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發電廠預算執行與控制分析與考核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632
2024-09-07
7頁
21.50KB
1、水力發電廠預算執行與控制、分析與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xx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預算管理,建立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體系,規范企業運作,根據集團公司、五凌公司相關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2、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第三條 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第四條 企業應當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電廠財務預算管理由五凌公司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第五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二)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六條 廠長(主持工作的副廠長)應當對電廠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成立由廠領導、3、綜合部(包括綜合部主任、計劃、勞資、物資、財務、審計等)組成的財務預算委員會。第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部門完成財務預算目標。第八條 財務在財務預算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報告等具體工作,跟蹤監督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第九條 電廠內部生產、物資、勞資等專責具體負責本專業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4、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各專責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第十條 電廠部門是主要的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財務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檢查、考核。其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第三章 形式及編制依據第十一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一)現金預算是按照現金流量表主要項目內容編制的反映企業預算期內一切現金收支及其結果的預算。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為基礎,是其他預算有關現金收支的匯總,主要5、作為企業資金頭寸調控管理的依據。(二)預算資產負債表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預算執行單位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三)預算損益表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預算執業單位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產品成本預算或者營業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第十二條 電廠根據公司制定的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預算編制。第四章 執行與控制第十三條 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部門就6、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第十四條 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第十五條 應當嚴格執行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在日常控制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有關部門應及時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第十六條 財務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7、執行單位、財務預算委員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部門完成財務預算目標。第五章 分析與考核第十七條 建立財務預算分析制度,財務每月上報月度預算執行情況全面,以便預算委員會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糾正財務預算的執行偏差。第十八條 預算年度終了,企業內部預算執行單位上報的財務預算執行報告,應經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按照內部議事規范審議通過,作為企業進行財務考核的基本依據。第六章 反 饋第十九條 本制度應根據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一般一年審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訂一次。第七章 附 則第二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xx水力發電廠。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電廠綜合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