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教學科研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暫行辦法修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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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1073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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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峽大學教學科研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暫行辦法(修訂)(討論稿)人 事 處二一三年十月三峽大學教學科研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暫行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學科研崗位聘任與管理工作,強化崗位意識,建立和完善教學科研人員考核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樹立符合教學科研工作規律的考核評價導向,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三峽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三峽大學教師崗位設置與聘用實施細則(試行)及三峽大學教學科研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暫行辦法(試行)運行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基本原則教學科研崗位職責的制定及考核應遵循以下原則:1、尊重規律,體現導向;2、堅持標準、客觀公正;3、分類管理、分級考核;4、全面考2、核,突出績效。二、考核對象及分類1、考核對象受聘于教授、副教授、講師和助教等教師崗位的教學科研人員。2、崗位分級根據教學科研崗位職責、任務的大小,結合湖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的相關要求,教學科研崗位設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個層次的崗位,同時對每個層次的崗位分別設置不同等級,其中教授設二、三、四級崗位,副教授設五、六、七級,講師設八、九、十級崗位,助教設十一、十二級崗位。各級崗位的設置及上崗條件按照三峽大學教師崗位設置與聘用實施細則(試行)執行。3、崗位分類學校根據教學科研人員在教學、研究等方面所側重承擔的主要職責,對教師崗位實行分類管理,設置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并重型、科研為主型3、和社會服務與推廣型四類。其中,教學為主型崗位的聘用原則上只面向年齡在45歲以上的公共課、公共基礎課教師,或50歲以上的專業課教師,同時在教學研究、課程建設等方面對其有明確要求。學院可根據工作實際,對教師的崗位類別進行調整,并按照不同崗位類別的標準進行考核。三、崗位職責教學科研崗位基本職責主要包括教學、研究(含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社會工作三個方面的內容,受聘各級崗位的人員在聘期內應履行相應職責。(見附件一)四、考核辦法(一)考核標準教學科研崗位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其中德、能、勤以定性考核為主,包括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修養、事業心與責任感、協作精神、遵紀守法等方面;業績考核4、是考核的重點,包括教學工作、研究工作及社會工作三個方面,以定量考核的方式進行,將工作業績核算成相應的積分,并對照相應考核標準確定結果。教學科研崗位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分別考核其年度內和聘期內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1. 德、能、勤考核(1)合格等次標準政治素質好,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工作勤奮,愛崗敬業,責任感強;關心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學生評價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嚴于律已。