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集團企業年度經營計劃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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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0370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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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集團企業年度經營計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經營計劃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發展戰略,加強公司及各項目公司經營管理的計劃性,規范公司的經營計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除非特別指出,本制度中“公司”指XX地產集團(XX)公司,“項目公司”指XX地產下屬項目公司。第三條 公司經營計劃管理應遵循“統一籌劃、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原則,進行總量調控和管理。第四條 本制度包括年度經營計劃制定與調整及項目開發總體計劃的制定,項目開發總體計劃是年度經營計劃的基礎,也是年度經營計劃實現的2、保障。第二章 經營計劃組織機構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計劃組織機構包括公司計劃領導小組、總經辦。第六條 公司計劃領導小組是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最高決策機構,其組成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其職責包括:(一) 根據XX地產戰略規劃和中發集團要求提出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二) 審批公司年度經營計劃;(三) 審批XX地產項目公司的總體開發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及相應的“年度經營責任書”;(四) 審批總部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責任書”;(五) 決定影響計劃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七條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組織部門,其職責包括:(一) 分解公司的經營計劃目標并下發至總部各部門,各3、項目公司;(二) 組織總部各部門及項目公司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及調整工作,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計劃管理的培訓; (三) 審核公司總部各部門、各項目公司年度計劃草案,并匯總制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草案;(四) 組織項目總體開發計劃的制定并進行審核;(五) 監控總部各部門、各項目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六) 組織總部各部門編寫相應職能領域和項目公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專項分析報告,并匯總形成綜合分析報告。第八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項目公司(一) 配合計劃領導小組和總經辦及時、全面、客觀地提供計劃管理所需要的相關信息與資料;(二) 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的要求與承諾,努力開展工作,盡力保證本單位各項工作計劃的實現;(三) 有4、權根據客觀因素的變化而提出修改本單位各項工作計劃的建議。第九條 經營計劃編制一級責任中心為公司,二級責任中心為公司各職能部門、各項目公司。第三章 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原則與依據第十條 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原則為:(一) 一致性原則:公司經營計劃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進行編制,服從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并符合公司總體的經營方針;(二) 適度壓力原則:計劃編制要保持適度的壓力,即編制的計劃要經過一定程度的努力才能完成;(三) 全面完整性原則:公司經營計劃必須全面、完整、具體,并將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四) 實事求是原則:公司經營計劃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在對宏觀經濟狀況與經濟政策、行業趨勢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進行5、編制。第十一條 經營計劃編制的依據和基礎:(一) 宏觀經濟和政策環境;(二) 行業趨勢、市場環境、競爭環境;(三) 公司中長期戰略規劃;(四) 各部門、項目公司自身資源和能力的分析報告;(五) 上期經營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報告。第四章 年度經營計劃內容及要求第十二條 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必須包括以下內容(模板見附件一):(一) 公司上一年度經營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二) 公司內外部環境分析與預測;(三) 公司主要年度經營策略和目標;(四) 公司實現目標的措施規劃;(五) 公司風險分析及相應對策準備;(六) 其它說明。第十三條 各項目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項目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模板見附件二)6、:(一) 項目公司上一年度經營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二) 項目公司內外部環境分析與預測; (三) 項目公司主要年度經營策略和目標;(四) 項目公司實現目標的措施規劃;(五) 資源需求計劃;(六) 項目公司風險分析及相應對策準備;(七) 其它說明。