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科大學教學臨床科研樓工程群塔作業施工方案(13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故事
編號:834078
2023-12-08
13頁
49.82KB
1、目錄1. 編制依據22. 工程概況22.1 工程建設概況22.2 工程設計概況33. 群塔現場施工部署53.1 塔吊安裝高度及性能53.2 塔吊位置53.3 群塔布置原則54. 群塔作業運行控制措施64.1 塔臂旋轉方向和角度控制64.2 多塔作業避讓規則74.3 群塔夜間施工控制74.4 注意事項75. 應急情況控制86. 群塔施工保證安全作業的具體措施87. 規章制度107.1 塔司職責107.2 信號工職責118. 安全操作規程128.1 操作前檢查128.2 安全操作128.3 停機后檢查131. 編制依據類別名 稱編 號圖紙xx醫科大學臨床科研樓施工圖紙12G06施工組織設計xx醫科2、大學臨床科研樓施工組織設計YJEJ/GCWJ/首醫大臨床科研樓/001國標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14-2006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xxx行標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xxx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JG/T100-x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xxx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JGJ33x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地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01-62-xxx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2-2006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11/T695-2009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3、護法/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其他塔吊使用說明書/2. 工程概況2.1 工程建設概況本工程為xx醫科大學教學臨床科研樓工程。本工程由主樓及一個地下汽車坡道和一個連接基礎科研樓的地下通道組成。序號項目內容1工程名稱xx醫科大學臨床科研樓2工程地址3建設單位4地勘單位5設計單位6監理單位7質量監督單位8施工單位9結構勞務隊10合同工期590日歷天11開工時期2013年5月2日12竣工日期2014年12月12日13質量目標確保結構“長城杯”14總建筑面積42325m215基底面積2931m22.2 工程設計概況序號項目內容1工程名稱臨床科研樓工程2建筑功能地下部分為兩層,地下二層為人4、防層、地下一層為大動物實驗層局部為空調夾層:其中地下層主要功能為:地下二層為汽車庫(戰時人員掩蔽);地下一層為大動物實驗室;首層為小動物實驗室、入口大廳;二層為安全評價中心實驗室;三層為臨床新藥研發中試研究實驗室、臨床研究公共服務平臺、科技園轉化醫學支持平臺;四層為臨床檢測中心實驗室;五層為生物醫學工程臨床應用實驗室;六十二層為通用實驗室;十三十四層為藥學研究實驗室;屋項層為樓電梯機房3建筑特點地下二層帶汽車出口坡道及人行通道、地下一層中含局部夾層,地上十四層4建筑面積建筑面積(m2)42325用地面積(m2)5599.604占地面積(m2)2943地下建筑面積(m2)6000地上建筑面積(m5、2)36325/5結構形式基礎類型平板筏基結構類型框架-剪力墻6建筑層數地上14層地下二層7建筑層高地下部分層高地下二層3.8m地下一層5.6m地上部分層高首層5.4二層至三層4.4m四層至十二層4m十三、十四層4.2m、4.3 m機房層3.9m8建筑高度0.00標高43.25m室內外高差0.60m基底標高-10.75m檐口高度59.80m,9建筑平面橫軸編號1-12縱軸編號A-D橫軸距離(mm)92700縱軸距離(mm)26400基本軸網尺寸(mm)102009000最大跨度(mm)10200本工程主體結構為框架剪力墻結構,結構成一字型。本工程的工期緊任務重,施工中鋼筋、模板的用量較大。考慮6、到施工經濟性、合理性,根據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本工程現場使用2臺塔吊,相鄰工程風雨操場施工用塔吊1臺。1#QTZ6021塔吊,2#TC6013塔吊,風雨操場塔吊為TC6015-10E。3. 群塔現場施工部署3.1 塔吊安裝高度及性能3.1.1 根據現場各塔吊布置的位置及安裝高度的情況如下表所示:塔吊編號塔吊型號初裝高度(m)錨固高度及樓層(m)最終安裝高度(m)臂長(m)兩塔間距2#TC60132532(八層樓面)7055591#QTZ60213240(十層樓面)756080風雨操場TC6015-10E24/32603.1.2 1#塔吊QTZ6021:自由高度53m,最大起重10T,最大工作幅度7、的起重量2.1T,塔吊自重PK=983.7KN,塔吊最大傾覆力距M=4880KN.M,塔身寬度B=2M。