(2)不合格等次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定為不合格:出現三峽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不合格等次情況的;出現學術腐敗或學術不端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教學、研究任務的。25、. 業績考核學校制定以下考核量化指導性標準,以量化方式考核教師完成的教學、研究及社會工作。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實際對評分細則的標準、范圍等進行調整,形成本學院的考核細則,相關要求不得低于學校制定的標準,細則報學校審定后執行。(1)教學工作考核教學工作額定工作量為350標準學時/每學年,完成額定工作量的積分為100分;教學工作業績積分參照下表計算。教學工作量化考核細則見附件二。實際完成教學工作量350700及以上教學工作積分最高分100200(2)研究工作考核研究工作含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工作量積分上不封頂。科研工作和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分別由科技處、教務處制定,詳見附件三、附件四。(3)社會工作6、業績考核社會工作額定工作量為200工作時/每學年,完成額定工作量的積分為60分,最高積分60分。社會工作量化考核細則見附件四。(二)年度考核1、年度考核在學校統一部署下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其中業績考核按表一中年度單項積分和總分的要求執行。表一 年度考核業績積分最低標準及優秀標準崗位類型崗位類別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并重型科研為主型年度考核業績積分總分優秀等次總分社會服務與推廣型教學分研究分社會工作分教學分研究分社會工作分教學分研究分社會工作分年度業績總分優秀等次總分教授二級75753050150302522530310400420460三級75603050120302518030280370397、0430四級75503050100302515030260350360400副教授五級9045256090253013525250330330390六級9040256080253012025235315310370七級903325606625309925220300290350講師八級1202520805020407520190250250340九級12022.5208045204067.520180240230320十級1201820803620405420170230210300助教十一級1050107001035010120170140220十二級105010700103501010018、50120200注:年滿57歲的男性教師和年滿52歲的女性教師,研究積分可放寬至相應標準的1/2,但總分要求不變。2、考核結果等次的確定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參照以下條件和程序確定。優秀:德、能、勤考核合格,業績單項分均達到表一中最低積分標準,總分達到優秀等次總分要求。稱職:德、能、勤考核合格,業績單項分及總分均達到表一中最低積分標準。 基本稱職:德、能、勤考核合格,未達到稱職標準,但業績積分總分達到表一中最低積分標準的60%及以上。不稱職:德、能、勤考核不合格;或者德、能、勤考核合格,但業績積分總分未達到表一中最低積分標準的60%。3、年度考核可采用滾動考核辦9、法。具體為,若當年業績考核單項分或總分未達到最低標準,可根據近四年內各單項分和總分的平均值對照表一確定其考核等次。4、為營造良好的拔尖人才成長環境,學院可擬定年度考核免考教師并報學校審批,免考教師年度考核等級為稱職,人數不超過學院教師總數的5%。5、考核程序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底進行,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1)個人總結,并填寫表格,自我評價核算業績積分、申報考核等次。2)以系(部、中心、教研室)為單位組織群眾評議,形成推薦意見;3)學院匯總并審核教師申報材料及系(部、中心、教研室)推薦意見,形成考核結論,并將業績積分、核對辦法及考核結論在學院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考核結果報送人事處。 410、)人事處匯總教師考核結果,并報學校審定。5)經審定后的考核結果反饋到各學院,考核材料歸入教師個人檔案。(三)聘期考核1、教學科研崗位的聘期為四年。四級及以上崗位的聘期考核由學校組織進行,五級及以下崗位的聘期考核由各學院根據學校的安排組織實施。