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安全生產項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2、負責建立公司安全保證體系,貫徹實施爆破安全規程。51、負責對項目編制的爆破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等進行評審。65、負責工程項目總體評價,形成公司級的爆破總結。62、負責公司標準化管理和管理程序的貫徹、檢查。73、負責工程項目人員、設備、爆破器材等環節的全面管理。8第五章 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8第六章 各類涉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101、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114、領退料要登記清楚,有關人員簽名、蓋章,不
2、準缺漏;1111、嚴禁轉借、轉賣、贈送、私存民用爆炸物品。125、發現危及倉庫安全的行為,必須立即制止,防止事態擴大;127、對發現的盜竊、破壞案件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123、制止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134、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147、不得轉讓、出借、轉借、贈送、私藏或截留民用爆炸物品。141、堅守崗位,嚴守倉庫安全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14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156、嚴防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他事故。152、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裝卸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155、暴風、雷電惡劣氣候,不應進行裝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業。
3、16第七章 安全例會制度16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163、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164、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175、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176、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17第八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82、各單位必須依法開展下列強制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83、有下列特定情況時,應當組織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20第九章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21第十章 爆炸物品倉庫管理制度26第十一章 民爆物品倉庫安全保衛制度306、庫區道路及庫房周圍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31第十二章 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與裝卸制度312、爆炸物品的運輸、押運由采購單位負責組織。3110、運輸民用爆炸物品的車輛出車或收
4、車前必須將車廂打掃干凈。3213、暴風、雷電惡劣氣候,不應進行裝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業。32第十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34、進入庫區的車輛排氣管必須安裝有防火罩。337、生活區用火應做到人離火滅,不得隨地亂扔煙頭。33第十四章 危險場所定員定量制度33第十五章 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管理制度34第十六章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35第十七章 爆炸物品的使用制度357、領用雷管時,必須按編號登記備查。37第十八章 爆炸物品的檢查監督制度381、公司每半年對管內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檢查應不少于一次。385、集團公司每季度收集一次管內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況。40第十九章 爆炸物品檔案管理制度40第二十章 盲炮安全處
5、理制度401、一般規定402、淺孔爆破的盲炮處理41第二十一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42第二十二章 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42第二十三章 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制度44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為:443、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主要為:44第二十四章 獎懲制度452、違反有關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46第二十五章 事故報告和處理管理制度48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分類為:485、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當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499、事故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50第二十六章 爆炸物品應急預案501、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分析502、應急處置工作原則513、組織機構及職責52
6、4、預防與預警555、信息報告程序566、應急處置567、應急培訓與演練安排57 相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安全質量部職責:1、負責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安全機構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措施、活動等的宣貫、落實。2、負責建立公司安全保證體系,貫徹實施爆破安全規程。3、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流程并貫徹執行。4、負責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5、在企業法人授權下負責與公司各部門各項目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6、負責爆破設計方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爆破合同等的安全評審。7、負責工程現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發放進行監管。8、負責公司安全措施使用計劃管理。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治安保衛室職責:
7、1、負責公司防火、防盜、防爆安全管理和檢查工作。2、指導施工項目民爆物品倉庫、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3、負責對爆破物品保衛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4、參與公司違章、違紀事件的調查處理。5、協助做好公司有關安全保衛工作。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工程技術部職責:1、負責對項目編制的爆破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等進行評審。2、負責組織工程項目經濟評價,對爆破合同進行技術經濟指標分析、把關。3、負責對重點工程和技術復雜的新、難、重項目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進行技術交底,并檢查執行情況。4、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把關,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各種技術問題。5、負責工程項目總體評價,形成公司級的爆破總結。
8、6、負責推廣或引進先進技術、先進施工工藝技術,促進公司技術進步。7、負責技術資料檔案管理。8、負責公司技術人員、施工作業人員業務技術技能培訓。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物資設備部職責:1、負責公司爆破設備設施、備品備件等所需物資的采購。2、負責爆破火工品、器材等物資購買、運輸、流轉環節管理。3、負責爆破作業設備、器材等資源調配。4、負責在用設備設施監管,閑置設備的維修保養。5、負責設備操作規程的制定、培訓。6、負責對項目購買、使用火工品臺帳進行監督管理。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綜合部職責:1、負責建立行政管理體系、組織公司制度編制、修訂、落實、考核。2、負責公司標準化管理和管理程序的
9、貫徹、檢查。3、負責制定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配備標準,開展日常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管理。4、負責車輛的調配使用管理。5、負責公章、行政檔案管理。6、負責公司迎賓接待及內外的協調、溝通。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財務社保部職責:1、負責建立財務運作體系并落實。2、負責編制公司財務開支計劃。3、負責公司資金籌措、負責稅收策劃。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校核各類票據,收支各類款項。5、負責公司財產保險工作,員工保險和福利工作。6、負責工程項目財務監管工作。7、負責每月完成公司財務報表。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人資部職責: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定人才引進招聘計劃。2、負責計劃、組織開展員
