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體員工工作實際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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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7673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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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體員工工作實際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使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員工。第三條 工作制度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2、打卡制度 (1)會堂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日常出勤以打卡記錄為依據,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2)打卡次數:正常上班打卡為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值班2、)打卡按照加班(夜班)時間打卡,即加班(值班)上班打卡一次,加班(值班)下班打卡一次。(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及加班(值班)到崗時間和下班及加班(值班)離崗時間; (4)考勤修正: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考勤修正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審批手續,逾期部門負責人不能受理,按曠工處理。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員工在規定打卡時間內到部門負責人處簽到,并由部門統一填寫考勤修正單。(5)加班補時打卡:補時可根據部門工作情況由部門自行安排,補時按照到崗或離崗時間打卡,并填寫考勤修正單,考勤修正單需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第四條 工3、作時間1、一般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度”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員工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2、特殊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指工作和休息時間不固定,主要以工作結果為導向的工作崗位,如銷售崗、外勤崗等。3、員工用餐和休息時間不計算在工作時間以內。4、夜班工作時間段為:按照排班于當日17:00至次日9:00視為夜班工作。5、兩頭班工作時間為:一個工作班次分為兩個時間段進行的工作時間。其中兩個時間段之間隔的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且間隔時間應在3個小時以上。6、根據需要,管理人員履行值班義務的,不按夜班處理,記為值班。第五條 考勤管理1、出勤(1)員工應按規定的時間當班工作,4、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串崗及擅離職守。未經主管或經理批準,不得私自換班。(2)員工之間不允許相互替代他人刷卡或簽到。(3)員工應于9:00分前做好一切工作準備(包括但不限于更換制服,就餐,整理個人儀容儀表等),準時到達工作崗位。沒有按照要求完成的,根據考核細則予以扣罰。2、遲到、早退(1)遲到:上午9:05后到崗,且有打卡記錄的。(2)早退:下午17:00前離崗,且有打卡記錄的。(3)當月遲到、早退在15分鐘以內的扣罰考核工資10元;遲到、早退在15分鐘以上或上、下班(含加班、值班)有一次未打卡的,扣罰考核工資15元。(4)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及以上者將按照考核細則予以另行雙倍扣罰。 (5)全5、年遲到、早退累計10次及以上的,本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3、曠工曠工是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行為。曠工將直接影響員工個人的提升和其他福利的評判標準。員工因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必須立即聯系所在部門經理并說明理由。所有假期必須經過部門經理批準。連續曠工3天將被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且2小時以內未到崗或提前30分鐘且不滿2小時以內早退離崗而又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扣罰當月全部考核工資;曠工1天(含1天)以上的,除扣罰考核工資外、全額扣罰本月績效工資。(2)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雖請假但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當天擅自未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遇緊6、急情況未及時請假,最遲應于當天上班前1小時內以電話形式告知部門經理,并于緊急情況結束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4、考勤周期:每月二十六日至次月二十五日為月考勤記錄的周期,各部門考勤員對本部門員工當月考勤予以審核,并由部門經理確認后報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根據打卡記錄負責核對員工當月考勤。經過審核對于存在問題的,由綜合辦公室退回本部門改正。第六條 加班管理1、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審批權為分管領導,否則為無效加班。2、加班申7、報及補償規定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1)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統計審批表,加班統計審批表月底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核后有效。(2)員工加班,應按規定打卡并填寫加班統計表,沒有打卡記錄、沒有加班統計審批表的加班,不予承認。(3)加班按照一天8小時/單元、半天4小時/單元計算,如達不到4小時的按照補時對待,補時原則上應在一周內完成,并填寫考勤修正單。因工作原因本周未補時的最多順延至下一周,因個人原因未補時的,將視為自動放棄。(4)加班補償:A、員工在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調休形式安排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B、加班三個月內補休不完的,以加班費8、的形式予以發放,按照職級標準執行。 C、國家法定節假日當天按照B項標準的三倍予以發放。 (5)不屬加班加點范圍: A、執行定額工時制因未完成定額或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B、未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情形。C、非安排加班加點,員工個人自動加班加點的。D、加班未按要求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第七條 調休1、員工調休均應填寫職工請假單,并于月底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2、員工因加班加點產生的調休,原則上應由部門于當三個月內予以調休。 3、凡經部門安排調休時間而員工本人不休息的,最遲必須在三個月內調休完,否則均按員工本人放棄調休處理。 4、對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報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9、順延。但最遲要在半年內予以調休完。5、員工可以用調休沖抵病、事假,嚴禁以調休頂替遲到、早退、曠工。6、最小調休單位為0.5天。 第八條 各類假期類別1、有薪節假日(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2)法定假日按執行。即:元旦1天 (1月1日)春節3天 (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八婦女節半天(3月8日下午)清明節1天 (清明當天)勞動節1天 (5月1日)五四青年節半天(5月4日下午)端午節1天 (農歷五月初五)中秋節1天 (農歷八月十五)國慶節3天 (10月1日、2日、3日)開齋節 (開齋節當天)古爾邦節 (古爾邦節當天)2、病假(1)員工請病假,應于休假前向部門出示診斷證明書(急診除外),10、并填寫職工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領導簽字,總經理批示后,方可休假。