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號) 二是僅在年度內特定旅游季節使用土地的鄉村旅游停車設施,在相關設施不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破壞生態與景觀環境、不影響地質安全、不影響農業種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設永久設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依據: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發改綜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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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號) 二是僅在年度內特定旅游季節使用土地的鄉村旅游停車設施,在相關設施不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破壞生態與景觀環境、不影響地質安全、不影響農業種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設永久設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
依據: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發改綜合20181465號) 三是對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的特定功能區,使用未利用地的,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類管理。
依據:關于促進自駕車旅居車旅游發展的若干意見(旅發2016148號) 四是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市場主體利用舊廠房、倉庫提供符合全域旅游發展需要的旅游休閑服務的,可執行在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
依據: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 五是礦山修復后的土地上發展旅游產業,建設觀光臺、棧道等非永久性附屬設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及不破壞生態環境、自然景觀和不影響地質安全的前提下,其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
依據: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 六是對利用現在山川水面建設冰雪場地設施,對不占壓土地、不改變地表形態的,可按原地類管理。
依據:全國冰雪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2年)(體經字2016646號)。
2、山西省黎城后莊110千伏輸變電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報告目 錄第一章 概 況1第一節 建設項目概況1第二節 目的與任務3第三節 建設項目所在地概況3第四節 建設項目用地及周邊地區以往地質工作4第五節 建設用地周邊地區礦業權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