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設備使用管理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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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57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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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設備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股份有限公司*設備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政策和交通部關于港口裝卸機械管理的規定,規范集團公司裝卸設備管理和安全使用,保障和促進集團公司生產業務的發展,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條 集團公司總部,所屬分公司、集團公司核撥經費的所屬單位、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單位) 的裝卸設備管理適用本規定,集團公司所屬參股子公司參照執行。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裝卸設備(以下簡稱設備)主要包括:起重機械、輸送機械、搬運機械和專用機2、械等四類。其它生產設備的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條 設備管理遵循依靠技術進步、保障生產經營和安全運行的方針,堅持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設計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改造與更新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設備管理采取技術和經濟的措施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技術素質,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充分發揮其效能。第六條 設備管理應采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加快設備管理計算機化步伐,推行以技術狀態為基礎的維修方式,逐步提高設備管理和維修的現代化水平。第七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設備管理的組織機構和綜合管理體系,對設備的購置、使用、維護、檢修、改造、報廢、處置等實行全過程管理。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3、職責第八條 集團公司設備管理實行由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的兩級管理模式。集團公司負責規范管理,各單位負責營運管理,并有相應的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是集團公司的設備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一) 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部和上海市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完善技術規范與技術標準;(二) 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對集團公司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對重點設備(見附表一)實行重點指導和管理;(三) 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年度設備新增和更新計劃以及基本建設(特別規定的除外)和重大改造工程配套設備的采購;(四) 負責閑置設備和設備報廢處置的審核工作;(五) 組4、織或參與重大、特大設備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 負責集團公司設備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十條 各單位設備營運管理的主要職責:(一) 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部和上海市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集團公司頒發的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二) 負責本單位設備的管理、使用、保養、檢修,確保設備安全生產; (三) 負責本單位設備年度新增、更新計劃的實施以及閑置設備和報廢設備的處置工作; (四) 參與重大、特大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一般及以下機損事故的分析處理和各等級機損事故上報集團公司的工作; (五) 負責本單位設備的統計工作,包括數據收集、整理、分析、上報和歸檔工作。