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開采公司十一項地質災害管理制度匯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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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881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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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開采公司十一項地質災害管理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 地質災害普查制度.1二、 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制度.1三、 地質災害值班制度.5四、 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制度.7五、 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制度.8六、 地質災害巡查制度.8七、 礦井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制度.9八、 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2九、 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交換制度.13十、 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13十一、 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14地質災害普查制度為了全面、準確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發展變化情況,完善地2、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基礎資料,制定本制度。1.實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復查的地質災害巡查制度。2.地質災害巡查范圍:已知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地質災害易發區,主要包括山區丘陵區居民點及建設工程切坡地段。重點巡查聯建樓、辦公樓、單身公寓、重大工程設施、高陡切坡地段和臨時工棚切坡段。3.地質災害巡查內容:地質災害隱患的類型、潛在規模、威脅對象及危害程度、發展變化情況,防災措施及防災責任人、監測人的落實情況。4.巡查人員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當地鄉(鎮)、村(或有關單位)人員;也可以協調有關部門、專業技術單位聯合組成巡查組進行巡查。5.對巡查中新發現的地質災3、害隱患點,應及時進行登記造冊,制定防災措施;并通知鄉鎮、村或有關建設單位,落實防災措施和防災責任人、監測人。6.巡查工作必須認真細致,不能流于形式。每次巡查必須有書面記錄,巡查責任人應在記錄上簽名。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制度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2、礦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范圍:1)地表防洪災害的排查相關科室對礦內及礦區周邊的地表徑流、塌陷裂隙區滲水情況、暴雨過后地表塌陷裂隙區積水情況巡查、井田范圍內農業灌溉引水渠溝進行詳細的排查勘測并在本礦相關圖紙上及時準確的繪制出具體的位置。相關部門對礦周圍的防洪排水溝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時清理防洪溝,保證防洪溝4、內的清潔,發現有損壞的地方及時進行修復,保證防洪排水溝的完好。在雨季期間加強防洪溝的巡查工作,對井口較低位置采取相應的防水措施,防止強降雨期間,積水涌入井筒內,發生事故。2)井下隱蔽致災因素排查1)采空區經常深入井下現場,負責每月對全礦范圍內采空區的監控檢查,負責協調施工單位經常性地對礦山重點部位及井巷工程進行監督監測,協調本系統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監測資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區范圍,并做好相關圖件的歸檔工作。 堅持經常對新舊采空區進行實測,并及時準確的繪制當前采空區位置實測圖,對在實測或井下隱患排查過程中,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可能誘發大的地質災害時,應及時向組長及副組長匯報。 根據采空區與我5、礦重點場所影響關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礦體的相互位置及影響程度,從技術上進行論證,確定我礦當前監測重點。在采掘活動開始前確定礦區范圍內地表采空區、地表塌陷區、地表錯動區關系及影響范圍。編寫地質預報時要結合相關資料與礦山施工單位負責對礦山內地表塌陷區、錯動區進行監測預報。推廣應用在采空區監測地質災害預測方面的新技術、新成果,負責研究采空區變化,并對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給與技術的論證并采取相關措施。確定的采空區影響范圍,圈定并標識通知相關人員,防止人員誤入。 在回采過程中,對地表采空區塌陷范圍進行現場觀測,對塌陷情況及時匯報礦總工程師,并制定出采空區塌陷超前情況或者老頂空頂面積大未垮落情況的相6、關技術措施。2)廢棄老窯(井筒)、井巷和封閉不良鉆孔普查對礦區內及礦區周邊的可能影響本礦的老窯及廢棄井巷進行摸底,并在本礦的相關圖紙資料上繪制出具體位置,并定期進行觀測及排查。對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閉進行觀測,并及時匯報出現的問題。定期了解相鄰礦井的回采情況,如有開采完畢的礦井,調查清楚其廢棄井巷是否對本礦的井筒、工業廣場及附近匯水溝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雜物,疏通排水通道。在井下發現下礦水量有變化時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體變化等特殊情況,要及時對井筒周邊水位進行測量。若礦井后期對對井田范圍內廢棄井筒進行充填,對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監督。在周邊礦井關閉后,在井筒沒有回填前,要經常協助鶴濟公7、司技術服務中心人員,采用電測法對井筒水位進行測量,密切關注水位變化。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鉆孔之前,必須對鉆孔資料進行查閱,全面了解鉆孔的封閉情況,編制采掘工程過鉆孔設計方案。對于鉆孔資料不詳、模糊的鉆孔,必須以“封閉不良鉆孔”對待,在設計說明中必須明確提出來,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作為視在安全隱患來處理。在設計中明確告知施工單位,所要揭露的鉆孔數量及位置,以及鉆孔的封閉情況,讓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防患于未然。3)斷層、裂隙、褶皺、陷落柱、導水裂隙帶等地質構造普查建立年預報、月分析的地質構造預報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計劃,對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斷層、裂隙、褶皺、陷落柱8、等地質構造進行預報;每月根據月度采掘工程計劃,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況對各掘進頭面,進行逐頭逐面分析,準確分析巷道層位關系,對可能穿層巷道、或過老空老巷、斷層、鼓包等地質構造要提前通知生產區隊,提出建議,并督促區隊制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建立鉆孔資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鉆探結束后,要及時根據鉆探資料,進行鉆場分析,對鉆孔中發現的層位變化等情況,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質構造情況。