第十四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職能工作年度計劃,各部門需要制定計劃如下:(一) 項目拓展部負責制定年度市場拓展計劃、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二) 營銷策劃部負責制定年度銷售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三) 客戶服務部負責制定年度客服工作計劃;(四) 產品研發部負責制定年度設計工作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五) 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工程7、進度、安全、質量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六) 成本管理部制定年度工程成本管理、合約管理計劃及部門年度管理工作計劃;(七) 物控部負責制定年度招標計劃、年度甲供材料采購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八) 財務部負責在年度經營計劃基礎上組織制定年度融資計劃、年度財務預算、年度資金支出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九) 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年度招聘計劃、年度培訓計劃及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十) 總經辦除了組織制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外,還需制定年度管理體系建設計劃、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第十五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計劃必須包括以下內容(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模板見附件三): (一) 上一年度工作8、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二) 公司戰略對相應職能及部門發展的要求;(三) 部門主要年度管理和支持服務目標;(四) 部門工作計劃及主要舉措;(五) 其它說明。第五章 年度經營計劃編制第十六條 年度經營計劃工作應從每年11月1日前開始進行,到12月20日之前編制完成。為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見及考慮各方面因素,提高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可執行性,計劃編制采用“三下兩上”的編制方式。“下”指經營計劃命令鏈從公司最高層從上往下傳達貫徹,“上”指最基層意見從下往上反饋。(一) “第一下”:首先由公司計劃領導小組提出經營計劃總體目標,由總經辦往各二級責任中心分解下達;(二) “第一上”:各二級責任中心根據公司下達的經營目9、標和實際情況編制各自年度主要經營指標及目標,并上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審核后報計劃領導小組審批;(三) “第二下”:是指公司總經辦根據經營計劃主要指標及目標審批結果,提出計劃編制原則下發至各二級責任中心,二級責任中心開始編制相應的二級責任中心年度相應計劃;(四) “第二上”:是指各二級責任中心編制完畢本單元年度相應計劃,上報總經辦,總經辦負責匯總并編制整體年度經營計劃草案,報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五) “第三下”:是指公司總經辦根據計劃領導小組審批結果形成經營計劃決案并組織下發各二級責任中心,開始執行年度經營計劃。第十七條 “第一下”過程(總用時應少于7日):(一) 計劃領導小組根據戰略規劃10、及上一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和市場情況在每年11月3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經營計劃總體指標及目標:指標可根據BSC進行分解,包銷售收入目標、利潤目標、各項目進度目標及學習與成長目標等(計劃領導小組在提出總體目標前可于10月底到11月初由總經辦組織組織召開公司內外部研討會,主題是對下一年工作目標進行展望,通過研討會對下年總體目標思路進行梳理完善); (二) 總經辦在4日內按照計劃領導小組提出的總體目標要求對計劃進行分解,對各部門及各項目公司目標提出要求,并發出編制年度經營計劃編制通知,下發到各項目公司及職能部門,“第一下”過程結束。第十八條 “第一上”過程(總用時應少于15天):(一) 各二級責任中心接到總11、經辦年度經營計劃編制通知后,按照通知中分解的指標及相應目標在3日內進行研究并提議本單元主要經營指標及目標,項目公司指標應包括銷售收入、工程主要進度指標等,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主管業務提出具體經營指標及目標;(二) 各二級責任中心將本單元主要經營指標及目標報總經辦,總經辦3日內根據計劃領導小組總體目標要求及實際情況調整和匯總年度經營計劃主要指標及目標;(三) 由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第一上”結束,審批不通過,則由總經辦進行重新匯總和修改,并于2日內再次報審。第十九條 “第二下”過程(總用時應少于10天):(一) 計劃領導小組審批通過主要經營指標及目標后,由總經辦將指標細化,并明確年度經12、營計劃編制原則及要求下發各二級責任中心;(二) 各二級責任中心根據通知中各項主要目標并結合實際情況開始編制本單元年度經營計劃,“第二下”過程結束。第二十條 “第二上”過程:(總用時應少于15天)(一) 各二級責任中心編制完成本單元年度經營計劃草案后,報總經辦;(二) 總經辦進行匯總及審核修改,最終完成年度經營計劃草案制定;(三) 草案提交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計劃領導小組通過專題會議形式,對經營計劃草案進行多方論證;(四) 審批通過后“第二上”過程結束,審批不通過則由總經辦在2日內進行修改后再次上報。第二十一條 “第三下”過程(從12月20日起): (一) 計劃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總經辦形成年13、度經營計劃決案;(二) 將年度經營計劃決案組織下發至各二級責任中心;(三) 公司、各項目公司、各職能部門開始執行年度經營計劃;(四) 各責任中心領導要組織分解經營計劃指標,并加強對其下屬執行過程的監督和指導力度,以保證公司總體經營計劃能得到有效落實。第六章 經營計劃的執行與監控分析第二十二條 公司在執行計劃時,堅持“權責分散,監督集中”的原則,即計劃內的經營權下放給項目公司及各職能部門,總經辦集中掌握監控權。