第三5、章 設 備 購 置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和各單位應根據生產發展需要和設備技術狀況,編制設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第十二條 各單位年度設備新增、更新計劃以及基本建設、重大改造項目配置的設備必須納入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建設與改造投資計劃,并按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組織招標(比價)采購。第十三條 設備購置方式(一) 招標采購列入國家特定產品目錄(不包括國家審批產品)的進口機電產品和按國家規定須招標采購的國內機電產品應采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其招標方式可采用公開招標或有限競爭性招標。(二) 比價采購設備比價采購由集團公司或各單位在詢價(比價)基礎上組織實施。第十四條 設備購置的職責分工(一) 集團公司負責6、組織采購的設備單臺設備(包括設備技術改造項目)價格在100萬元以上或集團公司內一次采購同一規格、型號的設備總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由集團公司負責組織進行設備的招標(比價)采購。設備招標采購的具體組織工作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負責,設備招標采購的評標報告需經集團公司設備購置招標領導小組批準。(二) 各單位自行招標(比價)采購設備單臺設備或一次批量采購在100萬元以下,由各單位自行組織采購,集團公司設備主管部門參與詢價、比價、商務洽談、合同簽訂等工作。設備招標采購的評標報告需經各單位設備購置招標領導小組批準,評標報告批準意見報集團設備主管部門備案。集團公司設備招標(比價)購置標書編寫審查表和集團公司7、設備招標(比價)評標報告審查表見附表二、三。第十五條 設備選型原則設備選型應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滿足生產、安全可靠、方便維修、符合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的原則。第十六條 設備購置實行準入管理 (一) 設備購置準入目錄確定的原則:國內、外優質品牌;性價比合理;技術先進,維修性好;售后服務信譽度高;已使用的成熟產品。(二) 根據每兩年集團公司組織對供貨廠商進行考核評價的結果,對入選設備購置準入目錄的供貨廠商進行適當的調整。(三) 設備購置中需要選擇未列入設備購置準入目錄的廠商或品牌,須報集團公司批準。(四) 需要國際公開招標采購的設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購置大型、專用、特殊設備應按國家設8、備監理管理暫行辦法實行監理制度。集團公司裝卸設備購置準入目錄(2006年度)見附表四。第四章 驗收及交付使用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建立設備購置的驗收制度,按驗收工作程序組織設備的驗收,并編制驗收報告。凡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投入使用。重點設備由集團公司組織驗收,非重點設備由各單位自行組織驗收。屬于特種設備還應取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投產使用。第十九條 設備購置的驗收主要包括如下內容:(一) 根據合同及有關文件清點和核對技術資料、附件、隨機工具及備件;(二) 根據有關技術資料檢查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狀況;(三) 有關技術資料及時歸檔。第二十條 設備經驗收合格,應建立裝卸設備登記卡,主要內容如下:(一) 9、名稱、型號和規格;(二) 產地或者制造廠;(三) 出廠、動力、底盤、設備和固定資產的編號;(四) 出廠、購置和啟用的日期;(五) 規定使用年限(參照折舊年限)和購置全值(原值);(六) 主要技術參數;(七) 主要圖紙目錄。第二十一條 購置進口設備,應按國家規定在到貨后辦理進口商品檢驗手續,并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第二十二條 新型設備投產前,必須編制有關使用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規范,建立單機技術檔案。第二十三條 新引進的設備(型號)在使用一定時間后,由集團公司組織進行后評價。第二十四條 新購置設備應嚴格按生產廠商的要求進行操作和保養。購置的設備在保修期內,發生屬于制造質量的故障與損壞,應及時做好10、技術鑒定和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修復、索賠。第二十五條 購置二手設備或者經過技術改造的設備,其驗收應參照本節設備購置的驗收規定進行。第五章 運 行 管 理第一節 編 號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行業標準對設備統一編號。編號應清晰、醒目地標示在設備的明顯部位。第二節 技 術 狀 況 分 類第二十七條 設備技術狀況分為四類:一類:零、部件完整無缺、零件磨損在允許范圍之內,技術性能良好,能確保安全運行和正常作業。二類:非主要零、部件欠完整、非主要零件的磨損雖超過允許范圍,但對整機的原有技術性能影響不大,經維修保養后能安全運行。三類:主要零、部件有較大的損壞或磨損,原有技術性能下降,經常發生故障。11、四類:主要零、部件嚴重缺損,已喪失原有技術性能。正在修理的設備按修理前類別劃定。