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吊籃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工程概況本工程為二、編制說明1、按照國家和市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為強化安全監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結合吊籃施工特點,特編制本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2、本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適用于吊籃施工監理工作。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xx市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規定xx施
2、(2009)841號xx施【2009】675號xx市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吊籃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鋼絲繩夾使用方法GB/T 5976-2006高處作業吊籃GB19155-200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JGJ 46-2005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2010)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201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2016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 160-200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DBJ01-83-2005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規程DB11382-2006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ZLP系列高處作業吊籃使用說明書吊籃安
3、裝拆除專項方案項目監理部編制的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四、監理安全職責1、總監理工程師負責本細則的批準;2、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本細則的編制。3、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吊籃施工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工作,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吊籃施工搭設、拆除和使用情況。4、在監理工作中,針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發出監理聯系單、監理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監理指令并監督施工單位執行情況。5、對施工單位拒不執行工程暫停令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五、吊籃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及監控要點1、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高處作業吊籃專項安裝方案,檢查方案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是否符合現場實際要求,是否相
4、關規范規定,是否違反強制性條文。2、審核施工單位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簽訂高處作業吊籃租賃合同,是否有安裝及維護保養協議,審核三類人員證件是否齊全有效。3、施工單位在吊籃安裝、移位、拆除作業前,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有交底簽字記錄。檢查高處作業吊籃安操作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持證上崗。4、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抽查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5、檢查搭設硬防護保證吊籃及吊籃內施工人員安全情況。6、吊籃經驗
5、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7、吊籃操作人員應進行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組織對操作人員的考核。操作人員取得“高處作業吊籃操作證”后方可操作吊籃。8、停用5日以上的吊籃使用前,應當按照以上程序重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9、高處作業吊籃結構安全符合下列要求:1)吊籃制動器必須使帶有動力試驗載荷的懸吊平臺,在不大于100mm制動距離內停止運行。2)吊籃必須設置上行程限位裝置。3)吊籃的每個吊點必須設置2根鋼絲繩,安全鋼絲繩必須裝有安全鎖或相同作用的獨立安全裝置。在正常運行時,安全鋼絲繩應順利通過安全鎖或相同作用的獨立安全裝置。4)吊籃必須設有在斷
6、電時使懸吊平臺平穩下降的手動滑降裝置。5)吊籃宜設超載保護裝置。6)吊籃所有外露傳動部分,應裝有防護裝置。7)懸吊平臺四周是否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護欄是否設有腹桿,工作面的護欄高度不應低于0.8m,其余部位則不應低于1.1m,護欄應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載荷。8)懸吊平臺內工作寬度不應小于0.4m,并應設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積不小于0.25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徑最大為10mm。9)懸吊平臺底部四周是否設有高度不小于150mm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大于5mm。10)懸吊平臺在工作中的縱向傾斜角度不應大于8。11)檢查懸吊平臺上是否醒目地注明額定載重量及注意事項。10、高處作業吊籃提升機安
7、全符合下列要求:1)提升機傳動系統在繩輪之前禁止采用離合器和摩擦傳動。2)提升機繩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之比值不應小于20。3)提升機必須設有制動器;其制動力矩應大于額定提升力矩的1.5倍。制動器必須設有手動釋放裝置,動作應靈敏可靠。4)提升機應能承受125%額定提升力,電動機堵轉轉矩不低于180%額定轉矩。5)手動提升機必須設有閉鎖裝置。當提升機變換方向時,應動作準確,安全可靠。6)手動提升機施加于手柄端的操作力不應大于250N。7)當提升機變換運行方向時,制動器應起作用。11、高處作業吊籃安全鎖安全符合下列要求:1)安全鎖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獨立安全裝置的功能應滿足:對離心觸發式安全鎖,懸吊平臺運
8、行速度達到安全鎖鎖繩速度時,即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在100mm范圍內停住;對擺臂式防傾斜安全鎖,懸吊平臺工作時縱向傾斜角度不大于8時,能自動鎖住并停止運行;安全鎖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獨立安全裝置,在鎖繩狀態下應不能自動復位。2)離心觸發式安全鎖鎖繩速度不大于25mmin。3)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于一年。12、高處作業吊籃鋼絲繩安全符合下列要求:1)吊籃宜選用高強度、鍍鋅、柔度好的鋼絲繩,其性能應符合規范的規定。2)鋼絲繩繩端的檢查及固定應符合規范的規定;3)工作鋼絲繩最小直徑不應小于6mm。4)安全鋼絲繩宜選用與工作鋼絲繩相同的型號、規格,在正常運行時,安全
9、鋼絲繩應處于懸垂狀態。5)安全鋼絲繩必須獨立于工作鋼絲繩另行懸掛。6)安全生命繩與建筑物固定端設置有效防磨損措施。13、高處作業吊籃電氣控制系統安全符合下列要求:1)電氣控制系統供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接地線應始終分開,接地線應采用黃綠相間線。2)吊籃的電氣系統應可靠的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在接地裝置處應有接地標志。電氣控制部分應有防水、防震、防塵措施。其元件應排列整齊,連接牢固,絕緣可靠。電控柜門應裝鎖。3)控制用按鈕開關動作應準確可靠,其外露部分由絕緣材料制成,應能承受50Hz正弦波形1250V電壓為時1min的耐壓試驗。4)帶電零件與機體間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2M。5)電氣系統必須
10、設置過熱、短路、漏電保護等裝置。6)懸吊平臺上必須設置緊急狀態下切斷主電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鈕,該電路獨立于各控制電路,急停按鈕為紅色,并有明顯的“急停”標記,不能自動復位。7)電氣控制箱按鈕應動作可靠,標識清晰、準確。8)應采取防止隨行電纜碰撞建筑物、過度拉緊或其他可能導致損壞的措施。16、吊籃設備使用安全符合下列要求:1)在吊籃操作上崗前,要向吊籃操作人員告之安全交底。吊籃在每天開始使用前,要經施工、技術、安全等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嚴禁1人或2人以上,必須2人作業。3)不準將吊籃作為載物和乘人的垂直運輸工具,不允許在吊籃上另設吊具等運輸設備。4)不允許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子、凳子、墊腳物等進行作業。5)吊籃操作人員應按照規定操作吊籃設備。在正常工作中,嚴禁觸動滑降裝置或用安全鎖剎車。6)在使用操作平臺作業時,應對鋼絲繩、電纜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7)吊籃在不使用期間或又不能落地停放的情況下,應與樓體結構用繩索相連接,使吊籃固定停靠。8)如吊籃設備需要在夜間施工時,應確保現場照明充足,同時,加強安全巡查,做好設備防盜工作,確保施工人身安全。9)吊籃作業結束后,吊籃應與建筑物固定,并切斷電源,鎖好電氣控制箱。10)雷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天氣禁止使用吊籃設備施工,并應在雷雨到來之前徹底檢查吊籃的接地情況,同時將吊籃下降到地面,或施工面的最低點,或與建筑物主體結構捆綁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