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財務內部管理制度2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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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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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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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財務內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青島xx(xx)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財務內部管理制度(暫行)01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制度 工會經費的收支要堅持遵循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一、 預算收支的編制原則1、預算收入應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體現工會工作特點,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工會接受的行政補助資金或上級工會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規定的開支范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二、預算收支范圍2、1、預算收入包括: 會費收入;(2)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2、預算支出包括: 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三、工會經費預決算審批財務部門要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本單位預算、決算草案,經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為限,其編、審程序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相同。四、工會經費預算執行單位工會要嚴格按照批準的3、預算和財務制度進行開支,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經費預決算情況應每年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并向會員公布,接受監督。02工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一、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二、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三、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四、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4、管理規定的行為:1、超出規定范圍或限額使用現金;2、未經開戶銀行批準坐支現金;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五、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5、出租、出借銀行5、結算賬戶;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六、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為。03工會票據管理制度為規范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等票據的使用和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一、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二、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五項收入”。填寫的項6、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三、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四、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五、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六、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04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制度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7、,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二、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三、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四、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五、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六、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8、字。七、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八、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九、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備案。十、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本級工會9、委員會同意后執行。十一、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十二、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十三、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十四、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05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為加強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幫扶資金)管理,確保幫扶資金使用安全,根據工會法、10、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06468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一、幫扶資金的來源、使用范圍和幫扶對象1、幫扶資金來源主要包括:(1)市總撥付的專項幫扶資金;(2)集團及企業行政撥付給同級工會的幫扶資金(3)集團及企業工會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自行籌集的幫扶救助資金。(4)設立幫扶資金專戶的利息收入;(5)其他合法來源。2、幫扶資金的使用范圍:主要用于集團及企業在日常和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活動中,對困難職工開展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方面幫扶。3、幫扶資金幫扶對象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低11、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災難等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困難職工。(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困難職工。二、 幫扶資金的管理1、要堅持依檔幫扶、因困施助的原則,建立健全并動態化管理困難職工檔案,根據本單位困難職工群體的數量、分布、成因及困難程度,制定幫扶措施,確定幫扶標準。2、幫扶資金分配方案由同級工會領導班子集體審議決定。3、幫扶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挪用,不得改變資金用途,不得擴大開支范圍。4、幫扶資金的發放使用,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12、做到賬賬、賬款、賬物相符。06工會財務處理程序管理制度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一、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二、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三、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四、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13、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五、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基層工會日記總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范。六、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七、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八、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14、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九、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十、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十一、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15、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十二、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十三、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印;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印;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十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十五、會計憑證的傳遞會計憑證的傳遞是從制證到歸檔的過程。1、流程:經辦人持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送財務主管16、審核-工會主席審批-會計人員填制會計憑證-復核人員稽核-會計人員登賬-出納人員支付-會計人員裝訂-歸檔。