2、考核內容1)完成附件一中各級崗位的聘期主要職責要求2)完成表二中聘期考核單項積分和總分的要求表二 聘期考核業績積分最低標準崗位類型崗位類別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并重型科研為主型聘期業績總 分社會服務與推廣型教學分研究分社會工作分教學分研究分社會工作分教學分研究分社會工作分聘期業績總 分教授二級3003001202006001201009001201240111、680三級30024012020048012010072012011201560四級30020012020040012010060012010401440副教授五級36018010024036010012054010010001320六級3601601002403201001204801009401240七級3601321002402641001203961008801160講師八級480100803202008016030080760100九級48090803201808016027080720920十級48072803201448016021680680840助教十一級420040280012、40140040480560十二級4200402800401400404004803、聘期考核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級,參照以下條件和程序確定。稱職:各年度德、能、勤考核均合格;全面完成附件一中的崗位職責,且聘期內業績單項分和總分均達到表二中最低積分標準。基本稱職:各年度德、能、勤考核合格,基本完成附件一中的崗位職責,且聘期內業績單項分和總分均達到表二中最低積分標準60%及以上。不稱職:未達到基本稱職要求。4、考核程序聘期考核一般在聘期結束當年的年底進行。聘期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1)個人總結,填寫表格,自我評價核算業績積分、申報考核等次,并提交支撐材料。2)以系(部、中心、教研室13、)為單位組織群眾評議,形成推薦意見;3)學院匯總教師申報材料及系(部、中心、教研室)推薦意見,審核五級及以下崗位教學、科研及社會工作完成情況,形成聘期考核結論,并將業績積分、核對辦法及考核結論在學院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考核結果報送人事處。人事處匯總五級以下崗位考核結果,并報學校審定。4)學院將二、三、四級教授申報材料(含教學、科研、社會工作支撐材料及學院推薦意見)分別報教務處、科技處、研究生處等職能部門復核,學校根據考核標準及復核結果,形成二、三、四級教授崗位考核結論并公示。5)經審定后的考核結果反饋到各學院,考核材料歸入教師個人檔案。五、考核結果的使用年度考核優秀1、按照有關規定增加薪級14、工資;2、授予年度優秀教師稱號;3、全額發放校內津貼,并根據學校和學院的相關辦法予以獎勵;4、聘期內兩次及以上年度考核優秀者,在參加高一級崗位聘任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稱職1、按照有關規定增加薪級工資;2、全額發放校內津貼。基本稱職1、責令限期改進并達到稱職要求;2、當年薪級工資不以增加;3、業績津貼按當年相應標準的50%發放;4、對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的,直接定為不稱職。不稱職1、可視情況予以調整崗位或低聘相應職務;2、當年薪級工資不以增加;3、校內基礎津貼在下一年度降低一個檔次;4、扣發當年業績津貼。聘期考核稱職1、可申請繼續聘用;2、可申請晉升聘用高一級崗位。基本稱職1、下一聘期不能申15、報高一級崗位聘用不稱職1、新進教師聘期考核不稱職者,解除聘用關系;2、下一聘期不能申報高一級崗位;3、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低聘、轉崗直至解聘六、附則1、機關和其它業務部門中受聘教學科研崗位的處級領導干部及受聘“雙肩挑”崗位的人員,應按要求承擔教學工作,教學工作量最多不超過額定工作量的1/3。2、學院、科研機構中受聘教學科研崗位的處級領導干部,應按要求承擔教學、研究工作,教學工作量最多不超過額定工作量的1/3,研究工作必須完成相應崗位研究積分的基本要求。3、受聘教學科研崗位或“雙肩挑”崗位的處級領導干部,其教學、研究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學校對處級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標。4、教師受聘講師及以下崗位不得16、超過三個聘期,期滿應予轉崗。5、學校雙聘教師的考核按聘用合同執行。6、本辦法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三峽大學教學科研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暫行辦法(試行)即時廢止。附件一:教學科研崗位聘期主要職責附件二:教學工作量化考核細則附件三: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附件四: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附件四:社會工作量化考核細則 8 附件一:教學科研崗位聘期主要職責教學教研、科研(理工醫類)教研、科研(人文社科類)正高級二級崗位須達到至少四項要求:1. 