第二十三條 在年度計劃執行中,XX地產各二級責任中心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內部人員,將年度工作計劃分解為季度工作計劃,并進一步分解為月度工作計劃;(一) 季度計劃制定應遵循“滾動計劃法”,每季14、度計劃需根據上一季度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和本季度內外部環境、資源狀況進行調整,從而形成本季度的詳細的正式計劃;(二) XX地產各項目公司需編制本公司的月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主要包括項目投資計劃、形象進度計劃、銷售計劃、資金計劃,并在上月結束前的3個工作日內報給XX地產總經辦。第二十四條 各二級責任中心負責人必須安排相關部門或人員每月按照既定的格式填寫并向公司總經辦報送公司要求的月度執行情況統計分析表,主要應包括關鍵節點完成情況、完成投資額、工程形象進度、工程款支付額度、銷售情況等,并隨同月度工作計劃一同上報總經辦。第二十五條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經營計劃執行情況各種信息的匯總部門,是公司對計劃執15、行過程進行日常管理、監控和分析的主管部門,其相關監控工作職責如下:(一) 負責收集匯總各責任中心計劃執行過程中的各種計劃執行信息,并于每月5日前將執行情況統計結果和簡要分析說明報相關領導;(二) 負責牽頭并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各責任中心的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三) 負責撰寫計劃執行綜合分析報告,報各相關領導。第二十六條 總經辦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由計劃領導小組及各二級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年度經營計劃執行分析會,主要內容是討論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報告,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并商議糾正偏差的措施:(一) 總經辦匯報公司整體經營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二) 各部門、項目公司匯報各自范圍內季度(上半年、年度)經16、營計劃執行情況;(三) 計劃領導小組對季度(半年度、年度)經營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及對下一季度(后半年、下一年)經營計劃要求。(四) 各部門、項目公司編制下一季度(半年度、年度)經營計劃。第二十七條 各項目公司、各職能部門應在會前準備本單元季度(半年度、年度)經營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報送總經辦,總經辦應在會前收集各項經營數據,編寫季度(半年度、年度)經營計劃執行分析報告。第七章 年度經營計劃調整第二十八條 總經辦對經營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如果執行情況與計劃情況發生了較大偏差,出現下列情況,由總經辦提出對年度經營計劃進行調整的建議。(一) 外部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已經無法按照原定計劃執行;(二17、) 公司戰略進行了調整,確立了新的發展重點,確定不按照原定計劃進行執行;(三) 實際執行情況與原制定年度經營計劃偏差較大,無法按照原計劃執行的; (四) 公司經營計劃已經提前完成,需要制定新的計劃指導下一步工作的。第二十九條 調整符合上述情況的,由總經辦提出年度經營計劃調整建議,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項目公司也可根據經營計劃執行情況,向總經辦提出經營計劃調整申請,總經辦審核后,報計劃領導小組審批。第三十條 計劃領導小組審批通過調整建議由總經辦按照年度經營計劃制定過程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過程(“第一上”到“第三下”過程)進行調整和審批。第八章 項目開發總體計劃編制第三十一條 通過招拍掛、項目收購18、或其他方式獲得土地后,應立即開始編制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并在10日內編制完成。第三十二條 項目開發總體計劃中應明確總體計劃目標,分階段開發計劃、資金回籠、銷售收入、利潤等總體目標,目的是為項目后續工作開展提供總體指導,應盡量考慮到各方面因素對項目開發進程的影響。第三十三條 項目開發總體計劃應參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開發目標、市場運作及實際市場、資金等情況綜合考慮制定,可采用網絡計劃方法進行編制與優化。第三十四條 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后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年度經營計劃中予以調整使之不斷優化,如在項目初步設計完成之后,應組織對項目開發總體計劃進行一次總體調整。第三十五條 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過程為19、:(一) 項目拓展部獲得土地后2天內根據實際獲得土地情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結論提出項目開發主要節點建議,主要節點應包括項目前期開發工作完成節點、項目開工時間、開始銷售時間、項目結束時間等;(二) 由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三) 審批通過后,由總經辦組織相關部門開始制定項目開發總體計劃,相關部門包括工程管理部、營銷策劃部、產品研發部、財務部等部門;(四) 相關部門編制完成相應部份計劃后,總經辦應組織召開項目總體計劃討論會,計劃領導小組、參與制定計劃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應參加會議,協調項目總體開發計劃中各部門各類計劃制定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組織對各部門制定計劃初稿進行審核,如發現有相互沖突之處,進20、行審議,并由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協調工作,并確定最終方案;(五) 會議結束后各部門按照會議決議進行相應修改,并上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調整、匯總形成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六) 項目開發總體由計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項目公司及各部門按照總體計劃要求開展工作(項目開發總體計劃模板見附件五)。