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資項目初選及運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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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0367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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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投資項目初選及運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穩健發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第三條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第四條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2、規定第二章項目的初選與分析第五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略方針和長遠規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的主導方向及產業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化第六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市場狀況分析;、投資回報率;、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投資流動性;、投資占用時間;、投資管理難度;、稅收優惠條件;、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境及社會法律約束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3、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第七條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第三章項目的審批與立項第八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4、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第九條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第十一條投資項5、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第十二條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第十三條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第十四條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6、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發展戰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第五章項目的運作與管理第十五條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7、監督、業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第十六條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第十七條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8、資企業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第十八條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第十九條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第六章項目的變更與結束第二十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后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第二十一條投資項目變9、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第二十二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第二十三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四條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和辦理第二十五條本暫行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