建立井下采掘活動先探后掘制度,對掘進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鉆探驗證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質構造情況和水文地質情況,并且保證30m超前探測距離。建立井下收集地質資料制度,巖巷工作面每掘進10m收集地質資料一次,收集地質資料包括巖層傾斜9、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發現地質層位變化及時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質構造。煤巷掘進工作面每掘進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層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還應收集煤層厚度情況和頂底板巖性,煤層破碎情況。定期對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分析,地質資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層底板等高線,掘進巷道巖層層位變化情況,若為穿層巷道及時根據第一手資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現的提前或延后穿層情況;水文地質方面要及時分析巷道頂底板滴滲水情況及水量變化趨勢、充水來源等資料,若物探、鉆探顯示的地質構造變化區域要及時分析構造變化帶附近可能出現的水文地質情況,對中型以上斷層,中型以上的褶皺,超過5m/h以上的新增出水點要及時上報有關相關部10、門,并申請上級部門進行補充探測和專家論證;地質災害值班制度為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增強應急反應能力,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1、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隱患工作,決定成立地質災害隱患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組長:礦長副組長:總工成 員:各副礦長、各專業副總工、各科長、區隊長2、汛期地質災害值班時間定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特殊情況下需要提前或推遲值班時間另行通知。3、汛期值班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做好地質災害日常預警、預防和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點的監測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檢查;在出現突發性地質災害時,迅速、準確、及時上報有關情況;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聯系11、,為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提供準確依據。4、在汛期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值班工作人員不得離區外出。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須報經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工作移交。5、汛期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手機、值班電話24小時處于良好的通訊狀態,確保聯系暢通。6、值班人員在接到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報告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值班領導或主要領導。隱瞞不報或拖延時間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責任。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制度1、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工作,由汛期地質災害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負責。2、地質災害災情速報的內容包括: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發生的時間,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發生地12、質災害涉及的范圍,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發展趨勢,已經采取的措施等。3、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工作統一按重大災情、一般災情兩種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4、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員接到災情報告時,必須迅速詳細了解災情,做好書面記錄,并在30分鐘內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和要求及時傳達反饋給到位。5、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工作,切實提高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報告后,要認真分析、核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時、準確地按程序上報災情險情。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制度為掌握地質災害隱患的分布、發生、發展規律,科學合理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特制定本制度。113、本制度所稱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稱的“汛前調查”,是指汛前進行的查明地質災害隱患的分布、類型、規模、危險程度、危害性等勘測調查活動。 2、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對安全造成威脅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3、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應向基層了解情況,存在重大隱患的,赴現場調查核實,并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地質災害巡查制度 為加強地質災害監督管理,減少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稱“地質災害”是指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本制度所稱“巡查”是指對礦區范圍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進行巡回檢查。 2、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巡查應做好書面記錄。 314、地質災害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方式進行。 4、地質災害巡查中發現新增地質災害隱患,應查明隱患規模及發展趨勢,提出防災措施。5、地質災害巡查內容:地質災害隱患巡查人員是否到位、是否認真負責、是否采取有效的巡查方法;巡查記錄是否完整,地質災害巡查人員是否掌握災害隱患險情,防災預案制定和落實情況、地質災害巡查人員及預警信號、值班制度執行情況、交通通訊系統情況等。