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商廈太平洋商廈 總值星管理辦法總值星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總值星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安排總值星每日一名,以公司課級(含代)以上干部每月輪值,人事課在每月 月底前將值班名單排定,并轉交相關人員一份。 三、總值星值班時間為每日 8:00 至夜晚逐樓清館完畢為止。 四、總值星的工作職責如下: 1、對當天商廈突發事件的協調、指揮和處理。(包括:停水、停電、失火、鬧事、政 府機構突然來訪等) 2、執行定時、定點的巡視,依公司各項管理辦法及各單位不同人員的職責,監督并記 錄工作是否完成。 3、對于影響商廈正常營運和安全的一切事項,進行本部門或跨部門的協調。 五、總值星當日值勤范圍,除特殊情況下,均應留守在商廈中待命,若遇急事外出,須 經最高主管核準后尋得代理人,才的離開值勤區域。 六、總值星的職權范圍不得超越其本身職務所定的職權權限,若遇上級主管外出,則由 總值星代為處理,事后須向當事主管或上級主管匯報,并取得同意。 七、值班當日發生的各類事件若須跨日完成,總值星須詳細將事由填寫在清館日志上, 并交辦次日總值星完成。 八、當日總值星須詳細了解前一日值勤情況,檢查前一日工作是否完成或繼續跟催。 九、清館日志在每晚清館結束后須放置在保安室,方便次日總值星領取,當日總值星須 檢查前日情況并隨時準備總經理抽查。 十、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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