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環境因素辨識評價及控制管理制度附清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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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24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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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環境因素辨識、評價及控制管理制度附清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范圍為了識別出本公司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夠控制或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對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對環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響的重要環境因素,并及時更新這方面的信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環境因素辨識、評價的過程、要求、方法及形成的記錄要求。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活動、產品或服務全過程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管理。2 引用文件 GB/T 24001-/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3 術語本制度采用GB/T 24001-/IS2、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標準所規定的術語。4 職責4.1 管理者代表是環境因素辨識與評價、控制和管理的主管領導;4.2 安全環保部是環境因素辨識和評價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實施環境因素的辨識、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重要環境因素的消減控制措施。4.3 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主管區域的環境因素辨識、評價工作,制定重要環境因素的消減控制措施。5 管理內容與要求5.1 環境因素辨識5.1.1 環境因素辨識及評價前的資料收集a) 公司生產工藝流程圖和水、電、氣、風等能源消耗資料;b) 與公司生產、辦公相適應的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現有監測數據,相關方的情況,現有的環境管理措施、方3、法等;c) 公司生產設備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狀況及管理辦法;d) 原(輔)材料、化學品的使用和廢棄情況,包括使用種類、使用量、廢棄量等。e) 污染物排放情況(廢水、廢氣、煙塵、噪聲、固體廢棄物)等。5.1.2 辨識范圍:a) 公司的所有活動;b) 公司活動中使用的產品和服務及提供的產品和服務;c) 已納入計劃的或新的開發、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和服務。5.1.3 為全面識別環境因素,避免發生遺漏,在辨識范圍內辨識時要考慮“三種時態”、“三種狀態”、“八個方面”。a) 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過去:是指過去存在的環境因素,其遺留的環境影響現在依然存在。現在:是指現在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存在的或潛4、在的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因素。將來:是指計劃中的活動、服務或產品中存在的將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因素。b) 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狀態。正常狀態:指生產或設備無故障運行狀態。異常狀態:是指設備開、停、檢修、放散、除塵裝置清理等非正常運行時的狀態。緊急狀態:是指不可預見的、一旦發生將造成嚴重環境影響的,如發生煤氣泄漏、火災、爆炸、環保設施失靈等特殊情況時的狀態。c) 八個方面:向大氣的排放;向水體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能源使用;釋放的能量(如熱、輻射、振動等); 廢物和副產品;物理屬性,如大小、形狀、顏色、外觀等。5.1.4 環境因素辨識的方法為了更全面、更細致的開展環境因素辨5、識工作,將本公司作業活動劃分為若干作業過程,以作業過程為單位展開辨識。本公司環境因素辨識以工藝流程分析法為主,并輔以現場排查法。工藝流程分析法,也叫物料衡算法,就是對每一作業過程進行物料平衡、能源消耗的計算,找出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產品、服務及產生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然后分析各個產品、服務與環境發生的相互作用時存在的環境因素。現場排查法,也叫經驗法,就是對于無法進行物料平衡、能源消耗計算的作業過程,采用經驗和現場實地查看,找出作業過程中使用的產品、服務及產生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然后分析各個產品、服務與環境發生的相互作用時,存在的環境因素。5.1.5 環境因素辨識的步驟公司所有的活動可分為:管理活6、動、生活活動、作業活動。(活動定義參見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控制策劃制度)5.1.5.1管理、生活活動辨識:各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管理人員以現場排查法對管理、生活活動中存在的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并填入本單位環境因素清單。