2、要求:原始憑證簽字后,應及時填制會計憑證辦理結付或轉賬業務,各崗位不得積壓;會計憑證登記、結付完畢后,應按順序序號整理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存放;憑證粘貼、裝訂順序符合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07工會財務內部牽制制度(工會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財務內部牽制制度,是會計崗位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一種制度,也是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能和維持會計工作秩序的重要載體。特規定如下:一、崗位設置和分工。集團各級工會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為會計、出納。會計負責財務總體工作,核準辦理會計業務,負責經濟業務稽核及記賬業務;出納17、負責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確保準確無誤。二、不相容崗位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三、印鑒與銀行票據管理。銀行印鑒由會計保管、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置入金柜保管。出納員外出或請假時,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保管。四、經濟業務辦理。會計事項必須由兩個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由工會主席審批、會計制證,經出納員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五、出納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對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進行檢查核對,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六、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在規定的18、期限內,將其分管的財務工作以書面形式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項應逐一說明,否則不得離開崗位。移交工作由工會主席負責監督。七、會計人員崗位職責1、會計崗位職責在財務主管領導下,負責工會具體會計工作。崗位職責如下:(1)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會計準則。(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保證賬簿登記及時、準確,賬簿記錄內容真實、完整。(3)組織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落實資金到位率。按年度收繳和上解比例及考核辦法對基層單位工會的兌現情況進行考核、評定。(4)根據財務主管核準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審查、確認原始憑證記載事項,如實填制記賬憑證。對不真19、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及時向財務主管報告。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予以補充或更正。定期核對往來賬項,及時清理債權債務。(5)負責編制本級預、決算及匯總基層單位工會預、決算。(6)負責編制本級會計報表,接收、審核、匯總基層單位工會會計報表,編寫年度會計報表說明。(7)負責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的具體工作,做好本級工會的年度財產清查。(8)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裝訂本級工會會計核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9)對基層單位工會的財務工作負有檢查、指導、服務的責任。2、出納人員崗位職責在財務主管領導下,辦理貨幣資金的結算等業務,崗位職責如下:(1)20、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律和國家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法規。(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分別設置,啟用手續齊備。次年初,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分別整理立卷。(3)依據收付款記賬憑證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結算完畢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在憑證附件(原始憑證空白處)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作廢支票連同存根加蓋“作廢”戳記,集中粘貼于原會計憑證后附的粘貼單上。(4)每日根據辦結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日記賬,并做到日清月結。每月銀行日記賬必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核對不符時,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21、調節表”。現金日記賬每日必須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5)庫存現金超限額的部分,必須在當日或最遲次日送交銀行。(6)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入金柜妥善保管。金柜不得存放私人現金或物品。08財產管理與清查制度一、工會財產界定原則是:凡由工會經費投入、企業行政補助形成的財產均屬于工會財產。二、工會財產的標準與分類1、固定資產工會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及其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各種設施、設備;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包括自制、接受捐贈、調入符合規定條件的財產)及圖書館、閱覽室22、所購入的圖書,均按固定資產管理、核算。2、在用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專用設備單位在價值800元及以下,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工具備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按實物進行登記。3、工會財產清查應定期進行在本級工會主席領導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工會資產清查。4、資產的處置(1)清查中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無論價值大小,均報工會主席審批。其中,單價在2萬元及其以上的,需經工會常委會(委員會)研究提出處置意見。財產處置的賬務處理按照工會會計辦法辦理。(2)在用低值易耗品盤虧、毀損的,經本級工會研究,提出處置意見。3、造成財產流失、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造成損失的經濟賠償。4、清查資料由集23、團公司工會負責保存。09第九章 財務會計分析制度一、財務會計分析是體現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作用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礎工作,又是檢驗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工作質量的重要載體。二、財務會計分析的主要內容1、工會經費收入與上解、下撥、結余情況;2、資金到位情況、債權債務科目期末余額及增減變動;3、工會經費預算的節超狀況;4、對本期重大經濟事項資金運作分析。5、財務會計分析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財務會計分析每年一次。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會計準備年度分析資料,向本級工會常委會議匯報。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真實、可靠;精煉、簡捷;及時、完整。10工會會計崗位責任制度根據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24、定本制度。一、組織開展本工會的會計工作,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財務管理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經費運營管理。二、組織制定本會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三、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方案等。四、參與運行決策和各種經濟合同的擬定,加強事前監督。五、負責本工會的審核、記賬、算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規定時間和項目公開賬目。六、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11工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一、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專業資料25、。依法保管會計檔案,確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會計工作的重要職責。會計檔案管理具體執行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二、會計檔案的內容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臺賬、輔助賬簿;3、財務報告類:季度報表、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4、其他類:置于存儲介質的年度財務數據,視同會計檔案。三、會計檔案立卷、歸檔會計檔案按職責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別進行整理、裝訂、立卷,并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當月會計憑證需在次月25日前裝訂完畢。年度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需在報表批準后的15個工作日內裝訂完畢。四26、會計檔案日常管理1、已受理未報銷的原始憑證、已裝訂未移交的保存期內會計檔案,由會計妥善保管。2、未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除上級檢查外不得轉移出財務部門。五、會計檔案的調閱1、本單位人員調閱,需經財務主管同意。2、外單位人員調閱,需持介紹信,經財務主管審閱,報工會主席批準后,詳細記錄調閱的檔案名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等,向檔案保管人出具調閱手續。外單位人員調閱時須有本單位工會財務人員在場。3、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會主席批準。4、查閱或者復印會計檔案人員,嚴禁在檔案上做任何記錄、符號或標記,更不準涂畫、拆封和抽換。需復印會計憑證的27、,應征得財務主管同意。