10、工教育培訓。3、負責勞動紀律的管理與監督。4、負責公司施工生產人員的管理和調配。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項目經理部:1、負責組織完成承包工程項目,保證各項任務經濟技術指標和安全指標完成。2、負責按照工程爆破設計組織爆破作業,嚴格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3、負責工程項目人員、設備、爆破器材等環節的全面管理。4、負責向公司提交爆破施工方案、人員和物資需求計劃,公司批準后嚴格執行。5、負責與地方公安部門的溝通協調,負責項目用爆炸物品的購買。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第五章 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公司法人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公司法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
11、責任。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3、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4、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5、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6、督促、組織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7、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8、及時、如實報告各類事故。9、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每年組織董事會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
1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公司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責任。2、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3、對公司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查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4、組織領導爆破作業技術工作;5、組織制定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6、組織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7、主持制定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安全評估報告和安全監理報告。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對所管工程項目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
13、、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過程情況,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在組織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必須根據項目規模和特點,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及時、如實上報各類事故。定期組織召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決策安全隱患整改措施。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等技術資料。2、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人員、設備落實施工生產。3、組織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爆破物品使用計劃。4、監督爆破作業人員按照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作業。5、組織處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6、全面負責爆破作業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7、負責爆破作業項
14、目的總結工作。第六章 各類涉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職責:1、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2、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3、負責制度盲炮處理技術措施,并指導實施。4、負責指導本單位實施爆破安全警戒方案。5、參加爆破事故的處理保管員安全生產職責: 1、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2、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高質量的做好本職工作,物帳相符,安全無誤;3、嚴格出入庫手續,做到有帳可查,出入庫時,必須認真清點發貨單品種、數量,所有的登記、簽名、蓋章,不準涂改;4、領退料要登記清楚,有關人員簽名、蓋章,不準缺漏;5、嚴格遵守登記、記賬、
15、檢查制度,每領退一次都要進行登記,每天結帳一次,做到帳目平衡,每日對倉庫安全檢查一次;并做好月、季、年報工作。6、發放爆炸物品時,嚴格執行專一領導批條,專人領取,對違反這一規定的,保管員一律拒絕發放;7、必須熟悉爆炸物品的名稱、性能和安全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不準將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混存,不準和其他物資混存。8、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9、遵章守紀,愛崗敬業,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10、嚴禁在倉庫內住宿、會客、酗酒、吸煙和帶入火種火苗、通訊工具及明火照明。11、嚴禁轉借、轉賣、贈送、私存民用爆炸物品。12、民用爆炸物品要經常
16、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對過期變質霉爛產品要造冊登記,報告項目領導并按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地點及報廢銷毀。13、發現民用爆炸物品短少、丟失、被盜等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倉庫看守員安全生產職責:1、倉庫看守員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規,做好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2、一切行動聽指揮,召之即來;3、當班時間不準睡覺和擅離職守;4、時刻注意來往人員和可疑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保衛部門和公安機關;5、發現危及倉庫安全的行為,必須立即制止,防止事態擴大;6、定時對庫房和周邊的防護網、圍墻、報警設備進行巡視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7、對發現的盜竊、
17、破壞案件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8、保證24小時有人在崗值班、巡守,并認真填寫值班巡查記錄 。9、看守人員要時刻提高警惕,對發生的火災、雷擊、漏雨等災害事故積極搶救,減少損失; 10、接受上級領導和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改進工作。11、看守員應配備必要的自衛防護器械。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1、負責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安全管理。2、督促爆破員、保管員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爆破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3、制止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4、經常檢查本單位民爆物品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5、必
18、須與爆破員一起計算當天現場爆破實際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數量,領取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過當班用量,禁止虛報領占為已有,禁止與爆破員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賣火工產品,剩余部分當天清退并交倉庫保管。6、必須深入爆破現場,對爆破員的炮眼裝藥、制造藥包、現場爆破,處理啞炮、殘炮等實行安全監督并報告安全情況。7、爆破前應劃定危險區域,組織布置崗哨加強警戒,并檢查清退余藥,催促無關人員遠離危險區后,發出爆破信號進行爆破。爆破結束后發出解除信號,方準行人進入危險區。8、爆破時認真記好響炮數,爆破后與爆破員一起檢查爆破結果,對啞炮,殘藥要督促爆破員采取安全方法加以處理,并將殘炮、殘藥造冊登記,送還倉庫保管。9、有
19、權制止并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規定行為的人和事,在異常情況下有權停止或延期爆破。發生爆炸事故,應及時搶救,并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處理。爆破員安全生產職責:1、憑爆破員證領取民用爆炸物品,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作業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須當班清退回庫。2、保管好所領取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他用。3、按照爆破作業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裝藥、聯網、起爆等爆破作業。4、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5、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配合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處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6、實施爆破作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