(2)員工當月請病假3天之內(含3天),不予扣罰;超過3天的,超過部分按照日基本工資的50%予以扣罰。(3)員工因急診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立即通知部門經理,并告知病情和休假時間,員工病愈后上班的第一天應向部門經理提交急診診斷證明(蓋有急診章),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綜合辦公室負責審核員工提供的病假診斷證明書,無效病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偽造、涂改或騙取診斷證明書休病假的以及在病休期間從事第二職業的,企業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5)員工與他人打架、互毆、械斗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蓄意自我傷害導致的傷病診療、病休等均不得作為11、病假處理,由此產生的個人損失會堂概不負責。(6)病假假期按日歷天數計算,以0.5天為最小計算單位。(7)全年病假超過20天的,本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辦公會另行決定。3、事假(1)員工遇特殊事情必須請事假的,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職工請假單并按照假期批準權限規定履行請假手續。(2)員工申請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出,他人不得代替請假。若員工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未到崗或未按假期權限請假,將按照違紀曠工處理。 (3)員工遇緊急情況申請事假,最遲應于當天上班前l小時內以電話形式告知部門經理,并于緊急情況結束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事假為無薪假,按缺勤天數扣除員工日基本12、工資的80%。 (5)事假以0.5天為最小計算單位。 (6)全年事假超過10天的,本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4、婚假(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2)婚假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職工請假單并按照假期批準權限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5、喪假(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享受連續3天的帶薪喪假。 (2)員工申請喪假,允許以電話方式向部門經理請假,待返回單位后,再補辦請假手續。喪假必須一次使用。 (4)喪假期按日歷天數計算。喪假期間適逢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則不再補13、假。6、女員工產檢假(1)產檢假:女職工懷孕后享有產檢假,在規定范圍內,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具體規定如下:懷孕第1-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每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個月可享受4天假期,其中2天包括在預產假中。(2)請產檢假需填寫職工請假單,考勤時以醫院出據的孕產檢查病歷和當日掛號收據為依據。(3)產檢假當月有效,不累計使用,過期不候。(4)懷孕期間離崗休息不上班的,不享受此假期。(5)產檢假按日歷天數計算。7、女員工產假前休假 (1)結合工作實際,一線面客部門女員工懷孕滿五個月以上、二線非面客部門懷孕滿八個月以上,不適合或不能勝任所在崗位工作的,經本14、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辦公室審核、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后,可回家待產,享受產假前休假待遇。(2) 女員工享受產假前休假的,其休假期間工資標準執行屆時銀川市的最低工資標準。(3) 女員工產假前休假為會堂內部特殊福利,雙方應簽訂產假前休假協議。(4) 產假前休假假期按日歷天數計算。 8、產假(1)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158天。(2) 女員工需在懷孕初期(3個月內)將醫院相關證明報備綜合辦公室。(3) 休產假需提前15天申請(緊急情況除外)需填寫職工請假單履行請假審批程序。產假結束后,需向綜合辦公室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及相關證明復印件備案。(4) 產假期間工資由社保發放, 會堂不在重復發放。(515、) 非婚生育者,會堂可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計劃生育假(1)計劃生育假包括人工流產、結扎、上(取)環等。(2)已婚女員工妊娠不滿16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3)結扎或上(?。┉h,按照醫院證明休假。(4)計劃生育假按日歷天數計算。(5)請計劃生育假需填寫職工請假單并附醫院證明,履行請假審批程序,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10、哺乳假(1)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2)申請哺乳假應提供嬰兒出生證明,哺乳時間應相對固定,由部門負責人審16、核,報綜合辦公室備案。11、陪產假 (1)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5天的陪產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可安排補休。 (2)請陪產假需填寫職工請假單履行請假審批程序,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12、工傷假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審核,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1)員工在工作期間和工作場所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受傷,應立即報告所在部門、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并安排受傷員工到指定的醫院進行檢查與治療。(2)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應立即以電話的方式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17、部門負責人在報告綜合辦公室負責人。(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應立即以電話的方式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在報告綜合辦公室負責人。(4)受傷員工部門負責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并在24小時之內呈報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與核實并以書面的形式向分管領導、總經理匯報。(5)受傷員工發生的傷害是否屬于工傷,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認定結果為準。(6)受傷員工憑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結果或意外事故報告申請工傷假期。員工因工作遭受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18、受傷殘待遇。13、年假會堂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年假。年假為會堂給予員工的福利。 (1)職工累計工作(從到會堂工作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含)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含)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原則上當年內有效,因工作原因本年度未休的,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最多順延至下一個年度,對員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3)年休假由個人提成申請,部門按照工作實際安排,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辦公室審核,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員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