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集團經營建設會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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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354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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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集團經營建設會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會議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各子公司”)在重要事項上的溝通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XX集團各種類型的會議,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遵照執行,參股公司參照執行。第三條 會議召開應本著精簡有序、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則進行,避免冗長低效。第二章 會議召集與通知第四條 會議按不同級別和性質采用不同的召集辦法:(1) 集團公司或各子公司董事會會議按相關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會議由2、董事出席,其他人員可根據會議議程由董事長指定出席或列席。會議一般由董事長主持,也可由董事長委托其他董事主持。會議由董事會相關人員負責組織落實會議通知、準備和記錄;(2) 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裁決定召集或經營層提議召集。集團公司經營層成員出席,其他人員可根據會議議程由總裁指定出席或列席。會議一般由總裁主持,也可由總裁委托其他經營層成員主持。會議由總裁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準備和記錄。各子公司層面的總經理辦公會議按照同樣的模式執行;(3) 集團公司各部門或各子公司職能部門內部工作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召集并確定出席及列席人選,部門負責人指定內部專人負責會議通知、準備和記錄。第五條 會議通知的內容包括3、:會議的名稱,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出席/列席),需準備資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徑。重要會議應以書面通知的方法傳達。第六條 會議應于會議通知約定的時間召開,如議題改變、改期或取消,會議有關人員需提前通知,并根據本管理辦法重新通知和布置。第三章 會前準備第七條 會議準備包括議題議程、主持人、記錄人、安排與會人員座次、將要下發的文件、有準備的發言、對會議進程的預測和對策。第八條 會議場所提前布置,保持整潔,所需儀器設備提前到位并調試正常。第九條 會場布置、會議材料、用品準備和會后處置由指定的會務人員負責,各種會議召開前集團公司總裁辦公室/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聯系落實會議準備事項,幾個會議同時進行的,由4、總裁辦公室根據輕重緩急妥善安排,以免沖突。第四章 會議記錄及紀要第十條 會議記錄員要在會議進行期間使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對會議進行全程或提綱式記錄,對結論性發言做重點記錄。需由與會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名的,記錄員須及時督促簽署。第十一條 會議記錄員要在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整理原始記錄,形成會議紀要,交由會議主持人簽發。會議紀要應統一編號、及時整理、規范格式和文字,按分級管理要求分發、存檔、上報(也可通過電子郵件傳遞)。第五章 會議考勤、秩序、違紀、監督檢查第十二條 與會人員應提前到會,不得喧嘩,不得來回走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親自請假方可,緊5、急情況可以口頭請假。第十三條 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席,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與會人員應坐姿(站姿)端正,將手機關閉或調至振動狀態,會議期間原則上不能接聽電話,有重要電話須離開會議室接聽,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第十四條 與會者到會必須有準備,均應保持良好的會風,注意言談舉止,發言力求言簡意賅。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第十五條 涉及到秘密事項的會議與會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記錄員應在保密地方整理,并且嚴格按照主持人簽發的抄送人員發送。第十六條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罰款(30)元,無故缺席會議,部門負責人以下人員罰款(60)元,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罰款(26、00)元,由會議召集人下達罰款通知單,違紀者24小時內到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或各子公司財務部交罰金,違者雙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違反保密規定的按集團公司有關獎懲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集團公司總裁辦公室/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相關各種類型會議的執行與保密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第六章 附則第十八條 本管理辦法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室擬定、解釋。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接受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約束,本管理辦法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立即修訂,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此前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凡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均依照本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