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隱患排查、獎懲等)(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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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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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隱患排查、獎懲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嚴格執行,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一、組織領導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礦長副組長:生產、安全副礦長成員:采掘隊長、機運組長、技術組長、安檢組長、辦公室主任安全辦公會每月至少一次,有組長主持。二、安全辦公會的主要任務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指示,聽取安檢組和各業務組對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匯報,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處理問2、題的措施,討論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違章人員,檢查以前安全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三、各單位匯報內容1、安檢組匯報上次安全辦公會議決議執行情況,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動態,進行事故通報,傳達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提出當前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2、機運組匯報全礦機電設備使用管理情況。3、技術組匯報當前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作業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4、采掘井隊匯報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處理措施和結果。四、注意事項1、各單位應提前做好會議準備工作。2、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考勤和記錄。3、參加會議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無故請假、遲到、早退。事故隱患排查制度一、按照企業負責、3、國家監督的原則,礦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生產、安全副礦長為副組長,安檢組組長、技術組組長、機運組組長、采掘隊隊長為成員的事故隱患排查小組。安檢組具體負責本礦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二、各業務組對本單位和所管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三、采掘隊隊長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其他科(隊)干部負責分管范圍內和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四、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1、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業務組解決不了的,須礦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采掘隊解決不了,須由業務組解決的隱患。C級:區隊、業務組必須解決的隱患。2、按事4、故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五、事故隱患的確認和上報:各基層區隊、業務組在本單位安全檢查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事故隱患的確認,每月28日前報安檢組,由安檢組按級別和類別處理,經礦事故隱患排查小組認可后,于下月3日前報礦,事故隱患在未整改以前,必須每月都報,直至事故隱患徹底整改解決。六、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業務組組長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全礦井事故隱患整改,采掘井隊的行政一把手對本單位事故隱患全面負責,井隊副職、各業務組負責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整改,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責任五“落實”。七、5、事故隱患的管理:安檢組負責全礦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按統一報表進行管理。八、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不得生產。九、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在事故隱患排查時間內確認事故的責任者。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為保證我礦職工熟練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一、職工培訓每年有辦公室制定培訓計劃報礦長批準后組織實施。二、全員培訓:1、全礦每兩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全員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七天。2、培訓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6、礦山安全法、采掘安全技術、崗位工操作規程等。3、培訓內容必須進行試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4、培訓內容及考試成績記入個人培訓記錄并存檔。三、新工培訓:1、進礦新工人要進行不少于七十二小時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至少三個月的現場培訓。