按設備結構劃分的技術狀況分類評定標準(見附表五)。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應建立檢查評定制度,按月對設備技術狀況進行普查,按季進行評定、分類、匯總和分析,并上報集團公司。 第三節 使用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第三十條 設備應由下列人員進行操作:(一) 正式司機(經市技監局考核合格者);(二) 在正式司機直接監督下,學習期滿半年以上的見習司機及學駕人員;(三) 持有效設備操作證明的其他有關人員。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組織設備從事裝卸作業時,應認真按各類操作規程執行,生產指揮、設12、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制度,禁止超載和違章作業。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在組織裝卸作業時,應該選擇合理的裝卸工藝,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率,以降低能耗和成本。第三十三條 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涉及安全運行的故障,應盡快排除。在未排除前,不得繼續作業。第三十四條 設備發生故障后,司機應將故障處理的過程認真填寫在裝卸設備日常保養點檢卡中。第三十五條 設備在走合期、冬季、夏季、特殊作業時使用必須遵守有關規定。第三十六條 設備的使用年限參照其折舊年限確定。設備到達使用年限后,技術狀況良好,有繼續使用價值的,應經過設備管理部門鑒定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四節 潤 滑第三十七條 潤滑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13、之一,各單位應制定潤滑管理實施細則,并認真組織實施。第三十八條 各單位應制定適時潤滑換油計劃和消耗定額;編制潤滑圖表、潤滑卡片;編制、繪制與潤滑有關的資料和圖紙;試驗確定代用品;做好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積極推廣潤滑新技術。第三十九條 認真執行潤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時、定點、定質、定量,合理使用潤滑料,做好潤滑料的回收工作。第五節 設備安全第四十條 各單位應按制訂的規定和標準,認真實施對設備的現場安全檢查,消除隱患,確保設備安全。第四十一條 機損事故性質、等級的分類和處理(一) 設備在運行、維護、修理、吊運或者停放過程中遭受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或性能下降視為機損事故;(二) 機損事故按14、釀成事故的原因分為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責任事故是指由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非責任事故是指責任事故以外的事故; (三) 機損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四) 各單位在發生機損事故(重大機損事故和特大機損事故)后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努力減少事故損失,盡快恢復生產,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五) 對機損事故應當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三不放過”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六) 各單位應當根據機損事故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做出處理。一般事故處理結案后報集團公司;重大和特大事故處理結案后還應專題報集團公司上級主管部門。第四十15、二條 設備防臺防汛(一) 防臺防汛是設備季節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必須精心組織、認真抓好;(二)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交通部、集團公司有關設備防臺防汛管理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各自的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 設備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檢測,并持有合格證,在有效期內使用。第四十四條 設備使用的工況和環境,必須符合設備技術特性的要求及安全運行的基本條件。裝卸作業應當使用一、二類設備;確定為三、四類的設備在修復前不得投入使用。第六節 更新與改造第四十五條 設備的更新與技術改造應遵循提高效率、改善性能、便于維修、降低消耗、確保安全的原則。第四十六條 各單位對重點設備更新與技術改造,應進行技術經16、濟論證。第四十七條 各單位對技術落后、性能較差的設備,應有計劃地進行更新與技術改造。技術改造可與大修理結合進行。