3.1.3 2#塔吊TC6013:自由高度45m,最大起重6T,最大工作幅度的起重量1.3T,塔吊自重PK=720KN,塔吊最大傾覆力距M=2430KN.M,=32KN,塔身寬度B=1.8M3.1.4 風雨操場塔吊TC6015-10E:自由高度53m。最大起重10T,最大工作幅度的起重量1.5T,塔身寬度B=2M。3.2 塔吊位置3.2.1 根據現場場地實際情況、擬建建筑結構形狀、加工場地位置及相關規范要求,對塔吊進行平面布置。以滿足現場施工需要。1.#塔吊QTZ 6021塔吊基礎中心線位于8、11軸以西4400mm,A軸以南10200mm。2.2#塔吊TC 6013塔吊基礎中心線位于4軸以西700mm,A軸以南8700mm。3.風雨操場的塔吊在1#塔吊QTZ 6021的東南角對角線距80m塔吊布置具體詳見(群塔平面布置圖)。3.3 群塔布置原則3.3.1 滿足作業需要,保證材料調運。3.3.2 塔吊施工消滅死角。本工程需要大量模板、鋼筋,塔吊旋轉必須覆蓋整個樓面及模板、鋼筋堆放場地,同時兼顧其他材料的吊運,防止運行中出現死角。3.3.3 塔吊相互之間不干涉(不碰臂)。在充分考慮各塔吊的部署滿足上條時,同時在全局上亦應考慮各塔吊之間的相互影響,各塔塔臂與塔身不能相碰,以消除由此帶來的9、安全隱患。3.3.4 塔吊拆除方便。各塔吊安裝后,還必須保證拆除方便,協調拆除順序。3.3.5 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14-2006)中的10.5之規定“兩臺塔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保證處于低位塔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處于高位塔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2m”的規定。3.3.6 群塔水平距離布置為:塔吊全部布置在本工程的南側,2#塔在西側的34軸間,1#塔在東側的101110、軸間,2#塔與1#塔間距為59m,2#塔起重臂長55m,臂端部距1#塔身4m大于2m要求,1#為高塔,2#塔為低塔。風雨操場的塔吊在1#塔吊的東南側,兩塔相距80m,兩塔起重臂長60m,臂端部相距20m。水平距離安全。3.3.7 群塔的起降高低布置:根據現場群塔位置布置來看,以1#塔為中心,故現場塔吊的高度確定以1#為基準點來確定各塔運行高度。2#塔為低塔,最初安裝高度為25m;1#塔為高塔,最初安裝高度為32m;風雨操場塔現安裝高度為24m。1#塔最終高度為75m,2#塔最終高度為70m,風雨操場塔吊最終高度為32m。三塔最終高差布置來看,主要重點在1#塔與2#塔的運行協調,1#與2#在運行11、中都是同施工一棟樓,在作業半徑中的交點是相沖的,兩塔高低相差應保持在5m。3.3.8 群塔附墻錨固:根據最終安裝高度確定,1#塔、2#塔需要附墻,計劃最大附墻高度1#塔在十層樓面開始附墻,附墻面高度為40m;2#塔在八層樓面開始附墻,附墻高度為32m。根據安裝最終高度,兩塔只設置一道附墻就可以保證全部施工結束。4. 群塔作業運行控制措施4.1 塔臂旋轉方向和角度控制4.1.1 由于三塔主要作業區均在塔身北側,1#塔與2#施工同一棟樓,在施工二段中的作業半徑是相交的;1#塔與風雨操場的塔吊可以控制相交,主要是控制1#塔向南側旋轉。1#塔的作業半徑必須控制在從東側30起至西側145止,2#塔的作業12、半徑控制在從東側55起至西側176止,風雨操場的旋轉角度可不受控制。4.1.2 三塔旋轉控制方向及旋轉角度詳后附圖。4.2 多塔作業避讓規則4.2.1 確定三塔作業方向和角度范圍后,在交叉位置作業時,三塔司機還應相互避讓,避讓原則為:2#塔向東旋轉與1#塔相交時2#塔避讓1#塔;1#塔向西旋轉與2#相交時,2#塔避讓1#塔,但應視作業情況1#主動配合避讓2#塔;禁止1#塔向風雨操場的塔吊方向旋轉,當無法避免1#塔需要向風雨操場方向旋轉時,應將小車吊鉤收到高過風雨操場的塔吊起重臂頂端。4.2.2 同時各塔在運行交叉過程中還應按如下原則執行:1. 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行作13、業。2. 后塔讓先塔:向同一個方位旋轉時,后轉的塔吊應先觀察先到位的塔吊情況,應給予避讓。3. 動塔讓靜塔:正在作水平運動(旋轉或變幅)的塔機要避讓已定位正在起升或下降的塔機。4. 停塔避讓群塔:塔機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將起重臂轉到不妨礙其他塔機工作區域。5. 輕車讓重車:同時正在進行水平運動的塔機在一個區域內相遇時,空載塔要避讓重載塔。4.2.3 當塔臂需交叉作業時,現場信號工應在作業區域指揮作業。同時還應定期對塔司和信號工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樹立安全第一的作業思想。4.2.4 塔吊停機時,應收起吊鉤,小車退至塔身根14、部并鎖定,塔身順風方向自由停靠。4.2.5 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防碰撞措施:由于施工現場比較復雜,在實際施工中,還要密切關注現場以外的情況,塔吊頂升要超過臨近的建筑物,還要注意周邊情況尤其是現場工人和車輛;避讓附近高壓線設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或破壞。4.3 群塔夜間施工控制4.3.1 由于工程時間緊任務重,避免不了要進行夜間作業,在二塔需開展夜間施工時,必須保證吊運范圍有足夠的夜間照明,塔尖及起重臂端部應設置安全警示燈,并打開安全警示燈。