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團支部工作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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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99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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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團支部工作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團支部是團的最基層一級組織,與團員青年有著最直接最廣泛的聯系,是團的各項工作的基礎。加強班級團支部建設,努力把團支部建設成為班級的核心,是加強高校團的基層建設的重點。第二章團支部工作職責第二條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開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團員意識等教育第三條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和團支部大會,指導團小組開好團小組會,上好團課。定期組織支部民主生活會,檢查團員青年執行團章和2、大學生行為準則等情況。第四條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教育團員學習黨的基礎知識,以高標準要求自己,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第五條做好團員管理工作。發展新團員,收繳團費,辦理團員證年度注冊,表揚先進,執行團的紀律。第六條與班委密切配合開展班級課外文化等活動。教育引導團員明確學習目的,刻苦學習,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科技創新活動和青年志愿者活動。第七條了解和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和要求,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困難。第三章團支部工作制度第八條三會一課制度。團支部大會每學期不少于兩次,支委會每學期不少于四次,團小組會每學期一至兩次,團課每學期至少一次。支部組織活動一般為每兩周一次,要3、求每個團員按時參加活動,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應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給予團紀處理。第九條工作檔案制度。團支部的工作檔案主要是團支部工作手冊,包括會議記錄、活動記錄、好人好事登記、團員和青年花名冊等。第十條團費收繳制度。團員應于每月10日前按規定向支部繳納團費一次。團支部組織委員收到團費后,應在團支部工作手冊上登記并簽注日期。團支部應將團費按月上交分團委。團支部應教育團員按期繳納團費,逾期不交者,應予以批評,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繳納團費、不過團的組織生活者,按自動脫團處理。保留團籍的學生黨員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可不繳納團費,自愿繳納團費者不限。第十一條團員年度教育評議、團籍注冊制度。根據校團委4、分團委的要求,組織團員參加團員年度教育評議和團籍注冊活動。做好年中和年終團員登記和統計工作。第十二條團內獎懲制度。根據校團內獎懲工作條例和上級團組織的要求,組織評選優秀共青團員和優秀共青團干部,提出獎懲意見;團支部可進行口頭表揚和記好人好事簿的獎勵。根據團員違紀或所犯錯誤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團支部可進行小組批評、支部大會批評,對給予團員警告以上處分,需報上級團組織批準。第十三條請示匯報制度。團支部工作應按學期制定計劃、學期結束前應有總結。團支部的計劃與總結書面上報分團委。遇有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團組織請示、匯報工作。第十四條發展新團員制度。工作程序為: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支部培養考5、察(一般不少于半年);支部委員會提出發展意見;分團委審核;填寫入團志愿書;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校團委審批;入團宣誓;頒發團員證。第十五條團支部改選制度。團的支部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設團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35人。改選程序為:團支部就改選工作安排和選舉辦法報分團委批準;召開團支部大會;報告支部工作;投票民主選舉;當選的支部委員協商分工;報分團委批準。團支部改選一般一學年一次。第十六條保留團籍制度。學生團員入黨后保留團籍,保留團籍的學生黨員應參加團支部的組織生活和活動。遇到黨團組織活動時間出現沖突時,一般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活動,也可以在征得同意后,參加團組織的生活和活動。在進行團6、的組織情況年度統計時,應將保留團籍的青年黨員數統計在團員數內。第十七條“推優”制度。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程序:召開支部團員大會;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經評議提出推薦對象;支部填寫“推優”登記表;分團委考察;校團委審核。第四章團支部委員分工第十八條要推舉政治覺悟高、學習成績優、工作能力強、群眾基礎好的團員擔任團支部的領導工作,有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班級,一般應推薦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擔任團支部書記。第十九條團支部書記主要工作:1.負責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開支委會和支部大會。2.傳達上級黨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向上級黨團組織匯報工作、反映情況。3.貫徹、檢查和督促上級指示7、和支部大會決議的執行。4.總結支部工作,并負責向支部大會和上級團組織報告工作。5.了解掌握團員青年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并負責做好支部工作。6.負責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7.抓好團支部的自身建設,督促和幫助其他委員開展工作,負責團支部與班委會的協調配合。第二十條團支部組織委員主要工作:1.負責安排團的組織生活。2.負責團費的收繳、團員證注冊、團員的登記、統計工作、接轉團組織關系。3.負責團員獎懲工作,向支委會提出接收新團員的意見,對違紀團員,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4.負責團支部工作檔案的保管、填寫工作。第二十一條團支部宣傳委員主要工作:1.圍繞上級黨團組織的中心工作,做好宣傳發8、動工作,負責本支部的團課教育。2.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情況,向團組織提出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的意見。3.按照上級黨團組織的宣傳工作要求,積極組織稿件,向校內外宣傳部門投稿,報道支部工作和好人好事,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第五章團支部建設標準第二十二條合格團支部建設的標準是:1.有班子。班子健全,按期換屆,干部稱職。2.有制度。各項制度健全落實,團員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組織生活注重質量,“推優”工作堅持標準。3.有活動。各項活動經常進行,團員青年參加廣泛,形式多樣,各有特色。4.有作用。對團員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發揮團員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戰斗力,把支部建成班級核心。第二十三條先進團支部建設的標準是:團支部班子素質高,發揮骨干作用;支部團員學習成績優良,學習風氣好;支部團員積極要求進步,團內思想教育突出;支部組織工作規范,堅持高標準;支部宣傳工作突出,產生良好反響;團支部在各項活動中作用明顯,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第二十四條校團委、分團委每學期組織團干部根據達標創優考核條例,對各支部的團支部工作手冊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團支部。每年評選、表彰校、二級學院兩級“先進團支部”。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五條本條例適用于學生班級團支部,教工團支部可參照本條例開展工作。第二十六條本條例由校團委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