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OBPOB決決算算制制度度 一、POB指Pre-Operating Budget,即開辦費,指酒店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 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 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二、籌建期,是指企業從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經營之日(標志是酒店管理公司網 絡接收預訂之日)之間的期間。 三、酒店宣布開業后(開始經營后),所有發生的上述費用計入當期費用計算,不再 計入開辦費。 四、酒店正式開業后5個工作日內,業主財務代表編制POB決算表和決算報告,由酒店 總經理和業主代表簽字確認后,上報酒店開發中心審核通過后,報集團審批。 五、“預算批
2、準金額”指最終得到集團審批后方可執行的預算標準和金額。 “實際發生金額”指實際需要支付的費用金額。 “實際支付金額”指實際已經支付的費用金額。 “計劃支付余額日期”指尚未支付的款項預計需要最遲支付的時間。 【附件01-1】 POB決決算算表表(初初稿稿) 酒酒店店名名稱稱:XXXXX 開開業業日日期期:201X年年XX月月XX日日 決決算算日日期期:201XXX月月XX日日 單單位位:人人民民幣幣元元 No.項項目目預預算算批批準準金金額額實實際際發發生生金金額額預預算算(節節約約)/超超支支實實際際支支付付金金額額應應付付/未未付付金金額額 ABC=B-ADE=B-D 是是否否需需要要支支付付計計劃劃付付款款日日期期 1.工資及福利- 2.培訓- 3.招聘- 4.搬遷安置- 5.短期援助- 6.廣告- 7.公關- 8.市場銷售- 9.旅行/出差- 10. 預開業辦公室費用- 11. 住宿及膳食- 12. 不可預計及其他- 合合計計- 編編制制人人(業業主主財財務務代代表表):審審核核人人(業業主主代代表表):復復核核人人(酒酒店店總總經經理理): 編編制制日日期期:審審核核日日期期:復復核核日日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