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突發事故總體應急預案(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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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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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目錄1 總 則 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分類分級1.4適用范圍1.5工作原則2 應急準備 2.1組織體系2.2預案體系2.3應急保障3 監測預警3.1監測3.2預警3.3 預警響應4 應急處置4.1 信息報告4.2 先期處置4.3 應急響應4.4 現場指揮4.5 應急聯動4.6應急結束4.7信息發布5 后期處置5.1善后處置5.2調查評估 5.3恢復重建6 考核與責任追究6.1 考核獎懲6.2 責任追究7 預案管理7.1預案演練 7.2宣傳與培訓7.3編制與修訂7.4 發布與實施8 附件 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圖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預防和減少突發事2、件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完善突發事件應對體制機制,加強應急管理基礎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某某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國家、某某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編制。1.3分類分級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本市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主要有:(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3、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企業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核輻射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和群眾性活動事故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職業危害、動物疫情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事件、群體性事件、新聞輿論事件和其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法律、行政法規4、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其他地區但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必須由本市指揮處置或參與處置的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事件。本預案指導全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危害。(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將應急管理工作融入公共安全運行各個環節,常抓不懈。堅持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相結合,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5、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縣(市)、區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是應對各級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主體。(4)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整合現有人力、物力、信息和科技等資源,并進行科學管理、合理配置,努力實現部門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的協調聯動,進一步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技術研發與應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應急隊伍的處置能力,提升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和應對能力。2應急準備2.1 組織體系(1)領導機構。 成立某某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負責全市突發6、事件應對工作。市應急委由相關市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市長擔任。建立健全市應急委議事制度,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市應急委的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全市應對突發事件重大政策和指導意見。 組織實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定市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研究部署全市年度應急管理工作。 按照上級部署,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協調與省、國家部委、駐肥部隊等有關方面,共同應對突發事件。 研究制定全市各類突發事件應急力量、經費、裝備和物資的建設規劃。 (2)辦事機構。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應急辦)是市應急委常設辦事機構。 市政府應急辦的主要職責: 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報告、情況匯總、輔7、助決策、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等職能,發揮樞紐作用。 執行市應急委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考核全市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預防、處置和事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參與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有權指揮調度全市各類應急隊伍、裝備和物資,必要時經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授權,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指揮。 定期組織修訂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市專項應急預案,組織、督促、檢查預案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應急管理相關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工作。 研究構建市、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及開發區(以下簡稱縣區)共享共用的應急指揮平臺,優化綜合應用、輔助決策和指揮調度系統功能。 組織有關部門對上年度突發事件的發生情況和應8、對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應急委報告。 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3)專項指揮機構。 市應急委設立突發事件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分別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分管副秘書長、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牽頭部門。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市政府應對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處置本市較大突發事件,指導縣區開展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分析總結本市相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負責本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籌備和管理等工作。 負責建立健全突發事件9、基礎信息數據庫,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4)縣區機構。各縣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作為本轄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縣區應急辦是縣區應急委的常設辦事機構。各縣區根據需要設立專項指揮機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或確定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轄區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居民(社區)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配備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員。其他基層組織和單位在縣區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2.2預案體系 隨著應急管理理論的逐漸成熟和實踐的日益豐富,適時重修各類應急預10、案。