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有限公司員工出差及其費用報支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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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363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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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鋼鐵有限公司員工出差及其費用報支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出差及其費用報支管理制度1 范圍適用于XX集團XX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出差及其費用報支管理。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3 總則根據公司管理及ERP信息化的需要,本著“從簡、節約、有效”的原則,特制定差旅費及2、雜項報支管理制度。4 內容4.1 出差借款審批權限及流程(見附件一)金額報支人部門主管總經理主管經理財務處長10000元以上3000元(含)-10000元(含)3000元以下注:“含”包括本檔金額,原則上員工個人因私一律不得借款。4.2 出差申請審批程序:4.2.1 員工出差申請審批流程(見附件二)職位總經理主管經理報支部門一級主管報支人備注普通員工中層副總注:中層出差需主管經理審批,總經理主管部門出差需總經理審批。4.2.2 凡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先填寫出差申請單,報銷時需持出差申請單到財務處按公司規定標準進行差旅費報銷,否則出差后差旅費不予報銷。4.2.3 探親人員的路費一律憑人力資源處簽3、批的假條按公司規定標準報銷。4.3 報銷審批流程及權限4.3.1 出差報銷審批流程:報銷項目總經理主管經理財務處長報支部門一級主管報支人正常差旅費報支考察、交流國外出差超標準部分注:集團內部的交流、考察列入正常差旅費報支流程;總經理主管部門考察、交流需總經理審批;其它部門需主管經理審批。4.3.2 公司各部門每月差旅費實行限額控制,按預算執行。4.3.3 工程施工期各項目部每月25日前,提報下月差旅費計劃,報經主管經理審批,財務處按審批的額度控制報銷。4.3.4 項目部超出月份差旅費計劃部分,公司只負責報銷超月份計劃的40%,其余部分由出差人承擔。4.3.5 國外出差申請與報支必須經總經理審批4、,不納入差旅費月份計劃內。4.3.6 經公司領導直接委派出差的費用,報銷時需經主管經理簽批,不納入差旅費月份計劃。 4.4 出差范圍的界定出差范圍指公司所在地的縣城、市鎮、礦區以外地區。對于在本縣城、市鎮、礦區范圍內辦理業務的不視為出差,只報銷往返路費,不享受出差報銷待遇。4.5 差旅費借支規定4.5.1 因公出差時可以借差旅費,預借差旅費的內容包括車船費、住宿費、出差補助等。4.5.2 出差結束后,出差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及時沖銷出差借款。對報銷不足的部分欠款應同時歸還,因特殊情況不能歸還的按借款方式計息,對前欠未清的不允許再借款。4.6 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交通工5、具級別飛機火 車輪 船長途汽車特等艙普通艙軟臥硬臥硬座頭等艙二等艙三等艙總經理、副總經理中層領導一般員工注:“”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為出差1200公里以上、經總經理事前批準并將申請單交財務處備案(事后再補無效),方可乘坐的交通工具。4.7 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及伙食補助標準:4.7.1 員工出差途中交通費按標準定額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不享受市內交通補助,補助標準如下:地區補助職務縣 城一 般 城 市省會、特區、直轄市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中層領導80202012030301504040一般員工5010108020201003030注:本規定中特區是指深圳、珠6、海、廈門、汕頭、海南、廣州;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一般城市指除省會以外的中等城市及各直轄市的縣城。4.7.2 主管經理以上人員出差,實行不給補助報銷辦法,車船費、住宿費實報實銷。4.7.3 員工臨時出差XX金珠新區和明城工作往返的,憑車票報銷往返路費,去新區一次無論幾天核定市區交通費20元/次;臨時到新區工作確實需要住宿的,每天以不超過XX市出差標準的住宿費按票面金額報銷,憑住宿發票由行政管理處簽字核銷(不包括已搬遷到新區工作的各項目部員工和家住XX市的員工)。4.7.4 新區員工往返明城老區臨時出差的,沒有補助,只報銷往返路費;在明城工作期間,公司沒有住處確實需要住宿的,可憑住宿7、發票經行政管理處簽字,按普通員工10元/天,中層干部20元/天報銷宿費(不含在明城正常工作的人員和家住明城和磐石周邊的員工)。4.7.5 金珠新區到XX市內辦事,往返報銷車票不得超過10元,市內交通補助20元。4.7.6 XX新區自XX年1月份開始將按月給予XX鋼鐵常駐金珠新區人員適當數額的差旅補貼。4.7.6.1 補貼對象XX鋼鐵常駐新區人員,但一級主管及外聘專家、支付年薪者、各項目部外出學習人員(含帶隊人員)不在此補貼范圍之內,項目部成立之初列入項目部但未在新區工作人員不計發。4.7.6.2 時間要求常駐新區人員,當月常駐新區天數不少于15天按整月發放,不足15天但大于等于7天者按半月發放8、,少于7天者不予以發放。4.7.6.3 發放時間補貼發放于次月3日前,每月28號各項目部上報人員名單,由本部門一級正主管確認,人資處匯總后交工程主管經理審核,財務處以現金形式予以發放。4.7.7 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按標準定額補助,出差期間市內辦事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費)及由公司至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的往返出租車票在市內交通費標準中列支。