六、會計檔案的銷毀1、超過保管期限需銷毀的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提出銷毀意見,會同工會負責人共同鑒定,經確認無誤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工會主席審查批準后銷毀。2、超過保管期限但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及關聯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保管人員到具體事項終止時再行銷毀。3、會計檔案銷毀時,工會負責人會同檔案保管人員共同監銷,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將銷毀情況書面報告工會主席。 12工會經費使用審批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工會應根據經費獨立的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一、賬戶管理工會應當依法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獨立的銀28、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與工會無關的資金不得進入工會賬戶結算,嚴禁公款私存。各項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二、經費支出管理1、工會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下,堅持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重大開支事項,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2、各項經費支出應做到“有預算審批、按規定開支、取得發票真、用途填寫清、手續三人簽、臺帳資料全”。在各種業務票據報銷時,原則上1000元以內可支付現金,1000元以上開轉賬支票。3、對幫扶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面的開支必須采用實名制發放,做到專款專29、用。4、工會經費不能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能用工會經費支付社會攤派的費用,不能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13工會現金管理制度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一、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二、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三、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四、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30、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六、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14工會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一、按國家金融機構的有關規定在銀行開設銀行存款戶。二、所有涉及銀行存款收支業務的辦理均由專人負責,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三、“銀行存款日記賬”定期與銀行對賬,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如31、有差額,及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調節表經審核人員復核簽章后,與銀行對賬單一并裝訂保存。四、對銀行存款未達賬,認真查找未達原因,及時取得相關單據,并登記入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五、單位之間經濟業務往來原則上均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六、銀行票據、印鑒應分別保管,分不同地點保存,確保資金安全。七、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規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銀行存款戶,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弄虛作假套取現金和銀行信用。15工會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度根據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一、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二、做到逐日逐筆記賬,每日結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32、核對相符。三、定期和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賬相符。四、安全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五、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各項規定。六、不坐支現金。七、不公款私存。八、不白條抵庫。九、不挪用公款。十、不超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16工會資產管理制度根據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等進行登記、核算、管理和處置。實行工會資產獨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卡片。二、加強本級工會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的管理,定期進行實物盤點,確保工會資產安全完整、賬實相符。三、工會房屋建筑物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歸屬明確,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33、齊全。四、不得用工會經費進行高風險投資。沒有用工會經費進行擔保的行為。五、嚴格按照工會法、企業破產法、物權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意見,做好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工作。17 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根據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1、執行“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權責發生制為補充”的工會會計核算原則。2、工會應當對借出款項嚴格管理,工會經費不得私自借給個人或其他單位。3、對逾期三年以上確認收不回的“其他應收款”,經過經審會同意、主席批準作核銷處理,列作“其他支出”,同時在備查賬中登記,保留債權,日后收回列作“其他收入”。4、對三年以上確認無法付出的“34、其他應付款”,經主席同意,列作“其他收入”。5、因公出差借款應于出差歸來后三日內結清。6、“應付上級經費”貸方余額應及時解繳市總工會,不截留、不挪用、不欠繳工會經費。18 工會幫扶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工會幫扶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根據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青島市總工會有關文件精神和國家財經法規及工會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享受幫扶金范圍為經過本人申請并獲得麗東化工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成為正式會員后,才能享受工會會員相關待遇,非會員不享受此項待遇。第二章 資金來源和使用原則第三條 資金來源: 1、上級工會下撥的幫扶資35、金;2、本級工會經費投入; 第四條 資金使用原則: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第三章 使用范圍和幫扶標準第五條 使用范圍包括:元旦春節慰問困難職工;日常醫療救助;困難職工子女助學;臨時性生活補助;婚、喪、嫁、娶、生;法律援助及其他與困難職工群體幫扶有關的支出。第六條 幫扶標準:1、元旦、春節送溫暖慰問金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與當地上級工會安排標準適當統一,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慰問標準。2、醫療幫扶標準根據實際支出醫療費及家庭和本人收支情況確定。3、助學幫扶困難家庭大學生標準按照專、本科生等不同助學對象確定,一般掌握在500元至1000元。4、臨時性生活補助標準一般掌握在300元至1500元。5、遭受意外災害36、一次性補助標準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6、會員本人結婚時,按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發放賀禮金;試用期內的員工和再婚的人員除外。7、會員的親屬死亡時,按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發放慰問金。8、會員生育慰問金300元。9、雙職工在公司的只能申請一份。第四章 申請幫扶程序第七條 困難職工申請幫扶應首先向所在工會小組提出申請,經工會小組調查核實后,符合幫扶條件的填寫幫扶審批表,并附相關證明資料的復印件,一并報工會。工會小組應嚴格把關,如有弄虛作假行為,需承擔相應責任。第八條 困難職工幫扶按有關規定申請幫扶;工會小組核實后,報工會申請幫扶。特別困難的,在工會幫扶后仍需繼續幫扶的,也可由工會向區總工會提出申請。第37、九條 緊急情況幫扶:對符合幫扶條件的緊急申請,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辦理。第十條 婚、喪、嫁、娶、生幫扶金有效證明文件為員工本人的結婚證,本人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證件。第十一條 會員應當在結婚/死亡事件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再支付。第十二條 結婚/死亡事件時間的確認以結婚證/死亡證明注明日期為準。第五章 財務管理第十三條 要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做到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第十四條 資金發放使用要嚴格按標準和規定執行。幫扶資金的發放由工會主席審批。困難職工領取幫扶資金時,一般須由申請人本人簽收。申請人因特殊情況不能簽收的,由他人代領時,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聯系電話及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資料。元旦春節慰問等集中發放的幫扶資金或幫扶物資,憑幫扶清單報銷,先由經辦人、工會委員主管簽字,再由工會主席審批。第十五條 工會統一制作幫扶審批表,作為資金使用報銷的必備憑據。資金報銷必須票據真實,附件完整。實物發放的,需附明細發放清單;其他資金報銷需按要求附相關資料。第十六條 堅持資金專款專用原則,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領、拆借資金,不得隨意擴大資金的使用范圍。對于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青島麗東化工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