20、范,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7、不得轉讓、出借、轉借、贈送、私藏或截留民用爆炸物品。治安保衛人員安全生產職責:1、堅守崗位,嚴守倉庫安全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2、提高警惕,做好庫區巡邏和安全保衛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庫區異情,并立刻報告單位領導。3、嚴把進庫關,謝絕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進入庫區,勸絕進庫人員攜帶移動通訊等器材和易燃易爆物品及煙、火入庫,并認真做好進入庫區車輛、人員登記工作。4、及時接聽電話,按時開關庫區路燈。5、搞好環境衛生,保持庫區清潔。押運員安全生產職責: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2、掌握本職工作所須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
21、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3、確保所押運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準確無誤地送到目的地。4、監督運輸車輛按照公安機關指定的線路、時間及行車速度行駛。5、監督裝載的民用爆炸物品不超載,性質相抵觸的民用爆炸物品不混裝。6、嚴防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他事故。7、運輸途中,不得在居民點、行人稠密的鬧市區、民勝古跡、風景游覽區、重要建筑設施等附近停留。裝卸人員安全生產職責: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掌握所裝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危險性質和應急措施。2、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裝卸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3、進入裝卸作業區不準穿帶有鐵釘的鞋子、高跟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4、作業時,不準攜帶煙火和
22、通訊工具。裝卸應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5、暴風、雷電惡劣氣候,不應進行裝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業。6、裝卸作業的場所嚴禁明火,裝卸電雷管時,現場不應有帶電的設備。7、操作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拖拉、撞擊、拋擲、腳踩、翻滾、側置和倒置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腳踩包裝箱或站在包裝箱上作業。8、裝卸時發現包裝破損、數量不清的,不準發貨且及時報告。9、裝卸結束后,應將現場打掃干凈。第七章 安全例會制度1、為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各項目、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2)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3)堅
23、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3、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1)研究、擬定安全管理制度。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指令。3)聽取各部門和各項目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頭。4)對各項目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5)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4、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1)安全工作例會和公司工程分析會一并召開,由企業法人召集和主持,法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托相關人員召集
24、和主持。2)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公司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5、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企業法人確定,各部門可提前向法人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安質部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公司法人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表決裁定。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責任人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6、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
25、項的實施和督查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綜合部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各部門負責人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3)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4)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綜合部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考核。7、項目部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具體內容和時間根據項目需要制定。第八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各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
26、的發生。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制度。2、各單位必須依法開展下列強制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新進場員工(含分包單位人員)必須接受公司、項目(或者項目分部、工區、施工隊,下同)、班組(或者部門,下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公司級:主要內容是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不得少于15學時。新招聘內部員工由公司安質、人資部組織實施。項目新進場人員由公司有關部門或者公司委托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項目級: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等,不得少于1
27、5學時。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實施。班組級:主要內容是本工種(或者專業)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不得少于20學時。由班組長(或者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2)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持證上崗后,應當按時參加繼續教育,保持證書有效。由公司安質、人資部組織送培。3)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必須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持證上崗后,應當按時參加延期教育,保持證書有效。內部員工由公司人資部組織送培。項目分包單位人員由項目部組織送培。4)在崗員
28、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接受安全管理知識培訓,不得少于30學時。由公司安質、人資部組織實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受安全管理業務培訓,不得少于40學時。由公司安質、人資部組織實施。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接受安全技術知識培訓,不得少于20學時。內部員工由公司安質、人資等部門組織實施。項目分包單位人員由項目部組織實施。5)爆破員、安全員、管理員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不得少于20學時。內部員工由公司人資、安質部組織實施。項目分包單位人員由項目部組織實施。6)其他人員接受相應的安全培訓,不得少于15學時。內部員工由公司人資、安質部組織實施。項目分包單位員工
29、由項目部組織實施。7)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相應的項目級或者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具體要求和三級教育相同。3、有下列特定情況時,應當組織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2)季節、氣候發生明顯變化時,應當組織進行季節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3)法定重大節假日前后,應當組織進行預防松懈、麻痹等思想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4)事件(事故)發生后,應當組織召開分析會議,分析原因,總結教訓,進行批評和警示教育。 4、各單位應當積極開展下列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在組織召開工程例會、安全生
30、產例會的同時,進行階段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頻次及時間要求為:1)公司機關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每次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2)設項目分部(工區)的項目部至少每月召開一次,未設項目分部(工區)的項目部至少每半月召開一次,每次時間不得少于1小時。3)項目分部(工區)至少每旬召開一次,每次時間不得少于45分鐘。4)施工隊至少每周召開一次,每次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5)作業班組落實班前教育制度,即每班作業前,由班組長將當班工作內容、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等事項告知本班組作業人員,并做好上崗登記,每次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5、各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31、需求計劃。6、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方法主要有:會議宣講法、課堂講授法、實操演練法、案例研討法、讀書指導法、宣傳娛樂法等。各單位應當結合實際,選擇適用的教育培訓方法,以提高教育培訓效果。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有學時要求的,可在規定學時內分批次進行,但累計學時不得少于規定時間;有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教育培訓結束后組織考核,無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教育培訓結束后組織評價,以掌握教育培訓效果,完善教育培訓方法。8、教育培訓實施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主要包括:人員名冊、證書復印件、培訓計劃、授課內容及簽到表、會議記錄及簽到表、考核試卷及成績表、教育培訓效果評價記錄、個人教育培訓記錄等。第九章
