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正式員工外派培訓流程與合同費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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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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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正式員工外派培訓流程與合同費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外派培訓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1 目的為了更好地利用外部資源,增長從業人員本職崗位所需專業知識、職業技能與技巧,更新就業觀念,提升綜合素質,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為了規范外派培訓的管理,提高外派培訓的效果,總辦培訓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意義通過外派培訓,有利于員工綜合素質、職業技能的逐步提升,有利于各崗位的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管理,有利于提升中高層的管理水平,從而更好地推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3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申請培訓地點在公司以2、外、且擁有國家培訓資質的正規培訓機構組織的所有外派培訓。4 適用對象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含藥業、飲片、酒店)全體已轉正的正式員工。第二章 外派培訓的管理5 執行與管理5.1 總辦培訓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制、執行、監督與改進;主導中高層領導培養、學歷進修教育等層面的外派培訓的實施。5.2 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與配合總辦培訓部進行外派培訓的推廣、組織、實施、評價等。6 申請原則6.1 本著“公平、公開、公正”且自愿參加的原則,參訓人員選擇外派培訓課程時應突出目的性、必要性,并結合個人的職業發展規劃。6.2 對于公司具有培訓能力的課程,原則上不再申請公司外派培訓。6.3 各部門應于擬定部門年度培訓規3、劃時,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總辦培訓部備案,由總辦培訓部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時統一報批外派培訓計劃。6.4 培訓課程的選擇應結合公司內部需求和外部資源,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審批與執行。6.5 公司管理干部、技術骨干、資深專業人員、內部講師、特殊崗位員工及公司優秀員工等公司正式員工為優先外派培訓對象。7 適用情形(滿足以下情形之一,均可申請)7.1 國家規定的特種崗位人員的證件取得與復審(含職業資格認證)。7.2 新管理體系、新技術、新設備等引進所需要的外派培訓。7.3 公司內部沒有相關培訓資質或講師專業技能達不到要求的課程培訓。7.4 其它外派培訓(如學歷進修、外部理論學習、企業經理人進修等),視4、具體情況報批。8 申請條件(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方可申請)8.1 人事關系在本公司,且已經轉正的正式員工。實習生不參與外派培訓。8.2 具有長期服務于公司的意愿,愿意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奉獻力量。8.3 申請理由充分,選擇的培訓項目需符合自身職業發展及所在工作崗位的實際需求。8.4 根據外派培訓項目的具體要求,對外派人員進行知識及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學習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評定,選擇最適當人選,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9 外部培訓信息的收集總辦培訓部負責收集培訓信息,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工作需求協助提供相關信息,由總辦培訓部組織評估與確定。外部培訓信息包含以下內容:(1)外部培訓機構的信息:機構名稱5、成功案例或成功輔導企業、主要服務項目、師資力量、年度公開課或專項公開課計劃、所在地區等。(2)外部培訓師的信息:工作背景、實踐經驗、擅長課程、曾輔導過的企業或成功案例等。10 外派培訓的申請和審核(見附件1外派培訓流程圖)10.1 申請:部門或個人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規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并結合公司實際及個人職業發展情況,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見外派培訓項目申請表(附件2)或外派培訓個人申請表(附件3)。10.2 審核: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核,通過后交總辦培訓部。10.3 復核:總辦培訓部根據公司實際及外派培訓的適用情形、申請條件等進行評審,確定符合要求且有培訓6、需要的人選。10.4 批準:董事長根據總辦培訓部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批。10.5 實施:申請經批準后,由總辦培訓部負責將培訓相關事項通知受訓人所在部門及受訓人,根據項目情況簽訂外派培訓協議(附件4,以下簡稱協議)后參加培訓。如有預支費用則向財務預支費用后參加培訓。11 培訓期間管理11.1 外訓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培訓;未經批準,無故不參加培訓或中途退出培訓者根據培訓相關的紀律管理制度及簽訂的培訓協議予以適當的處罰,并自付全部培訓費用。11.2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參加外訓者,應提前向總辦培訓部及直屬領導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由其所在部門另行安排人員或另擇時間參加。11.3 員工培訓期間的考勤,視同正常7、出勤執行。11.4 員工培訓期間的薪資和福利待遇依公司相關薪資制度執行。11.5 員工培訓期間必須遵紀守法,同時遵守培訓機構的相關管理規定。12 培訓后期管理12.1 培訓評估:所有的培訓評估報告和心得報告由總辦培訓部負責存檔,并對外派人員回公司后的培訓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建立檔案庫,以上資料將作為外派培訓的考核和后續安排外派培訓的依據。12.2 分享總結:受訓人員培訓結束返回公司一個月內,必須根據公司或部門需要安排受訓人員將所學內容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分享,同時做培訓總結。 12.3 考察與追蹤:受訓人員直屬上司應以適當的方式考察學員接受培訓的效果,必要時可做長期追蹤,總辦培訓部負責督促、跟進和8、記錄。12.4 證書管理:受訓人員在培訓學習結束后拿到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需交回總辦培訓部統一保管,使用時再領發。離職時再交還給受訓人員。 第三章 外派培訓的合同及費用管理13 外派培訓合同的管理13.1 培訓協議凡是由公司支付全額或部分費用的外派培訓,均需在參訓前與公司簽訂外派培訓協議,雙方約定培訓費用及服務期限等相關責任。13.2 服務年限(1)依據不同培訓課程內容所對應培訓費用的不同,執行不同的服務年限(具體規定見附件5外派培訓的服務年限規定)。(2)服務年限自培訓之日起計算。當協議中規定的服務年限未滿又簽訂新的協議,服務年限將進行累加,第二份培訓服務年限從第一份培訓服務年限履行完后進行9、計算。13.3 服務年限與勞動合同的關系:(1)服務年限與勞動合同期限沒有必然的關系,但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不與勞動合同期限疊加,但會影響受訓人必須服務公司的年限。(3)在服務年限期內提出離職,需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具體見協議規定。14 外派培訓費用管理14.1 費用預支付(1)可報銷的費用:培訓費、報考費、資料費、食宿費、交通費等項目。(2)預支付憑證:培訓申請表(附件2或附件3)、培訓協議、報名資料。(3)支付方式:培訓前可一次性預借報銷的方式支付培訓費、報考費、資料費(需補相關發票等報銷憑證)等費用,即在員工參加培訓前,公司預先支付其預算范圍(標準)內的該項10、費用。(4)培訓期間產生的食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費用,采取參訓人員預先墊付、培訓后一次性憑發票報銷的方式支付,即在培訓結束后,在公司許可的范圍標準內核票報銷。14.2 費用報銷(1)報銷憑證:培訓證書(或考核成績)、培訓申請表(附件2或附件3)、相關費用的有效發票等。(2)報銷程序:由受訓員工本人到總辦培訓部辦理審核登記后,再到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報銷手續。14.3 費用賠償(1)如受訓人員培訓成績合格,由公司承擔全部培訓費用;如成績不合格,員工重考的報名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若員工放棄重考則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員工須全額賠償。無成績的培訓除外。(2)受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的,須向公司賠償該次培訓的全部費用。(3)受訓人員如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間主動提出辭職,或因嚴重過失被公司開除的,必須按比例賠償公司為該次培訓學習所支付的全部相關費用。(4)受訓人員需在培訓協議服務期滿或對培訓費用做出賠償后方可解除培訓協議。第四章 附 則15 生效方式本制度由總辦培訓部負責擬定和修改,報集團董事長審批通過后生效執行,修改時亦同。16 生效時間本制度于XX年11月1日起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17 解釋權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總辦培訓部所有;如有其他未盡事項,將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培訓相關的規定。