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山運渣作業安全應急救援預案1編制目的為防止在煤礦運渣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工人人身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2危險性分析2.1作業概況因修建臨江村文昌會社公路,現在煤礦拉運煤渣,目前共有5輛車輛拉運。2.2危險性分析拉運煤渣過程中主要有如下危險源:主要危險源有:拉運過程中車輛翻車或車輛自身安全隱患;采空區垮塌、大面積巖移、墜井、跑溜等;運渣場出行的行人安全;運渣場地路面安全隱患等。3組織機構與職責3.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 長:徐 強 副組長:何 衛 組 員:徐 超 姜武 李顯懷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相關應急
2、管理政策的實施,確定安全生產應急處置方案,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儲備,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組。應急救援工作組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平時的應急準備,事故發生時接受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的溝通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設在運渣現場,實行24小時值班。應急救援工作組下設5個分隊隊:(1)現場防護隊 負責人:高彬 職責:對煤渣運輸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拉警戒線,同時提醒過往行人注意安全。(2)搶險隊 負責人:何衛 職責:負責現場所需搶險物資的搬運及現場搶救工作。(3)運輸隊 負責人:何先波 職責:負責指揮負責鏟車、貨車等日常運行指揮,保障事故
3、發生后通往渣場的公路暢通。(4)維修隊負責人:李顯勝職責:負責貨運車輛的日常管理維護監督、公路坑洼地勢的填補等維修工作。4應急響應4.1事故分級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二級:級:造成人員死亡或可能造成多人傷害的事故。級:做成人員傷害或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災、塌方等地質災害事故。4.2事故報告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上報。根據事故情況和嚴重程度,現場人員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進行自救互救,并將事故情況上報相關負責人。4.3指揮與控制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通知有關部門和救援隊伍趕赴事故現場。5應急結束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全部得到解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事故隱患排除后,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