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山國際二期塔吊施工方案2(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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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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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山國際二期工程塔吊基礎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萬山國際二期項目部二O一一年三月五日塔機基礎施工方案第一章 工程概況 概況:本工程為萬山國際(二期)26、27樓,為了保證塔機能及早順利安裝,塔機基礎施工能順利實施,特編制此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依據1、重慶博建建筑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設計的萬山國際(二期)26、27號樓施工設計圖文件。2、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及原始地形圖。3、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9462-88。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XX。第二章 施工準備 物資準備在開工前應對所需施工物資做好需用量計劃,做好訂貨手續,安排運輸和儲備,2、以便及時提供所需的機械設備、材料、構配件等。開工前應首先做好下列幾項物資的準備工作:1主要材料及特殊材料、構配件的落實。2施工機械設備及機具進場。3、準備好抽水的50的水泵。勞動力準備施工隊伍應根據勞動力需求計劃確定,項目經理部應組織對進入工地的勞務人員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進行技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并對全體勞務人員進行工程情況介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勞動力計劃表:序號工種人數備注1土石方工202鋼筋工83砼工104模板工65電工26機操工27測量工28抽水人員1第三章 施工方案及布署施工布署1、根據安全、可靠、經濟、高效的原則擇優選用用所需塔吊。2、按照完全覆蓋的原則,了解塔吊最大的3、作業任務,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擬在整個施工現場布置2臺塔吊。3、根據項目部整個施工總體安排,按塔機租賃公司提供的基礎施工圖,作好塔基施工現場布置。4、由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塔機基礎采用挖掘機開挖至頁巖層后再采用人工配風鎬開挖至設計深度,要求嵌入頁巖30cm,然后支模澆砼?;A開挖的土石方運至開挖邊約2m,砼采用商品砼。1、施工工序:測量定位土石方開挖澆墊層砼鋼筋綁扎預埋地腳螺進行砼澆注。4、鋼筋采用大型鋼鐵廠家鋼材,有出廠合格證并現場見證取樣送檢合格。綁扎鋼筋時按設計圖要求的鋼筋級別,直徑、間距認真綁扎到位。鋼筋綁扎好后應采用同主筋直徑的鋼筋焊接成剪刀狀4、支撐鋼筋籠,防止鋼筋籠錯動變形。5、預埋地腳螺栓(見地腳螺栓布置圖):螺栓固定就位由塔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完成,并保證螺栓之間間距符合設計要求,要求表面平整度不大于3mm。6、模板采用15mm厚木模板和50100mm木枋組合拼裝,然后在模板與基槽壁之間用木枋撐牢。7、砼澆注:砼澆筑前,將樁底沉渣和積水清理干凈。砼要連續澆筑,一次成型??紤]到建設單位的工期要求,為了早日安裝使用塔機,在澆筑塔機基礎砼時參入MZS早強型外加劑,參量按產品說明書3%執行。第四章 塔吊安、拆及使用技術要求4.1 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強度等級C35; 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1/500; 埋設件的位置、5、標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4.2 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3 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應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4.4 起重機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4.5 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4.6 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4.7 拆裝作業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對6、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之前。 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檢查拆裝作業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的需要; 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條件。 安全監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4.8 起重機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7、天氣時,應停止作業。4.9 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4.10 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應防止處理不當造成事故。4.11 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4.12 采有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8、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4.13 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4.14 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4.15 在拆除因損壞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4.16 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9、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的垂直度允許偏差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4.17 起重機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生套架的操作平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10、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并應按規定使起重臂和平衡狀態,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折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動作; 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4.18 起重機的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11、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4.18.2 起重機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4.18.3 拆卸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4.18.4 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或拆卸錨固裝置;4.18.5 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并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 4.19每月或連續大雨后,應及時對基礎進行全面檢查,混凝土基礎應檢查其是否有不均勻的沉降。4.20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安全裝置12、,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4.21 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電源電路中應裝設錯相及斷相保護裝置及緊急斷電開關,電纜卷筒應靈活有效,不得拖纜。4.22 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聯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4.23 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 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供電電纜無破損。4.24 送電前,各控制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13、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4.25 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4.2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規定的起重量。4.2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板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4.28 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稈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14、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4.29 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4.30 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應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4.3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 m以上。4.32 對于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4.33 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4.34 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15、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板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4.35 采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慢就位速度作業。4.36 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4.37 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銷緊夾軌器。4.38 作業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機臂頂端2-3 m處。4.39 16、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4.40 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4.41 在寒冷季節,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4.42 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4.43 堅持十不吊: 超負荷不吊;歪拉斜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重物超過人頭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埋在地下的對象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捆綁不牢不穩不吊;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第五章 質量保證措施 1、認17、真測量,準確定位,準確的測量放線定位是保證質量的最基前提,測量人員要有責任心,反復認真地識圖并計算。2、各種原材料必須按規定規范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投入使用。同時,要認真做好砼試塊的試壓工作。3、每臺塔基開挖成型后,及時同建設、監理單位和塔機公司等代表共同檢測驗收,合格后進行砼澆筑。5、作好施工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第六章 安全施工管理安全保證措施1、加強領導、強化教育。嚴格按照萬州區頒發的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建立現場施工責任人直至現場作業人員在內的全員安全責任網,健全檢查制度,嚴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要求人人知,安全措施人人做,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2、現場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上崗18、證。經常注意現場機械設備檢查、維修、養護,嚴禁機械帶病作業,超期限作業。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保護零線。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場內電線電纜嚴禁拖地,防止磨損。第七章 文明施工管理1、噪音的控制:現場外有住宿區。施工時應盡量避免夜間施工。如必須夜間作業應先辦理相關手續,并且采取隔音措施。2、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全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線路架設,嚴禁任意拉接電線。必須設有保證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3、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佩戴身份卡。4、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保持施工現場容貌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附圖: QTZC40塔機地基基礎 QTZC40塔機地基基礎 萬山國際二期項目部 2011年 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