32、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在上場時,就應依據國家的法令、法規,和上級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所在地危爆物品的管理規定等制定出本單位的爆炸物品管理辦法,成立組織機構、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獎懲措施,在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各環節,必須按照安全技術規程操作,建立崗位責任制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預防爆炸物品發生被盜、被搶、丟失、失火、濫發、誤發、流失等問題。并行文實施。2、為加強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單位應層層簽訂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項目部或工區物資、安質部門都要建立爆炸物品管理檔案,和爆炸物品安全檢查臺帳。3、使用單位應制定爆炸物品倉庫發生爆炸、火災、水災、盜竊及意外性自然災害事故等事件的
33、應急處置預案。4、爆炸物品倉庫保管員要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素質較高的企業正式職工擔任,必須經過地方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取得有關證件后,持證上崗。5、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必須配備爆破安全員。爆破安全員要由責任心強、業務素質較高的人員擔任,必須經過地方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取得有關證件后,持證上崗。6、實行專職監炮員跟班作業制度。監炮員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素質較高的企業正式職工擔任,必須經過地方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取得爆破安全員證的人員持證上崗(地方公安機關在涉爆人員培訓時,沒有“監炮員”一職,監炮員參與“爆破安全員”的培訓)。監炮員人數應滿足施工需要,監炮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領取、爆破、退庫過程全程
34、跟蹤、防止流失、確保安全。監炮員的主要職責是:1.施工隊領取炸藥時,監炮員要同施工人員一同將爆炸物品送到爆破地點,爆破作業完成后,將剩余的爆炸物品送回庫房,防止爆炸物品在運輸途中和施工現場流失。2.做好爆破作業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爆破作業現場,禁止無關人員接觸爆炸物品,確保爆破作業安全。3.認真做好監炮記錄,監炮記錄內容包括:領用爆炸物品人員、時間、種類、數量、編號,爆破作業地點、時間,剩余爆炸物品種類、數量、編號,退庫時間。記錄要留存兩年備查。4.有權制止并向公安機關檢舉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規定的人和事。發生情況異常有權停止或延期爆破。發生爆破事故時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單位領導。
35、7、保管員、監炮員、爆破安全員、爆破員相應固定,確因需要或其他原因調動工作時,應提出申請,待使用單位領導和安質部門同意后方可調動工作;調動工作的人員,應在安質部門的監督下將工作交接清楚,并做好交接記錄;安質部門應在辦理交接工作并無任何問題3日后,簽發同意調動證明。無原單位和安質部門批準,新單位不得接收。8、庫房要安裝報警系統,報警器一般應為紅外線感應無線發射直流探頭和交直流兩用的主接收機。有條件的可與監控錄像設備同用。報警器探頭可裝設在庫房內較高處,也可設置在庫房外,但應防雨誤報,探頭前不允許遮擋覆蓋,不允許小動物活動。9、庫區內必須喂養看守犬,每天每犬應不少于5元食物費。10、庫區內應設置照
36、明燈光,配備通信工具。11、施工現場每天作業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須于當日清點登記,退回原庫。嚴禁帶回工棚、宿舍或隨意存放。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倒賣、轉借爆炸物品,嚴禁將爆炸物品挪作他用。12、對于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準隨意丟棄或掩埋。應認真清點登記,由單位物資部門提出報廢申請,連同報廢清單、實施方案一起上報,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后,報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備案后方可實施。銷毀工作應在批準地點進行。銷毀時,應有施工單位和公安等有關部門人員在場監督,并作好現場銷毀文字及圖片記錄(銷毀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銷毀數量、銷毀原因、生產廠家、物品批次、物品編碼、銷毀效果
37、、見證人等)。禁止隨意丟失或掩埋爆炸物品。 13、積壓的爆炸物品嚴禁單位和個人擅自轉讓、倒賣、私存、以物易物。具體處理方式是:1)按原供應渠道退回供應單位(退回原供應單位時,應將物品數量、批次、編碼等詳細記錄,雙方簽字確認)。2)按規定進行銷毀。13、本單位沒有爆炸物品,又確需臨時使用少量爆炸物品的施工單位,應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聘請地方民爆公司實施爆破作業。14、不準擅自向外單位提供或代為保管爆炸物品。15、嚴禁將爆炸物品承包給施工單位使用的民工隊保管、使用。16、嚴格庫區管理規定1)所有有關人員進入庫區必須登記,庫房管理人員要監督入庫人員填寫出入庫人員登記表。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庫內
38、不準留宿他人過夜。2)電視天線禁止放在庫房頂部,不準在有明火的看守房內發放雷管、炸藥,登記交接。3)嚴禁在庫區內吸煙、用火、嚴禁將火種或其他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嚴禁在庫區內使用明火做飯、燒水;不準在庫房內制炮,已制炮不準留存過夜。4)夏季應防太陽直射,庫內溫度超過40度以上應及時開門通風。5)爆炸物品庫區應做到環境整潔,無雜草雜物,及時清理舊紙箱、塑料袋等。廢舊機械、輪胎、電線等禁止存放在庫區內。17、使用爆炸物品單位的物資、安質部門要定期將爆炸物品入庫、領發、退庫等臺帳收集整理,裝訂整齊,以備查驗。各類臺賬要保存2年以上。最終爆破任務結束后應及時清庫和撤庫并報上級和地方公安機關
39、。撤庫后原始臺帳檔案資料,逐項核準無誤后,移交地方公安機關存檔。18、按照公安部要求,各地逐步實行手持機管理爆炸物品,發放雷管需要整盒掃描編號。針對這種情況,應將整盒掃描后發放的雷管和跟掃描所用爆破證的施工隊固定使用,不能讓施工隊自行保存,可單獨放置庫房內,按該施工隊當班一次所需爆炸物品的數量來發放雷管,但每次發放仍需要辦理簽字審批手續,以防后續領用時失控。退庫時,將已掃描過的雷管單獨存放,下次領用時,固定發放。庫管員可以單獨建立手機及賬本,以便領發。第十章 爆炸物品倉庫管理制度1、因施工需要必須建立爆炸物品庫的項目,應在開工前選址建立爆炸物品倉庫。2、爆炸物品選址建庫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建庫計
40、劃(計劃包括:擬建倉庫的地點、設計圖紙、庫存容量、使用數量、使用時間、庫房管理、防火制度及庫房看守和保管等人員登記表等相關資料),經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核批準,按指定地點、設計標準建庫。建庫完工后,須經所在地公安機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同時還應辦理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并報上級管理部門備案。3、建庫選址時,應由建庫單位會同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共同進行實地勘察。要本著既能確保安全,又便于施工生產的原則,選擇適當的地點建庫。庫房應選在遠離人員居住區、風景名勝區、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地下輸油管道及城鎮地區等地方,亦應避開不良地質、地貌區域,防止洪水、泥石流、危巖、落石等
41、自然災害的破壞。4、爆炸物品庫房應符合有關建筑規范的要求,庫房建筑應具備良好的防盜、防火、防雷擊、防爆炸性能。1)存放3噸以上炸藥的庫房與居民區、工地生活區和重要建筑物、高壓線等區域、設施的距離不得小于500米。2)炸藥庫和雷管庫必須分別建庫,兩庫間距不得少于30米,庫區設置能觀察整個庫區情況的獨立看守值班室,值班室與雷管、炸藥庫間的距離不能少于30米。3)庫房墻體厚度應采用厚度24厘米以上的磚石料實心墻,施工中必須用水泥砂漿砌筑;庫頂板厚度應采用厚度10厘米以上混凝土澆筑或預制水泥板構建,房檐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庫內應采用水泥或木質地面;庫房門的寬度不小于1米;庫房門設置雙層門,內為外包鐵
42、皮的木門,外為合格的防盜鐵門,并實行雙門、雙鎖,雙人分別保管鑰匙,具備良好的防盜、防火性能;庫內應設置上下通風口各一個,通風口規格為1520厘米,并設置防護欄和防火網。4)庫房周圍應設置不低于2米的圍墻或較嚴密的鐵絲網;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墻外要有明顯的警戒隔離和消防標志、標語(庫房重地、嚴禁煙火)。5)庫區門前應設置消防規定等標志、標牌(入庫須知:請將無線電子設備關閉,請將煙火交庫管員保管)。6)在庫區內明顯位置設立爆炸物品使用流程和爆炸物品庫庫區管理規定標識板。7)庫房值班室內,必須張貼爆破員職責、保管員職責、看守員職責、安全員職責、監炮員職責、剩余回收制度、領
43、發制度警衛看守制度8種制度、并安裝整齊。8)在值班室辦公桌墻面上設置值班臺,張貼本庫領取爆炸物品人員相應證件復印件、看守員輪流值班表、常用聯系及報警電話表、各類人員簽字字樣。9)庫區內應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不少于6個、消防砂、消防鍬、消防桶及消防水池等),并保證可以正常使用。10)庫區內必須安裝避雷裝置,并在使用前通過當地氣象部門檢測。5、爆炸物品必須儲存在經公安機關批準設立并驗收合格的專用庫房內,未經驗收合格或未辦理“儲存許可證”的,不準存放任何爆炸物品。爆炸物品要分類專庫存放,同一庫內嚴禁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易引起爆炸的其他物品。6、不準引電入庫房。雷管庫和炸藥庫內設置的防盜防火報警器要