同時對塔司和信號工進行交底,要求其在夜間不得進行相互交叉作業,即當2#塔吊運北側料場1#塔運行范圍時,1#塔應避讓2#塔,不得轉入2#塔旋轉范圍內,15、避免夜間施工因視覺誤差發生危險。4.4 注意事項4.4.1 現場使用塔吊的租賃、安拆資質及驗收手續必須齊全,且有北京市注冊編號。4.4.2 要求塔吊租賃公司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指揮聯絡方式必須采用對講機且每臺塔吊不少于三臺,對講機的頻率每臺塔吊各自設置區分開,禁止使用同一頻率。4.4.3 塔吊大臂終端部及塔尖必須設置夜間指示紅燈;且各塔塔尖必須設有避雷裝置。4.4.4 塔吊司機每班作業前都必須對設備進行例行檢查,塔吊的各項安全限位必須齊全可靠。4.4.5 當現場風速達到16、六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嚴禁塔吊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4.4.6 塔吊運轉半徑內,有影響安全的架空高壓輸電線時,必須采取專門措施予以遮護并警示。5. 應急情況控制5.1.1 為正確處理群塔作業應急事件,項目部成立應急領導小組。5.1.2 其成員組成如下:組長: 關健(負責應急總協調)副組長:齊福春周峰(負責現場指揮和緊急處理)組員:塔司班和信號工(按照現場指揮要求進行緊急停塔、處理和信號指揮工作)5.1.3 應急處理要求:1.當群塔作業發生相互碰撞交叉時,各塔吊司機應緊急停塔,并由信號工及時上報項目安全部,同時緊急疏散吊運范圍內的作業人員,由項目安全部組織應急處理。217、.項目部應急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先檢查下部作業人員是否疏散到安全范圍外,當確認后,指揮塔司緩慢下放吊運材料至人員可操作范圍,然后由人工進行解開纏繞的鋼絲繩,當完全解套后方可轉臂安全脫離。6. 群塔施工保證安全作業的具體措施6.1.1 加強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項目部要養成專人負責本項工作,對塔司、信號工進行安全教育,除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規程外還要遵守本方案要求,信號工和塔司不僅要觀察起吊物,還要觀察是否會與相鄰近塔吊刮碰,大臂或起重繩與障礙物有碰撞危險時要留有安全距離,要安全禮讓。當有碰撞危險時避讓原則(順序)是“動塔讓靜塔。前臂讓后臂,低塔讓高塔,空載讓重載”。6.1.2 防止信號混淆造成誤操18、作:塔吊信號指揮采用對講機聯系。每臺塔吊信號工與該塔吊司機之間的聯系及同一臺塔吊的信號工之間相互聯系,使用同一頻率的波段,不同的塔吊采用不同的頻率波段,防止混淆指揮。塔吊信號指揮必須口齒清晰,指揮表達準確到位。機組與指揮人員要進行預演練,互相糾正、規范雙方交流指揮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是專職信號工,要佩帶有“指揮”字樣的臂章或穿戴明顯的工作服。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信號工必須遵守塔吊“十不吊”的原則,對于違反規定指揮塔司有權拒絕執行。嚴禁同一個信號工同時指揮兩臺塔吊,避免在指揮當中調換頻率失誤導致嚴重事故。6.1.3 遇惡劣天氣必須采取措施:塔司要經19、常檢查回轉制動的可靠性,一般風力條件應能控制在臂有,當風力達到5級時,要及時鎖好大臂,停止作業,當有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停止作業。6.1.4 停電或故障時須采取的措施:如需停電必須提前通知塔司,待塔吊鎖好大臂后方可停電,如遇臨時停電或故障使塔吊大臂朝向周圍塔吊作業,為減少碰撞危險,要用手動裝置調整大臂朝向后在齒圈處設置障礙固定大臂,無手動回轉裝置只能及時固定大臂,但周圍塔吊要禮讓該塔。6.1.5 在各塔大臂立體交叉作業范圍內,各小車之間加強信號指揮,特別是信號指揮員,必須與其它塔吊的信號指揮員保持必要的聯系,以便隨時了解周圍塔吊的運轉狀況,從而避免發生兩塔吊小車掛鉤相撞事故。6.1.6 塔機施工20、運行前,必須向有關工種及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塔機施工運行過程中,必須由現場指揮人員進行施工全過程安全監控,每臺塔吊必須配備2名信號工。6.1.7 各塔吊必須在塔機停止運行時,必須將小車吊鉤收至最高點和大臂的根部,以防止塔機遇刮風作自由旋轉發生事故。所有塔吊必須定期保養、維護。6.1.8 塔機在運轉工程中,不準中途改用未經約定的指揮信號種類,在需要更換時,必須是塔吊停止運轉,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取得聯系,并經雙方認可才能更換。6.1.9 為防止低塔吊大臂撞擊高塔吊塔身,低塔塔臂必須小于兩塔吊之間的凈距。為保證作業安全,塔司作業時,一定要認真操作,再服從信號工的同時,一定要按照“抬頭看前”、21、“回頭看后”“兼顧左右”這一原則操作塔機,兼顧其它塔吊作業情況,防止塔臂碰撞到小車吊索。6.1.10 必須根據塔型編制相應的塔吊安裝、拆除施工方案。各個塔吊的安裝和拆除、頂升應由出租方負責。塔吊安裝、拆除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拆單位嚴格按照塔吊安裝、拆除施工方案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6.1.11 塔吊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靈敏有效,嚴禁私自拆除各種限位。