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混凝土施工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GB502042002 ()010603 020103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稱驗收部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分包單位分包項目經理施工執行標準名稱及編號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施工單位檢查評定記錄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記錄1混凝土強度等級及試件的取樣和留置第 7.4.1 條2混凝土抗滲及試件取樣和留置第 7.4.2 條3原材料第盤稱量的偏差第 7.4.3 條主控項目4初凝時間控制第 7.4.4 條1施工縫的位置和處理第 7.4.5 條2后澆帶的位置和處理第 7.4.6 條一般項目3混凝土養護第 7.4.7 條專業工長(施工員)施工班組長施工單位檢
2、查評定結果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年 月 日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結論專業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年 月 日 2 說 明()010603020103主控項目:1、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拌制 100 盤且不超 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3)當一次連續澆筑超 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
3、一次;(5)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2、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上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組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檢查試件抗滲試驗報告。3、混凝土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材料名稱允許偏差水泥、摻合料2粗、細骨料3水、外加劑2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檢查后形成記錄。4、混凝土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并應在底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上一層混凝土澆筑完畢。當底層混凝土初凝后澆筑上一層混凝
4、土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中對施工縫的要求進行處理。觀察及檢查施工記錄。一般項目:1、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前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方案確定。施工縫的處理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觀察和檢查施工記錄。2、后澆帶的留置位置應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確定。后澆帶混凝土澆筑應按施工技 3 術方案進行。觀察和檢查施工記錄。3、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1)應在澆筑完畢后的 12h 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保濕養護;(2)混凝土澆水養護的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對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日平均氣溫低于 5時,不得澆水,大體積混凝土應有控溫措施。(3)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處于濕潤狀態;混凝土養護用水應與拌制用水相同;(4)引采用塑料布覆蓋養護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應覆蓋嚴密,并應保持塑料布內有凝結水;也可涂刷養護劑。(5)在混凝土強度達到 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及支架。觀察和檢查施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