第七節 教育與培訓第四十八條 基層公司應重視設備管理與維修專業人員的培訓,把設備管理與維修專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納入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第四十九條 設備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第五十條 設備操作、維修工人應進行崗位培訓,經過考核持證上崗。新機種投入使用前,應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工藝標準,并對操作和維修工人進行上崗前培訓。第八節 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第五十一條 設備的技術檔案是指購置 (設計、制造)資料、技術改造資料、大(項)修有關資料,內容包括:(一) 17、設備購置技術經濟論證,招標(比價)采購資料和技術經濟合同;(二) 由制造方提供的原始資料。包括出廠說明書、安裝說明書、驗收大綱、使用說明書、配件目錄、出廠檢驗合格證及有關圖紙等;(三) 技術改造和大(項)修竣工圖紙;(四) 檔案管理規定的其他資料。第五十二條 設備技術資料分為單機技術資料,按機種統計和歸類的技術資料、機損事故的處理等資料及其他綜合統計資料。第五十三條 集團公司負責設備的綜合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設備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綜合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第五十四條 各單位應建立設備從購置前的技術經濟論證到報廢的全過程完整的技術資料。單機技術資料(可以為單機18、履歷冊或單機臺帳)應認真填寫,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更改。 第六章 維護和檢修第一節 日常保養第五十五條 設備日常保養是設備運行管理和實施狀態維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設備保持良好技術狀態的基礎工作。第五十六條 設備日常保養是以檢查、清潔、潤滑為主及必要的調整緊固。基本要求是:(一) 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經常觀察設備運行情況;(二) 保持設備完整無損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備有效;(三) 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潤滑;(四) 保持設備無泄漏、無積灰、無油垢;(五) 認真填寫設備日常保養點檢卡。第五十七條 設備日常保養的管理(一) 設備日常保養是設備操作人員的基本職責。日常保養工作安19、排專人或由操作人員負責實施。(二) 設備運行部門是日常保養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操作人員做好保養工作,并負責設備日常保養記錄的發放、收集、整理、匯總、處理等管理事項。按月向設備主管部門報送設備日常保養的月度匯總資料。(三) 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指導、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的狀況,認真分析日常保養的有關信息。第二節 定期保養第五十八條 設備定期保養是指設備運行一定間隔時間后,由操作人員和保養人員按規范有計劃的強制性保養作業,是對設備的全面維護工作。第五十九條 設備定期保養的基本內容是:(一) 對設備進行清潔;(二) 檢查、調整、緊固各操縱和傳動等連接機構;(三) 對各潤滑部位進行檢查、注油或清洗20、換油;(四) 調整和檢查安全保護裝置,保證其靈敏可靠;(五) 檢查和調整電氣元件;(六) 更換已磨損或損壞的零部件;(七) 使用相應的檢測儀器和工具,按規范對機械主要測試點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八) 填寫裝卸設備定期保養記錄驗收單。第六十條 定期保養工作,主要由設備運行部門負責實施,也可委托維修部門實施。設備運行部門應按設備定期保養周期制定計劃,上報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認可后執行。第六十一條 設備運行部門應檢查督促保養人員做好保養工作,并向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報送裝卸設備定期保養統計表。第六十二條 設備主管部門指導和督促定期保養工作,分析保養所提供的信息,隨時掌握設備運行技術狀態。第六十三條21、 設備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對定期保養工作和保養質量進行檢查和考核。第三節 定期檢測第六十四條 定期檢測是在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由專業檢測人員按規范,在設備基本不作解體的狀態下,運用人的感官和儀器對設備的整體或者機構件進行檢測,以獲取設備運轉狀況、磨損程度、效能發揮等技術狀態的綜合信息,定量地分析設備劣化趨勢,推測故障期,為設備的維修決策提供依據。第六十五條 應根據不同機種特點,制定設備定期檢測技術規范,其主要內容包括:(一) 定期檢測的周期;(二) 定期檢測的項目和標準;(三) 定期檢測的方法。第六十六條 用于定期狀態檢測的儀器必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和定期校驗,精度應滿足監測22、要求。第六十七條 設備隨機配備的儀器、儀表所取得的信號、數據是檢測的組成部分。第六十八條 設備的定期檢測工作應在基層公司設備主管部門直接指導下由專業人員按檢測計劃和規范要求實施。