2、培訓內容:煤礦法律法規、礦各種規章制度、采掘技術基礎知識、入井須知等。3、采用理論試卷考試和現場打分兩項進行考核,理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入井,入井后三個月實習期內綜合打分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有幫帶老工打分)。四、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積極組織特殊工種的培訓。五、任何工程開工前,必須組織職工學習本施工地點的操作規程與作業規程。六、其它培訓:1、違章人員的再培訓。2、安7、全月、安全周的培訓、學習。3、利用班前會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學習。4、利用櫥窗進行宣傳學習。安全技術審批制度1、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生產技術組編制,礦長、生產、安全副礦長、技術組負責人、安檢組負責人集體會審,簽署會審意見,全部同意后方準下發施工單位,貫徹學習后執行。2、變更設計,增添作業及措施內容,必須有礦長、生產、安全副礦長、安檢組負責人、生產科技術組負責人、編制人集體會審同意簽字后,下發執行。3、井下動火作業,必須有動火單位到安檢組填寫動火申報單,由安檢組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報安全副礦長審批簽字,方準作業。作業時必須指定操作人員、瓦斯員、安監員三人聯合作業。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8、1、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檢查“三大規程“的執行情況,防止礦井事故的發生,經常性地對井下生產過程的各環節,按照標準和規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清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2、礦安全檢查組是礦安全檢查的常設機構,安全檢查組的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一線,檢查、監督井下生產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隱患要責令其生產單位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評定。3、安全檢查組的安全員、瓦斯檢查員必須隨生產一線工人跟班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要在現場監督生產單位,限期整改,并每班上報安檢組負責人。4、由安全檢查組帶頭,生產技術組配合,每月15日、30日為礦法定安9、全生產質量檢查日,在法定安全生產檢查日,生產、技術、安全管理人員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檢查,無故不參加者,按違紀論處。5、除礦法定的每月兩次安全檢查外,每月至少進行三次不定期安全、生產質量檢查。6、安全、生產質量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生產單位,責令限期整改,確保質量地完成。整改期間,安全檢查組要進行監督,防止生產單位拖延整改時間,或不進行整改。7、生產單位對在安全、生產工程質量中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不按時限和質量要求完成的,按考核細則進行處罰。8、安全生產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整改后,由安全檢查組進行驗收評定,并填寫整改驗收單。安全獎懲制度1、為了全面10、落實礦制定的安全目標和安全生產質量責任制度,保證各項指標的實行,制定本制度。2、依據礦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標,層層承包,責任到人,使每個員工都有安全生產責任,并根據責任目標和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按承包協議的獎懲辦法兌現。3、對“三違”人員,根據違章性質,可能產生的后果,除處以20-300元經濟罰款外,并進行3-5天的安全再教育培訓。4、對檢舉揭發“三違”現象或制止“三違”人員的人,可給予100-500元的獎勵,并對檢舉揭發者予以保密。5、對在事故隱患排除或發生事故進行積極搶救的有功人員,可給予表揚獎勵。獎勵辦法有礦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6、在安全隱患排除或安全事故處理中,11、不聽調度的人,可根據性質、情節,給予100-500元經濟處罰和處分。7、對有意破壞安全通風設施、設備的人,可根據情節給予經濟罰款、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8、礦每年評選若干名安全標兵,給予表揚和一定的獎勵。9、礦每季評選若干名安全標兵,給予表揚和一定的獎勵。安全目標管理制度1、為確保礦山安全管理目標,并確定每個職工在目標體系中所處的地位、責任和作用,制定本制度。2、礦長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上級指示精神,組織實現礦安全目標。3、安全副礦長必須認真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條例、法規,抓好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4、生產副礦長必須及時、準12、確安排生產計劃,抓好工業衛生控制的各項指標。5、礦不發生死亡及重傷以上事故,輕傷事故每年不超過兩起。6、礦不發生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其他事故,5005000元的其他事故,每年不超過一起。7、礦確保“四五”指標,(無刑事案件、無重大治安案件、無因民事糾紛處理不當而引發的重大案件、無判刑勞教人員),消除“黃、賭、毒”違法行為。8、完成以下安全生產條件控制指標。(1)、采掘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85%。(2)、機電設備質量合格率達到90%。(3)、通風系統設施合格率達到90%。(4)、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質量合格率達到90%。(5)、安全技術措施裝備質量合格率達到95%。(6)、完成工業衛生控制指標。13、(7)、產塵點粉塵濃度合格率80%。(8)、有毒、有害作業點毒物濃度合格率90%。(9)、基層隊傷亡,事故控制指標:A.死亡、重傷事故均為0起;B.輕傷事故不超過2起;C.直接經濟損失5005000元的其他事故不超過1起;9、其他指標:(1)、下井人員最少入井天數必須遵守:礦長6天;副礦長18天;隊長25天。