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項目監理機構會議管理制度附記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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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1927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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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項目監理機構會議管理制度附記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項目監理機構會議制度是搞好工程建設監理,協調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重要手段,根據公司監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建設的要求,對監理工作會議做如下規定:一、監理工作準備會項目監理部組成后應及時召開監理工作準備會。會議由監理單位分管領導主持,宣讀總監理工程師授權書;介紹工程概況和建設單位對監理工作的要求,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學習監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監理工作人員守則,明確項目監理部個監理人員的職務及崗位職責。二、第一次工地監理機構會議監理機構進場2、后7天內召開第一次工地監理機構會議。會議由企業監理部負責人主持。監理機構由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及其他現場監理機構成員參加會議。監理部負責人介紹工程情況,宣布工作紀律,提出工作要求。三、參加第一次工地會議1、第一次工地會議由建設單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動工前召開。2、第一次工地會議應由下列人員參加:2.1 建設單位駐現場代表及有關職能人員2.2 承包單位項目經理部經理及有關職能人員、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2.3監理單位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全體監理人員3、會議主要內容3.1建設單位負責人宣布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并向其授權3.2建設單位負責人宣布承包單位及其駐現場代表(項目3、經理部經理)3.3建設單位駐現場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相互介紹各方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專業、職務分工,3.4 項目經理匯報施工現場施工準備的情況。3.5 會議各方協商確定協調的方式,參加監理例會的人員、時間及安排。3.6其他事項4、第一次工地會議后,由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印會議紀要,分發有關各方。四、施工監理交底會1、施工監理交底有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中心內容為貫徹項目監理規劃。2、參加人員:2.1承包單位項目經理及有關職能人員、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2.2 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有關監理人員。3、施工監理交底的主要內容:3.1明確適用的國家及本市發布的有關工程建設監理的政策、法令、法規。3.4、2 闡明有關合同中約定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權利和義務。3.3 介紹監理工作內容。3.4 介紹監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3.5提出有關報表的報審要求及工程資料的管理要求。4、項目監理部應編寫會議紀要,發承包單位。五、工地例會1、監理機構應定期召開工地例會,原則上應每周召開一次。2、工地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3、工地例會主要參加人員:3.1建設單位駐施工現場代表及有關專業人員。3.2承包單位項目經理部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有關人員。3.3項目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其他監理人員。3.4如涉及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工程分包單位,以及相關單位時,可請其5、派員參加。4、會議召開前,發送監理通訊只參加會議各單位。通報上周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等情況。5、監管多個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參加所監管項目的工地例會。6、工地例會的主要議題:6.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6.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6.3確定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措施。6.4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情況及存在的質量問題。6.5施工安全、環保等問題及整改情況。6.6工程質量和技術問題、分包單位的管理協調、工程變更問題6.7其他與工程項目有關事宜。7、研究問題要形成決議,明確責任方及完成時限。8、例會由指定的監理人員記錄,并整理會議紀要,經總監審閱,與會各方6、代表會簽后發放。發放前應有簽收手續。六、專題工地會議1、專題工地會議是為解決工程施工中某一問題而組織召開的工地會議。2、專題工地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開,建設單位、承包單位提出建議,總監理工程師審定同意后也可召開。3、專題公地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各有關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4、專題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由項目監理機構整理成專題工地會議紀要,決議事項應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限要求。5、專題工地會議紀要有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后印發到有關各方。七、機構內部通報工作會議1、項目監理機構應于每天下班前召開工作匯報會。2、每位監理工程師匯報一天的工作情況,主要介紹出現7、的問題以及處理情況。3、傳達監理公司每月召開的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會議精神。4、向全體監理人員通報項目進展情況,向全體人員對問題有所了解,統一看法,八、晨會1、晨會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組織召開。2、晨會應按作息時間計劃在上班時間準時召開。3、監管監理工程師參加當日所在工地的監理機構晨會。4、項目總監布置當天重點監理工作任務及工作要求,5、由指定人員填寫晨會記錄表九、會議紀要1、會議紀要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指定專人負責記錄和編寫。1.1工程會議紀要按照公司規定的格式填寫。1.2晨會紀要采用公司指定的統一標準格式。2、會議紀要的簽發時間不得遲于會議后一個工作日。3、如業主提出對會議紀要提前確認,需8、提前報業主;如項目總監認為需業主提前確認,也須提前報業主。4、會議紀要的確認方式在工程管理配合細則中約定;需參會單位蓋章確認的,也許在工程管理配合細則中約定。5、如政府部門要求參會單位蓋章確認,需參會單位蓋章確認。6、涉及重大經濟、技術、安全及進度、事故處理、爭議調解等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由與會各方簽字(章)確認。7、會議紀要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簽發、審核8、項目總監或其代表對晨會紀要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十、會議紀要的跟蹤項目總監或其代表填寫會議跟蹤情況表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派人跟蹤會議實施情況。十一、會議紀要存檔按監理企業資料管理制度收集和整理,定期上交公司資料室存檔。附錄一:工程例會(專題)會議9、紀要附錄二::會議簽到表附錄三:晨會記錄表附錄四:監理通知(函件、會議紀要)跟蹤情況表十二、考核1、晨會紀要內容不真實,處以_ _ _ _。2、會議紀要格式不符合要求,處以 。簽發時間不符合要求,處以_ _。3、工程例會召開時間間隔超過兩周時間,處以_ _。特殊情況應附總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解釋。4、會議紀要的存檔、備案方式不符合規定,處以 。未填寫會議落實情況表,處以 。附錄一:表B11_會議紀要工程名稱: 編號:時間:地點:主持人:與會單位及人員:主要內容:會議決定:記錄人: 年 月 日備注:與會單位如對本紀要有異議,請于48小時內書面提出附錄二:工程例會(專題)會議紀要工程名稱: 編號:時間10、:地點:主持人:與會單位及人員:主要內容:會議決定:記錄人: 年 月 日備注:與會單位如對本紀要有異議,請于48小時內書面提出附錄三:會議簽到表工程名稱: 編號:會議名稱會議日期主持人地 點記錄人單位名稱參會人員備 注附錄四:會議簽到表工程名稱: 編號:會議名稱會議日期主持人地 點記錄人單位名稱參會人員備 注附錄五:晨會記錄表工程名稱: 編號:主持人記錄人200 年 月 日總監(或總監代表)總結昨日完成情況(“三控、兩管、一協調”)本日工作安排(三控、兩管、一協調)簽到上班時間 : 項目總監(或其代表): 附錄六:監理通知(函件、會議紀要)跟蹤記錄表工程名稱: 監理人員: 項目總監:序號監理通知(函件、會議紀要)名稱編號接收單位、簽收人、日期落實情況是否繼續發文是否上報業主、政府主管部門備注說明:會議紀要跟蹤由項目總監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