4.7.8 市內交通費計算天數等于實際出差天數減白天乘座火車、輪船、長途汽車天數,從早上八點鐘連續乘車八小時算一個白天。4.7.9 乘坐火車從晚七時至次日早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硬席臥鋪票。符合購買臥鋪票條件而未買9、者,按下列比例發給個人臥鋪補助費(不含未帶臥鋪車廂的車次):4.7.9.1 乘坐慢車或直快列車的,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50%計發。4.7.9.2 乘坐特快或快速列車的,分別按特快或快速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40%計發。4.7.9.3 乘坐新型全列空調列車的,按乘坐新型全列空調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30%計發。4.7.9.4 本市區內辦事原則上不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在定額內報銷。4.7.9.5 住宿費按標準憑有效發票據實報銷,以實際住宿天數報銷住宿費,要求提供合法的住宿費發票。在火車、輪船上過夜的,不能報銷住宿費。4.7.9.6 因工作需要陪同公司領導出差,如實際住宿費超10、出標準,超標準部分可予以報銷70%。4.7.9.7 到外地參加有關單位、部門召開的會議,住宿費按會議安排標準報銷。4.7.9.8 外出實(見)習、學習、培訓、進修等,在學習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補助費。不享受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20天以內確實需要付費的在相應標準以內報銷,20天以上按規定標準60%以內報銷。學習期在20天以上的縣城、一般城市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5元,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8元;并由人力處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4.7.10 伙食補助、住宿費的其他規定:4.7.10.1 伙食補助計算天數,按實際出差天數減一計算。實際出差天數只有一天的不需減一。4.7.10.2 到外11、地參加會議,繳納會務費且由會議承辦單位負責用餐的,往返期間按出差伙食標準補助,會議期間不再補助。4.7.10.3 員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除出差直線車、船費外,繞道多開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如繞道車、船費低于直線車、船費,憑車船票按實報銷,不發繞道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貼、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4.7.10.4 公司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一次需時7天以上的,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需時21天以上的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一次出差連續7天以上的,差旅包干費(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按標準的80%補助,一次出差連續112、4天以上的,差旅包干費按標準的70%補助,一次出差連續21天以上的,差旅包干費按標準的60%補助。4.7.10.5 住宿費按出差人員相應的住宿費標準和實際住宿天數(不包括火車、輪船中過夜)計算,憑住宿發票到公司報帳,實際住宿費未超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超標準的,超過部分自理。4.7.10.6 外聘的高級技術專家住宿、交通費、伙食費標準參照中層領導人員。4.8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4.8.1 以上各種報銷發票,必須為國家統一發票、印有財政部門或事業單位監制印章的行政事業收據,一律不準白條入賬。4.8.2 發票上抬頭必須和報銷單位或報銷人一致,原始發票不得涂改,開票單位筆誤需蓋章更正。4.8.3 各13、種報銷單據需正確書寫,不得涂改,大小寫金額須保持一致。 4.8.4 對于各種報銷單據(單據必須是符合規定的有效票據,并且印章齊全、清楚),財務處必須進行審核,遇有疑問,財務人員有權要求報銷人員解釋,對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單據,財務人員有權要求更換。無法更換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4.8.5 所有費用必須在費用發生之日起的3個月內報銷,超過3個月的一律不予報銷。4.8.6 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會議、培訓等活動所發生的會務費等費用發票的規定:4.8.6.1 參加會議者,報銷時必須附主辦單位的會議通知(會議通知必須蓋有主辦單位的公章)。并由本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批準。4.8.6.2 會務費及其他費用的發票一14、律由主辦單位出具蓋有財務專用章的合格發票。4.8.6.3 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出具主辦單位發票,并且主辦單位所出具的發票與主辦單位名稱不附的,報銷時必須附有由主辦單位出具的并且加蓋主辦單位公章的證明。并由本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批準。5 附則5.1 員工探親及工傷人員補助按照人力資源處下發文件規定執行。5.2 本制度的附件有:附件一:出差借款流程附件二:出差審批流程附件三:出差報銷審批流程5.3 本制度實施后,原編號:CW00202差旅費報銷制度及相關規定同時廢止。附件一:編號:XX-F100-005-01出差借款流程附件二: 編號:XX-F100-005-02出差審批流程附件三: 編號:XX-F100-005-03出差報銷審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