(2)、下井管理人員每月抓違章次數必須遵守:副礦長1;隊長1;安監員2。10、完成或突破安全指標,按每年“承包協議”及礦相關制度獎罰條款進行獎、罰 。11、傷亡、事故指標以及其他安全指標有礦辦公室監督執行。防礦塵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最大限度的減少礦塵對14、人體危害,預防煤塵爆炸,降低因礦塵引起的其它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中對礦塵的有關條款,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礦井下采掘工作面、主運輸巷、溜爆眼、主運輸井筒。第三條 本制度由礦安檢組負責監督。第二節 組織管理第四條 各生產井隊防塵設施的設置必須經礦安監組、生產技術組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第五條 采掘井隊正職負責人為本單位防塵負責人,全面負責轄區的防塵管理工作,并對礦安監組負責。第六條 井隊負責人應定期總結防塵工作,實施獎懲。第三節 防塵措施第七條 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 ,并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對煤塵較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須要設置防塵灑水管路,否則不得生15、產。對有淋水和潮濕的煤層不受此限。第八條 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爆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如果有涌水的煤倉和溜爆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的漏斗閘扳必須關閉,并必須設置引水管。溜煤眼不得兼作風眼使用。第九條 產生煤塵的地點,必須采取防塵措施。一、掘進工作面在巖層或半煤巖和煤巷中開鑿時,必須采用濕式鉆眼,沖刷井壁巷幫、水炮泥、裝巖(煤)灑水等綜合防塵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應采用水炮泥、灑水、個體防護和其它防塵措施。 三、井下所有礦車都應保持完好,防止漏煤。 四、井下煤倉、溜煤眼,井筒等容易積聚煤塵的地方,要進行噴霧灑水。第十條 礦井的綜合防塵措施及組織與管理制度,由礦長組織編制和實施,并安計劃對井巷16、定期進行清掃。巷道中的浮煤每半月至少清掃運出一次。第四節 獎懲第十一條 對防塵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單位按年度給予表彰、獎勵。第十二條 礦組織人員每半月對各單位綜合防塵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實施或不按規定實施防塵措施的單位,對承包負責人和責任人罰款20500元。瓦斯檢查、管理和日報審查制度1、每月根據礦井生產部署的工作安排,有安檢組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編制礦井瓦斯檢查計劃圖表,其內容包括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回檢查路線、巡回檢查時間、檢查人員的安排等。計劃圖表報礦長批準后實施。2、瓦斯檢查工的配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的需要。瓦斯涌出量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17、有專人經常檢查。其它采掘工作面,可以不設專人檢查,但必須滿足“三人連鎖放炮制”和安全生產的需要。3、瓦斯檢查工必須具有一定煤礦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通風、瓦斯知識和技能,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在崗的瓦斯檢查工要進行定期培訓,每次培訓后都要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崗。4、瓦斯檢查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儀器必須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時備有長度大于1.5米的膠管、溫度計等。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工、流動電工、班長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5、瓦斯檢查工必須嚴格按瓦斯檢查計劃圖表的要求執行。每次檢查的結果必須認真準確地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作業18、人員。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處理不了或超過處理權限時,應在瓦斯超限地點的通道入口處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并及時向地面報告。6、瓦斯檢查不得發生空班、漏撿、少檢、假檢,并做到井下記錄派班排板、檢查手冊、瓦斯臺帳“三對口”。7、瓦斯檢查工必須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8、必須定期檢查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等變化情況。9、瓦斯檢查工每班必須向礦值班室匯報檢查的情況。匯報的次數由礦長根據各井的生產、安全狀況、井下環境條件的實際情況確定;瓦斯檢查工發現問題或隱患時必須及時匯報。10、任何人檢查瓦斯時都不得進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的19、區域,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區域。否則,必須制訂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并嚴格按措施的要求執行。11、礦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通風、瓦斯等問題,安檢科應制訂措施,報礦長批準后進行處理。12、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安檢科負責人審閱,一礦多井的礦必須同時送井長、井技術負責人審閱。 測 風 制 度第一條 為有效的控制礦井總進風道、總回風道、采區進風道和回風道、采掘工作面進、回風道等處對風速、風量的要求,為滿足通風對人員呼吸的需要;稀釋排除有害氣體及礦塵;改善井下氣候條件;最大限度降低因通風不良對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帶來的危害程度,制定20、本制度。