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時利和房產時利和房產 PK 機制機制 一、一、 目的:目的: 為了在公司形成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提高員工之間的相互交流以及競爭 意識,特制訂本機制。 二、二、 PK 規則規則 (1) :參與對象: 全部分店、業務部門和全體員工自愿參加。 (2) :PK 方式及獎勵標準: 以自愿的方式在分店與分店之間、 分店與分組之間、 分組與分組之間、 同級別與同級別之間進行 PK、 也可以越級 PK、 也可以選擇單人或者多人進 行 PK。 金額可自主選擇, 但是每次金額不得高于該級別的無責任底薪, 各分行經理對屬于自己店或組的置業顧問附帶連帶責任。譬如:該名員 工在當月離職,則分行經理負該置業顧問的全部責
2、任。 店組業績對總部個人 PK 可以選擇多賠率進行 PK。店組業績每增加 一萬,相應賠率增加一倍。如:直轄部當月的目標業績為 3.5 萬元,則直轄 部可以選擇 3.5 萬元 PK 總部個人,賠率為一賠一。直轄部也可以選擇 4.5 萬元 PK 總部個人,賠率為一賠二。每增加一萬,賠率相應的增加一倍。賠 率封頂最高為一賠五。每次 PK 店組只可選擇一個賠率進行 PK。 (3) :PK 時間: 從每個月的一號開始,到本月的最后一天結束,以簽單業績計算,不 得虛報業績、不得做假單。否則給予雙倍的金額樂捐給對方并處罰 200 元/ 次。 每月 PK 結果在 5 日員工大會上宣布,獎勵以個人現金方式在每個月 的月會上當眾兌現,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 () :獎勵標準: 在 PK 期間,如果有哪個店或員工能連續三個月都 PK 勝利的由公司 再給予 100 元的獎勵;如能連續半年都能勝利的,公司再給予 200 元的 獎勵。 三三.其他:其他: 、本機制從 2010 年 10 月 1 日開始執行,本制度由經紀事業部負責增補、刪 減、修訂。 2、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長沙時利和房產顧問有限公司所有。 長沙時利和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20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