44、使用干電池類產品。7、根據施工需要建立爆炸物品庫房,爆炸物品庫房距爆破作業現場運距不得超過10公里,運距較遠的要新建爆炸物品庫。嚴禁設立臨時存放點。8、庫管員要嚴格管理,做到專人專管,出入庫要嚴格按照安全規定管理,做到入庫、領取、退庫數量和雷管編號登記清楚、及時、準確。9、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區、庫房進行安全檢查,對庫存爆炸物品經常盤點,真正做到日清月結;對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須堆碼整齊、平穩牢固,便于通風。10、庫管員要堅守崗位,做到二十四小時值班,嚴防爆炸物品丟失被盜和庫房受到破壞。11、庫管員發現爆炸物品丟失、被盜后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并認真查找,同時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
45、12、對違反規定和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職的庫管員或看守員將給予經濟或政紀處罰,導致爆炸物品丟失、被盜或發生事故等其他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規追究刑事責任。 13、嚴格定員定量管理規定,嚴禁超員超量現象。嚴禁將兩種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同庫存放,庫內不得存放雜物及任何廢品。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14、庫內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執行定置管理,在庫房明顯位置設定置管理圖,存放區域畫清晰的定置線,不得超品種、超定置線存放。15、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內產品的堆放應利于行走,搬運方便,堆放穩固,箱上標記應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規定:1)按批號堆放,不同規格的危險品應分垛堆放,做到先進先出。2)庫內儲存
46、的爆炸物品要設置明顯的標牌。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雷管、炸藥堆放時應與墻壁有不少于20厘米的距離,垛間應留有檢查清點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60厘米; 3)爆炸物品應堆碼在墊木上,墊木高度2030厘米,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50厘米,堆碼整齊。4)雷管庫必須鋪設膠質皮墊;雷管箱應擺放在木架上,嚴禁疊放,并按規定登記編號(段位)存放;總高度不應超過150厘米。5)雷管庫內要安設保險柜,將火雷管、電雷管、電磁雷管等起爆類爆炸物品放置在保險柜內存放。6)堆放工業炸藥、工業索類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總高不應超過1.5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過1.5米。15、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宜
47、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事故差錯、無包裝損壞、無銹蝕霉爛、無鼠咬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周圍25m范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阻塞。16、庫房通風要良好,應備有溫度計和濕度計,使室溫不超過35,相對濕度不低于60%,每天應檢查庫房的溫度和相對濕度并做好記錄。17、嚴禁在庫房內開箱拆包,需開箱拆包作業的應在防護土堤進行。第十一章 民爆物品倉庫安全保衛制度1、除倉庫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區,確需進入者,必須經項目安全負責人同意,并經值班人員查驗,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2、進入庫區內
48、的一切人員及車輛,必須服從執勤人員的指揮,按指定庫房裝卸作業。3、嚴禁攜帶引爆、助燃物品進入庫區,通訊器材、煙火應寄存在庫區值班室。4、嚴禁在庫區內洗車或加油等作業,進入庫區車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5、嚴禁在安全警戒區內狩獵、砍伐、放牧、攝影、測繪及參觀等,確因工作需要者,必須經有關部門及公司領導準許,方可進行。6、庫區道路及庫房周圍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7、庫區內防雷、報警、監控、消防等設施及標志,必須共同維護,不得損壞。8、發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盜、丟失、短少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及公安機關并保護好現場。第十二章 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與裝卸制度1、爆破物品的購買,由使用單位物資部門負
49、責。應由經過專業培訓,持有崗位培訓合格證的人員承辦。必須先向工程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領爆炸物品購買證,由經過專門培訓并已取得準運資格的人員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化工廠或持有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經銷部門購買。2、爆炸物品的運輸、押運由采購單位負責組織。3、運輸爆炸物品,必須按規定向工程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領爆炸物品運輸證,跨省、區運輸的,應在相應的省、區公安機關辦理準運手續。4、運輸車輛必須使用全封閉的專用防爆車輛,在白天按指定路線行駛。5、運輸爆炸物品,必須由合格的押運員押運。押運前要仔細檢查運輸車輛狀況,確定車況良好、燃油充分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6、嚴禁性質相抵觸的爆
50、破器材混裝在同一車廂內,嚴禁駕駛艙內放置爆破器材。7、運輸沿線不準裝卸,且行駛過程中,車輛必須限速行駛,前后車輛要保持安全距離。8、在途中停歇時要遠離繁華市區、村鎮及人員稠密區,并由專人看管,禁止無關人員靠近,嚴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煙和用明火。9、運輸爆炸物品到達目的地后,由負責運輸的人員向庫房保管員辦理交接、清點、入庫手續,簽字驗收,禁止無關人員圍觀、參與。10、運輸民用爆炸物品的車輛出車或收車前必須將車廂打掃干凈。11、裝卸爆炸物品,應當在白天進行,裝卸人員應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識;裝卸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摔、砸、拖、拉、倒放。不得腳踩包裝箱或站在包裝箱上作業。12、民用爆炸物品
51、裝卸要有專人監督,嚴禁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靠近。13、暴風、雷電惡劣氣候,不應進行裝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業。14、裝卸作業的場所嚴禁明火,裝卸電雷管時,現場不應有帶電的設備。15、作業時,不準攜帶煙火和通訊工具。車輛必須熄火、制動,不應添加燃料,裝卸應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16、操作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拖拉、撞擊、拋擲、腳踩、翻滾、側置和倒置危險品, 17、運卸作業結束后,場所必須清理干凈,防止遺留民用爆炸物品。第十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做好防火措施,杜絕火災爆炸事故。2、公司將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圍墻范圍內定為禁火區。禁火區內對火源實施嚴格管制。3、禁火區內嚴禁抽煙
52、、明火;嚴禁攜帶煙火、手機等電器設備;嚴禁使用電爐;嚴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4、進入庫區的車輛排氣管必須安裝有防火罩。5、庫房周圍保持無雜草和無易燃物,8m范圍內宜設防火隔離帶,25m范圍內不應種植針葉樹或竹子。6、配備好消防器材和設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制,做到“二會(會保管、會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檢查換藥)、四不(不丟失、不損壞、不銹蝕、不霉爛變質)”,隨時保持器材良好有效。任何人不是擅自動用消防器材。7、生活區用火應做到人離火滅,不得隨地亂扔煙頭。8、確因工作需要,須在禁火區帶入火源的,應按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管理規定進行審批。第十四章 危險場所定員定量
53、制度1、為盡可能減少民用爆炸物品儲存過程的風險,對民爆物品倉庫實行定員定量管理,做到:人定崗,物定位、危險庫房定等級、危險場所定存量、各類物品定區放。2、民用爆炸物品倉庫須配備足夠的保管員、警衛員,進入庫房必須嚴格控制定員。3、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核定最大儲存量不得超過設計存量,倉儲過程嚴禁超儲。4、民用爆炸物品庫房外墻的顯著位置須按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的規定格式設置庫房的標識牌。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人員進入危險庫房時,須認真閱讀庫房標識牌,告知庫房危險,嚴格遵守定員定量的規定。第十五章 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較高的感度,在煙火、摩擦、撞擊、電火花、電流等作用
54、下,極易引起爆炸。為防止外來作業的激發能量,對動火動焊、臨時用電、庫區維修施工等危險作業進行嚴格管制。2、未經批準,倉庫區域內嚴禁動火、動焊,嚴禁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嚴禁進行維修、施工作業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險作業。3、倉庫因生產、儲存設施損壞需動火、動焊的,必須辦理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審批表。4、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審批表由負責作業的單位提出申請,擬定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安全員對防范措施進行審查,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指定現場監護人。5、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須經現場監護人檢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后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經檢查確認無危險后,現場監護人員方可離開。6、動火動焊
