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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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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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目 錄1 總 則1.1 編制目的和依據1.2 分類分級1.3 適用范圍1.4 工作原則2 組織體系2.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2.2 現場應急指揮部2.3 專家組3預防和預警3.1 監測3.2 預防3.3 預警3.4 預警響應4應急處置4.1 信息報告4.2 先期處置4.3 應急響應4.4 現場指揮4.5 應急聯動4.6 擴大應急4.7 應急結束4.8 信息發布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5.2 調查評估5.3 恢復重建5.4 保險理賠6 應急保障6.1 隊伍保障6.2 資金保障6.3 物資保障6.4 技術保障6.5 安全保障7 責任追究8 預案管理1 總 則1.12、 編制目的和依據為加強本市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減輕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某某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某某省環境保護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某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1.2 分類分級按照突發事件的誘因,突發環境事件可以分為事故次生、企業排污、自然災害引發等三類。其中事故次生類主要包括由于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陸源溢油污染以及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次生等;企業排污類包括企業排污導致的水污染(含飲用水水源地污染3、)、大氣污染、土壤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有毒化學品污染等;自然災害引發類包括因自然災害引發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級)四級(見附件1)。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以下各類突發環境事件:(1)本市范圍內發生的超出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縣區)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2)本市范圍內發生的跨縣區突發環境事件;(3)本市范圍內發生的其他需要市政府指導、協調、指揮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4)外地發生但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本預案指導全市突發環4、境事件應對工作。核和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另行制定。1.4 工作原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監測、監控、監督,建立風險防范體系,提高防范和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堅持屬地為主,充分發揮縣區開展先期處置的關鍵作用,實行分級響應。2 組織體系2.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市應急管理委員會設立某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指揮部組成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聯系環境保護工作副秘書長、市環5、保局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市政府應急辦、市環保局、市政府新聞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農委、市城鄉建委、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林園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局、市城管局、市安監局、市畜牧水產局、市旅游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氣象局、某某警備區、某某武警支隊、某某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必要時可及時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納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指揮部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做好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6、;(2)貫徹落實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的決定和部署;(3)統一指揮、協調較大以上級別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指導縣區做好環境事件應急工作;(4)協調某某警備區、某某武警支隊和民兵預備役參加搶險救援;(5)請求或接受市外支援;(6)組織信息發布,開展宣傳教育,維護社會穩定;(7)承擔其他有關環境事件的重要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和指揮部的部署,組織開展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1)落實指揮部的指令,協調有關縣區和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并指導、督促工作落實;(2) 收集、分析環境事件信息,按規定上報事件發生和應急7、處置進展情況;(3) 組織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會商事件引發原因、發展趨勢,對事件級別及影響進行初步評估,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方案的建議;(4) 牽頭組織環境事件現場指揮、協調和處置工作;(5) 檢查、指導主要風險源、重點污染源管理工作,完善和報備應急預案;(6) 負責指揮部日常事務,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2.2 現場應急指揮部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指揮長,事發地縣區負責人擔任副指揮長。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可適當調整現場應急指揮部規格和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F場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1) 負責制定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方案8、和措施;(2) 指揮現場搶險救援;(3) 全面掌握現場動態,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4) 協調有關保障、支援工作。2.3 專家組指揮部設立環境事件處置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為:(1) 參與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2) 為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提出決策建議;(3) 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知識和技術咨詢。3預防和預警3.1監測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縣區做好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監測、收集、分析、研判和交流工作。(1)環境污染事件信息由環保部門負責;(2)生態破壞、生物物種安全事件信息由農林、水產部門負責;(3)水路、公路鐵路運輸和船舶、港口污染事件信息由交通部門負責9、;(4)飲用水污染事件信息由水務、建設部門負責。3.2 預防(1)每年組織對環境風險隱患進行排查、登記、評估、整治,定期檢查監控,建立巡查制度,落實防范措施,及時消除隱患;(2)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析和評估工作,建立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3)加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工作。3.3 預警預警級別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劃分為I級、級、級、IV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可適時調整預警級別。預警發布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確定,按照某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3.410、 預警響應根據預警信息,指揮部決定并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2)及時掌握事態,按照規定報告、發布或解除預警信息。(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及相關職能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排查污染源,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保障應急工作。 4應急處置4.1 信息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有關人員立即向主管部門和事發地政府報告。信息報告工作按照某某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執行。4.2 先期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11、縣區主要負責人和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要迅速趕赴事發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以下措施:(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2)緊急調配應急資源,及時控制險情、搶救人員;(3)發布避險警告,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4)控制危險源,處置隱患,防止次生災害;(5)實施動態監測,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保存相關證據、數據、痕跡,進一步調查核實;(6)其他必要的措施。4.3 應急響應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未能消除嚴重社會危害的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報請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啟動本預案,由指揮部統一指揮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12、列處置措施:(1)組織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涉險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2)迅速排查控制危險源。