第六十九條 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應充分運用檢測所積累的數據,并結合其他設備狀態信息,綜合分析設備技術狀況劣化趨勢,提出維修決策意見。第四節 維 修第七十條 設備修理可根據不同的機種特點,采用不同的維修方式。重點設備采用以技術狀態為基礎的維修方式。非重點設備可采用以運行時間為主要依據的修理方式。積極推行以技術狀態為基礎的修理方式,狀態維修應按設備部件分項修理技術要求進行。第七十一條 設備修理中應保持設備的合理大修,其大修可23、與技術改造結合進行。第七十二條 不配備設備維修力量或無自修能力的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可委托有資格的專業修理廠、制造廠或其他有能力的企業承修。委托修理應與承修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進行,嚴格按修理標準和合同進行驗收。第五節 維修計劃第七十三條 設備維修計劃由設備主管部門編制;設備維修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維修計劃經各單位綜合平衡批準后,由設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納入各單位的檢查考核。第七十四條 設備維修計劃的編制依據是:(一) 通過定期狀態檢測所積累的數據和分析掌握設備的劣化趨勢;(二) 通過保養、故障、修理等日常管理所取得的設備技術狀態信息;(三) 通過長期積累的設備技術狀態資料,掌握磨損24、規律所確定的維修周期;(四) 各單位的設備維修能力。第六節 維修檢驗和驗收第七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設備維修檢驗和驗收制度,認真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投入使用。第七十六條 各單位對維修檢驗和驗收組成自檢、互檢和專檢網絡。執行維修標準規范,保證維修質量,提高一次驗收合格率,降低返修率。第七節 備品配件第七十七條 建立健全備品配件管理制度,科學管理備品配件,滿足設備正常維修的需要,有條件的單位可積極推行零庫存制。第七十八條 應積極開展進口設備零、部件的改、代和修復工作,以降低運行成本。第七章 閑置和報廢設備處置 第七十九條 閑置設備是指連續停用一年及以上和新購進兩年以上未投25、產或變更計劃后,生產上仍不適用,但具有使用價值的設備。下列設備不得作閑置設備處理:(一) 在用和備用設備;(二) 建設項目的設備;(三) 搶險、救護設備;(四) 待報廢設備; (五) 國家明文規定應淘汰的高能耗、重污染和危害人身安全的設備。第八十條 閑置設備調劑利用的原則、權限和程序 (一) 調劑利用原則:1、調劑按照先集團公司內、后集團公司外的原則進行。2、集團公司總部與分公司、各分公司之間的調劑,實行無償調撥;集團公司總部與全資子公司、分公司與全資子公司以及全資子公司之間進行調劑,按資產賬面價值實行有償調劑;其余單位均實行有償轉讓。3、有償轉讓的產權變動評估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二) 26、權限劃分:集團公司管理的重點設備必須由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調劑,非重點設備由各單位按照閑置設備處置規范程序操作,并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各單位對閑置設備處置價格低于凈值或評估值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三) 程序:各單位欲處置閑置設備,必須先填妥多余閑置設備統計表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而后按閑置設備對外調劑工作流程進行,并于完成處置工作的次月再匯總至設備存量處置統計月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第八十一條 閑置設備處置管理職責劃分: (一) 集團公司1、資產財務部負責閑置設備處置的審核及調撥后的賬務資金劃轉等工作;2、工程技術部負責閑置設備處置規范化管理的審核及具體調撥實施等工作;327、監察室負責閑置設備處置操作程序規范的監督、檢查及指導工作。(二) 集團公司所屬單位1、 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閑置設備的技術管理,做好閑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潤滑,防止拆卸、銹蝕和丟失、損壞零部件情況發生。2、每月5日前將上月新增閑置設備及其調劑處理情況分別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年末應統計當年全部閑置設備情況匯總表,于翌年1月15日前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三) 交接手續 1、閑置設備調出單位在辦理有(無)償調劑確認過程中,應實事求是向調入單位說明閑置設備的技術和使用狀況,調劑確認后,即可辦理有(無)償交接記錄手續,連同相關資料一起報集團職能部室。 2、有(無)28、償交接記錄表分送集團公司資產財務部和工程技術部。第八十二條 重點設備的閑置處置或一次處置批量閑置設備時,集團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應共同參加競標(開標)會議。上報集團公司的重點設備閑置處置資料,其中應包括評估機構出具的報告和閑置設備調出單位資產處置領導小組批準的有關材料。第八十三條 閑置或者技術性能不能適應港口作業需要的設備,可以進行改造后再利用。