本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應急辦組織修訂,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后發布實施。 (2)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市應急委研究通過后發布實施。 (3)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相關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市政府有關部門自行印發,報市應急委備案,作為市專項預案的組成部分。 (4)縣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縣區在對本轄區危險源和潛11、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地應急預案體系。縣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報市應急委備案。縣區轄區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與管理由縣區應急委負責。 (5)企事業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報主管部門備案,自行實施。(6)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由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承辦)者制定、實施。2.3應急保障 (1)應急隊伍保障。依托市公安消防、特警和醫療救治隊伍建立市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市政府相關部門應牽頭建立相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縣區參照市級應急隊伍建設方案,結合實際,建立本級綜合應急隊伍和專業應急隊伍。市應急委及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根據需要聘12、請有關專家設立相應的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組成的應急志愿者隊伍,并加強與綜合和專業應急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演練,提高協同應急的能力。市政府應急辦統一調度市級應急隊伍。各應急隊伍到達事發現場后,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 充分發揮駐軍、武警、預備役部隊和民兵等在應對重特大突發事件中的主力軍作用。(2)財力保障。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按現行財政體制列入預算,分級負擔。按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適當比例設置預備費,優先13、保障處置突發事件所需支出。 對受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縣區、行業和企事業單位,市有關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支持、補償或救助政策,依程序報請國家、省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審批。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凡市政府批準的撥款事項,依法依規簡化資金審批及劃撥程序,確保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和市審計局等部門負責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使用及其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捐助款物。 (3) 物資保障。市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市發改委牽頭負責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重要應急物14、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確保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的及時供給。 各縣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和市級儲備情況,做好本轄區物資儲備工作。(4) 避難場所保障。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本市區域總體規劃。市有關部門指導縣區,依照國家相關規范、標準,逐步建設一批設施完備、功能齊全、布局科學,能夠滿足人員安全避險、醫療救護、生活保障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緊急情況下公眾能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 (5) 技術保障。充分發揮本市公共安全產業基地的優勢,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科學研究。依托科研機構、高校、相關企業,加強應對突發事件的技術研發。鼓勵、扶持教學科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15、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3監測預警3.1監測市應急委組織建立全市突發事件風險管理體系,健全風險排查、監測、評估、整改工作機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各縣區和有關單位建立和完善本系統或本轄區內涉及公共安全并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交流制度,明確規定監測信息報告人員、渠道、時限、程序等事項。預測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及時報市政府應急辦。對涉密信息,通過保密渠道報送。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2 預警 建立健全本市突發事件預警制度16、,建立市級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全市突發事件預警工作的監督和綜合管理,市相關部門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預警工作,各縣區負責本轄區突發事件預警管理工作。可預警的突發事件,其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對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發布、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短信、民防警報器、電話、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警報盲區人員應當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17、3.3 預警響應發布預警后,根據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市政府應急辦、市相關部門單位和相關縣區應依據相關應急預案立即做出響應,采取必要的防御和處置措施。4應急處置4.1 信息報告信息報告工作貫穿于突發事件應對活動的全過程。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應急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各類突發事件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 市政府應急辦及時匯總、研判、上報突發事件信息,提出處置建議,指揮調度相關應急隊伍、裝備和物資予以應對,并傳達上級指示,跟蹤督查、反饋有關落實情況。 4.2先期處置 按照屬地原則,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事發地縣區負責人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迅速趕赴事發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可18、采取以下措施: (1)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2)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3)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4)緊急調配應急資源,到達事發現場。(5)實施動態監測,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6)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事件相關信息,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同時向波及或可能波及的相關區域通報情況。 (7)其他必要的措施。 4.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消除嚴重社會危害的較大以上級別突發事件,短信或電話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啟動相關市級應急預案,由市應急委或市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處置工作。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1)對受傷19、受害人員實施救護。包括受傷受害人員救治、傳染病或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隔離醫治、受困人員營救、受災受害人員轉移安置、涉險人員疏散和撤離及其他救護措施。(2)對事態實施有效控制。包括現場危險因素控制和消除、重大危險源防控和轉移、重要防護目標保護等。必要時,實施現場管理或交通管制等強制措施。(3)對受損的公共設施緊急修復。包括受損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修復。(4)對事件現場進行清除清理。