第二條 礦測風員有瓦檢員兼職,安檢組負責組織、管理、培訓。第三條 在礦井總進、回風道,采區進、回風道,采掘工作面進、回風道等處選擇一段沒有漏風、支架齊全,斷面變化不大的直線巷道作為測風站。測風員每十天進行一次測風。第四條 測風儀表必須要準確可靠、定期校正。第五條 每次測風后的結果必須及時匯報礦長或主管礦長。對被測結果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的地點,由礦長或主管礦長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第六條 通風對井下空氣成份應滿足以下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按體積計算,氧氣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二、有害氣體最高允許濃度,應符合下表要求。礦井有害氣體最高允許濃21、度名稱符號最高允許濃度一氧化碳CO0.0024氧化氮(換算成二氧化氮)NO20.00025二氧化硫SO20.0005硫化氫H2S0.00066氨NH30.004三、瓦斯、二氧化碳和氫氣的允許濃度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各項規定執行。第七條 井下各種巷道,工作面的允許風速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井下巷道、工作面允許風速表井 巷 名 稱允 許 風 速(m/s)最 低最 高無提升設備的風井和風硐15專為升降物料的井筒12風 橋10升降人員和物料的井筒8主要進、回風巷8架線電機車巷道1.08運輸機巷,采區進、回風巷0.256采煤工作面,掘進中的煤巷和半煤巖巷0.254掘進中的巖巷0.154其它通風行人巷道0.122、5第八條 測風員必須測風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第九條 本制度經礦管委會通過后執行。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防止生產作業人員酒后入井或將易燃物品攜帶到井下,特制定本制度。2、各井口每班入井前,必須對所有入井人員要進行檢身。3、檢身時,檢身人員必須逐個人的進行檢身,檢身必須仔細,并將檢身結果填寫清楚。4、檢身時,如有酗酒人員時,檢身人員有權制止其入井。如酗酒者強行入井,檢身人員可通知保衛人員,強制其離開井口,如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可根據情況給予100500元經濟罰款。5、檢身人員檢身時,有權沒收被檢人員23、攜帶的煙草、火柴、打火機等易燃物品。6、被檢人員在入井前,必須戴安全帽、穿棉織工作服、絕緣膠靴,佩帶礦燈,缺任何一項者,不準入井。7、出入井人員清點登記由檢身工、班長負責。8、檢身工在檢身時,同時把被檢身者姓名及人數登記在冊9、登記冊的內容包括:入井人數、出井人數、姓名、有無攜帶違禁品、班長、檢身工姓名。10、人員升井時,檢身工清點升井人員姓名、人數,如發現與入井人數不符時,應告知班長,班長負責查找。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為了切實搞好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我礦質量全面達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組織領導礦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礦長任組長,生產、安全副礦長任副組長、生產技術組組長、機運組組長24、任成員,同時有辦公室按照礦達標要求成立各項達標檢查小組。二、責任劃分各級領導分管達標項目:生產副礦長負責采煤、掘進達標工作。機運組組長負責機電、運輸達標工作。技術組組長負責通風達標工作。三、達標規劃1、質量標準化綜合得分在80分以上,消滅死亡及重傷事故。2、采煤、掘進標準化得分在90分以上,優良率在60%以上,消滅死亡及重傷事故。3、機電標準化得分在在80分以上,消滅機電專業直接責任死亡事故和特大機電直接責任事故,機房、硐室達標率70%以上,機電設備完好率85%以上,事故率2%以下,無失爆現象。4、通風質量標準化得分在90分以上,巷道維修得分在80分以上,消滅一通三防責任事故。5、運輸質量標準25、化得分在80分以上,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達80%以上。四、檢查依據按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礦制定的有關質量標準進行檢查考核評級。五、獎懲辦法1、實行月度考評,季度獎懲兌現。2、月末檢查驗收,達到礦規定標準獎該井600元,通風達標將技術組200元,機電達標獎機運組200元,降級或不達標者罰該井該井600元,通風專業降級或不達標罰技術組200元,機電不達標罰機運組200元,礦季度檢查驗收達到規劃標準,兌現本季度各月獎的總和,降級或不達標各月獎全部取消并罰該井1800元,通風專業因通風管理方面的問題降級或不達標罰技術組600元,機電、運輸因管理方面的問題不達標罰26、機運組600元。3、礦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及各分組參與驗收人員,經上級檢查考評礦井達到規劃標準,可給予適當獎勵;降級或不達標 根據降級原因和責任范圍相應給予分管領導、檢查組的成員以及基層達標領導小組成員的有關責任人員行政下浮工資的處罰,屬礦外承包隊的罰負責人300元,直至達到規劃的標準后恢復工資。4、不能達標的礦井或專業中重復存在的問題,在限期內不能達標或整改不及時處罰300-500元。5、在上級驗收時,由人為造成的扣分項目,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經濟處罰。6、參加檢查驗收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檢查,有事要向生產礦長請假,否則缺參加一次罰款20元,檢查時各專業組對該專業考核結果應作出準確結27、論,嚴禁弄虛作假,一次做不到或檢查不認真經領導抽查與實際情況不符者,追究驗收組長及所有小組人員的責任,對造成質量低劣、威脅安全的責任者,按規定經行處罰。六、本辦法的解釋權屬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未盡事項在執行過程中修訂。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一、每年初由技術礦長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每季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制定補充措施。