第八十四條 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以報廢:(一) 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預測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港口作業要求;(二) 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三) 大修理后雖能恢復技術性能,但不如更新經濟;(四) 技術性能達不到規范要求,危及安全;(五) 技術性能差、能29、耗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六) 危及人身健康、嚴重污染環境,進行修理改造又不經濟;(七) 自制的非標準設備,經檢驗不能使用,且無法改造;(八) 國家技術政策規定淘汰。第八十五條 設備的報廢應由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和經濟評價,按分級管理權限辦理批準手續。重點設備由各單位進行鑒定后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批準,非重點設備由各單位鑒定、批準,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已報廢的設備不準繼續使用或者進行轉讓。 閑置設備處置需要填報的多余閑置設備統計表設備存量處置統計月(年)報表集團公司重點裝卸設備調劑審批表集團公司閑置設備處置低于評估價/凈值審批表分別見附表六、七、八、九。第八章 統計與分析第八十六30、條 制定完善設備管理的技術經濟和安全指標。根據生產發展和技術進步,定期調整指標,保持指標的合理性和先進性。第八十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單位的設備管理實施年度考核評價,考核與評價指標為:完好率、利用率、閑置率、一二類比重、新度系數、故障停機率、重大、特大機損事故數(具體定義見附表十)。第八十八條 各單位應分別按月、季、年度對設備的機種、機型、單機和綜合數據進行統計,統計內容包括:(一) 經濟數據及指標:設備實有數、新購、調撥、報廢、閑置設備數量、資產原值、資產凈值、折舊額、設備閑置率、設備新度系數;(二) 技術狀況:設備一、二類比重、設備完好率;(三) 運用情況:設備的工作臺時、作業臺時、起運噸、利31、用率、臺時產量、故障停機率;(四) 維護和修理情況:維修保養臺時及費用、維修停機日等;(五) 機損事故:次數、停機臺時、修復費用、事故級別;(六) 運行消耗情況:設備運行的燃料、潤滑油、電力、材料消耗數量和費用。第八十九條 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建立統計制度,建立、健全各類統計臺帳。加強對各項統計數據的審核、整理工作,準確、及時編制裝卸機械運用情況月/年報以及集團公司重點裝卸機械設備運用情況明細表月/年報等各項統計報表,按時上報,按季做好各類指標的統計分析工作。第九章 獎勵與懲罰第九十條 集團公司和各單位對在設備管理中成效顯著的設備管理優秀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第九十一條 對設備管理混亂,嚴重32、失修失養,以及影響生產或者導致重大、特大事故的,應當追究單位責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九十二條 對玩忽職守、違章操作造成事故和經濟損失的人員,應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第十章 附 則第九十三條 設備的固定資產財務管理按照*集團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第九十四條 本規定自總裁簽發之日起生效,。附表一 集團公司重點裝卸設備目錄序號設備名稱技術規格.起重機械1.門座起重機10噸以上2.流動起重機40噸以上二.散貨專用機械1.卸船機(帶斗門機、抓斗橋吊)10噸以上(鏈斗式、螺旋式、埋刮板式)500噸/小時以上2.斗輪堆取料機500噸/小時以上3.裝船機500噸/小時以上三.集裝箱專用機械1.33、集裝箱裝卸橋30噸以上2.輪胎式集裝箱龍門起重機30噸以上3.集裝箱正面吊運機30噸以上4.集裝箱叉車25噸以上5集裝箱堆高機8噸以上附表二:集團公司設備招標(比價)購置標書編寫審查表設備購置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批準文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擬邀標品牌:其它需說明的問題:集團公司設備采購招標工作小組審查意見:集團公司主管部門領導意見:備注:日期:附表三:集團公司設備招標(比價)購置評標報告審查表設備購置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批準文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擬采購品牌:擬采購數量及價格:其它需說明的問題:集團公司設備采購招標工作小組審查意見: 集團公司部門領導意見:集團主管領導意見:附:上報34、單位評標(比價)報告日期附表四集團公司設備購置準入目錄(2006年度)機型廠商或品牌備注1、 叉車(16噸以下)2、裝載機3、牽引車4、載貨卡車5、汽車起重機6、輪胎起重機7、電吊8、挖掘機9、推扒機10、門座式起重機11、集裝箱橋吊12、集裝箱輪胎吊13、集裝箱叉車14、集裝箱牽引車15、正面吊16、堆高機17、裝船機18、卸船機19、斗輪機附表五:集團公司裝卸設備技術狀況分類評定標準結構名稱機架部分動力部分傳動部分行走部分撓性件及牽引部分電氣部分操縱機構及安全裝置 結構內容 分類標準類別各種構架、機座、吊臂、駕駛室等內燃機、電動機、發電機之總成和附屬工作系統以及動力用蓄電池各種變速傳動齒輪35、鏈條、傳動帶、傳動軸、各種聯軸節、離合器、制動器、氣力傳動、液壓傳動行走輪、輪胎、輪輞、前后輪軸、導向輪、支承輪、履帶及其附屬裝置鋼絲繩、滑輪、輸送帶、滾筒、托輥及張緊輪等各種開關、控制器、接觸器、繼電器、電阻器、集電器、變壓器、控制屏、PLC控制裝置、照明設備、喇叭、儀表、指示燈及電氣線路等起動、轉向、升降、俯仰、變幅、變速、制動、照明、警報和操縱機構。