包括受損物資、設備和商品的清理,泄漏危化品和油污的清除清理,臨時設施的拆除,現場廢棄物和垃圾的清理等。(5)啟用市政府財政預備費和應急救援儲備物資,保障應急救援工作需要,保障食品、飲用20、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開展社會動員,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必要時,市、縣區應急委可以向社會單位和個人緊急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要求相關企業組織突擊生產、調配,保證供給。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提供物資、資金捐贈和技術支持。 (7)依法從嚴懲處擾亂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市場和社會治安秩序。 (8)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超出本市轄區范圍或達到重大、特別重大級別的突發事件,及時報請省政府應急處置。 4.4現場指揮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和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實行現場指揮長負責制21、。指揮長由市應急委派出或指定,指揮長在應急結束前離開現場的,應指定代理人行使指揮長職責,保持現場處置工作的連續性。現場指揮部開展以下工作:(1)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決策重大事項。(2)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3)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分析、快速評估,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4)調度應急隊伍,調集應急裝備和物資。(5)當事態擴大,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時,報請市應急委協調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6)根據法律、法規,開展其他必要的處置工作。 4.5應急聯動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合作22、,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1)綜合協調組: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抽調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聯絡、綜合文字、信息收集整理及報告工作,保證指揮部工作運轉,接待新聞媒體,發布事件信息,處理涉外事務,開展社會動員。(2)通信保障組:由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和通信運營企業組成,運用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與機動通信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3)專家小組:由相關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參與應急處置方案的研究工作,提供決策建議,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4)搶險救援組:由市公安局、市城鄉建委和市安監局等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調遣23、后續處置和增援隊伍。(5)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市衛生局、市畜牧水產局等部門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干預、人畜疫情防控、食品與飲用水安全檢查監測等衛生應急工作。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力量,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交通保障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建委、市水務局等部門和鐵路、民航等單位組成,負責事發地道路、水路或空中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專用通道,修復損毀設施,確保應急運輸暢通。(7)治安警戒組:由市公安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保護事件現場,維護治安秩序,控制危險源,承擔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的警衛。 (8)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市24、民政局和相關縣區組成,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做好受害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9)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局、市衛生局(藥監局)和市供銷社等部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保證應對突發事件工作需要。(10)環境服務組:由市環保局、市氣象局組成,負責現場環境檢測,控制消除環境污染,做好氣象監測和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服務。(11)公共設施搶修組:由市城鄉建委、市經信委和市國資委組成,負責事件影響區域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和排水系統的搶修恢復工作。受害 6.(12)軍隊和武警:駐地軍25、隊和武警根據上級命令和市應急委的要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4.6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事件危害已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分級負責的規定,宣布應急結束決定。4.7信息發布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及時、準確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或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區、市有關部門應做好善后處置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傷亡人員撫恤、基本生活困難救助、征用補償、救助資金和物資安排、有關保險理賠、公眾心理干預、恢復重建等事項。 26、5.2調查評估市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縣區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損失、影響、責任和恢復重建等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防范與處置措施、修訂預案的建議,形成調查評估報告。調查評估報告按程序逐級上報。由上級政府或其部門負責的調查評估工作,本市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5.3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縣區具體負責。市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支持,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受害地區實際,提出建議和意見,協助制定恢復重建計劃,按有關規定報批后組織實施。6 考核與責任追究6.1 考核獎懲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考核制度和相關指標體系,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27、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6.2 責任追究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本市和縣區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事件重要信息的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行為的,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7預案管理7.1預案演練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全市應急演練工作,負責市級重點應急演練的規劃、組織協調與綜合管理,督查指導全市綜合應急演練工作。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負責本系統、本領域的應急演練工作,并加強對縣區和基層單位應急演練工作的指導。各縣區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7.2 宣傳與培訓市政府應急辦組織協調全市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積極發揮應急管理科普宣傳作用。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組織實施在校學生的綜合應急教育,將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應急管理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內容,舉辦各級各類干部學習培訓班時,要開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課程。7.3 編制與修訂本預案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預案編制、修訂與解釋工作由市政府應急辦具體負責。7.4 發布與實施本預案自20XX年X月X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