二、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基本內容1、預防和處理地面洪水及火災措施;2、預防和處理井下火災措施;3、預防和處理瓦斯超限和爆炸措施;4、預防煤塵爆炸措施;5、礦井水災的預防和處理措施;6、井下避災路線;7、頂板事故的預防和28、處理措施;8、機電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9、提升、運輸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三、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附圖1、井上井下對照圖;2、礦井通風系統示意圖;3、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圖;4、礦井供電通訊系統圖;5、防塵灌漿管路系統圖;6、井下壓風管路系統圖;7、井下主排水系統圖;8、災害處理表;9、各工作面避災路線示意圖。四、組織落實措施1、礦領導和技術人員要認真組織本單位的職工學習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進行考試,作好記錄,并帶領本單位的職工熟悉該工作面避災路線。2、沒有參加學習考試,不熟悉避災路線及有關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內容的干部職工不準下井工作。3、井下施工地點改變后,要重新組織干部職工熟悉29、新工作面避災路線。4、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如有修改和補充,要組織干部、職工重新學習考試。5、安檢組負責加強監督檢查,如發現礦井災害隱患和事故征兆,要立即匯報領導,以便及時處理。6、井隊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嚴格按規程措施施工操作,并做好自主保安,互保聯保工作。7、辦公室負責器材、設備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8、施工井隊、機運組負責安裝各類安全設施,并要及時檢查維修,確保安全。9、出現重大事故由礦值班領導負責召集災害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立即組織處理。10、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后,搶險救災按照煤礦安全規程492條-532條執行。安全技措資金的管理1、應專用于維持礦30、井采掘正常連續,更新設備,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保證順利進行的資金。2、應按要求提取固定設備修理費用,保證其正常使用,充分發揮其效能。3、應按照國家標準,按8元/噸提取安全技措資金。4、應貫徹先提后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用途使用。5、在國家規定范圍內,技措資金專款專用。6、技措資金的使用,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分清輕重緩急,解決關鍵問題,力求短期內收效。生產管理制度為了保證安全,均衡生產,強化生產指揮系統,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生產礦長、井口隊長為首的生產指揮系統。二、每年開拓、掘進、采煤工作面投入生產,都必須提前制定作業規程。經礦長批準,于開工前向職工貫徹,否則不能開工。31、三、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現條件變化,需要修改時,由主管技術人員及時提出修正意見,經批準后再向職工貫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意修改或不執行作業規程。四、各單位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下達的任務、工作地點作業,并提出保證計劃完成的措施。五、開好班前會,班長在班前會一定要交清當班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和安全措施。六、加強現場指揮,班長、安檢員必須親臨現場指揮生產、安全。班長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請假,隊長安排其他人代理(必須在五小時以前),否則,后果自負。七、提倡現場交班制度,明確各級指揮人員的責任制。八、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發生生產事故,礦上和井口主要負責人要親臨現場,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有權調動一切和處理有關32、事故的人、車輛、物資,事后要組織職工進行追查。九、生產技術科負責全礦日常生產中的平衡,協調處理技術問題。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專題研究處理復雜的生產問題,所定事項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十一、工程質量驗收小組全權檢查各項工作質量,沒有該小組簽發的質量驗收單,不予結帳付款。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決定停產(除井下特殊情況外)。雨季“三防”工作措施一、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雨季出現水災事故,特制定本措施。二、雨季防水的主要任務時防止暴雨季節的山洪突然灌入井下,防止和減少大氣降水和地表滲入井下。三、對礦區的地貌、地質構道,降雨量以及山洪的水流分布、采空區、老窯的分布等都要作詳細的調查33、,建立以礦長為總指揮的雨季“三防”工作指揮部,領導組織防水工程的施工以及準備防洪搶險的物資和設備。四、礦井井口標高以及工業廣場內的建筑物的地基標高,都應高于歷年最高洪水值,以免雨季山洪爆發時地面洪水灌入井下或沖垮地面建筑物。如果受其他條件限制,井口標高在最高水位以下,必須修建防洪堤壩,排水溝,確保井筒和地面建筑安全。五、為了截斷山洪,防止大量雨水匯集礦區,必要時可在礦區邊緣或漏水區的上方迎著來水方向修建人工河道和引水工程,把山洪引出礦區。六、對漏水的池洪溝,采空區,老窯等,應及時堵漏或改道,采取以上措施確有困難時,可要用挖筑排水溝的方式予以解決。七、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八、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采空區進水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如漏水量過大,不能立即堵塞時,必須盡快通知受水害地點作業的人員撤至地面。九、礦井生產區、生活區產生的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必須定點堆放,嚴禁將上述雜物堆放在山洪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