承擔課堂教學;(必備條件)2. 組織開展教研活動(2次/學期);3. 開設全校公選課; 4. 為適應學科及社會發展需要,開設新課程;5. 擔任拔尖人才培養、大學生創新17、創業、學科競賽等指導教師;6.負責或參與專業建設、人才培養方案及教學計劃的制定和完善;7.負責或參與實習基地及本科教學實驗室的規劃與建設。獲得單項300分及以上一項;或獲得單項150分及以上兩項;或獲得單項100分及以上三項三級崗位獲得單項300分及以上一項;或獲得單項100分及以上三項;或獲得單項80分及以上四項四級崗位獲得單項200分及以上一項;或獲得單項100分及以上兩項;或獲得單項60分及以上四項副高級五級崗位獲得單項150分及以上一項;或獲得單項80分及以上兩項;或獲得單項60分及以上三項;六級、七級崗位獲得單項150分及以上一項;或獲得單項60分及以上兩項。中級、初級八級及以下 須18、達到至少三項要求:1. 承擔本科課堂教學(4學分/年);(必備條件)2. 參與課程建設;3. 參與編寫新教材或教學參考書的相關工作(在教材中有署名或致謝等);4. 參與教學研討活動;5. 協助進行專業建設、人才培養方案及教學計劃的制定和完善、實習基地及本科教學實驗室的規劃與建設。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和學科特點自行確定注:論文成果只記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導師為第二(學生為第一作者),僅計算一次。附件二:教學工作量化考核細則教學工作根據教學對象的不同分為本科教學工作和研究生教學工作兩個方面。其工作量化及積分計算辦法如下:一、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實際教學工作量=本科教學工作量(X+Y)+ 研究生教學工19、作量Z,其中X指本、專科生教學標準學時工作量,Y指本、專科生其它與教學有關的標準學時工作量,詳見下表:本科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教學標準學時工作量的計算方法本、專科生教學標準學時工作量X=Xi i=1-71.理論課教學(1)全程負責課程教學(含輔導、答疑、批改作業、本課程考試出題、監考、批閱試卷等)X1=(年計劃學時+7)k1k2(k3+k4)(1+c1) (2)主講教師只授課(含出試卷、監考等),其它教學環節由助課教師完成X1=(年計劃學時+7)k1k2(k3+k4)(1+c1) 0.8k1為質量系數,取值范圍(0.91.1);本科教學質量評價前10%的,K1取1.1;其余K1取1。取值由學院決20、定并報教務處核準。k2為課程類型系數,音樂個別課 k2=0.7,音樂小課 k2=0.8;其余課程k2=1。k3為人數調節系數,k3=1+0.005(x-50),x為學生人數,一般課程x50時按50人計算;專體課、專外課、音樂及美術技能課k3=1+0.01(x-30), x為學生人數,x30時,按30計算。k4為改革教學手段系數,新開設的課k4=0.2;外語授課(指非外語類課程),改革試點班 k4=0.4;其它k4=0c為重復班系數 c1(班次-1)0.9 c2=(班次-1)0.5高水平運動隊訓練根據教學計劃規定的學時按上課對待。2.專任助課(含隨堂聽課、輔導、答疑、批改作業、本課程監考、批閱試21、卷等)X2=(年計劃學時數) 0.3 k1k2k3(1+c2)3.指導各類實習 X3年計劃學分20k1ef 指導各類見習 X3年計劃學分16k1ef0.8e為效益系數,20人以內,e=1,超過20人。e=1.1;f為實習地點系數,宜昌市城區內,f=1,宜昌市城區外,f=1.14.指導課程設計、學年論文當r20,X4年計劃學分k1r0.7 r為指導學生數當r20,X4年計劃學分k120+( r -20)/20.75.指導畢業設計(論文) 當r10,X5年計劃學分k1r1.25 r為指導學生數當r10,X5年計劃學分k110+( r -10)/21.256.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X6=天數122、.57.指導實驗 X7計劃學時d(1+c); d為人數權重系數;30人及以下d1,30人以上d1.1;指導上機50人及以下d1,50人以上d1.1。C為重復班系數 C=(班次-1)0.7其它與教學有關的標準學時工作量的計算方法其它標準學時工作量YYi i=1-71.指導學生小組進行各種競賽、各種課外訓練指導校運動隊、各學科競賽小組訓練Y1核準實際時數1.5指導群眾性體育活動 Y1核準實際時數12.指導學生參加國家或省(部)主管部門公開組織的、常設性的文化、藝術體育競賽以及社會實踐活動獲獎Y2=kx x不同級別的獲獎數k常設性的文化、藝術、體育競賽以及社會實踐活動,國家級一等獎排名第一的k=3023、(按排名順序遞減3),國家級二等獎排名第一的k=20(按排名順序遞減3),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一等獎排名第一的k=15(按排名順序遞減3),省級二等獎、三等獎排名第一的k=10(按排名順序遞減2)3、優秀教學獎Y3ki, i=17 ;k-教學競賽:國家級一等獎k1100,二等獎k2=80,三等獎k350;省級一等獎k440,二等獎k5=20,三等獎k610;學校優秀教學獎k740。