第三十六條 在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過程中,工程管理部需負責編制工程開發計劃,主要內容應包括:(一) 工程前期開發計劃,包括前期各項證照辦理時間等(此項可由項目公司提供協助);(二) 施工主要節點計劃(包括項目開工、0.000、主體封頂、裝飾工程、園林工程、管線開通)預估;(三) 項目各項專業驗收、綜合驗收、項目21、交付使用預計時間等;(四) 其他內容。第三十七條 在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過程中,營銷策劃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及銷售節點,主要內容應包括:(一) 項目產品策劃計劃;(二) 項目整體營銷方案計劃;(三) 項目初步銷售計劃,預計銷售完成時間;(四) 其他內容。第三十八條 在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過程中,產品研發部負責編制設計計劃,主要內容應包括:(一) 項目總體設計安排;(二) 項目方案設計時間安排;(三) 項目施工圖設計時間安排;(四) 其他需要的內容。第三十九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編制項目總體資金計劃,項目融資計劃,主要內容應包括:(一) 考慮公司財務資金實際情況并根據開發階段投資需要擬定項目總體22、資金計劃;(二) 根據資金計劃擬定項目融資計劃。第四十條 在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過程中,各部門或項目公司還需進行相關工作:(一) 項目公司及公司各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報招標需求,由物控部編制或補充進年度招標計劃;(二) 人力資源部制定項目公司的主要干部及人員配備計劃,并補充進入年度招聘計劃中,開展人員招聘等工作;(三) 其他部門對項目開發總體計劃制定工作提供支持。第九章 業績考核第四十一條 年度工作計劃的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三種方式,具體考核方法及評分方法見XX房地產集團(XX)公司績效管理制度。第十章 附則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辦進行起草與修正,由執行委員會進行審核,總經理批準23、后發布執行。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關制度如與本制度沖突,以本制度為準。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總經辦。附件一: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模板一上一年度經營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一、上年度經營計劃完成情況二、上年度重大差異事項及說明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二本年度經營環境分析一、宏觀經濟對公司經營活動的影響分析二、行業政策對公司經營活動的影響分析三、資本市場環境分析四、公司自身資源狀況分析三本年度經營管理方針和經營管理目標一、經營管理方針二、經營管理目標1.財務目標2.內部管理目標3.市場目標4.可持續發展目標四本年度經營計劃及舉措一、市場拓展計劃及舉措二、市場營銷計劃及措施三、總24、體工程計劃及舉措四、設計研發計劃及舉措五、資本運營計劃及舉措六、人力資源計劃及舉措七、八、其他計劃及舉措五本年度公司風險分析及相應對策準備一、經營風險及對策二、財務風險及對策六其他說明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附件二:項目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模板一上一年度經營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一、上年度經營計劃完成情況二、上年度重大差異事項及說明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二本年度經營環境分析一、市場環境分析二、項目經營環境分析三本年度經營管理方針和經營管理目標一、經營管理方針二、經營管理目標1.項目進度目標(關鍵節點完成情況)2 項目銷售目標3.質量、成本控制目標4.內部管理目標四本年度經營計劃及舉措一、工程進度計劃及舉25、措二、銷售計劃及舉措三、質量、成本控制舉措四、管理提升和制度建設計劃及舉措五、其它計劃及舉措五資源需求一、資金需求二、人力資源需求六本年度公司風險分析及相應對策準備一、市場風險及對策二、項目開發風險及對策七其它經營管理重要信息其它經營管理重要信息附件三: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模板序號標題包括主要內容一上一年度管理計劃執行情況總結一、上年度管理計劃完成情況二、上年度重大差異事項分析及說明二公司戰略對部門發展的要求綜述公司發展戰略對部門工作的要求三本年度管理方針、目標一、服務和支持職責目標二、控制職責目標三、管理計劃及主要舉措四工作計劃與主要舉措一、部門主要工作計劃安排二、部門制度完善計劃安排26、三、部門重要工作事項執行計劃安排四、公司要求的其他計劃安排事項五其它說明一、需要其它部門提供的支持和幫助二、其它內容 附件四:項目開發總體計劃模板序號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內容一項目概況項目位置、現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結論二主要開發控制節點時間及措施安排產品定位完成時間、營銷策劃完成時間、施工圖設計完成時間、項目開工時間、項目銷售許可證拿到時間、項目竣工驗收時間、項目交付使用時間等 以及措施安排。三工程開發計劃前期開發工作計劃時間及措施安排前期各項證照辦理完成時間及措施安排施工重要節點時間及措施安排項目開工時間、0.000、主體封頂、外排柵拆除完畢、園林進度控制點、管線開通時間等及措施安排各項主要驗收時間及措施安排項目各項專業驗收、綜合驗收、項目交付使用預計時間等及措施安排四營銷工作計劃項目產品策劃產品策劃完成時間、招標安排、及相應措施安排項目整體營銷方案策劃項目整體營銷策劃完成時間、招標安排、及措施安排銷售工作計劃銷售隊伍組建、預計銷售完成時間、銷售工作措施其他內容其他措施五設計工作計劃總體設計安排設計院選擇提議,幾家設計院參與設計等內容方案設計安排方案設計完成時間、措施安排施工圖設計安排施工圖設計完成時間、措施安排六資金計劃項目各階段資金計劃及措施安排七人力資源需求 計劃項目各類人員需求計劃八其他計劃其他各方面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