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色小鎮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模特色小鎮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模 式梳理(下篇)式梳理(下篇) 前言:2016 年 8 月,國家三部委發布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通知 要求到 2020 年,全國培育 1000 個左右具有鮮明特色產業的特色小鎮。近幾年,特色小鎮進 入高速發展期, 投向特色小鎮的基金也隨之呈現井噴式增長。 投向特色小鎮的基金用于特色 小鎮項目的建設與運營, 從基金設立模式上劃分, 一般可分為政府發起型與社會資本發起型。 本文將探究以社會資本為主導發起基金(即產業投資基金)的交易結構及特點,并附上案例 分析。 行文結構目錄如下: 一、產業投資基金的分類及交易結構 二、產業投資基金與政府
2、引導基金的對比 三、實業資本案例:華夏幸福產業新城基金 四、金融機構案例:攀枝花智慧城市產業基金 一、產業投資基金的分類及交易結構 一般來說,對于投資特色小鎮的基金,誰發起,誰主導,基金發起人相當于利益結構的 設計者,能夠決定游戲規則。因此,基金發起人的特性及發起目的決定了基金運作模式和方 向。投資于特色小鎮的基金從設立模式上劃分,以政府方發起的基金稱為政府引導基金,以 社會資本方發起的基金稱為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更多傾向于政策引導和扶持。而 產業投資基金,則依托社會資本自身的資源和優勢,進一步優化基金模式。 產業投資基金,依據社會資本的類別,還可分為實業資本主導型與金融機構主導型。因
3、 實業資本與金融機構的特點不同,因此二者的基金交易結構也有所不同。 (一)實業資本主導型 實業資本主導型的產業投資基金, 一般由具備建設運營能力的實業資本發起。 社會資本 與政府達成框架協議后, 通過聯合銀行等金融機構成立組織形式為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的基 金,進而對接具體項目。這類基金的出資方大多沒有政府,其資信度和風險責任承擔均落在 企業身上, 因此相比政府發起和金融機構發起的基金, 實業企業要承擔更大的風險。 但同時, 此類基金可投資的項目范圍更廣泛,且項目運作更靈活,可以實現市場化運營。 發起基金的實業企業主要分四類: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專業投資機構及其他民營資本 (含承建企業) 。 其中, 國企模式通常由當地知名國企與金融機構或其他實力企業聯合出資, 國企可能承擔劣后出資責任, 也可能承擔劣后出資和項目承建雙重責任。 由于國企資信較好, 其背后又有政府做背書,金融機構格外青睞這類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