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橋梁工程施工生活用電安全措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橋梁施工用電安全措施細則1施工用電配線最大弧垂與地面凈距不小于4m,邊線與建筑物凸出部分及樹梢凈距不小于1.0m。2配電箱及開關必須防雨,設門并配鎖,進出線口必須設在箱體下底面,箱內嚴禁存放雜物。3凡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電壓的各種手持電動工具以及額定電流小于60A,人體可能偶而觸及的用電設備,必須安裝漏點保護器,每班作業前必須檢查一次。4現場移動式設備必須使用橡皮絕緣電纜,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5熔絲的容量必須按用電負荷量裝設,嚴禁用其它金
2、屬代替。6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絕緣工具,并定期檢驗。7嚴禁將電線栓在鐵扒釘,鋼筋或其它導電金屬上,電線必須用絕緣子固定。三、生活用電安全措施1施工現場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要大面積照明的場所(如工區駐地,施工現場),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鹵燈。2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3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m。4工地施工便道及工區駐地路燈的每個燈具,應單獨裝設熔斷器保護。燈頭線應做防水彎。5熒光燈管應用管座固定或吊鏈。懸掛鎮流器不得安裝在易燃的結構物上。6鈉、鉈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宜在5m以上,燈線應在接線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燈具表面。7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8燈具內的接線必須牢固。燈具外的接線必須做可靠的絕緣包扎。9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裝設開關。10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11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采用瓷瓶、瓷夾等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12進戶線過墻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應采取防雨措施。13職工住房內嚴禁私接電線、插座,任何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