6、巡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礦井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制度A、礦井水害的預測、預報制度礦井水害是威脅礦井安全的主要災害之一,加強水害預測預報,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有效途徑。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7號令、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相關15、防治水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水害預測預報內容采掘影響范圍內的施工層位、頂底板含水層、地質構造、老空區邊界、老空區積水量、水壓大小、物探異常區、封閉不良鉆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設施、防治水措施。2、水害預測預報的主要依據(一)根據礦井地質報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質情況,包括含(隔)水層特征、鉆孔封孔情況等進行預測預報。(二)根據巷道在掘進、回采過程中實際揭露水文地質情況,利用地質構造和水文地質情況賦存規律,對相鄰巷道或者工作面進行水害預測預報。(三)根據礦井月度生產接替計劃及施工組織進行預測預報。(四)根據超前物探、鉆探的結果發現地質構造或者富水區,進行補充臨時水文、地質預16、報。3、預測預報的組織和實施(一)礦井水害預測預報日常管理實行各科室分工負責制。各業務科室分工如下:(1)地測科負責采掘工作面的地質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防治水設計和措施審批與指導實施。(2)生產科負責采掘施工進度,配合做好防治水工程管理。(3)機電科負責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排水設施(供電、水泵、管路)管理,確保排水能力滿足預測涌水量的排水要求。(4)調度室負責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以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訊、調度、水溝、水倉管理、地表水防控、礦井水文監測系統維護。(5)安全科負責防治水設計、措施的監督實施、安全管理。(二)每月24號根據下月生產計劃安排,以采掘工作面為單元,以礦井為單位進17、行水害預測預報,防治水辦公室負責收集采掘工作面有關防治水信息,并負責匯總整理。包括以下內容:(1)預測判斷可能揭露的斷層、褶曲、陷落柱等地質構造,并對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評價。(2)預測判斷采掘工作面前方是否存在老空、老巷、各種含水體及導水通道,并對積水位置、范圍、水壓、水量做出分析判斷。(3)對物探異常區分布情況及危害程度進行分析。(4)結合工作面內部及附近鉆孔,并參照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中隔水層等厚線圖,分析底板隔水層厚度變化,對突水可能性進行分析。(5)分析下一步可能突水的位置、水源、水量變化趨勢。(6)根據預測的出水位置和水量,對排水設備、設施和排水管路進行排查,評價水泵、排水管路、水18、管、排水溝、臨時水倉等是否滿足要求。(7)針對采掘工作面及開口巷道前方上述各類水害因素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防治水措施。4、水害預測預報工作相關要求(一)為了使預測預報范圍較好的銜接,采掘工作面預測范圍是計劃推進度的1.3倍。(二)采掘計劃出現調整時,按調整后采掘計劃及時補充水害預測預報。(三)施工單位在預報下發后嚴格按照水害預測預報執行,當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向地測部門匯報。(四)技術人員必須跟蹤收集水文、地質資料,現場情況變化較大時及時對預測預報內容進行補充。(五)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引進推廣先進的技術裝備和預測預報手段,提高預測預報的準確性。B、地質、水文地質及瓦斯地質預19、測、預報制度為了更好地配合安全生產,預測采、掘工程前方的地質、水文地質及瓦斯地質問題,提前采取措施,確保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配備專職地質人員,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預報均由地質技術員負責編制,編制前地質人員要根據礦井地質資料,認真分析研究所施工井巷揭露資料,掌握其特點和變化規律,做到內容準確、重點突出,并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地質構造帶及地質條件復雜地帶時提前向有關職能科室進行通報,各職能科室必須在采、掘前做出相應的措施,經會審后在工作中嚴格執行。2、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預報分為年報、月報和臨時性預報,內容要涉及在預報周期內預計采掘范圍、工作面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構造、煤層20、及頂底板、瓦斯地質等情況,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預測、工作面存在何種隱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調查情況等四個方面。3、在提交地質說明書的基礎上,地質技術員要緊跟采掘工程進度,不斷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資料。為礦井施工提供相應的防治措施和建議。4、如掘進工作面前方存在斷層、薄基巖、小窯、采空區、發火區或煤層底板承受水壓等隱患時,地質技術員有權建議施工單位先探后掘。5、工作面存在強富水區、導水斷層或有采空區存在積水、未解放帶等隱患時,地質技術員有權建議提前疏放水、加強支護或停掘,提前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有效預防突水、瓦斯等事故,將事故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6、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預21、報應對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夾矸、斷層、薄基巖等地質條件和采掘工作面對應的地表地物等情況均有詳細描述。7、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完成后首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然后報總工程師審批,審批簽字后下發執行。8、地質技術員要全面收集所在礦井勘探以來各階段的地質報告,并按規程要求建立各種基礎臺帳,同時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觀測各類已揭露的地質資料,并將觀測的地質資料及時整理并上圖。9、地質技術員要及時與礦方技術部門溝通,了解礦井生產接續及變化情況,分析采掘范圍內的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并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10、及時對上次預報做出驗證總結,分析預報效果,進一步掌握地質變化規律,提高預報22、質量。11、地質技術員要不斷學習先進技術理論,與技術負責人共同分析、研究水患等地質問題,進一步提高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的準確性,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科學依據。C、其他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1、礦地測防治水部門嚴格井上下測量工作,要做到井上下對照圖要及時準確,對村莊、河流、鐵路、公路等要留有足夠保安煤柱,確保井上地面建筑的安全。2、地測防治水科在雨季來臨前做好礦井范圍內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區、山體滑坡、井上下聯通的鉆孔、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排查,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進行分析、預測、預報,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資料要定期分析,對測定成果精度進行審定,以便為我礦23、采掘提供正確的資料。