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發產品、材料及半成品加工程序和管理監督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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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2272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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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發產品、材料及半成品加工程序和管理監督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1.目的:規范外發加工程序,使外發加工產品的質量及數量得到保障。2.適用范圍:本公司所有外發加工產品,包含材料及半成品。3.管理單位: 本辦法由品質部負責管理和監督4.權責: 4.1 物控部:負責生產力統籌:確定外發項目申請,備料。外發生產進度控制:產品外發數量交接及回廠產品數量點收,外發產品的裝貨,卸貨。 4.2 品質部:負責外發產品的質量監控,品質要求及成品樣板提供,限度簽樣。 4.3工程部:負責產品外發加工資料,工藝確認2、,必要時指導加工商作業。5.作業程序、內容: 5.1 物控部評估本廠的生產能力及加工能力,當無法滿足貨期時需提出外發申請,呈總經理審批。5.2外發加工計劃批準后,物控部協同品質部,采購部評估和甄選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價,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采購與加工商簽訂加工合同,并視備料情況通知加工商來廠取貨或本公司送貨。5.3物控部至少提前2小時通知采購及品質做好外發前準備工作,品質部提供檢驗標準或樣板,并評估是否需要派人監控品質。工程部負責樣板復核,并根據實際情況準備工藝資料或進行技術指導。5.4物控部應提前安排倉庫備料,將需外發貨物清點數量(以一定數量的標記碼板扎好或隔紙),方便外發點收,產品外發前,I3、PQC負責確認產品數量及放板后的穩固性,確保運輸途中不會造成倒坍,撞壞。5.5外發監控產品質量的人由品質,工程,物控部協商決定,原則上品質部負責。5.6外發加工回廠的產品必須有標示卡,標示卡必須有產品名稱,數量,外協加工商名稱等相關信息,且必須有明確的數量間隔,方便清點數量;外發回廠后,將送貨單交于倉庫,并將貨物放置于待檢區域,等待檢驗。5.7 倉庫通知IQC驗貨,IQC按照公司檢驗標準進行抽檢或全檢,合格后,才能將外發產品入庫做賬;檢驗不合格時,需及時通知采購及物控部門負責人協同處理;如需退貨或扣款處理的開具來料檢驗報告給采購,并通知供應商確認。5.8 外協供應商評估:每月外發加工完成后,由4、品質部對外協供應商的質量生產能力進行評估,并以統計表的形式加以統計,衡量供應商的生產能力,為選擇外協供應商提供參考文件。5.9外發加工品質控制: 外協加工商所加工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公司的產品質量要求,凡外發加工的產品,由品質或工程部提供樣板給加工商,若外協供應商所加工后產品貨不對板,所有損失由加工商承擔(除扣掉加工費用外,一并賠償產品材料成本及加工成本);如果是樣板提供錯誤造成的損失,責任歸本公司相關責任人承擔。6.2 外協上應在加工前估算本公司提供的損耗數是否合理,有異議即時通知,本公司正常損耗標準暫定為0.5%;加工商由于技術或其它原因,導致加工產品的品質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或者超過正常損耗范5、圍的一切品質損失由加工商承擔。6.3 確實是加工商因加工過程造成的品質缺陷,需要返工,修補的,品質部有權進行退貨或根據公司MRB制度特采處理;要求在4小時內必須到廠處理,逾期不至者,本公司安排內部人員返工挑選或返修,額外費用按每小時每人20元人民幣計算,從加工費中扣除。6.4 加工商來廠取貨或本公司送貨至外協供應商時,加工商相關人員需與本公司負責外發人員當面交接數量,若有異議當場提出,若加工后才反映供貨少數,類似情況本公司一律視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當做加工商超損耗處理。6.5 物控部有責任要求加工商送回本廠外發加工的產品,以一定數量包裝好或標示清楚,以便倉庫接收及IQC驗收;回廠產品尾數須放于6、貨物最上層,良品,次品必須標示并隔離;外協加工商在完成加工后,所有良品及不良品需全數交回本公司,不允許有少數及混料現象。數量無法核對部分供應商需給出書面解釋,并由采購或品質部到外協廠進行調查,數量無法核對問題頻繁發生的供應商,由品質部派人駐廠管制,并在產品轉款或換線時進行清場處理。6.6外協供應商取貨,送貨運輸過程中貨物倒塌,撞壞,刮傷等不能使用的由加工商負責,若本公司運輸過程造成,由直接責任人承擔。雙方負責卸貨的人員要注意,發現有類似現象要及時通報,劃清責任,避免發生爭執。6.7 物控及品質部應對外發加工產品的難易度,批量數,產品價值及外協供應商的生產和質量保證能力進行評估,從而決定是否需要7、派人跟進產品生產進度和質量。本公司外派的品質人員,主要目的是協助加工商做好首件簽樣,品質異常處理,品質監控,生產進度跟進等。6.8 外派人員須以電話形式向部門主管或相關人員匯報生產進度和質量狀況,必要時以圖片或郵件等電子軟件形式匯報;若加工產品品質異常時,須及時打電話給相關人員,尋求解決辦法,必要時將不良樣板帶回,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研究解決。6.9 外發QC有權要求外協加工商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進行改善,若外協加工商不進行改善的,QC須立即通知本公司品質部,并保留不良樣板以便追究加工商責任。外協供應商遺失或損壞樣品的,按樣品重制的復雜程度扣加工款項500-1000元/套。6.10 品質部有責任提供外發加工質量要求給外協加工商,加上質量標準及本公司IQC驗收標準作為依據,未盡事項及標準以印刷行業標準做參考。6.11 為保證外發加工得以順利進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采購部與外協供應商簽訂委托加工合同或協議,內容包括質量要求,損耗要求,進度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