55、作業必須由專業的電氣焊工操作,需動焊的建筑物或與電焊網線相聯的建筑物內,嚴禁儲存任何危險品。7、動火動焊作業5m范圍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動焊作業時應備好消防水。8、臨時用電鋪設和拆除應由專業電工操作;用電結束后應及時拆除。9、對庫房維修、庫區土建施工等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加強監控,嚴禁帶入火源火種,嚴禁他們接觸民用爆炸物品。第十六章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1、對查出的安全必須高度重視,及時整改,收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的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書面回復。2、一般安全隱患整改可以在規定時限內(未規定時限的一般為7天),邊作業邊整改,對于嚴重安全隱患需要暫停施工或者暫停使用整改的應立即停工或暫停使用整改,
56、并及時排除隱患。3、安全質量部為安全隱患的整改主責部門。安全隱患的整改應當明確整改時限,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責任人,并在整改完成后進行復查。4、應建立安全質量問題庫,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消號管理。5、對引發安全隱患的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6、定期對安全隱患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預防措施。第十七章 爆炸物品的使用制度1、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必須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領取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后,方準使用。2、施工單位應根據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備爆破員。爆破員必須經過公安機關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爆破作業。3、使用單位對爆破作業人員應定期進行考察。發現不合格人
57、員,應立即停止其作業,收回爆破作業證。4、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須按規定的流程進行操作,具體使用操作流程是:1)需要爆破作業時,由施工隊爆破員根據當班一次用量,填寫爆炸物品申領表,并經現場技術人員核準簽字;2)由使用單位負責人和監炮員(爆破安全員)對使用數量和爆破作業安全條件進行審核,在條件具備,數量準確的情況下可分別在申領 表上簽字;3)由項目領導審批同意簽字后方能到庫房領取;4)由爆破員和監炮員共同持爆炸物品申領表到庫房領取爆炸物品,庫房保管員根據爆炸物品申領表審批數量發放爆炸物品,并填寫各種登記及編號;5)領取后,由監炮員直接護送爆炸物品到爆破作業面,中途不許停留,若途中受阻,應及時退回庫房避
58、險;爆炸物品運到爆破作業面后,由爆破員按操作規程負責制炮、裝炮;監炮員負責監督,同時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警戒,發送警戒信號;6)裝炮完畢后,由爆破員仔細檢查雷管的尾線連接是否規范牢固,在確保無漏連和安全的情況下,向監炮員請示起爆;7)監炮員在得到爆破現場指揮人員起爆的指令后,立即向爆破員發出爆破信號,由爆破員負責點火起爆,爆破員、監炮員在安全警戒線外共同負責監聽響炮數量;8)起爆并達到安全時限后,由爆破員和監炮員共同清理現場,發現漏爆和啞炮時,要嚴格按操作規程處理,待現場處理完畢后,才能解除安全警戒;9)若有剩余爆炸物品,在監炮員的護送下,由爆破員及時退還爆炸物品庫房;10)保管員對剩余退回的爆
59、炸物品進行清點入庫并做好登記簽字工作。5、爆炸物品的使用要嚴格審批。領取爆炸物品需要爆破員填寫爆炸物品申領表,經現場技術人員核定當班一次用量后簽字,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監炮員(爆破安全員)、核對無誤簽字后,再由項目領導審批同意簽字后方能到庫房領取,領取后,庫管員在爆炸物品申領表上簽字確認。6、庫房發放爆炸物品時,領取人(爆破員)、監炮員、庫管員要在炸藥入庫、領取、退庫登記簿、雷管入庫、領取、退庫登記簿、導爆器材入庫、領取、退庫登記簿、雷管領取、退庫編號登記簿上簽字。7、領用雷管時,必須按編號登記備查。8、爆炸物品必須按照項目領導審批的數量發放,沒有領導審批、爆炸物品申領表字跡不清晰、簽字不全、監
60、炮員不到場不得發放爆炸物品。9、爆破作業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劃定安全區,布設警戒崗哨,設置警標。爆破前應發預警信號,待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后再發爆破信號。10、爆破作業中出現啞炮時,應當按照既定方案進行處置,不準擅自草率處理。爆破作業結束后,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11、爆炸物品作業消耗及剩余回收實行嚴格的監督制度,對當日未用完的火工材料必須當日退庫,嚴禁私自存放。12、進行大型爆破作業或在城鎮、居民區、風景區、建筑設施附近進行控制爆破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將爆破作業方案及安全措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經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后,方可爆破作業。13、實行爆炸物品庫房配送制度,爆破作業地點距離庫房超過
61、1000米的,要購買專用的爆炸物品運輸車輛,由監炮員從庫房押送爆炸物品到作業地點后監督爆破。爆炸物品運輸車輛的配備要滿足爆破作業的需要。第十八章 爆炸物品的檢查監督制度1、公司每半年對管內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檢查應不少于一次。2、使用爆炸物品的項目部每月、工地爆破安全員每周至少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況全面檢查一次,并填寫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檢查表,發現問題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自查自糾。項目部每季度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總結分析,發現問題,堵塞漏洞,表彰先進,促進提高管理工作,并嚴格落實本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獎懲制度。項目部每月、工地爆破安全員每周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檢查表和項目部每季度的
62、“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況總結分析”以及獎懲情況應放置在爆炸物品安全檢查臺帳內備查。3、檢查單位應將管內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況按檢查時限書面報上級主管部門。4、公司安質部門負責對管內爆炸物品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工作中,安質部門的主要職責是:1)協助施工單位與所在地公安機關作好爆破器材倉庫的選址建庫及辦理證件、購買、運輸、保管、使用、銷毀等工作,并審查考核看管人員;2)指導項目部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3)組織和協助項目部對各類涉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4)對爆炸物品倉庫、爆破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隱患;對重大隱患簽發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隱患整改通知書,跟蹤整改并做好各項
63、安全檢查記錄;5)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管理混亂、隱患突出的依照本單位管理辦法進行經濟處罰。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的單位報請領導同意,采取封庫停工整頓并將情況在管內通報;6)對發生的涉爆案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工作;7)總結、推廣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進做法、經驗;8)會同行政部門表彰、獎勵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個人。5、集團公司每季度收集一次管內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況。6、在爆炸物品建庫、保管、使用等管理中,地方公安機關標準高于集團公司標準的,按地方公安機關標準執行;低于集團公司標準的,按集團公司標準執行。臺帳登記有特殊規定的,應填寫兩套備查。第十九章 爆炸物品檔案管理制度1、民爆物品應建立檔案進
64、行管理,檔案資料的建立應包括以下內容:1)民爆物品使用申請書及批復材料。2)民爆物品倉庫驗收材料。3)民爆物品的購買、入庫、出庫、使用、退庫等資料。4)對民爆倉庫的相關檢查、管理資料。5)對民爆物品的儲藏、運輸、使用過程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整改情況。6)對民爆物品的相關管理制度。7)爆破相關作業人員的證件復印件等資料。2、有關民爆物品的入庫、出庫、退庫資料應當天核對,每月對賬,做到賬目清楚。3、檔案資料按月、季度、年進行分類存檔管理,檔案資料應在工程竣工后與項目竣工資料一起交公司檔案館留存。第二十章 盲炮安全處理制度1、一般規定1)處理盲炮前應由爆破領導人定出警戒范圍,并在該區域邊界設置警戒,處
65、理盲炮進無關人員不準許進入警戒區。2)應派有經驗的爆破員處理盲炮,硐室爆破的盲炮處理應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提出方案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3)電力起爆發生盲炮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盲炮電路短路。4)導爆索和導爆管起爆網絡發生盲炮時,應首先檢查導爆管是否有破損或斷裂,發現有破損或斷裂的應修復后得新起爆。5)不應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藥壺中的起爆藥包。6)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銷毀,在不能確認爆堆無殘留的爆破器材之前,應采取預防措施。7)盲炮處理后應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或提交報告,說明產生盲炮的原因、處理的方法和結果、預防措施。2、淺孔爆破的盲炮處理1)經檢查確認起爆網絡