2.按規定定期裝訂成冊,裝入柜子,相對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3.帳、卡相符,文字部分與基礎數據一致。4.上級下達及本部門回復、上報的各種函件、審批文件報表等專用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傳遞和反饋及時。5.資料儀器專人負責管理。儀器使用后及時擦拭,放儀器室集中保管。6.大型貫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應的資料,提供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交換制為切實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構建礦井水害防治工作體系,提升礦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類水害事故發生,保證我礦安全生產,特制度本制度:1.圖紙比例統一為1:5000以下。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交換時都必須加蓋公章。24、2.按時交接煤礦交換水文地質資料、采掘工程平面與通風系統圖。3、圖紙必須保證每月進行一次填繪,交換圖紙必須與本礦實際情況相符。4.水文地質資料必須定期更新,保證與本礦實際相符。5.建立定期交換制度,每年至少交換一次相關資料和圖紙。6.設立專門檔案,存放周邊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相關資料和圖紙必須保存一年以上。地測科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為加強地測防治水專業技術管理,搞好地測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測防治水專業例會制度。為規范會議制度,特作如下規定:1、會議由地測副總主持,每周定期召開一次,參加例會的人員有地測科科長、副科長、技術員、組長,時間為每周日下午3:00,地點在礦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25、2、會議內容:(1)傳達礦辦公會議精神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2)匯報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的執行情況,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落實的計劃和整改措施,責任到人。(3)檢查上月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并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4)總結分析本部門工作情況,分析、討論、查找存在的安全隱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確定安全工作重點,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5)會議內容記入安全會議記錄本,并按規定整理歸檔,實行參加人員簽到制度。3、會議程序(1)學習上級及礦有關文件、制度,學習新技術及好的做法、經驗。(2)地測科各分管科長匯報本月本系統工作情況及下月工26、作重點情況。(3)地測科科長、副總總結上月地測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下月地測防治水工作進行安排。4、管理規定(1)要求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遲到者罰款50元/次。(2)會議期間必須關閉一切通訊工具,否則罰款50元/次。(3)會議期間必須認真做好筆記,保持會場紀律。(4)會議結束后,地測科做好會議記錄,第二天打印下發。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 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是煤礦生產建設和發展的基礎依據,為加強技術管理、保證所提供資料、技術報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更好地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務,特制定此審批制度:1、所有地測圖紙及資料,必須按照有關規27、程規定進行審批,未經審批的,不得提供其他部門使用。2、每年年初地測專業組應根據煤礦下達的生產計劃編制地測年度工作計劃,經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及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3、礦井生產地質報告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4、采掘工程設計施工前的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工作面地質說明書、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以及已結束工作面、采區的采后總結等由地測負責人審核后,報技術科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5、月度、臨時性地質預報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6、地質基礎資料如大中型地質構造臺賬、井巷地質素描圖以及專用原始記錄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部負責人審批。7、各項重要工程測量方案28、重要貫通誤差預計等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部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后組織實施;重要工程測量技術總結及成果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部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8、重要貫通、開掘、放線變更、到位及過巷等通知單由地測負責人審核,報技術科、安檢科、生產科、通防科、調度室及掘進區隊等會簽后,由礦分管礦長或分管掘進的副總批準后,分發至各有關單位。9、地測專業組提供的有關儲量轉入、轉出、注銷、報損等資料,經地測負責人審核后,報技術部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10、回采工作面地物調查報告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審批。11、測量基礎資料與原始記錄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審批。12、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防治水計劃、年度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等由地測負責人、技術科負責人審核后,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及公司總工程師審批。13、年度、月度及臨時性水文地質分析預報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14、防治水工程設計及技術措施、驗收總結報告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科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15、一般探放水措施由地測負責人審核、技術部負責人及總工程師審批。16、各類礦圖嚴格依照圖簽進行審批。17、對外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服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逐級審批后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