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考評及表彰激勵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079
2024-09-08
5頁
20.07KB
1、小學教師考評及表彰激勵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小學教師表彰激勵制度1、學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對職業道德高尚的教師和職業道德建設成績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并大力宣傳。2、對“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加強教育,限期改正,保證教師隊伍的基本素質。3、積極鼓勵,并配合家長會,學會座談會和社會有關方面對學校教職工師德進行監督、評議,學校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改進工作。對教職工的意見及時反饋,要求整改。4、對于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守則,遵守、執行的教師,在教師年度2、考核,評優、評先,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優先評選。5、對于違反師德規范,觸犯“十不準”規定,經學生或家長舉報,調查屬實者,視其情節輕重,影響惡劣程度,給予教師大會點名批評、告誡、檢討直至報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并按規定取消年度教師考核評優、評先、評聘職稱等資格,酌情扣發該學期學校發放獎金。具體規定如下:(1)對學生實行體罰或變相體罰者,一經學生本人或其家長舉報,經調查屬實,由校長在教師大會上點名批評;情節較重,影響較惡劣者,責令當事人于教師大會上作檢討,艱以告誡,造成學生身體受傷害的,由當事人賠償醫療費用;事實真相被反映到報刊或有關部門,對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經調查屬實者,將報送教育主管部3、門對當事人予以相應行政處分,有以上行為者,取消學年度評優,評先等資格,并視其影響酌情扣發該學期學校所發獎金。(2)將學生趕出教室,停學生的課,剝奪學生上課權利者,一經學生或其家長舉報,經調查屬實,由校長在教師大會上點名批評,多次觸犯,造成惡劣影響,責令當事人在教師大會上作檢討,予以告誡。如因此造成學生發生意外事故者,由當事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并報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分,有以上行為者,取消當年度評優、評先等資格,酌情扣發該學期學校發了獎金。(3)未經校長批準,應學生邀請參加學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慶宴會者,酌情扣發該學期學校所發績效工資。(4)違反“十不準”其它規定者,經舉報,調查屬實,由校4、長在教師大會上予以點名批評,告誡,影響較惡劣者,責令其在教師大會上作檢討,對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取消該學年度評優、評先資格,酌情扣發該學期學校所發獎金,并報送教育主管部門處理。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隊伍建設,激勵教職工獻身教育事業,制定本制度。一、表彰對象和榮譽稱號1.學校班級德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班主任老師,授予“模范班主任” 榮譽稱號。2.在學校德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領導、少隊輔導員、品德教師等),授予“德育工作先進個人”、“ 先進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3在教學工作中,每次考試成績高或成績提升高得教師,授予“教學質量獎”榮譽稱號。二、評比條件(一)5、模范班主任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擁護四項基本原則;2、熱愛教育事業,教育思想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3、班級組織管理能力強,班主任綜合考評成績優異;4、班級被評為“文明班級”;“先進集體”等稱號;5、班集體積極、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風班貌;6、能組織開展生動活潑、富有教育意義的主題班會或隊會活7、師生關系融切,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8、有一定質量的德育工作論文或班主任工作經驗介紹文章;(二)德育工作先進個人1.熱愛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2.經常學習教育法規和有關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學德育大綱、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生手冊等法規和制度。3.在工作中注意調查研究,了解學生的特點和思想實際,講究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4.積極參加教育理論和業務的講座、研討會、觀摩等活動。5.有較強的德育工作組織管理能力,在本崗位發揮了骨干帶頭作用。三、評比辦法推選時應堅持民主評議和量化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公平、公正。考核標準見教師綜合考核細則。四、獎勵表彰1.被評比為“德育工作先進個人”、“模范班主任”、“優秀教師”、“課改先進個人”、“教學質量獎”,授予相應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一定的物質獎勵。2.有以上榮譽稱號的老師,在干部晉級、職稱評定、等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