66、完好時,可重新起爆。2)可打平行孔裝藥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應小于03m;對于淺孔藥壺法,平行孔距盲炮藥壺邊緣不應小于05m。為確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從盲炮孔口掏出部分填塞物。3)可用木、竹或其他不產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輕輕地將炮孔內填塞物掏出,用藥包誘爆。4)可在安全地點外用遠距離操縱的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藥,但應采取措施回收雷管。5)處理非抗水硝銨炸藥的盲炮,可將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內注水,使其失效,但應回收雷管。6)盲炮應在當班處理,當班不能處理或未處理完畢 ,應將盲炮情況(盲炮數目、炮孔方向、裝藥數量和起爆藥包位置,處理方法和處理意見)在現場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繼續處理。第二十一章
67、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根據安全生產、防止職業性傷害的需要,公司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2、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標準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名義發放各種福利物品。3、公司應教育職工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4、職工在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和帶釘的鞋子進入庫房或接觸民用爆炸物品。5、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或人員)驗收,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第二十二章 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安全設
68、備、設施包括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需要的庫房、消防器材和管網、避雷針和避雷網線、防靜電設施、防盜報警系統、安全監控系統、通訊設備等。2、安全設備、設施必須經常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損壞或失效應報告領導,及時進行修理、更換,確保其完好、有效。3、必須建立安全設備、設施臺帳和管理責任制,明確專人管理。4、相關設備、設施管理標準如下:1) 防雷設施: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設置防直擊雷和防感應雷設施,其地極網應單獨設置。庫內門窗等所有金屬構件應與防感應雷地極網連接。防直擊雷和防感應雷的工頻電阻應小于10(歐姆)。防直擊雷和防感應雷設備及其接地網線不得生銹、斷裂,否則應及時維修。防直擊雷建置避雷針斜拉線
69、時,從地面往上的2.5m應用絕緣管將其斜拉線套護,并設置防雷設施的警示標志。氣象部門每年檢測2次,并保存檢測報告。2) 防靜電設施:雷管、黑火藥倉庫門口顯著位置必須設置導除靜電設施,其地極應與防感應雷地極網連接或單獨設置。防靜電設施的工頻電阻應小于10(歐姆)。其接地網線不得生銹、斷裂,否則應及時維修。防靜電設施應設置醒目的提示標志,進入庫房人員必須將人體靜電導除后方可進入。3) 消防器材與設施:消防器材(滅火器、水帶等)應有明顯的“三定”標識,明確換藥時間有效期、責任人等內容,檢查頻次為每周一次。泡沫滅火器超過1年、干粉滅火器超過2年或指針到紅線上,必須進行換藥。消防水帶應保持干燥,使用后應
70、及時涼干。消防泵應每周檢查一次,啟動運行2分鐘,檢查油箱確保滿位。消防水池每天檢查一次,確保水池處于高位,水量滿足要求。4) 庫房:庫房無漏雨、滲水、積水。通風良好,門窗便于開啟。門窗有防小動物措施,金屬構件接地良好。5) 防盜報警系統:每天測試一次系統有效性。6) 安全監控系統:每天檢查,監控點無空缺,畫面清晰。7) 庫區通訊設施:便于對外聯系,有水災報警電話,信號良好。第二十三章 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制度1、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并對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為:1)房屋建筑工程為2.0%;2)電力、水利水電、鐵路工程為1.5%
71、;3)市政公用、機電安裝、港口與航道、公路、通信工程為1.0%。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3、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主要為: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或者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
72、安全費用中列支。4、各單位應當在編制施工生產計劃、財務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組織實施。各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做到確保需要、專款專用、正確核算。第二十四章 獎懲制度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1)認真執行本辦法,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的;2)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經檢查無隱患、漏洞,受到業主或公安機關表彰的;3)檢舉、揭發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行為,抓獲涉爆犯罪分子,避免爆炸物品被搶、被盜等嚴重后果的。2、違反有關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1)不辦理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購買爆炸物品或者向不具備爆炸
73、物品銷售條件的企業購買爆炸物品的,處5萬元罰款;2)不辦理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運輸爆炸物品的,處5萬元罰款;3)爆炸物品庫房未經當地公安機關驗收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私自設立臨時存放點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處10萬元罰款,將有關情況發函通報地方公安機關,停購、停用爆炸物品;4)未取得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從事爆破作業的,責令立即辦理有關證件,并處10萬元罰款;5)未按有關規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領用登記制度或者領用登記混亂,賬物不符的,處10萬元罰款;6)未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從事爆破作業的,責令停止爆破作業,對單位處10萬元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罰款;7)監炮員不能認真履行監炮職責,領取爆炸物品、
74、爆破作業實施、剩余物品退庫不到現場監炮的,處1000元罰款;造成爆炸物品遺失等重大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罰款,對個人處3000元罰款;8)儲存爆炸物品的庫房不按照規定設置防護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5萬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使用爆炸物品,并將有關情況發函通報地方公安機關,要求停辦購買手續:不安裝報警器的;不安裝避雷針的;不喂養看守犬的;庫房結構不符合24厘米水泥漿砌磚墻,屋頂厚度不符合大于10厘米水泥現澆或者預制板標準的;未設置雙門雙鎖的;未設置兩個以上(含兩個)看守員的;未將庫房鑰匙分別保管的;未配備消防器材(滅火器、防火鍬、防火砂、防火水桶、防火水等)的;未架設鐵絲
75、網或者設置庫區圍墻的;未設置警示標志和制度、職責標志標牌未上墻的;庫房內未按有關規定堆放爆炸物品或者將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混存的;在庫區留宿無關人員過夜的;看守人員在庫區內從事與看守工作無關活動的;看守人員擅離職守、脫崗離崗造成無人看守值班的。9)違反有關規定,將領用的爆炸物品混裝運輸或者在裝載爆炸物品的車廂內載人的,處5萬元罰款;10)爆破作業剩余的爆炸物品不及時退回庫房保存的,處5萬元罰款;11)超過庫存容量儲存爆炸物品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處5萬元罰款,在非專用庫房儲存爆炸物品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10萬元罰款;12)違反規定轉讓、出借、轉借、抵押、贈送、郵寄、攜帶爆炸物品或者代他人保存
76、爆炸物品的,處5萬元罰款;13)違反管理規定,致使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的,處10萬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14)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不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或者故意隱瞞不報的,處10萬元罰款,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及單位領導責任;15)其他違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給予15萬元處罰。3、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安全管理責任,導致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或者發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主要負責人予以撤職處分,并處1萬元罰款;觸犯法律法規的,追究刑事責任。4、違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行為由安質(公安)部門進行處罰,罰款開
77、具中鐵十六局集團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處罰通知單,交財務部轉帳處罰。對個人違反國務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拘留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章 事故報告和處理管理制度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分類為: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