6.1.12 塔吊在頂升時必須滿足群塔高低錯開的距離要求。頂升時要遵循先頂升高塔,后頂升低塔的原則。6.1.13 每臺塔吊的頂端及臂身最前端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白天插小紅旗,夜間必須設置警示燈,且必須有專職安全22、員對群塔施工作重點監控。塔吊司機操作室內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禁止放置易燃和妨礙操作的物品。6.1.14 每天必須對塔吊進行必要的檢查,如塔吊的限位裝置是否靈敏,鋼絲繩是否有磨損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6.1.15 指揮信號工,工作時應保證指揮到位,保證起、落吊物時周圍人員的安全。吊物就位時,下面必須用墊木墊好,不得應硬拉應硬扯,并嚴格遵照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吊”原則進行作業。6.1.16 安全員必須定期組織塔司、信號工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教育。7. 規章制度7.1 塔司職責7.1.1 所有塔司均須持證上崗,嚴禁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起重機。7.1.2 塔吊實行“定人、定機、定崗”,未經主管部門23、批準,司機不得允許非本臺起重機司機進行操作。7.1.3 司機在正常作業中,應只服從佩戴有統一標志的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對其它人員發布的任何信息嚴禁盲從。7.1.4 在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司機不得操作起重機(十不吊原則)。1. 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性能范圍不準吊。2. 指揮信號不清不準吊。3. 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4. 吊物上站人不準吊。5. 埋在地下物不準吊。6. 斜拉斜牽不準吊。7. 松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8. 零散小件不裝容器不準吊。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規范不準吊。10.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7.1.5 在作業中必須有兩個以上指揮人員,當指揮人員發出指揮信號時,方可操作。24、在作業的全過程中,必須有指揮人員的指揮才能操作,嚴禁無指揮操作,更不允許不服從指揮信號,擅自操作。沒有接到明確的指揮信號,不得起鉤或落鉤。7.2 信號工職責7.2.1 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經考試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門發給的指揮證的人員擔任。7.2.2 在起重作業中,指揮人員是唯一的直接發布命令者,嚴禁無證人員指揮,不得在工作期間內進行嬉戲打鬧。7.2.3 指揮人員必須了解所指揮作業的起重機的性能。7.2.4 作業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指揮通一臺起重機時:1.所有指揮人員必須佩戴相同標志。2.各指揮人員必須使用同一種指揮信號。3.作業中,只允許一人對司機的操作發出指揮信號,嚴禁有兩個或兩個25、以上的人對司機發指揮信號。其它指揮人員互相傳遞指揮信號。利用通訊設備進行指揮時,所有指揮人員所使用的通訊設備中,只允許有兩個信號工與司機使用通信設備的頻率相同。4.指揮人員之間必須有良好的配合,特別是在起重機作業時,由一個指揮人員替換另一個指揮人員時,相互交接的指揮人員必須事先聯系好才能進行交接,絕對不允許兩人同時指揮、間斷指揮或無指揮作業。7.2.5 指揮人員必須了解每項作業的內容和要求。7.2.6 起重機的工作條件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時,指揮人員不得指揮作業。7.2.7 指揮人員要監督職權所轄范圍內的作業人員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工作服和作業鞋。7.2.8 在作業現場,各種指揮信號只能用來指26、揮起重機作業,嚴禁胡亂使用。7.2.9 指揮人員在作業中,必須集中精力從事專項的指揮工作,不得作任何兼項的工作。8. 安全操作規程8.1 操作前檢查8.1.1 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8.1.2 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縫、開焊等現象。8.1.3 操作系統、電氣系統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8.1.4 配電箱在送電前,聯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8.1.5 所有電氣系統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做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8.1.6 起重機各部位在運27、轉中1m內不得有障礙物.8.1.7 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后方可投入生產。8.2 安全操作8.2.1 司機必須按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8.2.2 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和保養。8.2.3 司機必須在穿著指揮信號服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和操作命令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別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8.2.4 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8.28、2.5 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或作其它與操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8.2.6 當吊鉤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8.2.7 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自動其使之緩慢下降。8.2.8 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8.2.9 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8.2.10 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倒第一檔,然后逐級加檔,每檔停12S,直至最高檔。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29、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檔有操作時間限制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制使用慢就位檔。8.2.11 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100mm。8.2.12 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8.2.13 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8.2.14 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8.2.15 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8.2.1630、 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8.2.17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1.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2.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3.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8.2.18 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8.2.19 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8.2.20 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8.3 停機后檢查8.3.1 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地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收回吊鉤。8.3.2 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為止,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8.3.3 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的門窗,拉斷其它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8.3.4 在無安全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等工作,必須系好安全帶。作業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上。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4-08-14
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