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硬質合金有限公司部門經理考核辦法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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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1665
2025-03-04
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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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稱部門經理考評辦法制度文件編號 本制度共 5 頁編寫部門:制度審核人:簽署:生效日期:發放部門:南昌硬質合金有限公司部門經理績效考評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完善香爐山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管理體系,促進企業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將分配機制改革落到實處,保證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完成,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部門經理系指公司部門全面主持工作的部門負責人。第三條 績效考評的基本原則是:建立以關鍵業績指標考核為主的評價體系;完善績效與激勵匹配的管理機制。第四條 績效考評結果作為發放獎金、對業績突出者進行加薪或非物質性獎勵以及對業績不合格者調職或淘汰的2、重要依據。第二章 績效考評的組織機構第五條 由公司總經辦、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和相關業務部門領導共同組成績效考評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績效考評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日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處理。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整理考評材料,并做好考評材料的管理工作。委員會每月定期召開部門經理考評專題會議,對部門經理做出月度考評結果。年底召開部門經理全年綜合考評會,對部門經理全年工作績效做出全年綜合評定。第三章 考核指標的制定第七條 公司業務部門和生產車間負責人的月度工作績效考評指標由關鍵業績指標構成,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月度工作績效考評指標由關鍵業績指標和月度目標3、管理指標兩部門構成。第八條 關鍵業績指標是對公司及部門運行過程中的成功關鍵要素的提煉和歸納,將公司戰略和部門的目標任務相連接,能較好地反映部門運行的效率和效果。第九條 根據部門對各關鍵業績指標達成率的自控程度和各指標的重要程度確定指標權重。第十條 關鍵業績指標的設定依據為年度全面預算指標體系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關鍵業績指標隨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和管理重點的變化而變化,各指標的權重也應相應變化。第十一條 關鍵業績指標由效益類、營運類、組織類等三大類指標組成.第十二條 效益類指標是體現公司創造價值結果的財務指標,反映公司投入資本回報水平。主要包括:凈利潤、利潤凈現金率、凈資產保值增值率等。第十三條 營4、運類指標是實現公司價值增長的重要營運結果與控制變量,是反映公司生產經營規模、市場地位和成長能力的指標。主要包括:銷售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主要產品產量、主要生產技術經濟指標以及質量、安全指標等。第十四條 組織類指標是實現積極健康的工作環境與公司文化的人員管理指標第十五條 關鍵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程序:(1) 年初,委員會召開啟動會,明確公司戰略發展方向和布置年度經營計劃目標;(2) 找出對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有重大影響的價值環節和價值實現的關鍵驅動因素,分解為部門關鍵業績指標;(3) 根據市場需求、競爭對手狀況、自身能力等情況,依據指標的可自控性、可衡量性和重要性確定關鍵業績考評指標;(4) 提交公司5、總經理審批。第十六條 各部門經理關鍵業績考核指標一經成文下發,不得隨意修改。在公司經營計劃和預算調整的情況下,可對指標設置、指標權重、目標指標值做相應的調整。指標調整和審批的工作程序同上。第十七條 公司職能部門月度目標管理指標的制定程序:(1) 每月月末,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根據下月的公司全局安排,預測分析被考核者所負責的部門下月需進行的臨時性工作,選擇應納入考核的臨時性工作。(2) 選擇被考核的臨時性工作的依據是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工作結果的可自控性。(3) 月度目標管理指標的目標值設置應考慮目標的可達到性和可衡量性。根據工作結果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的影響程度設置目標管理單項指標權重。(4)6、 各月度目標管理指標權重之和不變。(5) 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就月度目標管理指標的選擇和權重分配,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后,確定下月的月度目標管理指標、權重和目標值。第四章 考 核第十八條 每月跟蹤考核數據以當期財務報告和原材料采購、生產、銷售、庫存等綜合月報統計數據為依據;年度考核數據以財務決算報告和綜合月報統計數據為依據。第十九條 為使委員會全面掌握情況,跟蹤管理,各部門應于每月月初將上月與考核內容有關的材料報送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整理后呈報委員會。第二十條 關鍵業績指標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得分。第二十一條 月度目標管理指標考核打分程序如下:(1) 被考核者就月度目標管理指標完成情況自評打分;(2) 被考核者直接上級就月度目標管理指標完成情況打分;(3) 雙方充分溝通后,由被考核者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得分。第二十二條 年度綜合考評得分為各月度得分之和除以12。第五章 激 勵第二十三條 根據部門經理年度績效考評結果對部門經理進行薪酬激勵和職位變遷激勵。第二十四條 年終激勵方案由委員會提出,總經理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落實。第六章 附 則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屬績效考評委員會。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