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第四中學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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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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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第四中學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為加強我校消防組織管理,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義務消防隊由我校消防安全負責人負責管理。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1、帶領學校教職員工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以及我校頒布的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參加消防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習; 2、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 3、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4、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5、熟悉我校消防重點部位,掌握的滅火方法,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和2、設施; 6、及時報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及組織疏散和逃生。二、根據義務人消防隊員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補充。義務消防隊任務 1義務消防隊在公安消防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本區域各項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本區域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消防安全制度行為,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引導消防隊進入火場,并協助撲救一 、參加消防業務培訓,提高3、消防工作能力。二、 具體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三、 定期開展滅火、救生技能訓練,滅火戰術訓練。四、 制定學校滅火作戰預案,定期開展滅火、逃生演練。五、 舉辦學生滅火技能、逃生知識培訓班,提高自救能力。六、 承擔學校消防值班任務。七、 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學生,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協助消防隊撲滅一般火災。義務(志愿)消防隊工作制度 一、 每月開展一次滅火、救生技能訓練、熟悉水源道路,每季度接受一次消防技能培訓。 二、 每季度檢查一次消防設施、器材并進行維護保養,隨時維修、更換、補充損壞、丟失的器材,確保完整好用。 三、 每年制定、修改學校4、滅火作戰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滅火、逃生演練。 四、 每年舉辦兩次學生滅火技能、逃生知識培訓班,提高自救能力。 五、 做好學校24小時消防值班,隨時接受求助。 六、 接到火災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火災現場,迅速撲救初起火災、疏散群眾,協助轄區消防隊撲救火災事故。義務消防隊職責和任務.認真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消防法規。.宣傳防火滅火知識。.負責維護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和裝具,保證完整好用。.制定、研討本單位的滅火的方案,在發生火災的同時進行火災撲救、疏散、搶救物資、警戒火場。.在撲救火災時要保護火災現場。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研究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以保障5、我校、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為了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切實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必須認真做到三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時間落實,并認真做好記錄。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部門負責人、年級組長參加,有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領導主持。3.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4.例會內容(1)學習上級文件和相關精神要求,提高認識,協調工作。(2)匯報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實情況,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及時解決的安全問題,布置檢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實情況,布置階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討有關活動的安全防患預案等。消6、防安全教育培訓制1.消防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一件大事,學校所有人員都必須予以重視。2.學校所有教職工有保護學生不受侵害的職責,每個人必須注意提高消防安全意識,主動增強消防工作技能。3.學校要定期研究對教師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4.對教職工,每學期初應進行防火教育,努力開展防火知識答卷等靈活有效的教育活動。5.對學生應于學期初、放假前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種手段(如利用學校閉路電視放映防火VCD)開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動。6.在每年“119”防火宣傳周及每年春季,利用學校宣傳櫥窗搞專題板報,懸掛橫幅造聲勢,辦專題講座提高師生防火知識與技能,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活動。7.結合學校實際,對學校業7、余消防隊成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培訓。防火巡查和檢查制度一、一般規定學校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落實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檢查前,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防火巡查、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二、防火巡查(一)巡查頻次學校應每日對重點部門如食堂、配電房等進行防火巡查。 (二)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8、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三、定期防火檢查(一)檢查頻次學校應當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節假日放假、開學前后應當組織一次。(二)檢查內容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教職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9、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10.防火巡查情況;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整改責任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學校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10、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復查。對于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限期內改正完畢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延期申請。應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4.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的;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1011、.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限期改正的隱患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消防安全值班制度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各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替崗,未經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二、值班人員應加強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12、火、滅火技能。三、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2.確定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的登記、檢測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2)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3)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4) 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5) 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13、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6)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7)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8)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9) 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10)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明確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2.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登記、檢查及維護保養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 消火栓應14、有明顯標識;(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4)展品、專欄、書柜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6)按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并定期檢查、檢測,做好記錄,存檔備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15、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2.執行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6.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3)禁止在上課時間進行動火施工;(4)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5)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6)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7)廚房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