4、專業建設Y4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學時Y4=48學時;省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學時Y4=40學時;其它專業Y4=32學時。各級專業建設工作量由專業負責人根據教師團隊工作情況進行分配,但負責人工作量按不少24、于30%計算,且總數不得超過該專業年總工作量。5、課程建設維護Y5國家級精品開放課程Y5=48;省級精品開放課程Y5=32;校級精品開放課程Y5=16;校級網絡課程Y5=8各級課程建設維護工作量由課程負責人根據教師團隊工作情況進行分配,但負責人工作量按不少于50%計算,且總數不得超過該項目年總工作量。6、校內實驗室建設Y6國家實驗教學示范中心Y6=48;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Y6=32;其它實驗室建設項目當年度(含制定實驗室建設計劃、實驗設備調試、實驗項目設計等)X3=16。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由學院根據教師在建設中的工作情況確定,但負責人工作量按不少于40%計算,且總數不得超過該項目的年總工作量。25、7、校外大學生實踐基地建設維護Y7國家校外大學生實踐基地Y7=48;省級校外大學生實踐基地Y7=32;校級校外大學生實踐基地建設Y7=16。校外大學生實踐基地建設維護工作量由學院根據教師在建設維護中的工作情況確定,但負責人工作量按不少于40%計算,且總數不得超過該項目的年總工作量。研究生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教學標準學時工作量的計算方法研究生教學標準學時工作量ZZi i=1-41、標準學時工作量Z1=課程學時數(K1+K2) (1+c) K1-聽課人數系數公共課:聽課人數45人K1=1;4565人,K1=1.1;6685人,K1=1.2;86105人,K1=1.3;106人以上K1=1.4。專業課26、:聽課人數15人 K1=0.8;610人 K1=1;1120人 K1=1.1;2120人 K1=1.2;2130人 K1=1.3;31人以上K1=1.4。K2教學改革手段系數外語授課(指非外語類課程)K2=0.5;其它K2=0課程類型系數全校任選課1.2,新開課為1.4C=(班次-1)0.82、指導教師工作量Z2=36每年在學研究生人數(第二導師由第一導師從總工作量中劃分;指導工程碩士生減半計算)Z3=6畢業論文評閱數Z4=8參加各培養環節(論文開題、中期檢查、論文答辯等)天數二、教學工作積分計算辦法1、額定教學工作量為350標準學時工作量/每學年,完成額定工作量的積分為100分。2、教學工作27、積分=100實際教學工作量/額定教學工作量(350)。附件三: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一、科研工作量化積分計算辦法科研工作根據性質的差異分為成果和項目兩大類,其積分即為科技業績積分。量化積分計算辦法如下:類 別單 位基本分值備 注成果類著作類學 術 專 著分/部1801.基本字數20萬字,在其基礎上每增減1萬字增減基本分的2%,但超過50萬字不再加分。2.國家規劃教材k=1.5;一般教材k=1;譯著k=0.8.學 術 編 著(譯 著)分/部100Xk論文發表T1級:NatureScience分/篇2000不論作者排序,均可計入成果(需標注三峽大學)T2級:IF10的SCI期刊論文/中國社會科學(含28、外文版)分/篇1000A級:SCI一區期刊論文/SSCI、A&HCI期刊論文/CSCD、CSSCI中的A級期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學術論文)/A類會議分/篇200A類會議由教育部學科評估認定,如:計算機學會系列會議B級:SCI二區、三區期刊發表的論文/CSCD、CSSCI中的B級期刊分/篇100C級:SCI期刊論文、EI期刊論文及同類期刊論文/CSCD、CSSCI期刊論文分/篇60D級:三峽大學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外文學術論文/中文核心期刊分/篇40E級:其他公開發表的論文分/篇35檢索收錄轉載SSCI/A&HCI收錄分/次150每篇文章的檢索收錄轉載考核只記一次,按得分最高者記SCI收錄29、分/次100EI收錄、新華文摘論點摘編、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收錄、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轉載分/次80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分/次60CPCI-S/CPCI-SSH收錄分/次50學術及社會影響力T級:ESI論文/新華文摘(全文轉載)分/次800每項成果只記一次,本人申請本年度對該項成果進行考核并提供證明,科技處負責認定。