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倉庫叉車工及駕駛檢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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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71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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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倉庫叉車工及駕駛檢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運行安全。二、適用范圍適用公司全體叉車工及相關人員。三、職責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2.倉儲部負責叉車工的調度、管理及叉車的外協維修。四、叉車工管理制度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3.叉車工不準酒后駕車。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2、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5.叉車工不準駕車進行其它與公司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吃飯、出去買東西、干私活、非規定工作范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五、駕駛前檢查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泄露。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范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六、駕駛規定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叉車不得開出廠門。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于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于中位。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3、了之后再啟動,啟動后,立即松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運行后,再開動叉車。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并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5.行駛時,車速應控制在510KM/H,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后退行駛并控制好車速。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4、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并熄火后才能離開叉車。七、裝卸規定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后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5、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八、停放要求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2.停放后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并鎖定制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九、保養規定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具體參見附件叉車保養規范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3.叉車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十、處罰措施1.未經允許私自駕駛叉車者給予200元罰款并全公司通報;2.駕駛超速20KM/H者罰款50元;3.駕駛中損壞公物者須按價賠償并罰款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