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出差與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78088
2024-09-03
4頁
44.54KB
1、集團公司員工出差與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總則1.1 為加強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的有效管理,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1.2 在*管理有限公司范圍內員工出差和差旅費報銷,適用本制度。2. 管理職能2.1 根據必要、高效、節儉的原則,對出差及其費用進行控制。實行公司和部門兩級審批的辦法。2.2 行政部負責制度的檢查落實,掌握部門領導(正副職)以上管理人員的出差時間、去向、事由的登記;財務部負責公司差旅費控制和報銷;人事部門負責核查出差人員的考勤記錄。3. 管理程序3.2、1 公司員工外埠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附表)。3.2 公司領導(副職)、部門領導(正副職)出差由總經理審批,交行政部登記。3.3 各部門員工出差由部門領導(正職)審批,并由本部門登記。3.4 公司因工作特殊需要,邀請公司以外有關人員同往外埠或外埠人員來滬工作的,應由相關部門辦理申請手續,報總經理批準。3.5 出差審批單獲準后應將其復印件交財務部和人事部門備案。3.6 出差人員在辦理出差審批的同時,應辦理差旅費預支手續。3.7 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后,應在一周內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一周內無故不結清預支差旅費者,財務部可在其次月工資內先行扣除。3.8 差旅費的預支、報銷審批權限參閱*管理有限公司財3、會管理制度第二章。3.9 差旅費報銷范圍限于:路途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其他費用應另列報銷。3.10 對于未經事先審批登記的出差費用,財務部不予報銷。4. 差旅費報銷標準4.1 市內出差伙食費按早餐¥5元、午(晚)餐¥10元標準憑據報銷。4.2 市內出差工作時間早于6點30分或超過18點30分的,方可報銷早、晚餐伙食補貼。4.3 市內出差交通費用憑據報銷。4.4 市內出差應盡量乘坐公交車、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工具,確屬工作需要的可申請公司業務派車,對出租車的乘坐應嚴格控制。4.5 外埠出差差旅費開支標準(見表): 項目 路途交通費住宿費 (元/日)開支標準火車輪船飛機4、職務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軟臥二等艙位公務艙位單鋪400以下 單房600以下董事.副總經理單鋪300以下 單房500以下部門經理硬臥三等艙位經濟艙位單鋪150以下 單房300以下一般工作人員單鋪100以下 單房200以下項目伙食補貼 (元/日)市內交通雜項費用 (元/日)開支標準一般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職務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4050按實報銷董事.副總經理部門經理50一般工作人員304.6 外埠出差遇特殊情況高于上述標準的,須事先書面說明情況,報總經理特批,方可報銷。4.7 出差人員乘坐飛機應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坐。4.8 出差人員的路途交通5、費按相應標準憑車、船、機票報銷。4.9 從20點至次日7點之間乘坐火車6小時,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臥鋪車票。符合條件而未乘臥鋪的,按所乘座位票價的40%發給補助費。4.10 住宿費根據實際住宿天數按限額憑發票報銷,超過部分自理。4.11 伙食補貼根據日歷天數按相應標準包干。4.12 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可根據車票加發一天伙食補貼。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夜加發一天伙食補貼。4.13 市內交通補貼根據日歷天數按相應標準包干。4.14 出差人員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報領市內交通補貼。4.15 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者,其在6、外埠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據報銷。4.16 出差人員從家或公司往返機場、車站、碼頭之間的市內交通費單程在¥50元以內的憑據報銷,往返浦東機場應盡量乘坐機場班車。4.17 通訊費按實憑據報銷。4.18 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產生的業務招待費用,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憑據另行報銷。4.19 出差人員非因工作需要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4.20 出差人員赴外埠參加各類會議、培訓的,住宿費、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費一般由主持單位統一支報,特殊情況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報。4.21 員工探親、員工工作調動、員工搬遷家屬路費等非公務性出差的差旅費報銷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5. 附則5.1 本制度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5.2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