安全裝置完好。一類各金屬結構件無裂損、變形、完整無缺、強度、剛度沒有降低。主機與附屬系統的零件完整,磨損在允許范圍內,管子接頭不漏,能在額定負荷下走動運轉,燃料消耗、溫升、壓力等均正常,功率不降低,蓄電池容量可滿足使用。運轉正常,嚙合間隙正36、常,并且無軸線不正常現象,傳力、傳速正常,分配準確,制動靈敏,不漏油,不漏氣,磨損在允許范圍內。各零、部件完整無缺,磨損不超過允許范圍,無變形,能在規定負荷下正常工作。各零、部件完整無缺,鋼絲繩、滑輪、輸送帶、托輥等的磨損在允許范圍內,能在規定負荷下安全工作。完整無缺,準確靈敏,能安全工作。完整無缺、準確靈敏,能安全工作。安全裝置完好。二類非主要構件有輕微裂損變形、銹蝕,但不影響強度。非主要零件有些短缺或磨損超限,管子有滲漏,但功率未降低,一般很少發生故障,運行尚正常。基本與一類相同,管稍有漏油、漏氣現象。基本與一類相同,個別零、部件的磨損已達至或稍超允許限度。基本與一類相同,個別零、部件有磨37、損超限情況,但不影響負荷量和安全工作。基本與一類相同,個別零件有時不夠準確、靈敏,還能夠安全操作。基本與一類相同,個別零件有時不夠準確、靈敏,但不影響安全操作。三類部分構件有較大變形,、裂損或銹蝕,已影響其強度、剛度,降低負荷尚可使用。部分主要零件磨損超限,有的零件缺少或管子滴漏,功率下降,雖尚能運轉,但經常發生故障。零、部件磨損及嚙合間隙超限,主要零、部件已有損裂,運轉發生異響,液壓泵壓力下降,管路有漏油、漏氣,接合與制動欠靈敏。主要零、部件有裂損或磨損超限,降低負荷尚能使用。主要零、部件有裂損或磨損超限,降低負荷尚能使用。基本上同二類,有些附件缺少,電氣線路不夠 完整,但不影響安全。部分機38、構的個別零件缺損,操縱上不夠準確靈敏,有發生故障的可能,但尚能使用。四類構件已嚴重裂損變形或銹蝕。無修復價值。各系統的主要零、部件已殘缺不全或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說明:標準中將各種設備按其結構劃分為七個組成部分(七個組成部分中未包括的部分以簡要技術狀況規定的要求為準),一臺機械的任何一個組成部分都要達到同一標準,才能列為一類,例如:設備的組成部分中有六個部分屬于第二類,一個部分屬于第三類,則該設備只能列為第三類。附表六:多余閑置設備統計表填表單位: 年 月每月10日前報送序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內部編號資產原值投入生產日期現狀技術狀況設備來源備注123456789101112負責人 :填表人:填39、報日期附表七 設備存量處置統計月(年)報表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原 值凈 值處置價處置類型備 注有償無償報廢 附表八 集團公司重點裝卸設備調劑審批表調出單位全稱調入單位全稱資產代碼資產名稱(設備名稱)設備編號規格型號購置年月調出臺數資產原值 資產凈值調出理由調出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入單位負責人簽字集團工程技術部經辦人意見:集團工程技術部總經理意見:注:1、本審批表須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簽字認可后有效。 2、本審批表一式二份,其中:設備調出單位一份、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一份。附表九: 集團公司閑置設備處置低于評估價/凈值審批表調出單位全稱調入單位全稱資產代碼資產名稱(設備名稱)設備編號規格型號調出臺數價40、格確認方式(凈值/評估/其他)資 產原值/凈值資 產確認價/成交價調出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入單位負責人簽字集團工程技術部總經理簽字集團資產財務部總經理簽字集團領導簽字注:1、本審批表須由集團公司領導簽字認可后有效。 2、本審批表一式三份,設備調出單位一份、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和資產財務部各一份。附件十:技術經濟和安全指標表:(一) 完好率,其計算公式為:完好率100%(二) 利用率,其計算公式為:利用率100%(三) 一、二類比重,其計算公式為:一、二類比重100%(四) 故障停機率,其計算公式為:故障停機率100%(五) 新度系數,其計算公式為:新度系數100% (六) 閑置率,其計算公式為:閑置率100%(七) 機損事故等級劃分標準:輕微事故:修復費用(包括搶救費用,下同)超過2000元,低于6000元。一般事故:價值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裝卸設備,修復費用超過6000元;價值30萬元以上裝卸設備,修復費用超過該機價值的2%。重大事故:價值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裝卸設備,修復費用超過9萬元的;價值30萬元以上裝卸設備,修復費用超過該機價值的30%。特大事故:按國家有關特大事故的規定確定。裝卸設備價值是按事故發生時該機市場價格計算的重置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