78、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監局報告。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警部門處理。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處理。3、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4、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
79、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5、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當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及主要負責人、聯系人、聯系電話。6、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7、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不得擅離職守,應當隨
80、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8、發生事故后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9、事故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第二十六章 爆炸物品應急預案1、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分析 1)雷管、炸藥內部發生化學反應,造成自身發生爆炸。 2)雷管、炸藥在儲存過程中由于儲存不當造成爆炸。 3)雷管、炸藥在搬運過程中受到外界靜電、電火花的影響造成爆炸。 5)雷管在扭結、編號時受到外界壓力、拉力影響造成爆炸。 6)爆破作業時炸傷或飛滾石砸傷引起的人員傷亡事故。 7)爆破地震波、沖擊波等危害效應引起的各類事故
81、。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雷管、炸藥意外燃燒或爆炸,使用時傷人。 嚴重程度:重大。 2、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項目負責人匯報,項目負責人立即向公司、業主和當地公安、安監部門報告。 2)統一指揮原則 項目部成立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充分調動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證搶險工作快速、有序的進行。 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及時搶險原則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程序,采取有效的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
82、)分級處置原則 根據事故發生的級別,實行分級處置。 6)妥善處理善后原則 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善后組應盡快開展善后處理工作,要根據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包戶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3、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事故處置小組事故救援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安質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項目經理、書記擔任 副組長:總工、分管安全副經理擔任成員:各部門負責人、爆破作業人員、安全保衛人員、指定的應急救援人員。 2)應急救援小組下設九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組 組長:項目經理、書記擔任。 成員:
83、總工、分管安全副經理 主要職責: 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協助總指揮研究制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搶險救災組 組長:工程部負責人 成員:指定人員 主要職責: 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合理組織和調動戰斗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技術專家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安質部長、工程部長、專職安全人員、爆破作業人員。 主要職責: 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迅速制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后實施。 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
84、的技術難題。 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物資保障組 組長:物資設備部負責人 成員:指定人員 主要職責: 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治安保衛組: 組長:征遷辦負責人成員:治安保衛人員、指定人員。 主要職責: 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醫療救護組 組長:安全副經理 成員:指定人員 主要職責: 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組織醫療救治,負責制定醫療救護方案。 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信息發布組 負責人:
85、黨工委書記 成員:辦公室等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匯報現場救援工作。 正確引到媒體和公眾輿論。 后勤保障組 組長:辦公室負責人成員:指定人員。 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擬定保障方案。 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工作。 善后處理組: 組長:黨工委書記 成員:辦公室、指定人員。 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 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撫恤金善后處理。 4、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爆炸物品的
86、檢查,及時發現隱患,落實整改單位和負責人,下發隱患排查紀要,專業負責建檔,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進行跟蹤評估。 2)采取措施 設計使用合理的火藥庫。嚴格執行民爆物品的各項管理制度。 3)預警行動 藥庫工作人員發現炸藥庫內有炸藥、雷管出現燃燒現象時,根據燃燒情況決定是否進行撲救或隔離,如果通過撲救或隔離可以控制事故的蔓延必須采取進行處理,否則必須立即撤離,并向項目部匯報。 5、信息報告程序 1)報告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用電話方式向項目部負責人、安質部負責人報告,由項目部負責人根據事故的情況立即下達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救援。項目負責人視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向公司、業主、公
87、安局、安監局匯報。 (各項目部需公示相關人員電話)事故報告時簡要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有無人員傷亡等事態情況、已采取的措施。 2)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聯系方式一般為電話,當發生事故通訊不通時,可以采用敲擊物體、大聲叫喊等方式與救援人員進行聯系。 6、應急處置 1)應急響應 發生是事故時,項目部所有成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組織搶險;同時,總指揮立即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公司、業主,屬地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 2)應急行動 總指揮下達應急指揮部領導關于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各工作組立即執行搶險救援工作。 3)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
88、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向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4)處置措施 爆炸物品倉庫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后,人員積極組織自救、互救,同時切斷電源,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事故發生后,應迅速組織搶險施救。總指揮到達現場,制定救援方案,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保護職工、防止事故擴大等應急行動。并及時向公司、業主等單位報告處置情況。 現場各工作組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配合使用應急資源。 迅速撤離現場附近的人員。 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后,不能立即進入爆炸材料庫,而應首先搶救受災區域的人員,對遇險人員進行搶救。只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考慮進入爆炸材料庫偵察,這項工作一般要在事故發生24小時后進行。進入爆炸材料庫前要根據情況來分析爆炸材料庫是否還在燃燒,然后再確定行動方案。 7、應急培訓與演練安排1)項目部安全質量部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防護、應急救援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不斷提高職工應急搶險救援的專業技能和素質,保證合格者才能上崗。2)項目部通過墻報、板報、宣傳欄和視頻系統等形式,宣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方面的知識,不斷增強職工遵章守紀、安全生產法規意識。3)安全質量部負責對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評審,幷根據建設指揮部及當地政府對此項工作的新要求,結合本項目工程特點,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