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員現金獎勵及違紀罰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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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34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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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區保安員現金獎勵及違紀罰款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保安員獎懲制度為加強xx保安隊伍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弘揚正氣、獎勵先進、嚴肅紀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隊伍建設成一支有鐵的紀律的高素質隊伍,使每個保安員在實際工作中能真確發揮自己潛能,不犯錯誤,確保各項安保任務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保安員獎勵制度(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獎勵50-100元1、年度先進保安隊的保安隊長和保安員;2、做好事受到業主或有關單位書面表揚;3、舉報問題經查屬實;4、在管理區域內抓獲小偷;5、拾金不昧,數量較大,有一定影2、響;6、見義勇為,有一定影響;7、在搶險救災中表現突出;8、有其它表現之一者。(二)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獎勵100-200元1、年度優秀保安隊長;2、年度優秀保安員;3、被轄區公安部門通報表揚;4、保安員先進事跡,被省、市保安協會信息登載;5、被評為省、市優秀保安員;6、在值勤中及時調解和制止重大斗毆事件;7、在搶險救災中表現特別突出;8、其它表現之一者。(三)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獎勵200-400元1、抓獲重大犯罪分子;2、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上報重大治安事件;3、發現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及時上報,取得顯著效果。二、保安員處罰制度(一)有下列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給予批評教育,扣款3、30-50元1、執勤時不著保安服裝、不戴帽子、上崗證、肩章、臂章、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著裝不整齊者;2、執勤時袖手,將手插入衣袋、褲袋、背手行進、站崗時精神不振作、不按規定姿勢站崗者;3、執勤中吸煙、吃零食、搭肩挽臂、嬉笑打鬧、聽收音機、戴耳機者;4、留大包頭、大鬢角、長胡須、長頭發、長指甲者;5、當班不文明執勤,不禮貌待人情節輕微者;6、對進入管轄區域內外來人員不認真詢問,未做好登記者;7、對進入管轄區域內外來車輛不認真詢問,未做好登記者;8、對出管轄區域攜帶大量物品的非業主人員不檢查,不詢問,未做好登記者;9、當班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10、當班接私人電話超過3分鐘者;11、當班4、未按點報時者;12、當班辦理私人事情者;13、住集體宿舍,未經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14、未經同意,不參加集體活動者;15、頂撞領導,不服從管理者;16、交接班時,相互不敬禮者;17、未執勤時著保安服裝外出或攜帶保安器械者;18、其它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二)有下列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做出書面檢查,扣款50-100元1、2次違反第一類規定行為者;2、當班不文明執勤,不禮貌待人情節嚴重者;3、當班看報者;4、當班前喝酒,造成不良影響者;5、當班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6、當班接私人電話超過10分鐘者;7、當班不按要求攜帶保安器械者;8、當班時吵鬧,污言穢語者;9、當班接到報警中心接警信號后5、,未及時趕到報警點者;10、當班利用對講機閑談,說臟話者;11、損壞公共設施、設備者;12、未經批準,住集體宿舍人員22點前未歸者;13、拾到財物隱匿不報者;14、對隊員的違規、違紀行為包庇,隱瞞不報者;15、未經批準,超假二天者;16、未經批準,擅自找他人代班者;17、當班與他人聊天者;18、個人自行車來歷不明者;19、其它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三)有下列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作出書面檢查,暫緩晉檔、晉級,扣款100-150元1、班長、隊長越權批假者;2、未經批準,超假三天者;3、當班脫崗、串崗者;4、當班遲到、早退15分鐘-30分鐘以內者;5、當班遇有可疑人員沒有及時詢問、制止,造成一定6、后果者;6、當班接到報警中心接警信號,未及時趕到報警點,造成一定后果者;7、故意或嚴重破壞公共設施、設備者;8、外出不按時歸隊影響換崗者;9、對發現的問題知情不報和說謊話欺騙領導者;10、二人同崗巡邏時,其中一人違紀,另一人不去制止者;11、未經批準,住集體宿舍人員帶非公司人員到集體宿舍玩者;12、其他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四)有下列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作出書面檢查,扣款150-200,暫緩晉檔、晉級1、當班巡邏崗睡覺者;2、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擅自下崗者3、當班期間玩電腦者;4、當班遲到、早退30分鐘-40分鐘者;5、被業主或他人投訴,情況屬實者;6、未經批準,私自帶非住集體宿舍人員到7、集體宿舍留宿者;7、未經批準,住集體宿舍人員夜不歸宿舍者;8、在集體宿舍賭博者;9、班長、隊長以權謀私,索要財物,接受隊員賄賂者;10、違反法律、法規,隨意向他人罰款,收取罰款者;11、隊員之間吵鬧、打架,造成不良影響者;12、與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輕傷者;13、因管理不嚴和責任心不強,造成執勤區域內發生案件或隊員出現嚴重問題,給業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帶班班長和隊長;14、其他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五)有下列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作出書面檢查,扣款200-300元,暫緩晉檔、晉級,可給予辭退或除名1、當班門崗睡覺者;2、報警中心值班員睡覺者;3、當班遲到、早退40分鐘以上者;4、同業主發生嚴8、重爭吵,打架者;5、與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重傷者;6、隊員之間打架,造成隊員重傷者;7、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擅自離隊者;8、無故曠工者;9、從事第二職業者;10、謊報險情或隱瞞重大事故不報者;11、未經批準,擅自撤崗或崗位減員的責任人;12、因管理不嚴和責任心不強,造成執勤區域內連續發生案件,給業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帶班班長和隊長;13、確因表現不好,受到多名業主譴責者;14、其他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六)有下列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之一者,扣款300-400元,立即辭退或開除1、違紀、違法受到公安治安條例處罰或刑法追究者;2、偷盜隊員或他人錢物者;3、聚眾斗毆者;4、嚴重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工作分配者;5、屢犯公司和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多次教育,仍未改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