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一作業前重點檢查:(1) 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是否正常;(2) 各齒輪箱、液壓油箱位是否符合標準;(3) 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有無松動;(4) 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是否符合規定;(5) 供電電纜有無破損。(6) 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二 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三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
2、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嚴禁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四 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0m,五 提升重量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六 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多機作業注意保持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離不得小于5m。七 作業時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八 作業后,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九 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塔司負責監督。十 塔司負責檢查塔基外側排水溝及塔基無積水、無雜物。由生產組長負責派人清理。十一 起重機在施工期內,技術組負責每周或雨后對軌道路基檢查一次,發現不符合規定時,及時上報,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