1、鑒于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產品特殊性,甲方最遲應在實際使用商品混凝土二十四小時前以短信或以提交澆注委托單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最遲在不超過甲方要求的澆筑時間的24小時內供應混凝土;如需要大方量連續性澆注混凝土,應提前三天以提交澆注委托單的方式通知乙方。7.2、甲方在通知乙方供應混凝土時,應當提出混凝土強度等級、供應數量、澆注部位和相應的技術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如甲方未提出具體要求,則視為甲方授權乙方按照慣例確定。7.3、若甲方需要乙方臨時變更已確定的供應時間、供應質
9、量和供應數量等有關要求,或要求撤銷供應委托時,應當在乙方還未開始預拌混凝土前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以書面方式共同確認;若甲方未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視為甲方未要求變更或未要求撤銷供應委托。若甲方在乙方已開始預拌混凝土后才通知乙方變更有關要求或要求撤銷供應委托,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預拌的混凝土的全部價款。7.4、甲方在確定混凝土澆筑時間時,應避開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車輛禁止通行時間,或向乙方提供交通管理部門書面出具的在禁行時間和禁行路段通行的許可。第8條 質量責任8.1、 甲方在混凝土澆注過程中必須按照乙方的技術交底進行混凝土的澆注和養護工作。8.2、混凝土的驗收以混凝土生產之日起2
10、8天后混凝土抗壓報告結果為驗收標準。8.3、甲方如認為澆注的混凝土出現質量異常現象,應在發現后二十四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并在二十四小時內由甲方負責召集工程監理部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質檢部門和乙方到現場共同確認責任,并由質檢部門出具書面報告,甲、乙雙方依據質檢部門出具的書面報告解決相關問題,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甲方未按照上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處理質量異常問題,或未按照上述約定履行召集義務,視為甲方認可該批混凝土質量合格,且甲方不得再對該批混凝土質量提出異議。第9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9.1、負責乙方運輸車輛和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并保證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
11、機械和人員的安全。如由于甲方在吊裝作業中有高空墜落物體等原因造成乙方車輛損壞和人員傷亡等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9.2、負責提供現場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和照明等相應條件;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和澆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擾民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9.3、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及時簽收并及時通知約定的澆注部位指揮澆注。9.4、對運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應的規范進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向混凝土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范進行操作(包括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
12、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并據實結算。9.5、如因甲方沒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澆注時間和供應數量,以及未及時驗收或未按規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混凝土款、運費、泵送費、人工費和修理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9.6、負責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設及拆除,以及乙方進場設備的看護工作。9.7、乙方供應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注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超過兩個小時以出廠時間為準,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9.8、由于甲方原因提供的委托標號和方量與實際不符,由甲方承擔質
13、量責任且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第10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0.1、及時按照甲方供應計劃供應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10.2、承擔混凝土加工、運輸及泵送過程中的安全責任。10.3、按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運送混凝土所需的車輛通行證件。10.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的施工現場后,應服從甲方合理的調配,并積極配合現場施工。10.5、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商品混凝土技術資料,并提供相關技術幫助。第11條 合同的解除11.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11.2、甲方若因特殊原因工程不再開工或施工資格被取消而無法使用商品混凝土時,可解除本合同。第12條 違約責任12.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
14、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12.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6條所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付款,逾期時間未超過30日者,甲方必須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價款總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30日者,甲方必須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價款總額的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2.3、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不使用或工程未完但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應按照本合第3.1條約定的“計劃使用混凝土總量”乘以第4.3條“價格表”中約定的C30強度混凝土泵送單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第13條 訴訟協議管轄因本合同提起的訴訟,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地為寧夏固原市原州區。第14條 聯
15、系方式14.1、本合同簽訂后,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關事宜而需要聯系時,按照本合同中雙方填寫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簽約人或工地負責人進行聯系。14.2、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的聯系方式告知對方。第15條 附則16.1、甲、乙雙方若委托代表簽訂本合同,若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但加蓋了相應的印章,視為代表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限。16.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頁以下無約定條款)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住所地: 住所地: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