A級:SCI/SSCI總引頻次100/研究成果被中共中央或國務院采納或國家領導人重要批示分/次300B級:SCI/SSCI總引頻次70/研究成果被省部級及以上機構采納或此級別領導人批示/央視電視臺技術類、學術類講座分/次150C級:SCI/SSCI總引頻次40/研究成果被地級市政府30、機構采納或此級別領導人批示/省級電視臺技術類、學術類講座或央視級節目顧問分/次80成果鑒定國際領先、國際先進分/項200國內領先分/項100科技獎勵國家級一等獎/特等獎/最高獎分/項10000指政府的自然科學獎(基本分值X1.2)、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和社科成果獎。重復獲獎,按最高等級計算;自然科學獎按分值*1.2計算。單位需標注三峽大學,多人排序計分依據說明第5條; 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或全國一級專業協會主辦的作品展覽、演出或競賽獎勵由科技處認定級別。二等獎分/項5000省部級一等獎分/項2500二等獎分/項1500三等獎分/項600市、廳、校級一等獎分/項200二等獎分/項100三等獎分/項31、60專利國際、國家發明專利授權分/項180三峽大學為專利權人軟件著作權/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分/項90項目類項目立項國家級自科A1類、社科A1/A2類分/項500項目主管部門直接下達給三峽大學,且只對項目負責人計算自科A2類、社科A3類分/項400自科A3類分/項200省部級重點類分/項100一般類分/項80市廳級分/項36國際類分/項50申請國家級項目申報分/項20經費考核科技經費分/萬元25多人合作的項目經費=審核后的分配比例*有效到賬經費科技成果轉化經費分/萬元30聘期主要職責(附件一)中聘期累計經費(單位:元)計分辦法:1、工科類:2、理醫類:3、人文社科應用類為:4、人文社科基礎類為:二32、說明:1、除特別注明外的所有科技成果,三峽大學必須為第一完成單位。2、作品類成果按相應科技任務指標分的1/4計算,由科技處負責認定。3、論文作者只記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導師為第二(學生為第一作者)。4、科技獎勵三峽大學為參加單位時,科技指標分按第下表進行分解:課題總人數N234按貢獻排序S121231234所占比例 a2/31/33/62/61/65/103/101/101/10課題總人數N56按貢獻排序S12345123456所占比例 a5/154/153/152/151/156/215/214/213/212/211/21課題總人數N7按貢獻排序S1234567所占比例 a7/286/233、85/284/283/281/281/28課題總人數N8按貢獻排序S12345678所占比例 a8/367/366/365/364/363/362/361/36說明:總人數N超過8人的,科技指標分劃分比例a可按公式a=2(N-S+1)/N(N+1)計算。附件四: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一、教研工作量化積分計算辦法教研工作根據性質的差異分為成果和項目兩大類,其積分計入研究工作積分。量化積分計算辦法如下:類 別單 位基本分值備 注成果類教研論文A類:教育研究刊發的論文/中國教育報、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刊發的論文分/篇200教務處負責認定(論文如被檢索、收錄、轉載,其基本分值按科研論文檢索、收錄34、轉載計算)B類:教育類CSSCI期刊發表的論文分/篇100C類:教育類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分/篇60D類:三峽大學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外文學術論文/中文核心期刊分/篇50E類:其他公開發表的論文分/篇40成果驗收國家級教學項目鑒定和驗收通過分/項100教務處負責認定省級教學項目鑒定和驗收通過(不含省級教學研究項目)分/項60教材類教材分/部100Xk國家規劃教材k=1.5;一般教材k=1;教學獎勵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特等獎/最高獎分/項10000重復獲獎,按最高等級計算;教務處負責認定二等獎分/項5000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分/項3000二等獎分/項1800三等獎分/項700校級教學成果35、獎一等獎分/項240二等獎分/項120三等獎分/項70項目類項目立項國家級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分/項400教務處負責認定轉型升級的精品開放課程分/項200其他類項目分/項100省級各類本科教學工程項目及省級教學研究項目分/項80校級各類本科教學工程項目分/項10項目申請國家級項目申報分/項20教務處負責認定省級項目申報(不含教學研究項目)分/項10二、說明1.