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概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概述 【內容提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 分,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龍頭”,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我國的土地管理 法已做了明確的法律規定。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有效地開發、利用、整 治和保護土地資源,以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 現實意義。本章主要介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特點、目標和任務,土 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內容和程序, 使學生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一個輪廓 性的認識, 通過實驗使學生認識和熟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相關資料調查分 析的方法。 【重點內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和特點,土地利用規劃編制
2、的內 容和程序。 【教學要求】掌握土地利用規劃的概念、內容和程序,認識土地利用總 體規劃編制的意義。 【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 第一節第一節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和特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和特點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 (一)定義(一)定義 指在一定的規劃區域內,根據地區的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土地自 身的適宜性以及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市場需求, 協調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和 農業生產各業之間的用地矛盾,尋求最佳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對土地資源 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進行統籌安排的戰略性部署和措施。 一定的規劃區域:國家、省、地市、縣、鄉鎮五級行政區域; 實質:對有限
3、的土地資源進行國民經濟部門間的合理配置合理配置,即土地資 源的部門間時空分配(數量、質量、定位),具體借助于土地利用結構土地利用結構加以實 現。 核心內容: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 土地資源配置土地資源配置:對土地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部門之間(用途之間)數 量、質量、區位的分布狀態。時間、空間、用途和數量是土地資源配置的四 要素。土地資源配置狀態具體借助于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加以表現和反映。 土地利用結構土地利用結構:指國民經濟各部門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關系的總合。 一定的經濟結構和生產結構(產業結構)可以通過相應的土地利用結 構得到反映。結構決定功能,只有合理的土地利用結構,才能保證 一定的地域內土地利用系統的良性循環,優化結構,合理配置,強 化功能,以較少的消耗或投入取得較高的效益或產出。 實現土地利用結構優化和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必須解決兩個問題: 在各種競爭性用途合理分配土地資源; 提高土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