管理活動辨識應著重考慮采購、銷售等能夠對相關方施加影響的管理活動。5.1.5.2作業活動辨識:a) 將本單位作業活動劃分為若干單個作業過程;b) 根據劃分的作業過程,以工藝流程分析法為主,結合現場排查法,開展環境因素辨識;同時,以現場排查法對每個作業過程中涉及的單體設備運行、維護、檢修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將確定的環境因素填入環境因素清單;每個作業過程的工藝流程分析要形成7、分析過程,宜采用上一年的物料、能源實際消耗數據;c) 各單位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審核、匯總本單位環境因素清單,并為環境因素評價做好準備工作。5.2 環境因素評價5.2.1 環境因素評價的依據a) 相關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b) 環境影響的范圍、影響的嚴重程度、發生頻次、控制情況;c) 公司的實際情況(改變環境影響的技術難度、經濟承受能力、對組織公眾形象的影響等);d) 相關方的要求。5.2.2 環境因素評價方法5.2.2.1 消耗類環境因素評價公司對于消耗類環境因素(能源、資源、原材料)采用直觀判斷法和類比法相結合進行重要環境因素的評價。(1)直觀判斷準則消耗類環境因素凡是屬于下述情況8、的,直接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a) 列入考核指標的,與考核指標對比,達不到該指標的;b) 國家或地方禁用、限用、限期替代使用的材料、能源的使用。(2)類比法判斷準則a) 列入考核指標的,與歷史(縱向)對比,消耗指標和歷史對比有上升趨勢的直接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b) 消耗指標與同行業(類似工藝)先進指標對比或同行業(橫向),凡屬于指標落后且有挖潛潛力的可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5.2.2.2 排放類環境因素評價公司排放類環境因素首先采用是直觀斷法進行環境因素的評價,然后采用多因子打分法進一步評價。(1)直觀判斷準則排放類凡是屬于下述情況的,直接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a) 違反法律、法規要求的環境因素;b)9、 異常或緊急狀態下預測產生重大影響的環境因素;c) 政府高度關注或相關方存在合理抱怨的環境因素。(2)多因子打分法的準則a) 確定環境因子考慮:發生的頻率影響范圍影響程度控制措施公眾關注程度b) 確定評分標準:見環境影響評分基準表。c) 對每一個環境因素根據環境影響評分基準表規定的評價因子,每個因子打一個分值,5項因子分值之和即為該環境因素的總分值(即 :K=ABCDE。當分值K20時,直接被列入重要環境因素;分值20M17時,經討論后決定是否列入重要環境因素;當分值K17時為一般環境因素。5.2 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對已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應按如下原則進行控制:5.2.1 不滿足國家或地方污染10、排放標準要求的重要環境因素,應制定并實施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加以控制,以達到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5.2.2 其他的重要環境因素,考慮有無改進的可能或需求,可制定相應的目標、管理方案加以改善。5.2.3 對已制定目標、管理方案加以改善的重要環境因素,必要時應制定相應的運行控制制度(包括應急制度)對相關的活動或運行制度給予控制。5.2.4 對未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的重要環境因素必須制定相應的運行控制制度(包括應急制度)對相關的運行活動加以控制。環境因素評價的步驟a) 各單位責任人組織相關專業人員,以“直觀判斷法”、“類比法”和“多因子打分法”對本單位環境因素清單中的環境因素逐條進行環境影響評價11、,將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填入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消耗類環境因素評價要有評價的過程并保留相關證據;b) 各單位責任人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按本制度5.2條款要求,對本單位重要環境因素清單中的重要環境因素,逐條制定消減控制措施;c) 各單位將部門領導審核、批準后的環境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上報安環部;d) 安環部對各單位上報的環境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進行最終確認,編制公司重要環境因素清單。5.4 環境因素的更新5.4.1 每年年底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各單位對環境因素進行重新識別與評價。5.4.2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環境因素進行識別和評價,更新重要環境因素:a)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變化時;b) 活動、產品或服務發生較大變化時;c) 當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時;d) 環境因素識別有遺漏時。5.4.3 環境因素的重新識別、評價按上述相關步驟進行。6 形成文件及記錄環境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環 境 因 素 清 單單位: D20000611序號活動產品/服務時態狀態環境因素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備注直觀判斷類比多因子打分縱向橫向ABCDEK是否匯總: 審核: 批準: 時間:重 要 環 境 因 素 清 單單位: D20000612 序 號活動產品/服務時態狀態重要環境因素消減及控制措施備注匯總: 審核: 批準: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