控制和消除現場危險因素,保護重要防護目標,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等。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限產停產等強制措施;(3)禁止或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4)啟用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必要時緊急征用所需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場地;(5)清除清理事件現場。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和洗消,監督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避免二次污染。(6)依法從嚴懲處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企13、業經營和社會治安秩序。(7)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4.4 現場指揮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實行現場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在應急結束前離開現場的,應指定代理人行使指揮長職責,保持現場處置工作的連續性?,F場應急指揮部開展以下工作:(1)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綜合分析、快速評估,充分考慮專家意見,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2)派出有關專家參與現場應急指揮工作;(3)協調調度應急隊伍,調集應急裝備和物資;(4)實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市應急辦報送信息;(5)當事態擴大,有可能超出控制能力時,請市應急辦協調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6)根據法律、法規開展14、其他必要的處置工作。4.5 應急聯動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工作組:(1)綜合協調組: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抽調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聯絡、綜合文字、信息收集整理及報告工作,保證指揮部工作運轉,聯系、接待新聞媒體,發布事件信息,處理涉外事務,開展社會動員。(2)搶險救援組:由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經信委、市城鄉建委、市水務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和事發地縣區等相關部門單位人員組成,組織專業和綜合搶險救援力量,管控危險源,救援受害人員脫離危險區,組織受威脅人員緊急疏散。(3)污染控制組:由市公安消防支隊牽頭,由事發地縣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城鄉15、建委等單位以及責任單位、社會救援隊伍組成。負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或控制污染物的泄露、擴散,控制污染事態惡化。(4)應急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由市氣象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城鄉建委等部門組成。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情況進行監測,明確污染物性質、濃度和數量,會同專家組確定污染程度、范圍、污染擴散趨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5)物資供應組:由市國資委、經信委、財政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平時應急監測儀器裝備購置和妥善保管存放、保障應急儀器設備、安全防護品、耗材試劑、現場處置材料等應急物資的及時補給,負責應急物資的運放。(6)安全保衛組: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隊等部門組成16、,主要負責協助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保護重點防護目標;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故所在地社會治安;維護交通秩序。(7)醫療防疫組:由市衛生局、疾控中心、醫藥公司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迅速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事故所在地,組建事故所在地臨時醫院或醫療所,搶救、轉運和醫治傷病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8)救助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主要負責調配救濟物品,發放救災款,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救援物資、資金的接收和安排工作;做好災民轉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可增設其他工作組。4.6 擴大應急當突發環境事件險情17、災情擴大,超出本市轄區范圍或達到重大以上級別時,立即提請市應急委決定提高響應級別,擴大動員范圍,提升現場應急指揮部規格,同時報請省政府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4.4 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結束條件:(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無繼發的可能;(3)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4)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應急結束程序(1)遵循“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認為滿足應急結束的條件時,由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18、(2)根據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各部門、單位、應急救援組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3)應急結束后,相關類別環境救援機構應根據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轉入常態管理為止。4.8 信息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對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按照某某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事發地縣區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救助、撫慰、撫恤、補償等善后處置工作,市有關部門指導、協助縣區做好工作、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盡快消除災害后果和影響,恢復正常秩序。5.2 調查評估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立即組織有關專19、家或聘請專業機構對事件造成的損失和應對工作進行科學統計、調查和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恢修復的建議。同時,要查明事件發生的經過和原因,總結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并編寫報告上報;制定改進措施,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及時修訂應急預案。5.3 恢復重建事發地或受影響地區的縣區具體負責組織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市有關部門應給予指導和支持。要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影響地區的實際,提出建議和意見,協助政府組織編制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等工作計劃或規劃,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5.4 保險理賠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在第一時間對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20、,根據保險條例進行理賠。6 應急保障6.1 隊伍保障建立多層次的應急監測等保障隊伍和應急處置常設專業隊伍;風險源和重點污染源單位應建立專業性的應急處置常設隊伍;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加強對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建立環境應急網絡,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6.2 資金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按現行財政體制列入預算,分級負擔。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依法依規簡化資金審批及劃撥程序,確保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6.3 物資保障市政府、縣區要建立健全救災物資裝備儲備制度,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加強與相關21、應急處置物資生產單位的信息溝通,同時要求各主要風險源和重點源單位日常儲備充足的專用應急處置物資和一定數量的通用應急處置物資,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做到各部門、各單位的應急處置物資能夠及時調用和互給。6.4 技術保障建立環境安全排查預警系統、環境風險源數據庫。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要在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智能化和數字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6.5 安全保障現場監測和處置工作人員需配備電子式個人劑量計、熱釋光量計(TLD)、輻射防護衣具、防護服和防護面具、碘片、塑料雨衣、照明用具等。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后,方可進入事故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建立應急安全防護設備(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7 責任追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環境事件重要信息的,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 預案管理本預案按照某某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某某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修訂、審批、發布、備案、演練、培訓和宣傳教育。本預案由市環保局負責解釋。本預案于20XX年X月X日發布,即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