被認定的教研工作量化的成果和項目,在納入研究工作積分時,不再按照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重復積分。2.教研工作量化積分所有權和分配權原則上歸屬項目負責人和成果所有者。如果存在多人參與項目,或多人共同擁有成果,其積分劃分由項目負責人和第一擁有人分配36、積分。對于不具有明確的項目負責人和擁有者的成果和項目,原則上其積分由成果和項目所在單位分管教學的主管領導確定劃分辦法或參照學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細則,按貢獻排序進行分配,其分配辦法需在學院內公示并報教務處備案。3.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歸屬第一單位必須是三峽大學。附件五:社會工作量化考核細則社會工作包括專業和課程建設、實驗室建設、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學術交流或社會兼職、研究生教育和學生工作、支部工作、工會工作等。其工作量及積分計算辦法如下:一、社會工作量計算辦法實際社會工作量=教育教學社會工作量X+學科建設及研究生教育社會工作量Y+科研社會工作量Z+其他社會工作量W1、教育教學37、社會工作量X計算辦法(單位:工作時)教學社會工作量計算辦法X=Xi i=151、教授、副教授指導青年教師工作量(應簽訂協議,指導青年教師備課.試講等,指導工作有記錄) X1=402、擔任班導師:X2=50班級數3、擔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的教師:系主任 X3=60,系副主任 X3=50,教研室主任X3=50,教研室副主任X3=404 擔任教育部高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的教師,給予相應的工作量:X4=2005、擔任學院視導組成員,完成學院規定的視導工作,給予相應的工作量:X5=1006、組織通過醫學、工程教育、行業專業認證,通過認證的專業,給予相應的工作量:X6=400通過認證的專業,其工作量由學院38、分管教學的領導具體劃分。2、學科建設及研究生教育社會工作量Y計算辦法(單位:工作時)學科建設及研究生教育社會工作量計算辦法Y=Yi i=1-61、學科建設:Y1:學科規劃、日常管理(含條件建設):按實際投入時間計算,最高不超過50;Y2:學科建設立項(博士點、碩士點申報):按實際投入時間計算,最高不超過80;Y3:學科建設評估驗收:按實際投入時間計算,最高不超過50;2、研究生教育(1)培養方案的制訂:Y4=50方案數(2)課程建設:Y5=200立項課程門數(3)創新教育、教學督導、學生工作及其他研究生處認可的工作:Y6按實際投入時間 3、科研社會工作量Z計算辦法(單位:工作時)類別內容單位工39、作時備注參與學術活動與交流國際性學術會議分/次120有會議邀請函、會議資料、會議論文和參會的會議照片(每年最多計兩次)全國一級學會學術會議分/次90省級學會學術會議分/次60作校內學術報告分/次60科技處登記為準(每年最多計兩次)舉辦學術會議國際性學術會議分/次600三峽大學為承辦單位,如學校為協辦單位分值為承辦單位的1/3,多人承辦由負責人劃分全國一級學會學術會議分/次300專業性學會學術會議分/次240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管理主任分/年300實驗室為非獨立行政單位副主任分/年180學術委員會主任分/年90學會工作全國性學會正副理事長分/年450三峽大學為掛靠單位,如三峽大學非掛靠單位則分值為40、掛靠單位的1/3全國性學會正副秘書長分/年300全國性學會常務理事與理事分/年240省級學會正副理事長分/年390省級學會正副秘書長分/年300省級學會常務理事與理事分/年180市級學會正副理事長分/年360市級學會正副秘書長分/年300市級學會常務理事與理事分/年120科協工作省科技協會正副主席、正副秘書長分/年450市科技協會正副主席、正副秘書長分/年360校科技協會正副主席、正副秘書長分/年300院科技協會主席、秘書長分/年180省級及以上科技團隊分/年300中期檢查與年度檢查為合格,否則不計分科技團隊負責人省教育廳科技團隊分/年240多人指導由負責人劃分校級科技團隊分/年120國家級競賽分/屆450指導學生科技創新省部級競賽分/屆3004、承擔其他社會工作,如擔任工會、支部等工作,可酌情計算工作量,但每人每年承擔其他社會工作的工作量總和不超過40工作時。二、社會工作積分計算辦法1、額定社會工作量為200工作時/每學年,完成額定工作量的積分為60分。2、實際社會工作量在額定教學工作量1倍以內部分的社會工作積分=60實際社會工作量/額定社會工作量200,超過額定社會工作量的部分不再核算積分。社會工作業績年最高積分為60分。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